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秋风起,麦穗长,千骑万乘走北邙;连年战,还者少,一腔碧血染枯草;狼的牙,熊的爪,纷争过处无片瓦;妻与子,倚门望,阡陌之上空荡荡;明月升,冤魂唱,寂静的坟茔空荡荡!”——《吟游诗人的歌》黑暗圣子萨缪尔,用亡灵大军构建自己的帝国;天才少年西蒙能否阻挡他的脚步?世界的命运又该何去何从?友情和爱情在乱世中沉浮,血与泪奏响的乐章却永无停息之日。—————————————————————不一样的世界观,低魔世界,列国征战。更黑暗,更宏大;不一样的情节,绝非能一眼望到底的剧情;不一样的战斗,没有无脑互殴,每一场战斗都要靠智慧夺取胜利!作者实在人,本文绝不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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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圣贝拉街道谋杀案()
“长空如焚,
泪痕经天。
黑雾迷城,
昼夜翻转。
血染十字,
苍生嗟叹。”
——《黑暗福音书》第一章第十八节
1589年,金鸢尾花王朝第四位皇帝莱德二世当政的第十一个年头。尽管后世的史学家对这一年大肆渲染,但在这改变所有人命运的一年中的头五个月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三月底,首都圣光大教堂的几位祭司联名给皇帝写信,报告称有红色的彗星划破南部夜空,落在阿喀斯特山脉背后,这一异象可能预示着一场浩劫。
鉴于祭司们一向喜欢危言耸听,皇帝陛下显然没有给予这一事件足够的关注,他在拨给教堂一笔一千金币的善款,并派使者委婉的规劝祭司们不要过量饮酒之后,就把这件事放到一边了。到了六月初,一场突如其来的黑雾席卷了阿喀斯特南部山脚下的一个边陲小城,引起了当地的一些交通混乱和治安问题。鉴于皇帝在之前对此事早有态度,汇报文件上只有短短一行字:天气状况反常,经市长与治安官调度,未对本地造成影响。
但当时谁又能未卜先知,这一场黑色的大雾竟会在所有人心中留下阴影,久久挥之不去。
一
位于阿喀斯特南部的卢丹是一座富有商业气息的小城,每到春天,这里的人们把成捆的羊毛、兽皮和一桶一桶的葡萄酒装上马车,换回烟草和茶。这里还有全帝国最好的手工匠人制作的长剑和匕首,不用说,这些都是供给前线驻军使用的。
由于靠近边境,卢丹还成了某些毒贩的秘密中转站,在黑暗的小巷里一种有魔力的小树叶——古柯叶被流转到个帝国的每个省份。
这座小城从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就伴随着车马和人声的喧嚣醒来,到了夜晚又伴着叮叮咚咚的打铁声入睡,日复一日,即使在战乱的年代里也没有改变过。可就在六月三日一早,这种百年不变的景象被一场大雾打破了。
这场雾浓的如同烟囱里冒出的黑烟,视力再好的人也看不见十步以外的任何情形。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被迫停止。说来也怪,这场黑雾还带来了低温,六月初居然像冬天一样寒冷。人们点起油灯,翻箱倒柜找出冬衣,蜷缩在家里。这种鬼天气,恐怕只有本该上学的孩子才会感到高兴。
卢丹本地治安官为这种极端天气忙的焦头烂额,马车如果出行不知道会酿成多少惨剧。因此他命令巡警们全部出动,挨家挨户的敲门告诉居民们暂时不要外出。不过谢天谢地,一上午过去了,除了几起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以外,总算没出什么太大乱子。不过只可怜了这些巡警,他们为了居民的安全,只能在严寒中身穿毛皮大衣,提着风灯工作。
圣贝拉街道上的两位巡警从凌晨五点一直忙到现在。由于警力缺乏,没人来换他们的班。这两人为了打发无聊的站岗时间,正抽着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其中一位身量甚高,笔挺的鼻梁下留着精心打理过的胡子,栗色的卷发梳向一边,露出犹如大理石雕塑的额头。他叫布拉佛斯,今年二十九岁,很可能成为巡警队中最年轻的警长。离他二十步远的同伴叫冯斯,既是他的搭档也是朋友。只听见浓雾中,冯斯大声的抱怨着:“伙计,吃饭的时间要到了!换班的人还不来,真不知道治安官是怎么想的,我看多半是把我们忘了!不如咱们到约翰的酒馆坐一会,再吃上几张他做的奶酪煎饼,可比在这傻站着强多了!”
