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2007原创作品评选开始,请支持墨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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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选一共可投10本书,嘿嘿,至于怎么投,我想聪明的读者心里都很明白。
才子是2007年10月新书榜第一名,所以有一席之地。由于墨武2006年12月就入起点,所以2007年不算新人,以致痛失去年十大新人机会,现在有这机会挺才子、挺墨武,还犹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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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武门外篇 纨绔才子外传之沈阳的挖坑大业
我叫沈阳,我的名字和东北的一座城市同名。我觉得这名字很俗,非常俗,我跟我家老头说过要改过,结果他说我的名字是他老头,也就是我爷爷起的。想改名就得经过我爷爷,也就是他老头的同意。以我名企三年的经验,我知道我改名的愿望无法实现了。因为我爷爷已经过世很久了……
我觉得我长得不错,算是对得起人民群众了。大学时也算久经情场,交过的女朋友大概可以以打为单位来计算了。可是已经厌倦了,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我想找个最终的归宿,为我的爱情找一个葬身之地。从我第一眼看见许舒婷的时候,我沦陷了……于是我离开了那间我呆了三年的名企,来到了许MM的公司,开拓者。我要开始建造我的坟墓了。
可是我错了,我发现原来不是所有的女人看到我都会像花痴一样哭着喊着扑到我身上。在我来到开拓者几个月之后,我的坟墓还没挖好坑。在我挖坑的时候,开拓者来了一个新人,一个男人,穿着一套路边摊就可以买到的西服,一双透气性能极佳的皮鞋,还戴着一付黑框眼镜。他叫叶枫。
以我三年名企的经验,叶枫只是一个跟大街上到处可以见到的民工一样,每天浑浑噩噩地混吃等死。虽然他也是男人,但我知道他对我伟大的挖坑事业是产生不了任何影响的。可是我又错了,错得离谱!许MM居然在他上班的第一天就请他吃饭,尽管只是在员工食堂。可是,在开拓者这么久,我还没和许MM一起吃过饭。叶枫,这个民工一般的男人,难道有什么吸引人的优点吗?这个问题困扰了我整整一周,以我三年的名企经验,竟然也被这个问题搞得我整整一周食不下咽,我一天五顿的饭量变成了一天四顿……
在那一个星期里,我浏览了网上所有有关泡妞的帖子,再加上大学四年纵横情场总结的心得,以及我名企三年的经验,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发动更加猛烈的攻势!
星期一我起了个大早,很不错的天气,连空气也好像比平时清新了几分。我祭出了那套只穿过一次的阿玛尼西服,上一次穿还是因为参加以前老板的宴会,这套衣服整整花了我两个月的工资。借着电梯里的镜子,确定我的发型没乱之后,我走进了公司。用最经典的微笑和每一位同事打着招呼,看着张小娟和吴虹满是红心的眼神,我不禁大步迈进自己的办公室。
刺眼的红色!
我的眼睛被那一张红色的请柬刺激得几乎睁不开,唉!心痛,不知又是谁要结婚。我的钱包又要扁了。
打开那红色的烫金请柬,我怎么突然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许MM要订婚了?还是和那个民工?
一个民工,一个女强人,公司老总,居然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发展到订婚的程度?以我三年名企的经验,实在无法想像。这会是真的吗?
苍天啊……难道你真的要我死无葬身之地?
当我看到那场玫瑰花雨,那辆金色马车,还有那艘游轮,以我名企三年的经验,我知道:我的挖坑事业已经毁在一个民工的手里了。
也许我该换块地了……
呃……哥们写着玩的,别和我较真……
注:墨武门外篇主要发布一些墨武门书友闲话式的外篇情节,也欢迎有意的朋友们加入墨武门,将你对本书人物的看法写出来,择优选择分期发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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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武门外篇 才子外篇之叶枫被推倒
第一次写文,就给墨武老大的《才子》写外传。
恬不知耻的一人分饰两个女主角(两个人的名字就是把小女子自己的名字拆开…形象么…分别参考本人的长发形象和短发形象,呃?没见过?……有空再发两张拍得好点的……)
这个外篇,我设定的主角是一个被以前的叶枫抛弃的可怜女子,那个…发生了一些关系(脸红…)那个妹妹和叶枫…我原来也想写些故事的,不过想想,再写,就有些长了。墨武老大若是有兴趣,帮我写写吧~我不介意你使用我的形像~o(∩_∩)o~
另外,我还大胆假设了叶枫的饮酒知识和调酒技术的来源(我错了啦,不要扔我番茄~)
~=。=~好啦~不说啦~再说我就要被口水淹死啦~
实力不足,笔力不够,写得一塌糊涂……大家恕罪则个~小女子给大家作揖了~
地球很大,海洋的面积也不小。
这是广袤海洋中的一座不知名小岛。岛很小,除了一片沙滩,只剩下茂密的丛林。
沙滩前停着一只游艇,游艇很气派,可以说是豪华。但你若是看到不远处的海中停着的庞然大物般的游轮,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就像开在牡丹旁的小野花,虽然漂亮,可是没人会当它是花,甚至没人会当它存在。
一座荒岛怎么会有这样的庞然大物出现?当然,你可以认为是某旅行社组织的“荒岛漂流”活动。
海水一波一波的冲上海滩,试图掩去一道延伸向丛林的足迹。足迹的尽头,是一个窈窕的背影,前方隐约可见,隐藏在丛林中的金壁辉煌的一角。
看着前方远处的海洋,辰蓓叹了口气,坐了下来,将手中的杯子放在身旁的小几上。杯子很漂亮,白玉雕成,通体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引人注目。叶枫若是见到,定会惊呼:“夜光杯!”
