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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玦明带来的两个随从,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叫麦冬,虽是车伕、马伕兼粗使打杂,但在名医世家多年,也懂得些药草知识,比两个僮儿强多了;而另一个名叫半夏的小厮,不过十三四岁,则是曹家专门为曹玦明培养的助手,自小陪伴他一起长大,无论是采药、拣药、配药,都很是老练利落,甚至还能看点儿小病,开点儿方子。有了他们的加盟,药房很快就顺利运转起来,两个僮儿还顺道从两位前辈处学了不少东西,每天都兴高采烈的。
曹玦明主仆三人在医馆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但住的地方则有些不大顺心。高大娘自重寡妇身份,怕外人说闲话,因此坚决不肯租房给男客,他们只能另寻地方,邻居家倒是有两间空房,但要价太高。曹玦明衡量过后,还是决定租了下来。他希望能住在离青云近些的地方。
两间空房,只够曹玦明自己住一屋,麦冬与半夏合住一屋,却连个做饭和放杂物的地方都没有,曹玦明索性付了伙食费给高大娘,请她帮自家主仆三个准备一日三餐,平日里需要打扫房屋、洗衣缝补什么的,也都托给她。
高大娘是勤快惯了的,没把这点儿活放在眼里,反而乐得有笔外快,对曹玦明就更有好感了,常对青云道:“姐儿有这么好的哥哥,真是天大的福气!难得这么好的样貌,又有这样的本事,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座前的金童托生的!可惜我没有女儿,也没有孙女,不然一定招他做女婿!”青云简直哭笑不得,回头悄悄告诉了曹玦明,臊得他脸都红了。
青云只觉得近日事事顺心,对曹玦明这个远亲家的表哥也越发信任尊重了,若说有什么不足的,那就是她发现麦冬对自己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敌意,虽说明面上的礼数半点不缺,但她每次想要跟他说什么话,他总是会提前转过身去,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若不是她开口请曹玦明转达,他也绝对不会帮她做任何事,哪怕是东西掉在了地上,他也不会顺手捡一把。
莫非是她什么时候得罪了麦冬?
青云私下问了曹玦明,曹玦明只是皱皱眉头:“他素来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兴许只是不好意思跟妹妹说话?妹妹别放在心上,若他有什么地方失礼了,只管教训。”
青云一听,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他好象不太喜欢我……算了,他其实对我很尊敬,并没有失礼的地方,曹大哥你可千万别怪他!”
曹玦明笑着点点头,待回到住处,却唤了麦冬进屋,低声询问:“你可是不喜青姐儿?”
麦冬低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少爷,她是姜凌范与魏红绡的女儿,姜凌范倒罢了,但魏红绡……”
曹玦明的心情忽然变坏了:“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放心,我心里有数。”
麦冬抬眼看着他:“少爷,姜姑娘确实挺讨人喜欢,小小年纪的,我也没打算为难她。只是……您别忘了,咱们在京城追查多年,只查到老爷被害身亡那一天晚上,有个女子曾出入咱家在京城的宅子,那女子头上就戴着一根银凤簪,那样的簪子,除了张碧罗,就只有魏红绡有!若那女子就是魏红绡,那姜姑娘就是咱们仇人的女儿!一想到这个……小的就无论如何也没法对着她笑!”
“别说了!”曹玦明猛地站起身来,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蓝天,沉默不语。
“小的知道少爷不爱听这个,可是……这么多年了,我们还没查出害死老爷的凶手是谁,您难道就打算在这清河县耽搁下去了么?!既然姜凌范与魏红绡已经死了,您为何不回京城去,寻找其他知情人?!”
曹玦明深吸一口气,沉声道,“你以为我不想么?可当年我们在京城查了这么久,也只查到一个张碧罗!如今张碧罗已经疯了,万事不知,姜凌范与魏红绡又死了,这条线索就断了,我们还能上哪儿查去?倒不如守着姜青云,兴许哪一天她就想起来了……”
“可那一天还要多久才能等到?”麦冬有些急了,“少爷您前些时候还给河阳那边送信了,等姜家来人把姜姑娘接走,您又能上哪儿打探去?!”
曹玦明冷冷一笑:“姜家不会来人的。”
麦冬一怔:“可那信……”
“信是送到姜凌范家中的。”曹玦明回头看他,“只有姜凌范的继母与兄弟才会看见。我在信中只提了姜凌范夫妇的死讯,没提他们有儿女留下,姜凌范的继母与兄弟乐得独占偌大一份家私,又怎会多事再派人来查探?”
麦冬恍然大悟,顿时喜上眉梢:“您的意思是……只要姜家不来人,姜姑娘就无处可去了?”
“而她身边就只剩下我一个亲人,又亲切,又可靠,等她确认姜家不会派人来接她的时候,她又怎会拒绝随我去投奔她娘家的亲戚?”曹玦明眯了眯眼,“我没打算在这里耽搁下去,只要她随我们一起走,我们就重回京城,再去找张碧罗,兴许……姜青云还能帮上我们的忙呢!”
