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正蹲在我家门外。
是谁?
我晃了晃脑袋,定了定神,走出电梯,弯下腰一看,不禁一愣。
那个人是何雨晴。
她怎么会在这里?
我揉了揉眼睛,再认真一看,的确是雨晴,她睡着了。
我轻声唤道:“雨晴……”
她睡得很熟,没有听到我的叫声。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又轻声叫道:“阿晴……”
“嗯?”她慢慢地睁开眼睛,一脸茫然地望着我。
好刺眼的胎记!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道。
“我……”雨晴眨了眨眼睛,望着我,好几秒后,才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说道,“你回来啦?”
“对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你找我有事?”
雨晴没有回答,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件东西,递给我。
大家猜是什么?
相信大家都猜到了:是我家的大门钥匙。
雨晴接着说:“你把钥匙放在我家,你走的时候忘记带走了,我怕你回来以后进不了门,所以在这里等你。本来我想给你打个电话的,但我又没有你的手机号码……”
我记起了!那时雨晴叫我到她家吃饭,我拿起钥匙就走,到了她家,随手把钥匙放在台上,走的时候却忘记拿了。
雨晴怕我回来后没钥匙进门,所以一直拿着钥匙在这里等我?
突然间,我的鼻尖一阵酸楚,似乎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我知道,这种感觉叫感动。久违的感动。
第十七章 是醉还是清醒?
但我不能哭!
我不断地告诉自己:我不能哭!我不能哭!
我是一个冷血的男人,几乎没有了感情,没有事情能让我特别高兴,也没有事情能让我特别难过。
跟晓薇分手以后,我一反常态地痛哭,每天都在哭,一想起晓薇就哭,一想起拍拖时的事又哭,哭了半个月,终于哭得连眼泪也干枯了,尽管仍然十分伤心,但眼泪再也流不出来。后来我对自己说,从此除自己外,我不能相信任何人,从此我不能对任何人付出真感情,我只能爱着我自己。跟晓薇分手后所流的眼泪,已是我一辈子该流的眼泪的总和(至少是总和中的大部分),从此我不能再哭!
然而现在呢?
哭?还有什么值得我哭?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女孩,有什么值得我哭?
我咬了咬牙,冷冷地说:“谢谢你。”
接着,我不再理会雨晴,拿起钥匙,想要把大门打开。
然而我虽然清醒,但两手却不听使唤,任凭我怎样努力,钥匙却总插不进钥匙孔里。
相信有过醉酒经历的人,都明白我当时的情况。
雨晴走过来,拿过我手中的钥匙:“我帮你吧。”
很快地,她便用钥匙把大门打开了。
“谢谢。”我的语气仍然很冷淡。我走进家,突然两脚一软,跪倒在地。接着,我的胸口像被什么压着,非常难受。这种难受的感觉很快地从胸口上升到喉咙。我张开嘴,呕吐起来。
我吐了好久(大概有三分钟),吐完以后,舒服多了。我定了定神,发现有一只手在轻抚着我的背脊。那自然是雨晴的手。我勉强站起来,向我的房间走去。雨晴扶住了我。回到房间,我脱掉鞋子,一头栽到床上,什么都不管了。
我的脑袋很乱。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我跟晓薇一起经历的万千事儿。我好像在做梦,我好像回到了从前。
突然间,我的额头上有些温暖的感觉,我睁眼一看,原来雨晴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热毛巾,放在我的前额上。我再次闭上眼睛,胡思乱想。过了一会,只听雨晴说道:“喝杯热茶吧。”我睁开眼睛,只见雨晴端着一杯热茶,坐在床边。
我的床是右侧靠墙的,也就是说,雨晴侧着身子坐在床边的时候,我只能看到她的右脸。右脸,也就是那半边完美无缺、白璧无瑕的脸,也就是那半边上次让我有了要吻一下的冲动的脸。
晓薇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美得足以让跟她擦肩而过的男生十之八九会回过头来多望她一眼,但此时此刻,我忽然觉得雨晴比晓薇美丽得多,忽然觉得晓薇只是一个长相一般的女孩子。
不是晓薇不美,而是雨晴的美丽实在太夸张了,毫无破绽。
不光容貌美丽,她的身材也十分不错。丰满的胸脯,纤细的腰,修长的腿。在那一刻,我心中突然有这样一种想法:这是上帝精心制造的一个人,无论是容貌(忽略左脸)、身体,还是性格,都没有一点缺陷。
突然我又想:如果雨晴脸上的胎记消失了,那她便成了一个真正的完美之人,这样的话,无论她走到哪里,都会十分触目,甚至引起轩然大波。是的,一个拥有令大部分人在一刹那间目瞪口呆的能力的女孩,足以让大部分男人垂涎,让大部分女人嫉妒,她的生活,不可能平静!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凛!