布拉佛斯本想用眼神和手势制止他的朋友,但意识到他根本不可能看见,不禁苦笑一下:“好冯斯,别开这种玩笑,你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被别人听见的话会被投诉的。”
“好吧好吧,还没当警长呢就这么有派头。等你戴上徽章以后,还不得把我当头驴使唤!”
布拉佛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说道:“你哪来那么多抱怨,咱们可比那些穷苦的人走运多了。他们才叫苦呢,只要这雾不散,他们就没法工作;而没有工作这些人就要饿肚子了。”
“哼,你就知道操别人的心!在这挨饿受冻的是我们呀”说完这句,冯斯就气哼哼的不再吭声。
过了好一会,向来喋喋不休的冯斯还是一声不响。布拉佛斯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大声的问道:“冯斯,冯斯,你还在吗?”
可是身旁静悄悄的,并没有人回答。
他心里蓦地一紧,做巡警难免会得罪几个人,如果有人趁着黑雾在冯斯背后插上一把匕首那可糟了!想到这,他不禁紧张起来,又大叫“冯斯!冯斯!”
依旧没人答应。
布拉佛斯的心一沉,他掏出警用哨子,按照两长三短的节奏吹了起来——这是询问对方是否安全的代号。
尖锐的哨声划破浓重的黑雾。在街角传来了冯斯愤怒的喊声:“见鬼!别吹了!布拉佛斯,真是见鬼,连撒尿都不让我安生!”
布拉佛斯悬着的心一下放了下来,都是这场大雾闹的,自己确实有点疑神疑鬼了。他清了清嗓子也喊道:“你去吃饭吧!我一个人盯一会,你可千万别喝酒!”冯斯好像听到了他的话,嘟嘟囔囔的嚷了些什么,一溜烟的跑去酒馆了。
布拉佛斯又抽了几口烟,把烟头扔在地上,却不踩灭,呆呆的望着火星出神。
他刚刚29岁,也做上了一份普通人看来颇为体面的工作。但他并不满足于此,父亲是个会计,而母亲靠为别人浆洗衣服赚点零钱,这样的家庭显然不能对他的事业起到很大帮助。所以,他比其他警员更努力的工作。他有一张英俊的脸,一张说话很讨人喜欢的嘴,办起事来也很稳重,所以工作还算顺利。据治安官透露出的消息,他很快就要被提拔为警长了,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不,可以算是第二个转折了。
但他此刻却感到有点颓废。他要再花多长时间才能做到局长甚至本地治安官呢?十年?二十年?日子长的有点让人心慌。他羡慕那些衣着华丽,风度翩翩的贵族,他们含着金汤匙出生,将来注定是议员、将军、大臣,而自己也许忙碌一辈子都难以达到他们的起点。
说到贵族,卡蜜拉小姐正在一位贵族家里当家庭教师,不知道她能不能帮忙让自己结交上几位大人物。卡蜜拉小姐是他恋爱的对象,这位姑娘知书达理,心地单纯善良,长相也相当漂亮,但她也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如果和她结婚,怕是自己一辈子和贵族无缘了。但这位小姐却偏偏又如此温柔、善解人意,对自己一往情深。要抛弃她另娶别人实在有点犯难。
忽然,眼前的火星灭了。布拉佛斯回过神来,在已经熄灭的烟头上又踏上一脚,把身上的大衣裹得更紧了。这时,街道的另一边传来了两长三短的哨声,是冯斯在询问他是否安全。布拉佛斯也掏出哨子吹出一长一短的哨音,意为:“一切平安”。
二
街道的另一边,冯斯提上裤子。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喝上一杯了,更别提等着他的还有热乎乎的奶酪煎饼和刚刚烤好,加了黄油和大蒜的大块鳕鱼。
正在冯斯满怀期望的抬起脚,他身上的汗毛忽然全都像触电一样立了起来,本能告诉他有什么东西正从背后悄悄的靠近自己。
