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瑾作为曹操长女,十分得到曹操宠爱,所居宅院十分美丽。说起来曹瑾的身世也不如意。她生母早死,大哥也战死,若非曹操疼爱,恐怕在曹府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
当然,曹操持家有道,压得住妻妾,其妻丁夫人又是个慈爱的长者,对曹昂兄妹视如己出。
两年前,曹昂因曹操之错战死,丁夫人甚至闹到要与曹操离婚!
曹操不许,就搬回老家去住,至今都没回来过。
闺房里,曹瑾拿着一面明镜,坐在梳妆台前,优雅而雍容。曹操虽不英俊,但样貌还过得去,其亡妻刘氏,自然是个大美人,因此曹瑾生的也是秀丽端庄。
虽不说绝世美女,但打个八十分是绰绰有余。
明镜里,将一张美丽的脸蛋映照的纤毫毕现,曹瑾看着自己的模样,不知怎的,脸色就愈发红润起来。
身旁的丫鬟俏生生道:“小姐真好看。”
曹瑾并未回答,却忽然道:“小玉,你说王寻道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嘻嘻,小姐在想姑爷啦。。。”
“乱说话!”曹瑾脸蛋通红,使劲了拧了小玉一把,拧的小玉哎哟一声,连忙道:“婢子听说姑爷身长一丈,腰围八尺,青面獠牙。。。”
“哎哟,小姐饶了婢子,婢子不敢乱说啦。。。”
主仆两人打闹起来,春光灿烂。
好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停下,若有男子在此,怕不要口水长流,那脸蛋通红,气喘吁吁的模样,实在是太过诱人。
“小姐,前院服侍老爷的石头说,姑爷身长八尺,身材修长壮硕,眉目英挺,是个好男儿呢!而且还文武双全,听说这次把想要霸占徐州的刘备打的落花流水,还杀了刘备的几个大将呢!还有还有,听说姑爷屯田也很神奇。。。”
第十四章 屯田成果()
王宿倒是不知道曹家大小姐的想法。om
荀攸去后,又半月,下邳郡十六个试点乡的改良粟米终于到了收获的季节!
“张郡丞,各试点乡的粟米收割事宜,就全权交由你来负责。”王宿的脸上,已然有了些许威严。
所谓居移气养移体,做官久了,自然就能养出官威来。
堂下,张铭应诺,道:“太守可有具体嘱咐?”
“屯田乃是现在一等一的大事,万万马虎不得。我有两个交代:其一,盯紧下面的人,不能让人私藏。这十六个试点乡此次的收获,都要作为粮种储备。至于百姓生活所需,我已向司空府上书,请求拨付粮草替代之。”
“其二,各县豪强大户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改良粟米的优势只要眼睛没瞎,都看的出来。产量高,适应性强,并且生长周期还要短一些。他们一定会想方设法率先得到粮种自己去种。这一点必须要杜绝。这些粮种握在我的手中,有大用,这时候决不能流传出去!”
“属下知道了。”张铭心里有数,点头应是。
“这事你与李功曹仔细盯着,一旦有犯事的,不论何人,绝不姑息!”
二人齐齐顿首。
“好了,你们下去吧。”王宿挥挥衣袖。
下邳郡十六个试点乡的改良粟米收获事宜,几乎牵动了整个下邳,二三十万人的心。不但是民间百姓、豪强大户,许都的曹操,也正等着屯田的结果。
随之,热火朝天,轰轰烈烈的大收割开始了。
每个县的试点乡,成片成片金黄的粟米田周围,是围满了百姓。男女老少,不论黔首还是名爵,一个个望眼欲穿!
有的人,甚至不远百十里,跋涉而来,只为了看这牵动人心的改良粟米的大丰收!
看着这一片片一眼望不到边的金色海洋,人们的眼中,皆是希望!
“丰收喽!”
也不知谁,大吼一声,拿着镰刀的屯田百姓,一个个咧着嘴,冲进了粟田中。
一片片的粟杆倒下,堆成一摞一摞的。那硕大的穗子上,一粒粒饱满金黄的粟米,好像黄金一样,是如此的耀眼!
孩童们跟在后面,一个个跳着笑着,在田里拾取那些因为不小心掉落的穗子。甚至连一粒粟米都不会放过!
“苦日子要到头了呀!”
不知谁感叹了一声,好多人都热泪汪汪。
“这些粟米收割之后,立刻就能下种。”一个屯田小吏兴致勃勃与身旁围着的百姓解说道:“太守大人改良出来的这种粟米,有极强的适应性。om不论冬夏,不论气候,不论水旱,皆可种的!只因环境差异,产量上,可能有所波动罢了。”
“诸位还要记住一点,新粟虽然适应性强,但对地力有很大的要求。即便是重在干旱地带的,也必须要多施肥。否则产量就会急剧减少。”
“大家伙都知道,正因为其适应性强,任何时候都能播种。每三个月就能收获一次,一年不间断就能收获四次!这是多么惊人!但种植太过频繁,地力就承受不住。也许三两年,咱这土地就一片荒芜,连根草都活不下去。”
“所以呀,太守大人编纂的农书,上面的每一条,大家伙都要牢牢记住。要记得施肥,要记得养地!”
“为了保证我们的土地能孕育肥力,保证我们的子孙后代,还能凭借土地好好生活。所以呀,这新粟的种植,每年只能两季。”
屯田小吏唾沫横飞的解说,人们听的是连连点头。
“若不是太守大人,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粟呢?我们大家伙,我们子子孙孙,都要感激太守大人呐!”
