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的淡水供应不是很充足,他已经很久没洗脸了。
楚天歌尴尬的看了看手里比抹布还脏的毛巾,解释道:“我刚下船,还没来的及洗漱,本来没这么脏的。”
佣人一翻白眼,假装没看到,问道:“大人,您吃的还满意吗?”
楚天歌随手捏碎一根腿骨,挑了一根碎片剔着牙说:“马马虎虎吧,可惜没有酒。我说你们这里招待客人都不上酒的么?给我来一杯漱漱口。”
佣人疑惑的问道:“大人,‘酒’是什么东西?一种食品吗?我们坎提斯家族经营的这座旅店,是亚特兰半岛最有名的旅店之一,不但拥有最舒适的房间,还拥有数不清的美食。可是我从没有听说过‘酒’这种食品。”
楚天歌疑惑的摸了摸鼻子,难道侏罗纪竟然还没发明酒?我靠,这可郁闷了!没有酒喝,人生不是少了很多乐趣?不成,等老子有了地盘,先把酒给酿出来。想到这里,楚天歌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酒是我家乡的一种饮料,既然这里没有,那就算了。我很累了,洗洗睡了。”
当下佣人引领着他回房,进屋就发现里面摆着个大木桶,里边热气腾腾的盛满了热水。佣人告退后,楚天歌扒光了衣服,郁闷的摸了摸自己**后边的尾巴,金刚武士的战斗力是很强悍,就是这个尾巴比较操蛋,让老子活像个半兽人。
不过他很快又高兴起来,这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比手臂还灵活,实在是太适合当刷子用了,以后洗澡不用找人搓背了。
一夜好睡,第二天天不亮,楚天歌就被黛吵醒,这小丫头想回家已经快要想疯了。连早饭都没吃就拉着楚天歌出了门去采购路上的补给。
亚特兰半岛面积广阔,加上龙族人口稀少,导致地广人稀,从布伦斯卡到卡罗郡这一路上,能够补给的地方并不多,所以要尽早准备。鉴于楚天歌和阿岗这两个大肚汉实在是太能吃,所以黛大把的撒钱购买食品,又购买了帐篷等物品,最后因为买的太多,堆的跟小山一样,只好又买了辆大车才把所有东西装下。
等辛巴和巴洛夏船长来跟二人道别的时候,楚天歌正在愁眉苦脸的数钱,刚才那一番大采购,花掉了差不多八百金币,其中用来购买食品就花了五百多,照这么发展下去,很快他就重新一贫如洗了。看来无论如何也要先把黛的身份确定下来,搞到封地,不然以后只能喝西北风了!
回到卡罗郡探完亲,就直奔王城——卡萨布兰卡吧!楚天歌再次坚定了目标。
辛巴带来了写在龙皮纸上的合约,等把帝王鳄贡献的宝贝都出手以后,楚天歌就可以凭这份合约去要钱了。想到不久后就能拥有大笔的资金,楚大守财奴的心情终于开始好转。这才把注意力从钱袋上挪开来,好好打量起买来拉车的牲口,一头傻乎乎的鸭嘴龙。
这头鸭嘴龙身长有四米多,头上隆起一个风帆样的头冠,长着一个扁扁的鸭子嘴,是龙族专门用来运输的牲畜,类似于后世的马匹,不过可比马健壮多了。这种鸭嘴龙的种类繁多,还有一种体型更大的,是龙族军队里骑兵常用的坐骑。不过价钱也高昂的可怕,这只民用型的都花了三百多金币,据说军用的价钱,是它的十倍!想到这里,一心想组建一个大型龙骑兵军团的楚天歌差点再次泪奔,眼看就要脱贫了,谁知道还是徘徊在破产的边缘。
挥手告别了辛巴和老船长,楚天歌一挥手里的鞭子,啪的一声抽在鸭嘴龙身上,大车隆隆的开始启动。
目标卡罗郡!出发!
