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再走的时候有点难过,难道真的和冽哥哥说的一样,爱情很简单,婚姻很复杂,人要经历过很多次尝试,才会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次,会不会流血这件事情,并不是左再自己可以预测的,她看了很多书,她知道那层膜不代表什么,不是每个人在第一次的时候,那层膜都还是完好无损的,也不是每个人的在第一次的时候就一定会破裂。
一个人是不是处女这件事情,就算是经验老道的妇科医生也不能够准确判别,霍风纠结于这件事情,怀疑她的付出,左再觉得自己原本认识的霍风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如果霍风是这么多疑的人,如果霍风一开始就很计较她和程冽曾经的关系,那左再可能并不会真的走到霍风的身边。
一个多疑的人,肯定一开始就会让她和程冽划清界限。
而这样的话,左再一开始就不会来到霍风的身边。毕竟她那个时候还是可以很轻易地转身的。
左再不明白,他和霍风之间的信任建立了这么久,居然就这么轻易地被有没有血迹这样的一件事情给打败了。
这也太脆弱了吧?
左再觉得霍风无理取闹,霍风觉得左再恼羞成怒。
…………………………
2o17年的8月3日。左再的婚礼。
新郎是谁呢?
~~~~~~~~~~
留个悬念吧~8月3日是程冽的生日,也是小墨的生日。
小墨是不是说的都是实话?如果用这样的神转折,小墨还可以写许多许多的字。
但还是不要虐了,一暖到底,才符合小墨写这本书的初衷。
如果小墨还要继续写书的话。就和大家相约在2o17年的8月3日吧。
写什么好呢?小墨再写的话,肯定得有墨尔本了,对不对?
同名《飘荡墨尔本》好不好?
哈哈,小墨的完结感言有没有很任性?
感谢大家陪伴小墨走过第一本书的历程。
如果记得的话,2o17年的8月3日,来溜达一下,看看小墨有没有开始新的征程,顺便祝小墨生日快乐吧。
(全文完)
新书《骑遇》,期待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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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因为学校的交流项目,去了布里斯班。
那是我第一次去澳洲,因为还未成年,必须住homestay。
住的那一家离市区很远,不堵车都要开一两个小时的那种远郊。
对于布里斯班这样的澳洲城市来说,郊区并不意味着荒凉。
相反,那是一个富人区。
因为住家爸爸是一个建筑师,所以住的那栋房子尤其地漂亮。
房间是落地窗,窗外有一片青翠欲滴的草地,临近窗户的地方,种了一片草莓。
天生天养的草莓,没有温室、没有大棚、没有防护设施。
早上起来,睁开惺忪的睡眼,拉开窗帘,就会看到有鸟飞过来啄食草莓。
伸个懒腰,走出房间,挑几颗熟透了的、没有被鸟儿光顾过的草莓。
美好的一天,从和鸟儿们共进早餐中开始。
那是记忆中特别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这么喜欢亲近大自然。
在一个并不寒冷的南半球冬日早晨,我拿着一个苹果,从大门出去,准备细细“游览”一番我生活的这个地方。
我把苹果咬在嘴里,低头穿鞋。
然后头也不抬地伸手开门。
才心满意足地走了两步路,就撞上了一匹将近一米八的高头大马。
没有一点点防备,慌乱的我把才咬了一口的苹果吓得掉到了地上。
在此之前,不是没有见过马,也不是没有在公园和景区里面骑过颜色各异的小马驹。
但明显比我高出一个头还不止的马,确实是第一次见。
在我不知所措之际,一个穿着骑士服,英姿飒爽的金发美女,适时出现。
她和我说抱歉。
说她的马儿,可能是因为闻到了苹果的味道,才会靠门这么近。
我抬头看马。
这匹在初升的太阳下,与我不期而遇的马,散发着栗色的光芒。
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看我,又看看掉到地上的苹果,如此反复。
我有点不太确定地把苹果捡起来,送到它的嘴边。
马儿一口就吃掉了苹果。
金发美女亲昵地挠了挠自己的爱驹,说了一个超出我当时词汇量的单词。
我猜是在数落她的马儿贪吃。
马儿的眼里噙满了笑意,浓密的睫毛让眼睛显得越发深邃。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澳大利亚,喜欢上了马。
虽然,成年后再回澳洲求学,大部分时间都在墨尔本,但在布里斯班的那段和鸟儿抢草莓、喂马儿吃苹果的记忆,却始终是鲜活的。
《骑遇》,是一个深藏心底的,关于马术的爱情故事。
感谢一路相随的小伙伴,也欢迎第一次来到飘荡墨尔本文字世界的你。
相约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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