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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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君说的对-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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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眼,瞬间脑子又成了一团浆糊。

    色令智昏,说的就是他了。

    “咚、咚、咚”

    正当夜玄凌又重新握住了江洛云的手,准备趁热打铁时。车驾的窗户突然被敲响了。

    江洛云七手八脚的去开窗户。

    窗外,明华将手中的那一团小火狸猫朝江洛云抛了过来:“你的火狸猫。好像被吓到了,一个劲儿在空中乱蹦跶,鸿渊那家伙不肯给你送过来,我就给你领回来了。怎么样,够义气吧。”

    够义气!绝对的。

    江洛云点点头,接好了受了点儿惊吓的小火狸猫。

    下一秒,明华突然感觉到了一阵寒意,转过头去看自家宫主,宫主的眼神明晃晃的透露出四个字:你死定了。

    “那那啥,我先走了。”明华匆匆忙忙地说完,连滚带爬的从窗户口消失了,并且心中默默郁闷,自己最近到底是什么惹道宫主了,为什么宫主每次看见自己都想杀了自己一样。

    江洛云忍不住笑了一下:兄长又吓人了。

    “你还笑。”夜玄凌瞪了江洛云一眼。

第59章 天然屏障() 
往西方走;西方有辽阔的高原,有高耸入天际的仙山云海。凡间传说;西方有神明,神明不见得有;但是修真门派云集倒是真的。

    这儿灵气丰沛,凡人稀少,引来了众多修真者,在此开山立派。为了防止凡人的随意闯入,在修真者与凡人之间有一条山脉被留了出来,成为了天然的屏障,这儿荒兽猖獗;杂草重生;树木无限制的随意滋长,也成了各大门派弟子的历练之地。

    在到达极东的天鼎之前,江洛云一行人要先越过这道天然的屏障;再穿过几个修真门派。

    江洛云坐在一匹飞马上,好奇的四处张望。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西方,他的家在南方靠海的地方;离开了家之后,一路向北,到了崇明山,入了崇明宗之后;就再也没怎么出去过。几次同师兄弟出去历练;走的也不远;对于西方的景色,江洛云还是充满了好奇的。

    “喵喵咪”

    小火狸猫烈焰也显得很兴奋,他站在飞马的头顶上,站直了身体,眼珠子四处乱看,甚至扒拉着爪子,企图在周边的树木上挠上一爪子。

    由于这个山脉特殊的关系,飞马无法在上空飞行,只能走地上,从森林中穿梭而过。这座森林里,躲藏着种类繁多的荒兽,暂时看上去,都是些十分无害的小荒兽,体积看起来大多和小火狸猫差不多。

    “烈焰的家是在这里吗?要不然怎么这么兴奋。”江洛云笑着道。

    “不是啊!这只小火狸猫是北方的荒兽。”明华骑着另一匹飞马,跑到了江洛云旁边,同江洛云聊天,“火狸猫是群居的七级荒兽,当时那群荒兽企图攻击我们的商队,恰巧我和鸿渊在附近,就把那群荒兽都拿下了。这只小火狸猫是那群火狸猫的王留下的崽,我本想留着玩,后来被宫主要了去,没想到现在被你养了。”

    “咦?”江洛云惊讶地回头去看夜玄凌。这只小火狸猫是夜玄凌的?

    难怪当时风惜瑶信誓旦旦说自己代为照顾小火狸猫的,也难怪夜玄凌说如果自己想要,这只小火狸猫就是自己的。亏得他还一直在想,烈焰的原主人会不会来找自己讨要,原来烈焰早就被主人送给自己了啊!

