“不错,陆小鸡虽然把事办砸了,但对于整个计划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我原本不想太早对姓曹的下手,作为一把刀,他还是挺不错的,但是我们实在太缺钱了。”卓东来皱了皱眉道,“在去蝙蝠岛之前,我们必须筹集到足够的筹码。”卓东来道。
“这姓曹的一味把持权力,不知进退,确实该把他除掉了,不过如此一来,我等前方,便也少了一面屏障啊。”孙老爷道。
“不然,曹少钦虽然武功不弱,但是大凡京畿重地,深宫内苑,从来都是藏龙卧虎之地,少了他曹少钦,就会有其他人跳起来,我们只需要扶该扶的,压该压的,又怎么会没有可用之人?”无忌淡然地说道,像是在阐述一个再明白不过的道理。
“无忌说得不错,想要向上爬的从来就不会少,只不过上面的位置有限,而位置上又有人罢了,只要上面的人一走,空出来的位置自然就有人坐上去。”卓东来一边说着,一边起身,提起了他一直带在身边的那个箱子。
“卓兄,难道你要自己跑一趟?”
“不错,曹少钦武功不弱,要从他手中抢东西,比从虎口中夺食还危险得多,小鸡要安排金家的那些人,一时抽不开身,西门就是一个单纯的剑客,让他和人动手可以,但要具体做事并不合适。”
“那我和你同去。”无忌站起身来道。
“不行,京师是我等根本重地,不可有失,此番曹少钦离开京城,正是我等大力发展势力的良机,有你和孙老爷在,才能尽快把深宫大院尽数掌握在手中。”
卓东来断然拒绝道:“如今天子昏庸,朝中大臣把持朝政,不过这天子富有四海之说,却并非胡说,这大明府库虽然空乏,但也非一般宝库所能企及,只消些许时日,我等挟天子之名,将那些脑满肠肥的虫子们逐一清除,其中能收到的好处,足够维持我等之用了。”
他说着脸上泛起了一丝笑意:“而且我这次去并不打算一个人去,我打算带上阿紫。”
“阿紫”
听到这个名字,孙老爷首先的反应就是先站起来,在厅里转了一圈,凡是可能藏人的地方都看了一遍,在确定那个小家伙不在附近,才拍了拍胸膛道:“对于这个决定,我举双手赞成。”
卓东来和无忌一起笑起来,在他们这些人当中,孙老爷子见多识广,对情报的搜集和分析能力无人能及,所以哪怕是王怜花,陆小凤那样的性子,都对他尊敬有加。但是一物降一物,阿紫那个没轻没重的小丫头,偏偏又是欺软怕硬,别人她一个都惹不起,唯有武功低微的孙老爷子,被她吃得死死的。
胡子被拔了多少次不说,每天吃饭要先把饭倒出来,看看里面有没有蜘蛛蜈蚣,喝水要打开壶盖,看看茶壶里有没有蝎子,睡觉前要检查下被子里有没有藏毒蛇,虽然后来卓东来发话让阿紫收敛一些,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也好,阿紫丫头虽然调皮,但在卓兄身边,她也不会翻出什么花样来。”
无忌点了点头,他在这队伍里时间不久,却也发现卓东来对这个熊孩子很有些宠爱,甚至到有些宠溺的程度,这让他很有些不解,在他看来这个小女孩是属于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类型,却不知道为何卓东来要如此对待她。
“对了,对于英万里他们,应该如何处置?”孙老爷问道,他的话语中特别加强了“他们”二字,连眉头都皱了起来。
“跳梁小丑罢了。”无忌淡淡地道:“若是他们不跳出来,反倒是坏事了。”
在明朝的官僚体制中,六扇门是个特别的存在,它并不像东西两厂和锦衣卫,直接对天子负责,而是隶属于刑部,是处于官场和江湖黑道之间关系的机构。
六扇门中人,良莠不齐,多是捕快,捕头之类黑白通吃的人物,或者是在江湖中混不下去,而身上又没有太重案底的江湖人,以及那些曾经横行一方,后因为种种原因被招安的一方豪雄。他们进得衙门,出得江湖;他们遇到的事情千奇百怪,处理事情灵活多变;他们是衙门中的江湖人物,是江湖中的衙门掌门。他们代表衙门统管江湖一方,在江湖上拥有极大的权力,却也同时被不为朝廷效命的江湖豪杰所不齿。在江湖中,对于这些人是持鄙视态度的,“鹰犬”二字,就是这种态度的直接体现。
六扇门中高手不少,但少有巅峰高手,毕竟六扇门中人更需要的是圆滑的手段,而不是打打杀杀的血性。遇到需要动手的时候,更多的是说“给我上”而不是“跟我上”。江湖中所谓的单打独斗,武林规矩,对六扇门中人来说,都是不作数的。
你和我讲王法,我就和你讲规矩。你和我讲规矩,我就与你谈民心。你和我谈民心,我就与你耍拳头。你和我耍拳头,我就与你讲王法。
王法是什么?六扇门就是王法!
哪怕是少林武当这种家大业大的一流大派,又有谁是会去和六扇门死磕的?此所谓民不与官斗。
身为六扇门中人,英万里的日子一直过得很滋润,他已经年过五旬,才勉强到了二流高手的水平,但是凭着一双耳朵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如今说到“神捕”二字,又有谁不会提到他的名字?
