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有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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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有姻缘- 第2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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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沫沫布置好,庄朝露走进来,看着棚顶,玩笑着,“真漂亮,弄的我都想结婚了。”

    沫沫笑着,“那就在结一次,现在能穿婚纱了,姐姐可以再传一次,照相留念。”

    庄朝露心动了,又不好意思,“我都这么大岁数了,算了。”

    庄朝露锁了新房的门,等结婚前再开。

    婚礼是下周日,起行周五放假,庄朝露已经写好了请帖,沫沫看着,好高的一摞。

    这么多年了,沫沫家一直在收姐姐的礼钱,现在起行结婚了,沫沫家要还一份大礼的。

    从结婚开始,这几年,姐姐家给了不少的钱,从给庄朝阳布置家的钱,到后来结婚给了一些,还有生孩子的钱,加吧加吧有小一千了。

    幸好姐姐家还有好几个孩子没结婚呢,这礼不用一齐还了。

    沫沫对婚纱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在未来见过太多漂亮的婚纱了,这个年代的,沫沫一点都不喜欢,反而对旗袍,沫沫有很大的兴趣。

    五月份大院有家结婚的,安排在饭店,沫沫代替庄朝阳去参加的,新娘子穿的就是旗袍,红色的旗袍,一下子就吸引了沫沫。

    沫沫和庞灵是同学,也是朋友,沫沫想送一份礼物,离结婚还有一段时间,买块料子回来,晚上做几天就能做完,刺绣不能绣复杂的,简单的还是可以的。

    庞灵要当新娘子了,也不风风火火的了,这几天特别的文静,见到沫沫下课就跑,“小舅妈,你这几天忙什么呢??”

    沫沫挑了眉头,话里有话,“你说呢?”

    庞灵脸蛋红了,的松开了拉着沫沫的手,沫沫噗呲乐了,先走一步回家了。

    两天的时间,沫沫就按照庞灵的身材做了件旗袍,鲜红的颜色,不往上面绣图案都好看。

    沫沫没一针一针那么绣,绣的是大体的轮廓,然后填充的,这样很简单,绣的也快一些。

    临近结婚前两天,旗袍才好,沫沫跌了个牛皮纸袋,用红布包裹着旗袍放到牛皮纸袋中,拎着去学校。

    上了一上午的课,沫沫等人走的差不多了,刚要拿出旗袍给庞灵惊喜,起行来了。

第四百零四章 累() 
沫沫翻了白眼,带来的真是时候,庞灵既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回来了。”

    起行腿也长,迈上台阶,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庞灵,“刚下车。”

    意思我一个来见得你!

    庞灵脸红了,看着起行满头是汗的,想要掏手绢尴尬了,她压根不带这玩意。

    起行自己用袖子擦了汗,“好了。”

    沫沫被喂了一口的糖,甜的都齁嗓子,徐莉受不了了,“两位,考虑下我们这些人。”

    庞灵的脸更红了,起行也不好意思了,挠着头,“那个,你们好,我是苏起行。”

    徐莉冲庞灵眨眼睛,“我们知道,新郎官啊!”

    起行比庞灵就大方多了,哈哈笑着,“今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饭。”

    徐莉,“确定要我们这些碍眼的?”

    庞灵,“走,走,吃饭去。”

    徐莉嘿嘿笑着,“我们可真的去了。”

    起行,“都去。”

    沫沫掏出牛皮纸袋,递给庞灵,“先看下这个,看完了再去。”

    庞灵代开袋子,“我早就注意到牛皮纸袋了,原来是给我的啊!”

    沫沫笑着,“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庞灵拿出红布,看到红色的旗袍,指尖摸着旗袍,“好漂亮。”

    “你比划下,看看怎么样。”

    庞灵小心的抖开,比划着了下,“我一定能穿。”

    沫沫看着披着旗袍的庞灵,眼前一亮,真漂亮,旗袍把女性的柔美显现的淋淋尽致。

    庞灵喜欢的不得了,“小舅妈,你哪里弄的旗袍,大伯母去买了,都没买到我能穿的!”