    夜玄凌扫了小火狸猫一眼,淡淡地说道:“早知道是这么个废物,当初直接扔了得了。”

    小火狸猫完全不知道自己有被抛弃的危机,正欢脱地在地上打了个滚儿。

    “烈焰不是废物,烈焰可聪明啦。”就像很多人类的铲屎官一样,江洛云深有一种“傻主人”的气场,“他还会喷火呢。烈焰,喷一个给大家看看。”

    烈焰闻言“喵”的一声,从地上跳起,朝着旁边的一只野兔,呼的一下,喷出了一点零星的火焰,就像几乎要大着了的去火石一样,一个喷嚏就能打散了。

    “看,烈焰刚刚学会的,厉害吧。”江洛云炫耀地说。

    烈焰也高挺了小胸脯,得意地“喵喵喵”。

    然而被那点零星的火焰喷到的野兔,因为被烧焦了一点皮毛,随即怒气冲冲地朝烈焰扑了过来,硬生生在烈焰身上咬了一口,引得烈焰“喵”的一声高叫,才有蹬着两条小短腿,飞速的跑掉了。

    江洛云被烈焰的这副蠢样子,逗得哈哈大笑了起来。

    也算是有点儿价值了。夜玄凌看着旁边笑得格外开心的人,暗想着,可以暂时不把这只小废物丢进锅里。

    完全不知自己刚刚逃过一劫的烈焰,正委屈地扒拉着自己被咬了的伤口,虽然不太痛,但是被一只只有二级的小荒兽欺负,实在是丢脸丢大了。

    往后的路,烈焰踏着四肢肉脚,跟在飞马旁边,一路情绪都有些低落,任凭江洛云怎么逗它都不肯笑。

    同样没什么笑容的还有跟在一旁的端木翼。

    他还没找好自己的定位,在这个队伍里,只有江洛云和明华会主动找自己说话,而即将决定自己命运的那个男人却一直无视自己,到现在,端木翼也不知道这个看起来十分冷傲的男人叫什么名字,只知道龙卫们管他叫“主子”,江洛云管他叫“哥”,而鸿渊和明华则更多时候称之为“宫主”。

    打从第一次见面,端木翼就觉得,这是一个习惯发号施令的人,这种人一般身居高位,而且是无需仰人鼻息的那种高度。端木翼猜测着,这人在修真界的地位应该不低。

    在端木翼发现,自己体内确实有一股气,这股气就算自己不得其法,无法运作,也能够自行运转,甚至逐渐深厚起来,他就知道,自己无可避免地要走上修真这条路。从明华和江洛云的语气中,端木翼猜测自己应该拥有一种难得的体质,往后大有可为。

    若是如此,自己是不是能够留下来,而不是被送到其他门派去?

    在端木翼向看起来比较好相处的江洛云提了这个要求之后,江洛云并没有热情的答应下来,反而表现得有些为难。倒不是江洛云不喜欢端木翼这个人,而是因为江洛云在和鸿渊、明华商量完后发现,端木翼的特殊体质,玄云宫里只有两个人可能有办法解决,一个是还在玄云宫中,那个通晓各种修真心法秘籍的诛魔殿诛魔老祖,另外一个,就是同样玩转了五行阵法的夜玄凌。相比之下,自然是夜玄凌更适合了。

    然而夜玄凌不喜欢端木翼。

    端木翼无需询问,就能感受到那种不喜欢。或者也不能说不喜欢,应该说,夜玄凌的眼里并没有端木翼这个人的存在,端木翼就好比路边的花花草草一样,只不过答应了花花草草的主人,准备给这棵草挪个窝。

    端木翼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不是想拜夜玄凌为师,老实说,他对这种睥睨苍生的人有些抵触心里,但是如果能因此待在梦中情人身边,也还能聊以慰藉自己背井离乡的心情。

    可能是抱了这样的想法,那个男人才更加不想理会自己吧。也只有江洛云傻傻的没看出来,他的那个“哥”,可是用一种看待重要所有物的眼光,紧紧地看着江洛云。

    队伍走着走着,夜玄凌突然望着某处,紧接着,突然从众人面前消失了。

    “哥,你去哪儿?”江洛云对着夜玄凌突然消失的地方忙问。

    刚问完话,夜玄凌已经重新出现在了敞开了窗户的车驾中,手里还多了一颗果子。

    夜玄凌将手中的果子抛了抛,成功地引来了江洛云的注意力。

    “赤炎果!”江洛云感叹道。之前在玄云宫时,夜玄凌给过自己一袋,没几天就被自己吃完了。现在看见了,觉得口中的分泌物都增多了。

    “想要吗?”夜玄凌支着下巴,侧着头,问江洛云。

    江洛云猛点头:想,当然想,再多几颗也不嫌弃的。

    然而下一刻,夜玄凌拿起赤炎果,咬了一口,吃了下去,淡笑地对江洛云说:“想要,就自己来取吧。”

