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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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第1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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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坑!否则屋子里放着恭桶,感觉整个屋子空气里都弥漫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

    屋子就这么点大,白春笙想单独隔出一间卧室来,便去布店扯了最便宜的深色麻布,让店家给弄成了双层的,找木匠店要了两根结实的木条,钉在墙上,把布帘子一挂,外面就什么都看不到了,虽然简陋,但是暂时也只能这样了。

    拿出被褥来把床给铺好,看了一眼新买的浴桶,白春笙拿起木桶和麻绳,跑去隔壁敲了敲商秋芦的门。

    “秋芦,你能教我怎么打水吗?”河里的水有点脏,条件允许的话,白春笙还是希望能烧点热水在家里洗澡的。

    “等等。”商秋芦关上门,并没有让他进去,过了一会打开门,却是换了一身干活的半旧衣衫,接过那卷麻绳,默默地走到前面,走的时候还不忘把门给关上。

    白春笙忍着笑跟在他后面。

    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商秋芦这样的大概就是资深宅男了,对于宅们来说,自己的小窝就是绝对领地,任何陌生人进去都会引发他们的不适,出门一定要换衣服,因为回到家换上家居服才是让他们感到最轻松自在的。这样的强迫症,对于每个宅缩来说都是必然的!白春笙以前还认识一个骨灰级宅缩,丫的连不同的天气都要穿不同材质的家居服,那家伙拒绝结婚,理由就是结了婚就要跟人共享衣柜,而那个未知的人很有可能把他的衣柜搞得一团糟

    “你笑什么?”发现身后传出强忍的笑意,商秋芦转过身奇怪地看着白春笙。

    “啊?哈哈我在笑我们的影子,你看地上,咱们这样一前一后的走,影子像不像一个长得特别高的巨人?”白春笙指着地上的影子解释道。

    想到这个梗也是受到那位死宅基友的启发,那位基友情商跌破平均值,有一次他妈给他约了一个姑娘出去相亲,吃饭的时候还好好的,结果出门的时候,那二货突然指着姑娘在地上影子哈哈大笑,一边笑还一边喘着气解释道:“哈哈哈你、你看!你的影子好像一只狗!一只单身狗哈哈哈”

    那姑娘当天带着一顶卡通小狗的帽子,路灯一照,地上的影子可不就是一条狗的样子?

    相亲自然是没了下文。

    听到白春笙无聊的解释,商秋芦嘴角抽搐了两下,决定对这只河蚌妖的观察可以适当放松一下了,这么无聊的妖,怎么可能会对主人造成什么危害?

    “你看,这样,先把水桶放下去,注意不要一直放到水面,木桶的底部距离水面约莫有三个水桶那么高,然后,快速松开麻绳,让水桶坠落下去,听到木桶底部撞击水面的声音,手腕这么转一下,木桶自然就斜下去,可以打到水了,你试试。”

    白春笙收起笑容,走过去按照商秋芦说的法子试了两次,果然成功打上来半桶水。

    “成了!”白春笙高兴地看着清洌洌倒映着月光的井水。

    “我帮你把水缸打满吧,自己喝的话,最好提前打好放在水缸里,让脏东西沉下去,上面的水就能喝了。”商秋芦快速放下另外一只木桶,打了半桶水上来。

    俩人配合着,很快就把家里的水缸给装满了。

    “谢谢!”白春笙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感激地看着商秋芦。

    商秋芦其实不大,看起来最多十五岁上下,但是却比他能干得多,几乎没有他不懂的,白春笙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家人,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里,这是商秋芦的隐私,如果商秋芦不告诉他的话,他是不会主动去打听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商秋芦的好感,这样的年纪就这么能干,还乐于助人,可比他十五岁的时候懂事多了。

    “无妨,包子很好吃。”商秋芦顿了顿,干巴巴地回了一句。

    说完他就后悔了,这么说就好像他想找白春笙讨要菜肉包子吃一样。

    果然!

    听到商秋芦这么说,白春笙立刻高兴地表示——

    “那我明天早上多热几个包子给你送去!”