“是啊,太守大人的农书,我都记着呢,要当传家宝,一代代传下去!”
“俺要回去给太守大人立长生牌位,初一十五都要供奉!”
小吏笑开了花,幸有荣焉。
虽然百姓们念叨的是太守,但他作为实际执行者,心里也有说不出的满足。
“俺老汉就想问一问,”一个老者一脸期望:“俺们是旁边乡的,什么时候可以种新粟?大家伙都等不及啦!”
小吏笑道:“这第一次呀,十六个试点乡,种出来的新粟,都要作为粮种,之后就要普及到整个下邳郡。乡亲们只管回去等着,最多一个月,粮种就会下发!”
“真的!”
百姓们闻言,欢呼雀跃。
又有人问了:“那都做粮种了,试点乡的乡亲该怎么办呢?太守大人以前承诺,只收三成租,这都收上去了,咋办?”
“放心。”小吏笑道:“太守大人说话算话,什么时候欺骗过大家伙?因为情况特殊,粮种实在是重要,所以这第一次呀,才会这么做。太守府将新粟收回去之后,会补偿同等数量的粮食,只不过是以前的品种罢了。郡丞大人已经说过,太守早在之前,就已经上书朝廷,现在要交换的粮食,应该就在路上了。”
“这就好,这就好!太守大人是信人呐!”
。。。。。。
随着十六个试点乡丰收,随之相关的数据,也都统筹完成。
十六个试点乡,亩产最高的,达到二十九倍,与理想中的三十倍有些差异,但这并不算什么。
因为环境、侍弄方法等缘故,粮食的产量不可能固定在一个数值上。
产量最低的,则有二十五倍。
不论如何,是成功了,而且是天大的成功,是诸夏几千年来,最具转折性意义的大事件!
有了这样高产的粟米,只要推广到全国,以后不论何时,都不会再有饿肚子的事,乃至于易子相食的惨剧发生了!
人们发自内心的为王宿歌功颂德,王宿是完全承受得起的。
整个太守府,刚刚搭起的框架,从上到下,所有的官吏,无不对王宿表示崇敬。
这是神人呐!
名副其实的神人!
而王宿自己呢?则一如既往,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不居功,不自傲,还是以往的脾性。
这会儿,他正忙着下发粮食。
十六个试点乡,按照他的承诺,只收取三成租。也就是说,他必须要还给百姓七成收成相当的粮食。
这七成,还得在以往的基础上,乘以二十五到二十九倍不止!
因此,粮食的量,就很大了。
如果下邳发生灾荒,这些粮食就够整个下邳赈灾所用。而现在,只是与十六个乡交换而已!
可想而知,这十六个乡的百姓,是多么的高兴。
要知道,这一次收成,几乎顶的上以往二十年的收成了!
这是多么的惊人!
当然,因为量大,王宿必须要重视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好重视的。
自王宿的作为个成果体现出来之后,整个下邳,从上倒下,谁人不服他?!说不不好听的话,王宿此时若要造反,只一句话,恐怕就能拉起一支队伍。
他当然不会造反,那是吃饱了撑的。
将十六个县的县令、县长召集到下邳,按照计算结果,将粮食分发下去,让县尊们去负责这件事。
随即王宿就闲了下来。
至于监督,当然就交给下面各曹的人来做了。
他堂堂一个太守,实权巨大的封疆大吏,怎么可能每时每刻盯着这样的小事呢?
城外的中等、高等粟米,才是最重要的呀!
眼看已是入冬,天气逐渐寒冷。但并不能阻碍城外粟田里粟米的成熟步伐。
王宿几乎每天都要去看一眼,就这样,又是一个多月过去了。
冬月到了。
中等品质新粟终于成熟了,自然又是一番收获,不需赘言。
腊月上旬,高等品质新粟也成熟了,再收获,仍勿须赘言。
收获完成,王宿整个人都完全放松了。新的一年就要到了,建安五年、公元两百年,就在近前。
王宿在年前必须要回许都述职,连带还要娶个老婆。
腊月十五,王宿把太守府一干官吏召集起来,用中等品质新粟做了一顿大餐。一餐下来,几乎所有人,都将舌头吞到肚子里去了!
实在是太美味了!
香甜可口,并且口感舒适,完全不类于老品种粟米那种粗糙。一口吃下去,很快就有热流涌动全身,好似按摩一样,让人精神振奋,身体发热!
甚至于,连酒肉都没人碰了,只吃粟米!
王宿笑呵呵的。
说起来,这也是他第一次食用改良粟米。
之前的普通品种,因为要留作粮种下发,王宿作为太守,表率一番,便也没吃一粒。而今嘛,这中等品质的粟米,他返回许都的时候,除了留下一些种子,其余都要带走,交给曹操。因此就在这里开个荤,让官吏们跟着享点口福。
至于高等品质粟米,则全都收入了仓库,留着王宿以及王宿最亲近的人食用。
宴会过后,王宿把几个重要官员留下,嘱咐了下发粮种之事。
粮种收拢上来以有月余,下面的百姓、大户豪强,都望眼欲穿。王宿原本准备待到开春开下发,现在见百姓这么急切,便只好提前了。反正这粮种适应性强,冬天也能播种,只不过生长慢些罢了。
“我此去许都述职,下邳郡的事,就要劳烦诸位了。”王宿淡然道:“张兄作为郡丞,是主要负责人。其他人等若有不决之事,就上报张郡丞,若张郡丞不决,便等我回来再说。另外,我走之后,便开始下发粮种吧。下发粮种,以百姓为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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