    被夜玄凌耍了的江洛云马上问道:“这儿哪里还有赤炎果?”没有人能够阻挡吃货对食物的热情。

    此刻,飞马带着众人转过了一排树木隔离起来的弯道,而后面前出现了一片宽敞的空地,空地的那一头,是一座被削尖了的巨峰。

    峰顶上,远远可以看见几只巨鹰在盘旋飞舞,那锐利的爪子,和敏锐的鹰眼,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好对付。

    江洛云咽了咽口水,有些为难地道:“虽然赤炎果很好吃,但是这山峰未免也太高了些,怎么才能上去取呢?”

    这赤炎果通常生长在悬崖之巅,且数量极少,周围伴生着赤炎鹰群。这些赤炎鹰凶狠无比,几乎每一只成年的赤炎鹰都相当于一名元婴期修士,想吃个赤炎果,要对上一群凶残的元婴期高手,里面甚至还可能藏着一两个化虚期的,江洛云只能望而止步。

    夜玄凌将口中的赤炎果咽下,觉得要么是自己表达有误,要么就是自己这个答应了做自己道侣的师弟,可能觉得道侣就是和管家差不多的职位,丝毫没有任何相关的联想。比如说,走进车驾中,朝自己讨一个,或者从自己嘴里分一口?

    “想上去试试吗?”夜玄凌说道,“虽然赤炎鹰属于巅峰期的五级荒兽,但毕竟不如人聪明,若是用法得当,未尝不可能从他们手中夺取食物。”

    江洛云有些心动,在他答应了夜玄凌做他的道侣之后,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自己需要更强大的实力,虽然不能与夜玄凌比肩,但如果能够一点一点的进步的话,起码能看见希望的不是吗?

    江洛云这样想着,忍不住去看夜玄凌的手:他想同夜玄凌借那把剑呀。

    “不借。”夜玄凌显然看出了他的意图,直接回绝了,他说道,“你可以带着那只小废物一起去,毕竟也是只七级荒兽,被一群五级荒兽碾压也太难看了些。”

    被点名的小火狸猫烈焰无辜地抬着头看夜玄凌。

    江洛云有点儿惨不忍睹地看着那只只会卖萌的,据说有七级的小荒兽。

    江洛云心想着,反正夜玄凌在这,也不会让自己就挂在这里的,于是鼓足了勇气,抱起了小火狸猫,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架势说道:“走吧。”

    “莫急。”夜玄凌拦下了江洛云,对旁边的花裳说道,“去取那件衣裳,顺便拿把剑来。”

    “是。”花裳领了命,去后面的储物空间中翻找,一会儿,拿出了一件看起来十分普通的白色长袍,和一把一样平凡无奇的剑来。

    江洛云疑惑地看着。

    夜玄凌亲自取了那件白色长袍,走了过来,为江洛云穿上。

    江洛云有些受宠若惊地接受了夜玄凌的服务,待衣服穿上了,就察觉出不同来了。虽说对于修真者来说,衣裳的重量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这件长袍穿在身上,真的是轻巧如云,几乎没有一丝重量。再察觉不出不同来,就是自己傻了。

    夜玄凌握住了江洛云的长发,将之从长袍中整理出来,又替江洛云整理好了领口。略带着挑剔的目光,从头到脚梭巡了一遍,才勉强的点点头道:“丑是丑了点,但起码耐用。”不用再见江洛云狼狈的衣衫不整的归来。如果换个地方衣衫不整的话,倒也不是不行。

    “哥,这是?”江洛云好奇地抓着身上这件衣服的袖口来回看。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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