……
楚天歌的第一批追随者就快出现了,大家猜猜是什么?提示一下,不是龙族。是一种非常强悍的虫族。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三章 太古虫族的王者
鸭嘴龙大车不紧不慢的向着东方前进,这里是角族的封地,除了驿道,遍地都是齐膝高的野草和一丛丛的灌木,一片茫茫大草原的景象。转载 自
楚天歌灰头土脸的缩着脖子坐在车辕上,怀里抱着鞭子,双手揣在袖子里,活像个连夜赶路的车老板儿,样子无精打采之极。
两人离开布伦斯卡才三天时间,采购的食物已经被吃掉了一半,看来黛还是严重低估了楚天歌和阿岗这两个超级大饭桶的饭量。照这样下去,用不了一个星期就得喝西北风了,偏偏驿道范围内根本没有什么活物,让楚天歌想打猎都没地方去打。
按照目前的速度,到达最近的角族城市还需要三天的时间,可是两个人一共就剩二百金币了,就算到了城市,这点钱也不够买多少食物的。这件事情让楚天歌极度郁闷,两人在蛮荒的丛林里都有吃有喝的,想不到在有文明的地界竟然快要饿肚子了。
无论在什么地方,钱都是好东西啊!楚天歌无限感慨。
“黛!”楚天歌思索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呼唤起了同样没精打采的黛,郑重的说道:“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黛一边随口回答,一边把肉干用小刀切成碎块喂阿岗,阿岗吃的直咧嘴,这小东西吃惯了新鲜的食物,实在不喜欢肉干的味道。
“我不想走驿道了!”楚天歌语出惊人。
“为什么?”黛诧异的抬起头来问道。
楚天歌摸了摸膝盖上放着的大剑说:“咱们的食物不够,钱也不多了,我想到驿道以外的地方碰碰运气,如果能猎杀到恐龙,这一路上吃饭问题就解决了。你看怎么样?”
黛抿了抿秀气的小嘴,又看了看吃肉干吃的呲牙咧嘴的阿岗,无奈的说:“可以是可以,只是驿道周围十公里的范围内,定期都有军队清剿,无论什么种类的恐龙,都不在这个区域活动,可是大草原深处是人烟罕至的蛮荒区域,不但有大型食肉龙出没,还有土匪强盗,甚至强大魔兽的存在,我怕太危险了。转 载自 ”
“没关系!哈哈……只要不是超阶魔兽,来多少恐龙都是咱们的食物!”楚天歌自从变身成金刚武士后,信心再次爆棚,而且他还有隐藏的实力没表露出来过呢,不然以他特种兵的出身,就算性格再粗鲁也不可能这么嚣张自大。
“呵呵,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超阶魔兽存在的,你当是细鄂龙那样随处可见吗?好吧,我听你的,咱们就去打猎吧!”黛也忍不住笑了,既然楚天歌这么有信心,黛考虑只要把阿岗留在身边保护自己,普通的恐龙也不会造成什么危险。于是痛快的答应了,她也早就吃腻了肉干和干粮了,巴不得弄点新鲜的野味尝尝。
既然黛同意了,楚天歌立刻驱赶鸭嘴龙拉着大车驶离了驿道。反正是平坦的大草原,鸭嘴龙的力气又大,也不怕大车跑不动,再说有指南针来指明方向,也不用担心迷路,大不了打足了猎物再回驿道。
大车很快的就把驿道远远的抛在了身后,草丛里渐渐开始热闹起来。各种小虫子也开始崭露头角,以捕食昆虫为生的细鄂龙和各种小恐龙、蜥蜴类的小动物也时时的显露身影。
阿岗见了活物,兴奋的从大车上跳了下来,狗追兔子一样撵的细鄂龙玩命的逃跑。这小东西最近开始学习自己捕猎了,见了活物就要撕咬一番。楚天歌笑呵呵的看着阿岗撒欢,不时的还给它指点一番。只不过他养过的最大、最凶猛的宠物是条德国黑背,所以阿岗最近有向警犬进化的苗头,典型的迹象就是尾巴越来越灵活了,没事就冲着楚天歌和黛摇来摇去……
阿岗追了一会细鄂龙,很快就腻了,因为细鄂龙太弱了,不但跑的慢,一旦被追上连反抗都不敢,直接闭目等死。这让阿岗很不爽,不过它很快就发现了另外的目标——一只巨大的草原蚊子。这蚊子刚刚偷袭了拉车的鸭嘴龙一口,满心欢喜的“嗡嗡”叫着向远方溜去,阿岗一眼就瞄上了,撒开小腿就追了过去。
楚天歌被这只蚊子吓了一跳,这蚊子也太大了点,光是吸嘴就有手指长,整个加起来都比他的大巴掌还大了。这要是被它叮一口,估计跟被捅一刀区别不大,看来也只有恐龙的庞大躯体才忍受的了。不过他很快就发现阿岗一溜烟的追着蚊子跑远了,担心的喊了一声,阿岗假装没听见,撅着大尾巴转眼就没影了。
这小东西,跟它老子一样,从小就不是听话的主儿!