他的武功虽然不高,但是很吃得开,无论对内对外,都算是个人物,交游广阔,手眼通天。
但是这次他却是栽了,仅仅一个多月,他居然被那几个外来的人物架空了,可以这么说,现在的六扇门中,说了算的已经不是他英万里,而是那位无忌先生。
他仍然记得站在无忌先生身旁的那个紫衣人,在他的面前,自己就是一只小鸡仔儿,练了一辈子的鹰爪力,在对方面前连一个照面都没走过去,就被人一把抓住脖子提了起来,他甚至都没看清对方是怎么动的手。
奇耻大辱啊,这些日子每天晚上做梦,他都会想到那一天,自己在对方手中瑟瑟发抖,那种生死于一线,任人宰割的感觉。
第六百二十三章 过街老鼠与面条()
“啊啊啊”
又一次从噩梦中惊醒,一身冷汗地捂着疼痛的额头,英万里咬着嘴唇,感觉着嘴里逐渐变得浓烈的咸腥味,面容狰狞,如同厉鬼。
忍气吞声?呵呵,忍字头上一把刀,曾经自己大权在握,而现在却只比死人多口气罢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曾经尝过权力的甘甜,失去时,才会如此地痛苦啊。
披上一件单衣,英万里走到书案前,开始写信。
很少有人知道,英万里和关外熊大将军相交莫逆,相互引为奥援,熊大将军需要英万里的情报资源,让其能够后顾无忧,而英万里也乐于结交军中势力,让其能够游刃有余。
“熊兄钧鉴,京中忽来妖人,武艺高强,心思狠毒。。。。。。”
写完求援文书,英万里撮唇一吹,发出一声尖利的口哨声,一只白鸽扑啦啦落下。
英万里小心翼翼地将信笺放入信鸽腿上的签筒,用火漆封口,放飞。
胡铁花的头疼,胡铁花的头很疼,胡铁花的头非常疼。
“你是胡铁花?大名鼎鼎的‘花蝴蝶’胡大侠?”
“没想到过了七年,居然还有人认识我。”
胡铁花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
他交朋友的标准很简单,会不会喝酒。
他认为大凡能够喝酒的人,都不会是什么坏人。
比如他遇上的这个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原本和他素不相识,只是在骑马经过的时候,差点撞上一只猫。
胡铁花冲了出去,挡住了马,救了猫。
然后他们就认识了,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认识。而是那个年轻人看到他以后,两只眼睛就亮了。
“好汉,我请你喝酒。”
胡铁花觉得自己的名字并不是什么秘密,于是就有了那两句话,然后一切都变了。
他声音还没落下,就发现酒楼里的人看他的目光变了,神色变了,按照他的说法,那就是酒鬼看到了好酒,色鬼看到了美女,饿鬼看到了红烧肉。
“抓住他,死活不论!”
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胡铁花根本没听清是谁先吼了一嗓子,反正包括对面的那个年轻人在内,足足十几号人物就朝他冲了过来。
“我的妈呀!”
胡铁花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反正这种事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每天都要发生几次,他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没有好好睡过一天觉,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只老鼠,过街的老鼠。
好在他终究不是老鼠,他是胡铁花,他的武功并没有落下。
“蝴蝶穿花七十二式”
那些人发现,胡铁花并不好抓,不但不好抓,而且不好杀。
但是有两句话说得不错。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双拳难敌四手。
于是胡铁花只有逃,一逃就是一个多月。
就在刚才,他将身上最后一点银子换成了酒,但是平时香醇的酒喝在嘴里,却是苦的。
他已经知道了是什么人在悬赏他,他也重新想起了那个名字。
见或不见,这是个问题。
有脚步声传来,他知道自己必须赶快离开,那些人是为他而来,而且在经过了几次失手后,追来的人越来越多,武功也越发高强。
在最近一次,他甚至受了伤,要不是他的轻功确实不差,他甚至觉得自己会死在他们手里。
“他在这里,快追!”
有人喊道,胡铁花打了个激灵,落荒而逃。
上天入地,走投无路。
原本以胡铁花的身手,要是放开手脚,还真不是几个人能够挡得住的,偏偏他虽然是个混蛋,却行事却有着自己的一套准则。
他虽然不像楚留香那样从不杀人,但大开杀戒,杀出一条血路之类的事,也不是他能做得出来的,所以他只有逃。
不过有句话说得一点不假,出来混,总是要饿的。
胡铁花的酒并没有能喝多久,肚子就开始叫唤了,就像是身上带着一只青蛙,呱呱直叫。
他翻了翻口袋,他的口袋就像是刚洗过的一样,一干二净。
他当然可以不管不顾,去吃一顿霸王餐,他也知道不管啥店主,都留不住他,但是他还是觉得,脸皮比肚子更重要一点。
胡铁花和郭大路不同,郭大路其实是什么都会,让他混不下去的是他的脾气。但胡铁花么,除了喝酒和打架之外,他还真想不出自己还会些什么。
在过去他经常做的,通常是替人办些事,比如说送个东西,保护个人,或者做做打手之类,这些活虽然不怎么能上台面,但也足够他填饱肚子,喝够酒。他只有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几十年下来,也就这么过来了。
但是现在不同,说整个江湖都在找他是夸张了,但是只要他在外面晃悠一圈,有十个八个人找他的麻烦是不稀奇的。这样的情况不要说去接个活,他现在就是个灾星,走到哪里,就把麻烦带到哪里,又有谁会去请他这个麻烦精?
话又说回来,大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也不能活活饿死,堂堂胡铁花要是被饿死,那可能是江湖中的一大笑话了。
但要来钱快,又不违背他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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