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伙儿们玻璃心碎了一地哟~”
苏末:“……”
就这几句话的功夫,外面又传来了催促声,谭雅和于素雪一人拉了苏末一只手,谭雅笑道:“咱们快点出去吧,村长儿子等不及想要看媳妇儿了!”
苏末:“……”
村长儿子什么的,真是够了好么!?
别墅外,来迎亲的人也算是一道风景,为首的人穿了一身黑红色衬压边金纹的汉服,整个人显得异样的俊美,简直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车队每个人都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沈彦身下那匹最是神骏,浑身上下漆黑如墨,没有一丝杂毛,正是诺维斯马场被苏末偷偷称为奔霄的那匹骏马。
本来小武他们是建议沈彦骑雪白的踏雪的,毕竟迎亲嘛,白色的马总有一种白马王子的范儿,不是更合适?但和苏末一样,沈彦显然更偏爱那匹桀骜不驯的奔霄。
看到身穿红色嫁衣的女子出现在眼前的一刻,沈彦墨色的双眼一下子就亮了,心脏鼓噪着,跳的纷乱。
虽然知道这是他们的婚礼,并且这婚礼还是他自己全权策划的,但直到这个女子穿着火红的嫁衣站在他眼前,他才终于有了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苏末的来历太过奇异,奇异到他时常会有一种飘在空中,根本无法彻底抓住她的错觉。
如今,心总算能安定下来。
修长的手指伸到女子面前,苏末把手放到沈彦手上,沈彦一个用力,女子便坐在了他的身前。
黑色的骏马打了个响鼻,长嘶一声,它身后的众马齐刷刷退到两边,黑马看似满意的歪了歪头,从众马让出来的地方走到了队伍的最后面,带头往沈宅的方向奔去。
道路两旁的记者们惊讶的记录下这个画面,觉得那匹黑马简直不像匹马了,众马之王的范儿啊这是!那家伙真的没有成精?
应该没有吧,据说建国后不允许动物成精来着。
答答的马蹄声响在耳边,拂起的鬃毛摩挲着她的手臂,背后靠着的是一生的良人,苏末看着道路两旁不断后退的风景,像是她曾经甩在身后的厚重的时光。
身后温暖的怀抱属于她今生的爱人,她将把一生交付,与他一起走到白头。
唐时时常在婚礼上响起的古老的歌谣响在耳边,苏末也忍不住跟着喃喃。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一生,我们当携手,共赴白头。
——
拖着断手,这两章我敲了七八天,总算是写完了,很抱歉让亲们等了这么久,毕竟文在快完结的时候断更真的挺不好,所幸终于完结了,不管怎样。我也终于能安心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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