    沫沫指着自己,骄傲的道:“我自己做的,怎么样,厉害吧!”

    庞灵瞪大了眼睛,“你自己做的?”

    沫沫点头,现在刺绣可不是四旧了,沫沫不怕被人知道,笑着道:“看到上面的刺绣没,是我绣的,我跟邱奶奶学过刺绣呢!”

    庞灵,“小舅妈,你真厉害。”

    起行眼睛一直在庞灵的身上,庞灵瞪了一眼,更小心点把旗袍叠起来,抱着牛皮纸袋就不撒手了。

    沫沫一行人去了食堂,这个年代吃饭挺快的,已经有很多的学生吃完了,食堂空了不少的位置。

    沫沫今天是带了饭的,她没有去打饭,今天带的菜是猪肉炖豆角,主食是米饭。

    食堂都是素菜,徐莉她们没真的让起行请,几个人分散着很快都买好了。

    庞灵坐下道:“等我结婚,你们可一定要来。”

    徐莉笑着,“当然要来。”

    庞灵邀请了全班的人,是庞家和庄朝露的意思,这一届的学生,未来一定是中流砥柱。

    这个年代的同学关系是很牢靠的,不像未来,流水似的同学,大学毕业了,也就能记住寝室的人,最后能有几个联系的就不错了。

    庞灵的婚礼是庞家和苏家商量后一起办的,为了低调,不办两场,因为一起办,请的人有些多。

    还好首都的饭店有几家大的,选了一处相对低调的地方,请的人都能装下。

    庞灵结婚,沫沫作为起行这边的,也是要帮着姐姐忙活的,

    起行长的不错,有胆子的姑娘多看了两眼,可惜,起行的目光都在庞灵的身上。

    沫沫他们中午吃过饭,明天和后天是周六日了,沫沫和庞灵已经请好了假,周六不来上课。

    庞灵的婚礼就是这周日,沫沫晚上在庄朝露家吃的饭。

    今天的除了庄朝阳和苏二,孩子们都回来了,庄朝阳和苏二要明天早上才能回来。

    晚上一群孩子们吹气球,沫沫拿着红毛线,“你们几个,把气球都给我扎紧点,明天还有一天呢,可别气都漏没了。”

    起航吹的腮帮着都疼,“小舅妈,只能用嘴吹吗?”

    “也可以用气管子,太费劲了,还不如吹呢!你们几个大小伙子,这才多点气球,一会就吃完了。”

    起升缠着气球,指着桌子上一堆的气球,“小舅妈,这是一点吗?我刚才可看了,能有五百呢!”

    沫沫啊了一声,“有这么多吗?”

    起升点头,“只少不多。”

    沫沫岔岔的笑了,哎呀,她买多了,她当未来了,未来结婚的时候,气球五百都是少的,收了一些,只留下二百个。

    起航呼出一口气,二百个还好。

    沫沫把写好的纸条还有剪碎的红纸都放到吹好的气球里,这个是做游戏用的。

    起行有不好的预感,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沫沫手中一叠的纸条,无语了,“小舅妈,这也太多了,一串的气球,差不多都有纸条。”

    沫沫低头看着手中的纸条,“这些可不是我写的,你要找就找起航他们。”

    起航坏笑着,“哥,我们都让你看着塞纸条呢!已经够意思了,放心好了,都是简单的游戏。”

    起行,“呵呵,信你就见鬼了,你们几个臭小子,报复我呢!”

    起升忙举手,“这事可没有我,哥,难得结婚能闹了,你也想热闹热闹不是!”

    沫沫低头看着纸条上写的游戏,等起行扎到的时候,一定会想揍这两个小子的。

    游戏的气球挂好了,楼上的扶手上绑一些,柜子上绑几个,在有就是门口了。

    沫沫他们忙了一晚上,才弄好了气球,结婚真的好累。

    第二天早上,沫沫做好饭,庄朝阳正好进家门,洗了手出来吃饭,坐下拿着饼,“都准备好了?”