能用夜光杯来喝酒的人当然不会穷,实际上,整座岛屿都为辰家所有。
别墅建的位置很恰当,站在阳台上,可以越过脚下的丛林,看到远处的沙滩,还有海洋。辰蓓当然看到了海上来的客人。所以当身后响起话语声时,她并没有被惊到。
“他订婚了。”声音很甜很嗲。
辰蓓没有反映,过了良久,才冷冷的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叹了口气,辰徽很自然得找了张椅子坐下,望着面无表情的辰蓓,眼中带着淡淡的忧愁,“你骗不了我的,姐姐。”
是的,她们是姐妹,亲生的两姐妹,从她们的相貌就可以看出,同样的眉眼,同样姣好的面容,若非不同的发型和衣饰,简直无法分辨。
从背后阳台刮来的风抚动辰蓓略带卷曲的长发,使她的脸看起来不真切。还是冷冷的语调:“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盯着姐姐的眼睛,辰徽吐出了一句似乎毫不相干的诗句。
刚刚端起酒杯的辰蓓手一抖,一滴液体从杯中溅出,落在手背上。洁白如玉的手背,衬着鲜红如血的美酒,犹如那晚在他面前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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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乘云!”一个男人惊呼。这个男人很帅,用时髦些的话说,叫“帅到掉渣”!
辰蓓迷着眼睛,笑而不语。酒是好酒、杯是好杯、无与伦比的调酒技术,加上四周浓郁的酒香,此时的辰蓓,有着无法用言语形容的魅力。
见到男子还未回过神来,辰蓓笑了笑,微抬手臂,血龙穿云飞出,直送如惊的尚未合上嘴的男人口中,一丝都未溅出。
感觉到酒水温柔的顺着咽喉流入,犹如情人的抚摸。男子回过神来,看见面前那站在月光下的女子,不禁赞叹:“蓓蓓,你就是我的女神。”
再也忍不住,上前搂住笑得像猫一样的辰蓓。此时,什么“夜光杯”,什么“八二年的拉菲”,统统比不上眼前这魅力无边的女人。
很重很深的一吻,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又像一弹指那样短暂。辰蓓尚在回味那甜如蜜般的感觉,迷迷糊糊中只觉得自己被打横抱起,又倒在软软的床上,然后,衣服一件一件的减少……
“枫,你爱我么?”辰蓓伸手抵住男子的胸膛,制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似乎每个恋爱中的女人都爱这样问,而她们得到的答案通常都是一样的。
“爱,我最爱的就是你!”叶枫的答案也不例外。
“那…你对多少女人说过这句话?”辰蓓的问话使男子一下停止了动作。
“怎么不说?”她不依不饶。
男子一脸的坏笑,“在数呢。”
“啊!”男子一声痛呼,辰蓓已在他的胸膛上狠狠的咬了一口。
“我要你爱我,永远爱我,直到天荒地老!”辰蓓抬起头,深情的望着他。
感受到眼前女子那深情、迷离的眼神,男子用力地将她搂入怀里,“你永远是我的!”
“咯咯…”辰蓓开心娇笑着搂住男人的脖子,重重的吻上了他的唇。
帷帐落下,灯光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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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姐姐沉浸在回忆中,手托香腮,脸上带着动人的甜蜜笑容,辰徽心中却说不出的痛,“你还是记得他的,姐姐。”
从回忆中被惊醒,辰蓓愣了一会,伸手抚了抚被风吹乱得发丝,恢复了冰冷的面容,“那又如何?他是他,我是我,这场婚礼三年前就该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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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来打扰我了,我就要结婚了。”
冰冷的话语居然从那个口口声声说爱自己的男子口中说出,辰蓓无法接受,“为什么?她真的比我漂亮?”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语气能够如此平静,来的时候,她原以为自己会像个泼妇一样的。
“我的妻子只有一个,你…我们…不合适的…”感觉到辰蓓的伤心,男子心中不禁难过。
看到远处藏在树后的那个妙曼的身影,辰蓓笑了,笑容比哭还难看,“她…果然很美呢,你对她…也是说的那番话么?”说完,看到男子躲闪的目光,又笑了起来“祝福你们,这个…留给你作个纪念吧。”
男子接过那世上独一无二的“夜光杯”,思忖良久,不顾女人绝望的眼神,又将它还回到她的手中,“不用了,我以后不会再想起你的,你…也忘了我吧!”
“叮……”夜光杯落地,声音清脆,不愧是传世之宝,丝毫未损。。
“砰……”杯未碎,辰蓓却感到自己的心已碎。
“永远不要再见了吧…”男子走远,只留下泪痕满面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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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订婚的女人不是纤纤。”
犹如惊雷乍响,辰蓓一下站了起来,碰倒了椅子旁的小几,酒水淌了一地。
“什么?”她的语气满是不可置信,“不可能,我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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