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从深宫里到宫门口,也走了一个多时辰,可见这皇宫有多大。
雪韫担忧地看着安荞的肚子,生怕安荞不小心伤到肚子,毕竟这鼎实在太大了点。
安荞只得安慰他说没事,只在门口歇了一会儿又背了起来。
没走两步安荞又将鼎放了下来,拧眉看着眼前挡道的少年:“我说这位孙皇长孙阁下,你没事挡我道干嘛?”
皇长孙拦着安荞,大声说道:“我不嫌你老,我要娶你为正妃。”
安荞看了皇长孙一眼,无比认真地说道:“可我嫌你太小了,一点都不想嫁给你。”
皇长孙下意识道:“我能长大,等我长大了就不小了。”
安荞淡淡道:“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更加不稀罕你了。”
皇长孙:“”
不是说不管男女都喜欢年轻貌美的些的吗,为何眼前这美人会那么奇怪,放着他这年轻又俊美的不要,偏生喜欢老男人?
又见安荞摸了摸肚子:“更何况我已经成了家,是个有孩子的人了。”
皇长孙瞪向安荞的肚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不敢相信安荞竟然怀了孩子,心底下无比想要弄死这孩子,嘴里头却说道:“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嫌弃,我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
安荞左看又看,尼玛老太子跑哪去了?没看到他家小畜生跑出来了吗?赶紧牵回去啊。
果然没多会安荞就见到匆匆赶来的老太子。
金太子先是抹了把汗,然后才小声问道:“安姑娘之前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安荞疑惑:“哪番话?”
金太子四下看了看,小声说道:“就是你说子程不对劲的那番话。”
安荞恍悟:“原来是这事啊!的确,他不正常,应该是让人在身上种了东西,而且量看起来还不小。”
金太子心中一急,伸手去抓安荞,急急道:“那是什么东西?”
安荞往边上躲了一下,不乐意让金太子碰到,眉头也因此皱了起来。
金太子有些尴尬,小声说道:“你别介意,本太子只是一时冲动,决无半点恶意。主人是子程他是本太子唯一的嫡子,本太子自是担心他的身体情况。况且本太子子嗣艰难,除子程以外就只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庶子。有些事情想必你会明白,倘若子程真有不对劲之处,本太子哪怕是倾尽所有,也要把这唯一的嫡子救回。”
安荞挑眉:“倾尽所有啊,你会舍得?”
金太子眼睛微闪,其实金太子心有怀疑,子程是在他去沙漠之前生的,从沙漠回来以后别人送了几个美人过来,再加上皇帝的奖赏,府上的美人不少,却没有一个能够怀上。
事实上金太子怀疑自己不能生,因为在沙漠里下面受过伤。
可三年前竟然有个女人怀上,之后给他生了个庶子,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女人怀上。
相比起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孩子的庶子,金太子自然更在乎这个嫡子,只是这个嫡子自十二岁生辰那天受伤起,就变得不太正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起美色来。
毕竟是个少年郎,那种事情做多伤身,可不管怎么教导都无用。
哪怕是把人绑起来,也总会想到法子去乱来,最令金太子愤怒的莫过于,哪怕将所有服侍的女子都换走,那熊孩子也仍旧能够乱来。
他竟然荤素不忌,连男的也能上。
“是,只要你能确定子程真有问题,并且把这问题解决掉,哪怕把本太子的宫殿搬空也无妨。”金太子一脸认真,看得出的确是挺在乎这个儿子。
然而皇长孙听得一脸懵比,根本不知道这俩人在说点什么。
安荞将皇长孙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说道:“我也不要多了,给我五万两金子就行。”
金太子嘴角一抽,还以为是银子,没想到竟然是金子。
那可是五万两金子啊,可不是什么石头,哪是那和好得的,这女人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别说是过了十年,就算再过一百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把他的宫殿给卖了,也换不出这么多银子来啊。
只是看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金太子咬牙:“行,五万两就五万两,记得前提是要把子程给治好。”
安荞伸爪:“先给银子。”
金太子:“”
就不能先治?
金太子默默地与安荞对望了一阵,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只得垂头丧气地去找金票去。
其实也没多难找,自个府上出一般,再到熊孩子的外公家整一半,这数量就差不多出来了。
皇长孙内心不安,见金太子走了,下意识想要跟上去。
只是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两眼放光地看着安荞:“你考虑好了没有,要知道我是皇长孙,又是当今太子唯一的嫡子,可是大有前途之人,你若跟我了,日后定然身份尊贵,享尽荣华富贵。”
安荞一把将皇长孙抓了过来,叫大牛来帮忙摁住,然后把匕首抽了出来。
皇长孙看到那锋利的匕首,吓得差点连魂都飞了,急得大喊:“你们要做什么?我可是皇长孙,你不能伤我不,别杀我,我不要娶你了,以后我见着你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跟你跟前晃了,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啊”
安荞嫌这人聒噪,随手撕了块布塞进其嘴去。
被撕了块布的某大牛:
安荞早就发现皇长孙有些不对劲,脖子侧边那里竟然有块凸起,而那块凸起看起来像块旧伤疤,想必那里曾经受过伤。
可就算是受了伤,那里也不至于凸得那么高。
给安荞的感觉,那里头似乎有个小生命,而皇长孙之所以好色,就是受这小生命的影响。
果然把那块凸起划开,里头露出来一只狰狞的小虫子,看起来与百足虫十分相似,每一根足都深入皮肉当中,甚至有些直接伸入血管当中。
安荞眉头皱了起来,将从天毒体上取来的一瓶子拿出来,拿针挑了一小滴抹在小虫子背上。
不过片刻小虫子突然挣扎起来,一根根足收了回来,吧嗒一下落到地上,满地打着滚,只是没多会就没有了声息。
皇长孙看着眼珠子一凸,虽然不知道安荞划破他脖子是做什么,可他能感觉得到,这条虫子就是从他脖子上掉下来的。
只是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虫,并且还是活着的,看起来还是真恶心。
皇长孙浑身抖了抖,最重要的是好可怕。
大牛几人看着也是一脸惊讶,这人脖子竟然长有虫子,而且还是这么长一条,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没多会金太子赶来了,带了整整五万两黄金票子。
安荞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戳了一下大大的雪字,是这一片大陆通用的银票,便笑眯眯地接呐了,完了丢给金太子一瓶治疗外伤的药。
“你家熊孩子之所以会变成那样,是因为脖子上被人种了一颗虫卵,完了这虫卵长出虫子,在它脖子上扎根,喝了他的血后产生的排泄物有毒,就是因为这个毒,你家熊孩子才痴迷于男女之事。”安荞指了指地上的虫子,好在发现得早,若是再晚一些,这虫子就会下卵,再变成虫子,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金太子一脸狐疑,不太相信这鬼话,可见自爱熊孩子一副被吓到又恶心到的样子,不免就有些狐疑,难不成真是这样。
又问了一下身边几个亲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本太子姑且相信你,只是为什么会有虫子呢?”金太子一脸疑惑。
安荞淡淡地说道:“这东西不是寄生虫,哪怕遇到顶多吸点人血,不会选择寄生在人体上。只有从破壳开始就一直寄居于人体的,才会选择继续寄居于人体里面。我提醒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金太子面色沉了下来,却不是针对安荞,而是另有其人。
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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