    “好了,今天下午去饭店看看就没事了。”

    “媳妇辛苦了。”

    “不辛苦,孩子们帮了不少的忙呢,对了,起行结婚,咱家随多少钱?”

    庄朝阳想了下道:“三百吧,等起航和起升结婚的时候在说!”

    沫沫点头同意,庄朝露这么多年,对他们两口子一直照顾着,多少钱都不多。

    沫沫这边直接包好了红包,庄朝阳吃过饭洗了澡,换了身便装,自己站在镜子前,怎么看怎么别扭,最后又换回了洗好的军装,还是军装看着顺眼。

    沫沫一家去了姐姐家,苏二已经换好衣服,“我还没见过亲家呢,我和朝露要去庞家一趟,你们两口子帮我们去看下饭店准备的怎么样了。”

    庄朝阳道:“好。”

第四百零五章 闹() 
沫沫和庄朝阳没带孩子,他们两个来的饭店,饭店已经摆好了桌子。

    沫沫第一次见到三层的国营饭店,布局可比阳城的高大上。

    沫沫他们说明了来意,负责的经理带着两口子去的后厨,后厨已经买好了明天用的菜。

    经理道:“鱼和肉明天早上会送过来,大热天的,还是新鲜的最好,蔬菜也是明天早上到,现在来的都是不怕坏的,冰柜里的海鲜已经到了,二位要看看吗?”

    沫沫点头,“看一看。”

    “好,这边走。”

    海鲜是冷库里的,这是庞家花了好大力气从海鲜供销公司弄的,沫沫看到了青虾,还有一些不认识的海鱼。

    经理对婚礼的业务很熟,今年开始,饭店已经接下了不下十场的婚宴了,不过地位最高的,还属这场了。

    经理尽职尽力的,能不尽职吗,明天,他的领导可是要来参加婚礼的!

    庄朝阳看着没问题,沫沫和庄朝阳离开了。

    出了门,沫沫回头看着两排的桌子,“明天人真多。”

    “姐家十几年都没有过喜事了,当然人多,庞家就要差一些了,儿子多,接连的结婚,明天能来的都是关系最好的。”

    沫沫惊讶了,“你不在家,知道的这么清楚?”

    “姐夫说的,这几天,姐姐天天跟姐夫通电话的。”

    沫沫挡了下阳光,明天一定很热闹。

    庄朝阳好不容易甩开了孩子们,孩子们在家帮起航忙呢!也不知道起航又打了什么注意。

    庄朝阳享受着二人世界,沫沫喜欢旗袍,正好有人陪了,拉着庄朝阳去的百货大楼。

    旗袍是今年年初出现在大楼的,特意空出来一个展柜,来买旗袍的不仅是国人,还有外国人。

    沫沫做的也不错,可跟做旗袍的大师比还是差了很多,上次来的匆忙,沫沫没仔细看。

    这次沫沫看的真切了,现在的旗袍没有开到大腿,都在小腿的地方,虽然不能迈着大步走,可还是很受欢迎的。

    这个时候,旗袍没有花红柳绿的,大部分都是素色,而沫沫最喜欢的就是素色。

    沫沫看上了米白色的旗袍,旗袍上没有刺绣,最大的两点就是盘扣了。

    其实沫沫也很喜欢水墨色,可惜她现在穿不了,会显老,等她上了岁数才能穿。

    沫沫正看着别的旗袍,庄朝阳却看上一个,浅蓝色的,在庄朝阳的印象里,媳妇穿蓝色是最好看的。

    沫沫拿过来,眼睛一亮,“眼光不错。”

    庄朝阳笑着,“这两条?”

    沫沫点头,“恩,这两条。”

    沫沫又买了些料子,打算回去绣些东西,然后在做成旗袍。

    上次买料子没仔细逛,这次不急了,沫沫才发现,大楼里的裙子颜色很鲜艳,已经很时尚了。

    二人走出大楼,没走多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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