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证不再与英语四级等级证书挂钩,她只需要校内英语考试及格就好了。幸运的苏小灿终于大学四年,第一次超水平发挥,英语成绩及格了,考了六十一分,顺利地毕业了。
苏小灿现在回想起自己那像历险记一般的英语成绩,老脸都有些发红。
重活一次,果然,不是什么都是万能的,她想要一路走在掌声和鲜花中,首要的一件事就是把英语这一门拦路虎搞定了。
苏小灿看着眼前简单的“hello”“nice to meet you”,努力催眠着自己,不要以为现在是最基础的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翻看了两页课本,她就下定了决心,也算是给自己布置了任务:不是内容简单嘛?那就给我大声地读出来,前世她就是个哑巴英语,一出口,十个单词就只有一个能读准音。学习英语将近十年,她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敢大声地开过口。
这一世,她一定要把英语锻炼成自己的第二母语,读写听说都顶呱呱。
有了决定,有了奋斗的目标,苏小灿再来看英语课本,就不若刚才那般轻松了。
如果说重生,苏小灿最大的改变是什么,那就是脸皮练就的特别厚,
苏小灿一点也不敢把自己已经活了三十多岁当作资本来沾沾自喜,看着在教室里转悠的赵丹珍,等她走过她身边的时候,赶忙站了起来,拦住了她。
苏小灿想要认真读一遍二十六个字母,让赵丹珍看看自己有没有什么地方发音不对的,怎么改正。
赵丹珍十分惊讶苏小灿会提这么最基础的问题,
难道她以前连这二十六个字母都不会读吗?还是这个学生太过于爱表现了,第一次上自己的课,就来显摆了?
她之前可是听秦若菡说起过班里的这个新同学,虽然才见了一次面,却认定她十分的优秀。不会是她看走眼了吧?
赵丹珍很快就发现自己初始的臆断太过于主观了。
苏小灿十分认真地一个一个读着单词,发音很清楚,就是个别的单词读的有些不准确。
赵丹珍点点头,这个水平还不错,称赞了两句,就准备离开。
苏小灿又叫住了赵丹珍,疑惑地问道:“老师,我的读音都准确吗?我的 ' J ' 和 ' G ' 发音都对吗?”
赵丹珍不得不认真地让苏小灿又发了几次音,细细地纠正着她模糊的地方,为了让她有更清楚的认识,还用中文做了对比。
苏小灿融化贯通的十分迅速,毕竟是成年人的智商了,再回头学这些小儿科的内容,又这么详细地解释,多年的疑惑一下子被解开,很快就纠正了过来。
字母完了,还有句子。
英语书前几页的英语对话,苏小灿反复地读着,让赵丹珍帮她找问题。
第二十章 同学()
苏小灿周围的学生都被她们的这番对话吸引了注意力,仔细地拿苏小灿的读音跟自己做着对比,都听得格外认真。
总有一种,苏小灿适时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解决了自己十分困扰的难题的错觉。而且,她们的对话,比自己单纯地听老师上课教的内容,更容易理解,印象更深刻。
教室里原本十分嘈杂纷乱的读书声,慢慢变得稀稀拉拉,最后,变得比平时上课都要安静。
大家都认真地听着苏小灿和老师的对话,纷纷察觉到自己又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原先的枯燥的字母变得更加生动和立体起来,个个打起精神,认真地跟自己的情况做着对比。
而作为主角的苏小灿和赵丹珍早就进入了全神贯注的状态,完全没有察觉到周围的异样。
当下课铃响起时,教室里的众人都有种时间过的好快的感觉。
赵丹珍也终于回过神来,见学生们都她一样意犹未尽的样子,不由低头深深地看了已经坐下的苏小灿。
但早自习之后,有一个小时吃早饭的时间,很多学生都还要返回家中,不允许时间上有太多的耽搁。
赵丹珍便爽快地放学了。
她先学生们一步,出了教室。她家就在学校操场后面的教员家属楼里,她跟丈夫都是市五中的老师,家属楼是跟学校同时建好的。
她的侄女也是初一(5)班的学生,就坐在苏小灿前前排,叫赵心凌,是个大眼的小美女,学习成绩也不错,现任英语课代表,现在就住在赵丹珍家。
赵心凌像小尾巴一样随着赵丹珍就一起出了教室,往家属楼走去。
两人走在空荡荡的大操场上,赵心凌才有些不悦地跟赵丹珍说道:“姑,你今天怎么任由那个新来的女生出风头呀?你都没注意,你让同学们背课文,最后都停下来,听你们说话了!一个乡下来的,还误了一个月的课,有什么可显摆的!”
赵丹珍还沉浸在今天早晨跟苏小灿的讲解中,她也是教龄将近有十年的老教师了,以往的学生都是以自己能背多少课文,能听写出多少句子为主,很少有几个学生来注意自己读音的,还是小学就学过的字母的读音。
她也从来都是只要学生考试成绩不错,能背写下单词和句型,看得懂简单的文章就好了。
最早教课的时候,她虽然是正规的大专院校毕业的老师,但毕竟是新老师,为了出成绩,比较功利一些。后来,市五中初建,她和丈夫纷纷被调到这里教书。
市五中的学生比较杂,因为初建,为了揽生源,变进了不少乡下的学生,跟市里的学生混在一起,参差不齐,十分的难以管理。
赵丹珍就继续了这种简单粗暴的教学方式,总体来说,全年级八个班,她教的两个班成绩都在中游,不出彩,但也不差。
今天,跟苏小灿这么一交流,她才重新找回来初毕业时,意气风发,要教出一群英语口语能脱口成章的学生的壮志。
时光磨平了她的棱角,也教会了她妥协,没想到,苏小灿却轻易地挑拨起了她那深藏许久的心愿。
哎,教育制度的改革,学习方法的创新,岂是一朝一夕可能改变的?!她所做的尝试,对于她自己来说,也不过是奖金的多少而已,这一批学生教不好了,还有另外一批。可是,对于她的学生来说,那便是一生的事情,她怎么敢拿这么多学生的将来打赌,她输不起呀!