它脚步极轻,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但这种危险的气息,冯斯已经经历过两次了。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时还很年轻,在部队中服役。那天夜里联邦军偷袭兵营,他在睡梦中被刺穿了肺,在刀尖触碰到身体的一刹那,他猛然惊醒,一股寒意传遍了全身。那次大难不死之后,差不多又过去了十年,在抓捕一名毒贩子时,毒贩用刀刺他的后背,他像未卜先知一样躲开了,结果只伤到手臂。
这一次,前两次死里逃生的经验仿佛又在咆哮着告诉他危险的来临。这个胖乎乎的巡警突然展现出惊人的反应,把风灯向后一挥,转过身来用手中的警棍猛地砸去。
就在风灯挥出的一瞬间,微弱的光亮照亮了一张狰狞的脸。这张脸上布满疤痕,一双眼睛像毒蛇一样发出冷森森的光。
冯斯一惊,警棍砸空了。但当他再次举起警棍的时候,只觉得眼前银光一闪,一股凉意爬上了脖子。
冯斯伸手摸了摸,鲜血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他赶紧扔掉风灯,两只手无助的按在脖子上,想止住这喷涌而出的鲜血。忽然又觉得心口被蜜蜂蛰了一下,低头一看,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早已插在心窝上。
他再也支撑不住,急剧的喘息了几声后便一下倒在血泊之中。
冯斯倒下了,一个幽灵一样的人影从黑雾里走了出来。
他头戴兜帽,身披黑色斗篷,脸上刀疤纵横,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他从冯斯身上拔出匕首,在尸体上蹭了蹭。这把匕首银光闪烁,弯曲的刀身密布花纹,锋刃极薄,刀背上是一排狼牙似的锯齿,刀柄处刻着两个字母:D。B。此人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通缉犯,江洋大盗戴维·布朗。他血债累累又狡诈无比,时而遁逃出境,时而又在南方的几个省里兴风作浪,一提起此人,警察们无不恨得咬牙切齿。戴维·布朗把匕首收回到腰里,小心翼翼的把冯斯的尸体拖进黑暗深处。
拖到一半,他想起了什么,从冯斯脖子上摘下哨子,放在嘴边吹出了两长三短的节奏。等街对面传来含糊不清的回应之后,这张丑陋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黑衣人拖着冯斯的尸体一同遁入了比夜色还黑暗的浓雾之中。
三
屋外是让人捉摸不定的黑雾,贝瑞纳提男爵的屋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蜡烛在铜铸的吊灯上发出光亮,客厅的墙壁上挂着宝剑和盾牌,盾牌中心画着贝瑞纳提家族的纹章:两片四叶苜蓿衬托下的黄金马蹄铁。天鹅绒窗帘旁边的架子上摆满了来自东方古国的花瓶;红橡木沙发上盖着绸缎包裹的坐垫;墙角摆着装饰精美的盔甲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奇珍异宝;茶几底下压着一大张熊皮,这是男爵亲手打到的猎物。男爵夫人身怀有孕,靠在沙发上读书。男爵的长子,在书房里向他的家庭教师卡蜜拉小姐学习文学。厨房里叮叮咚咚的响着,时不时传出烤鹌鹑和炖羊肉的香味。
仆人们忙碌着,贝瑞纳提男爵站在二楼的楼梯旁满意的看着这一切,屋外寒冷的黑雾好像没有对他造成丝毫影响。
男爵缓步走下楼梯,坐到夫人身旁。夫人微微向他一点头:“午安,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