楚天歌正在担心,阿岗已经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嘴里叼着一个灰不溜秋的东西,看个头不像是蚊子,估计是又抓了什么新鲜特别的玩意,回来献宝来了。
这玩意果然特别,不但阿岗觉得新鲜,楚天歌都吓了一跳。
这是一只几乎有小臂长短的蝗虫!
楚天歌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只可以称的上巨大的大蚂蚱,对黛说:“冈瓦纳大陆的虫子都这么大吗?”
黛用手抓着蝗虫头上足有小指粗细的触角,拎了起来掂了掂重量,这才说道:“是啊,这还是小的呢!你不是已经见识过行军蚁的个头了吗?这种草原蝗虫是角族大草原的特产,王国的其他地方很少见到呢!它很美味哦!卡罗郡有家餐馆专门经营昆虫大餐,油炸草原蝗可是其中的主菜,这一只可以给咱们解解馋了。”
三清在上!原来不是只有家乡人才什么都敢吃,侏罗纪种族也是吃的行家。
听说把蚂蚱油炸了就着花生一起嚼,能吃出龙虾的味道来!
楚天歌摸着下巴想起了一个流传在家乡的传言,可惜侏罗纪没花生,不然真得试试。(大家有条件可以试验下,哈哈哈……)
“说起来,草蜢族在太古时代,还是虫族的王族呢。”黛转眼之间又曝了一个八卦出来。
“你说啥?”楚天歌差点笑抽了,他指着黛手里的蝗虫问:“就这小玩意还是王族?虫族的战斗力这么低下吗?”
黛却一脸认真的说:“太古草蜢族无论是从体型还是战斗力,都比现在的草蜢族高了太多。传说草蜢族在远古时代曾经建立了一个很强大的帝国,一度还曾经征服和统治过整个冈瓦纳。这些传说都是阿夫塞叔叔从远古遗迹里发掘出的壁画和文物上的雕刻里解读出的,估计有一定的根据。你知道不知道?草蜢又叫蝗虫,就是皇族虫类的意思。只是现在的草蜢族已经堕落成了流浪种族,变态、强盗、小偷和土匪的代名词。就连‘皇虫过境’这个表示草蜢族巡猎天下的赞美词语,也变成了一种贬低。”
皇虫?皇虫过境?
楚天歌彻底笑翻了。
……
大家都被标题欺骗了吧?哈哈……楚天歌的第一追随者这章没能出来,因为大家没猜出来啊,大家努力猜猜,说不定这种战斗力超级强悍的虫族就马上出场了。提示一下,绝对不是“皇虫”!我书中的所有种族都是有原型存在的,绝对不是凭空编造。等抽空我把所有种族列个作品相关。绝对不比我心目中的神书《兽血沸腾》里面的种族少,而且全部各有特色,保证让大家过瘾。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四章 窃蛋龙
晚餐的“油炸草原蝗”虽然没能吃出龙虾味来,但是蚂蚱大腿里嫩白的虫肉,美味程度丝毫不下于大闸蟹,让楚天歌连呼好吃。转 载自 可惜太少,没能吃过瘾,而且这一天也没能发现能够捕猎的大型猎物,让楚天歌大感遗憾。
今晚又是一个月圆之夜,这已经是楚天歌来到侏罗纪看到的第二次月圆。他燃起了一堆篝火,一边给黛讲“嫦娥奔月”的故事,一边把大剑抽出来细细的擦拭。
这把大剑自从到了他手里,还没见过血呢。楚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