    商秋芦:“”

    王鲲风扫了他一眼,“即便是半妖,寿命也比阁下绵长,百年之后,三郎依然是青葱少年,而你,不过是荒草覆身罢了。”

    “你”男子勃然大怒。

    “列统领!”商秋芦出言打断了他,“看都看了,我们也该回去复命了。”

    男子到底不敢真的惹怒王鲲风,甩袖而去。

    “大公子,三公子,恭喜!属下先行告退!”商秋芦再次看了一眼半坐在王大娘怀里的半妖少年,告辞离去。

第90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棒槌鱼只有一根脊骨和肋骨处的几条鱼刺;非常好清理;沿着脊骨的方向一点点把鱼肉片下来;剩下带着点鱼肉的鱼骨也没丢;这些可以拿来和鱼头一起炖个鱼头豆腐汤,三郎最喜欢拿这个泡饭吃了。

    鱼肉片下来后;白春笙运刀如飞;快速将鱼片切成黄豆大小的肉丁;再堆在一起;两把菜刀一起上,一把拦着,一把快速剁馅儿;没一会儿就剁了一大盆鱼绒,看得谢篁眼睛都快直了。

    “乖乖白大哥;就你这刀法;就算到了水底下;寻常的水妖也不敢招惹你啊”谢篁羡慕非常。

    白春笙笑了笑没有说话;开玩笑,让他杀鱼剁馅儿还行,让他拿着菜刀和水妖干架,他可没那个本事。

    鱼绒剁好后,将锅里的厨具和餐具捞出来;放在一个大竹篮里沥水;柴锅洗干净;加水;小火烧到温热后,借着灶膛里的余温,快速下鱼丸,只见白春笙的两只手如蝴蝶般上下翻飞,一只手捏着鱼绒从虎口处挤出来,那鱼丸便落到了温水里,迅速变成白嫩的不规则鱼丸。

    这一手做鱼丸的功夫白春笙是和奶奶学的,他们家做鱼丸从来不做圆形的,除了过年摆供之外,因为圆形的筷子不好夹,反倒是这种不规则带点棱角的,煮熟了之后筷子一夹就夹出来了,卖相不如圆形鱼丸,吃起来方便,懒人专属鱼丸!

    满满一盆鱼绒,做了差不多大半篮子鱼丸,白嫩嫩的特别好看,因为是要给三郎吃的,白春笙没敢加香葱,做的是原味的鱼丸,到时候可以烧两种口味的,给三郎吃的就单独用鱼头汤炖一下,加一点点盐就非常好吃了,三郎不爱吃葱,这是他新近发现的。

    “白大哥,你对三郎可真好”谢篁感叹道。

    “三郎还是个孩子呢他寻常也不吃别的菜,就吃鱼虾,要是不给他单独留点,怕是饭都吃不饱,对了,等下鱼丸我烧一盘让王大哥送去给三郎,不知道店里给不给带饭过去吃?”

    “不必送了,我去叫他回来吃好了。”王鲲风拎着一个竹篮子从门外进来,将竹篮子递给他,“豆腐和豆皮我多买了些,店家说豆腐养在井水里,每日换两次水,可以吃三日。豆皮都是晒干的,吃的时候提前泡发就可以了,篮子下面是一些干菜和蘑菇,别人送的,家里也没人会做,你拿去做了吧。”

    “蘑菇?”白春笙眼前一亮!

    他在鱼街来回找过好几次都没有找到过蘑菇,还以为这里的人不吃蘑菇呢,煲汤的时候,尤其是鸡汤,放点儿蘑菇可是提鲜的好东西!

    王鲲风带回来的蘑菇有点像他前世吃的那种鸡枞菌,不过是淡黄色的,听王鲲风说这种蘑菇是富贵人家采买了炖汤吃的,他上次帮了人家一个小忙,正好方才路上遇到了,便分了他一些尝尝。

    “你若爱吃,改天我让他们再送些来便是。”看到白春笙一脸的惊喜,王鲲风忍不住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他从小便生活在那阴暗的地方吧,特别喜欢看到这样天真灿烂的笑容,就好像一朵蘑菇、一条鲜鱼,人生对于他来说就是完美的。

    “这个蘑菇一定很贵吧?”