第十二章 清晨
次日清早起来,青云帮着高大娘做早饭,想到近日曹玦明没日没夜地忙着诊治病人,刘谢也老是待在县衙里加班,两人都累得瘦了一圈,怎么也该给他们补一补才是,于是决定大展身手。
当年她还在外贸公司工作时,那群女同事为了保持身材苗条、皮肤紧致和杜绝痘痘,曾经研究过许多健康食谱,其中就包括什么食物最适合熬夜的人。她因为常常熬夜工作,也和她们分享过这些食谱,现在虽然很多材料都弄不到,但做点小变化还是不难的。
她为刘谢与曹玦明两人准备的是莲子百合瘦肉粥,可以清心润肺、益气安神,熬夜的人吃它最好不过了。莲子与百合都是新鲜的,同福客栈那边最近为了研究新菜谱,送了些食材过来请她帮着参详,她就利用了一把;至于瘦肉,则是一大早跑去市场向熟悉的肉贩大叔买来。等她手脚利落地将粥熬好时,时间已经差不多到刘谢通常赶来吃早饭的时候了。
曹玦明这时候想必也已经起身,麦冬先一步过来取早饭,青云就盛了三碗粥给他,另外附送了两只水煮鸡蛋、三份卷有蛋丝和新鲜瓜菜的卷饼,还道:“这粥对身体有好处,你一定要劝曹大哥吃下去。昨儿晚上他又熬夜研究病人的脉案了吧?你不必瞒我,我瞧见他屋子前那棵大树的叶子反射的灯光了。一定是他大半夜还在点灯看东西!”
麦冬看了她一眼,默默地接过托盘,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准备要走。
青云也不拦他,只是抢上几步郑重对他道:“你是曹大哥身边信任的人,也多劝劝他吧。病人固然重要,但他才这点年纪,要是熬坏了身体,就是一辈子的事了。我当初请他到医馆坐诊,可没打算害他受苦的。他再这样下去,若是累出病来,叫我心里怎么过意得去?你也不想看到他生病的,是不是?”
麦冬仍旧不吭声,只是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复杂。
青云不知他是怎么了,但可以感觉到他对她的敌意似乎稍稍减轻了一丝,心情也好起来,便笑说:“曹大哥自己就是神医,怎么做才对他的身体有好处,他比我清楚多了。你去跟他说,要是有什么补身的好菜好汤,尽管告诉我,我给他做去!”
麦冬微微点了点头,破天荒地给了她回应,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见刘谢笑着出现在门口,抬手跟高大娘打招呼,青云一恍神,麦冬已经捧着托盘匆匆出去了。
青云心里嘀咕了几句,但觉得麦冬对自己的态度已经有了改进,还是别要求太多的好,便高高兴兴地迎上刘谢:“干爹,您来啦?今儿我给您做了好吃的!”
“是么?”刘谢听了也十分高兴,“那我可真有口福!”不过他马上口风一转,“只是我还得赶着去衙门,若是太麻烦就算了,你和高大娘两人吃吧,给小曹大夫也送点儿。我就是过来告诉你们,这几天晚上都不过来吃饭了,你们别等我。”
青云忙道:“都做好了,这就能吃,不麻烦的!”匆匆进厨房盛了粥出来,“您瞧,已经放凉了,您现在吃正好。”
刘谢闻得粥味香浓,也食指大动,赶紧吃起来。青云一边替他剥鸡蛋,一边问他:“最近衙门里公务很忙吗?您都好几天没过来吃饭了,我说给您送去,您又不肯。县衙厨子做的东西怎么能跟自家做的比?您当心自己的身子!”
刘谢转眼已经吃完了大半砵粥,抬头笑说:“放心,我会好生保养的。如今周大人对我很是看重,他既有吩咐,我自当竭尽全力。再说了,我如今这主簿之职还不曾坐稳呢,若是偷懒,惹周大人不高兴了,将我抹下来,岂不叫人看了笑话?”
青云将鸡蛋递给他,有些没精打采的:“我当初只是想让您能有个好点的职位,没想到会让您这么累。县衙里能有多少公务?你都没日没夜忙了十来天了!”
“若是平日,自然没那么多公务。”刘谢三两口吃了鸡蛋,差点儿被噎住了,青云忙忙给他倒了杯茶来,他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才喘了口气,继续道,“前头黄县令留下不少烂摊子,有许多账册都要重新腾写,公文也要一一清点整理。你想想,这里头可有好几年的文档呢,足够堆满大半间屋子的,可不得忙一阵么?”
青云诧异:“不会吧?您一个人要负责这么多公文?!”
“那倒不是,周大人自己查看账册与公文,我只要将他检查过没问题的重新抄写归档就可以了。虽然多了些,但其实不怎么费神。”刘谢还笑了笑,“干爹最近写字比从前快多了,而且写得还不差!”
青云挑挑眉:“就只有你们俩?”她又是吃惊,又是不以为然:“钟县丞先前不是一直在代理县务吗?难道他什么都没做?我可听说那些东西他是查看过了的,不然黄县令的案子如何了结?再说了,账册的事自有照磨所负责,县衙里的人那么多,也不是吃干饭的,怎么就您一个辛苦?我前两天还瞧见钟县丞带了妻女出城游玩,昨儿葛典吏拉着几个县衙的人去吃酒耍乐呢,悠闲得很!”
刘谢苦笑了一下,含含糊糊地说:“周大人做事十分认真,样样都要亲历亲为的。旁人虽然有心助他,但他总不好意思让大家辛苦……”
青云挑了挑眉,有些怀疑周康是信不过县衙里的人,刘谢老实,又给他留下好印象,才被他叫去帮忙的。这不过是官场上常见的勾心斗角,她也懒得理会,只是有些为刘谢不值:“周大人就算要叫你帮忙,也犯不着总让你加班加点,他不是带了很多人来上任吗?两位师爷都是有大才的,小厮也都识文断字,不过是抄写的活儿,难道还非得要您去忙活?”
刘谢就答说:“倒是有两个小厮帮着打下手,卢先生与蒋先生另有事要办,每日都早出晚归的,我问过卢先生,他说是奉了周大人之命,与蒋先生分头到清河县境内各处查探,视察民生民情,好为日后施政做准备。其他的小厮也都随他们一同去了。”他的神情满是敬佩:“百姓的民生是大事!我没有他们的大才,能做的不过是抄抄写写的活计罢了。若能为他们尽一点心,自当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