心神不宁的赵丹珍此刻听到赵心凌有些不满的告状,顿时觉得自己的这个亲侄女年龄太小,眼界太窄。自己还在考虑教书育人的大事,她却在想着自己被人抢了自己的风头。
赵丹珍轻皱了一下眉头,训斥道:“心凌,你今天难道没有跟着听我讲解吗?平日里,我问你有没有什么问题,有没有什么地方不懂的,你一直说自己都懂了。我问你,今天这个新同学问的问题,你有几个能回答上来的?”
赵心凌不服气地轻哼了一声,别开了头。
赵丹珍一直喜欢女孩,偏偏她只生了一个儿子,所以对这个侄女有几分偏爱,平日里对乖巧的赵心凌都是有求必应。
她们老家在偏远的农村,赵丹珍是苦读书,从山沟沟里飞出的一只凤凰,赵丹珍深知知识改变人,懂得读书的重要性。
赵心凌从读小学开始,就一直跟着赵丹珍在市里,跟她另外一个女儿没有什么差别。从未对赵心凌说过重话的赵丹珍第一次开口训了赵心凌,着实让她心里愤怒不已,偷偷地把这笔帐记在了苏小灿的头上。
赵丹珍也没有放在心上,任谁碰到比自己还要优秀的人都要心生几分嫉妒,这很正常。再说,赵心凌长这么大,都没有受过什么挫折,遇到对手,才能更加奋进。
赵丹珍一心盼着赵心凌能够更上一层楼,岂不知,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候,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注定了。
就比如现在,在教室里,老师一走,市里的学生都跑着回家吃饭了,乡下的学生大都准备到楼下的小卖部去买吃的。
苏小灿前排坐着的女生白曼文就转身问道:“苏小灿,你要去哪里吃饭?回家,还是从学校?”
白曼文是个小冰山美人,丹凤眼,瓜子脸,齐腰的柔顺长发,对谁都一副拒之千里的样子。
开学至今,同班的同学都没有见白曼文主动跟人打过招呼,现在第一次主动见白美女开口说这么长的话,仍留在教室里的人都惊掉了下巴。
苏小灿却笑得格外灿烂。
她前世就跟白曼文初中是好朋友,可惜,高中时苏小灿留在了元古市一中读书,白曼文去了元古市所属的晋州市一中读书。大学也不在同一个城市。大学毕业后,白曼文继续在京都读研究生,毕业后直接留在了京都发展。而苏小灿则回了元古市这个小市县里养老。
第二十一章 早餐()
虽然,她和白曼文两人初中毕业之后,就聚少离多,有时候,两三年才能见一次面,但每次见面都不见少了生疏。前世,她三十三岁没有结婚,白曼文也没有传出来结婚的消息。
其实,初中的时候,苏小灿不只有白曼文一个好朋友,还有赵心凌和元初夏。
元初夏就坐在温文斜前方,中间隔了一条只容两个人并排走过的过道。元初夏也只能算是清秀,但才初一,个子已经有了一米六七,纤细却不文弱,体育成绩特别好,难得的是各科成绩也不错。
她们四个人前世可以说是五班的四朵金花,简称“四人帮”,长期霸占了五班的学习成绩前四名,没有给班里任何一个男生机会。
她们四个人初中三年也没有换过座位,都呈现着三角之势,同桌倒是都换过几次,直接成了班中好学生的集中点。
苏小灿曾跟白曼文开玩笑说,如果她们头顶的天花板掉下来,准一下子把五班的排名前十的学生都给埋了。
虽然苏小灿知道她跟白曼文前世就是好朋友,但没想到自己第一天正式上学,就得到白曼文的好感。她可知道白曼文性子有多傲有多冷,前世,她可是在第一次期中考试考过了她才勉强得到她认可的。
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她的魅力值已经到了直接秒杀任何人的地步了吗?
再说了,白曼文也是城里人,早晨她都要回家的,这会儿问自己这话,难道要邀请自己去她家吃饭吗?会不会太快了???
苏小灿心中暗搓搓地为自己点了个赞,把上扬的嘴角压了压,才说道:“苏家村离学校有点远,我在学校买点吃的做早饭就可以了。同学,你呢?”
“我叫白曼文,就在城里住。”白曼文解释完,意识到自己这话有点显摆的意思,可她生性不会跟人解释,半转开头,道,“你刚来,我带你去熟悉一下环境,知道在哪里买早饭,我再回家。”
苏小灿现在倒是没有把城乡差异放到心上,为自己吃不到免费的早餐在心底哀嚎了一声,一听白曼文说完,当即就站起来,没事人地说道:“那我们快下楼吧!迟了,就不够你回家的时间了。”
白曼文抬头见苏小灿笑得那样真诚,脸微红了一下,也站了起来,拿起自行车钥匙,给苏小灿指路。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苏小灿都要吐槽一下,这政府在修建市五中的时候该多偷工减料呀?!一没食堂,二没公寓,三没车棚,对于学生来说,最重要的吃住行,那是一无所有。
学校就是一个凹形的教学楼,前后两个大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