    “不要钱的。”王鲲风丢下这句话,转身去书铺接弟弟去了。

    白春笙顿了顿,突然想起来王鲲风在码头找他索要好处费的事情,顿时一阵黑线,这蘑菇,还有那些干菜,想必也是另外一种“好处费”吧?

    有了蘑菇,白春笙就想做点儿别的什么了。

    他将另外一条棒槌鱼也宰杀了,两个鱼头拿来炖豆腐汤,剩下的鱼骨头,却和两根猪棒骨一起熬了个高汤的汤底出来。

    蘑菇清水洗干净上面的杂质,先用开水汆一下,挤干净水分,确保蘑菇里面可能残留的寄生虫都被烫死了,这才将蘑菇撕成片,加入汤底内小火炖着,等到汤底彻底变成了奶白色,加入鱼丸和泡发的豆皮,一些菜叶子,白嫩可爱的鱼丸在翠绿色的叶子中翻滚,看着就赏心悦目。

    “哥,白大哥又在炖鱼汤了。”站在围墙外面,还没进去,王鲲玉便笑了,“今天的鱼汤里面,定然加了蘑菇。”

    “走吧,你白大哥特意给你做的鱼丸,还有鱼汤,怕你在铺子里吃不饱呢。”王鲲风笑着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兄弟俩一起走了进去。

    “王大哥,三郎,快点去洗洗手,马上可以开饭了。”

    因为中午就他们四个人吃饭,白春笙没有做太多菜,一个鱼骨汤蘑菇炖鱼丸,一个葱烩鱼丸,一个鱼头炖豆腐,还有一碟谢篁要吃的蛋黄南瓜,一碟在饭锅里蒸熟的咸肉蒸蛋黄。

    这咸肉还是王大郎前几日送的,因为当时家里还有不少剩菜,白春笙便将肉抹了盐腌了起来,一直挂在屋檐下,这会儿取下来,切片,撒上写蒜末和生姜、香葱、辣椒末,上面打三个生的咸鸭蛋,透明的蛋清顿时覆盖了整个盘子,就这样直接放在米饭上面蒸熟,蛋清和蛋黄凝固,就好像一片雪地上盖着三个金黄色的蛋黄,卖相十分好看,谢篁闻着那浓郁的蛋黄味道,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开饭吧,早点吃完,三郎还要去上工呢。”白春笙拿出一个大陶盆,盛了满满一盆米饭出来,陶盆看着很重,王鲲风主动走过去帮忙把陶盆端到饭桌上。

    白家的饭桌也是新添置的,寻常人家的四方饭桌,四条板凳,连油漆都没有漆,看着有些寒酸,不过正合白春笙的心意,他知道油漆都带有一些毒性的,有些人还会过敏,这样的原木饭桌他们那里都很流行,因为安全无毒嘛。

    三郎本以为白春笙做的鱼头炖豆腐便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了,没想到今日做的炖鱼丸更胜一筹,棒槌鱼的鱼骨和猪大骨炖出来的浓汤,本就是极好的汤底,再加入提鲜的菌菇,用这个炖出来的鱼丸鲜美的让人舌头都差点跟着吞下去,连里面他寻常不爱吃的菜叶子都带着一股子鱼肉的鲜美。

    大约是想讨好白春笙,三郎很给面子地将白春笙盛给他的几片菜叶子也给吃下去了,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喝汤,豆腐也吃了许多,两个大鱼头,基本上都被他吃掉了。

    旁边的螃蟹妖谢篁和三郎一样挑食,一双筷子一直在夹蛋黄吃,咸肉蒸的蛋黄味道更佳浓郁下饭,蛋黄南瓜也依然美味。

    “白大哥,你看咱们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不如我今后跟你一起搭伙吧?我把每天赚的钱都给你!我还能帮你干活!”谢篁一脸期盼地看着白春笙,努力睁大一双黑黝黝的绿豆眼睛。

    “噗行啊!正好我还缺个种地的帮手,你给我搭把手,我给你管饭好了,你自己赚那点钱自己留着吧,一个大男人,身上没钱可怎么行?”

    “嘿嘿”谢篁点了点头,也不再争辩,心想大不了到时候给白春笙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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