生活不可能平静?!→文¤人··书·¤·屋←
这么说,难道雨晴左脸上长有胎记,对雨晴来说,并非不幸,而是幸运?如果没有了这胎记,雨晴的生活还能如此平静吗?
现在的雨晴,虽然受尽歧视,人生的道路极之坎坷,但她性格开朗乐观,总算活得快乐;如果她左脸上的胎记消失了,或者她左脸上从来就没有胎记,对她来说,真的比现在好吗?
自古天妒红颜!自古红颜薄命!自古以来,那些沉鱼落雁、倾国倾城的美人,有多少个能活得开心快乐?从前大都是国家的牺牲品,现在则大多在男人的争夺中和女人的嫉妒中牺牲。
美丽并不是错,但美丽的人一旦进入人间,便会被污染,直到最后,内心与容貌不再成正比。
上帝在把这个完美的人制造出来以后,在她左脸上留下一点痕迹,其实是对她最大的眷顾?
“怎么呆住了?”雨晴关切地问,“没事吧?”
我抬起头,笑了笑,忽然想:上帝最用心制造、最眷顾的女孩子现在就坐在我身边,给我递上热茶,这种待遇,世界上能有几人享受到?
我这一抬头,雨晴也望着我,秀眉一蹙,却没有说话。
她望着我干嘛?
我接过热茶,喝了一小口,发现并不烫,于是一口气喝完,对雨晴说:“谢谢。”
“不客气。”雨晴接过杯子,离开了房间。
她的神情怎么突然变了?她的态度怎么突然冷了?
我忽然想起一事。
我想立即下床走到洗手间照一下镜子,怎知手脚无力,任凭我怎样使劲,也下不了床。
于是我拿出手机,拍下了自己的脖子。
TNND!Amy这女人也太狠了吧?
我的脖子上留下了七八个红色的印痕。那自然是Amy刚才的杰作。
难怪雨晴会像望外星人那样望着我。
她是否会看不起我?是否会以为我是那种到处风流的男人?
什么以为?我本来就是嘛。
脑袋仍然一片混乱。我没有再想下去,躺了下来,合上眼睛,逐渐睡着了。
我做梦了。我梦见了晓薇,还梦见了雨晴。我梦见了我跟晓薇复合了,我们还向从前那样快乐地过日子。我梦见雨晴脸上的胎记消失了,我跟她在一起,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旅行……
何晓薇……何雨晴……
如果可以,我希望永远在这梦里,永远不再醒来。
然而不行。
一个人在我耳边轻声说:“乐扬,七点多啦,你要上班啦。”
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是雨晴。
她左脸上的胎记不仅没有消失,而且更加刺眼。
刚才的经历,果然是梦。
为什么要醒来?
“乐扬,起床啦。”雨晴又说。
我摆了摆说,说道:“我今天上午不用上班。”
我胡说的,这只是敷衍的话。
与此同时我想:她昨晚(应该说今天凌晨)一直在这里?她放心不下喝醉的我,所以没有离开?
“嗯,那我先去上班了。”雨晴说着,准备离开。
或许是还有几分醉意,也或许是还在睡梦中没有醒来,我一把捉住了雨晴的手,说:“别走!”
第十八章 共进午餐
温暖的小手,柔软的小手。
“嗯?”雨晴回过头来,一脸疑惑。
“别走,别丢下我。”我像小孩子一般说道。
雨晴温柔一笑,柔声说:“快起床啦,我给你做了早餐。”
接着,雨晴轻轻地把自己的手从我的手掌中抽出来。
轻轻地抽出。
我又想起昨天晚上在ROOM吧晓薇把我的手甩开的情景。
狠狠地甩开!
我还在发呆,雨晴已离开房间,走出大门。
她走了,我忽然有些失落的感觉。
一个跟我萍水相逢、谈不上有什么深厚情谊却为了把钥匙还我而在我家门前等了好几个小时,并照顾了喝醉的我一整个晚上的女孩;一个虽然认识不久,但给我的感觉很亲切,似乎是认识多年的推心置腹的朋友的女孩。
上帝给雨晴留下胎记,是对雨晴最后的眷顾;上帝让我遇见雨晴——这个心地善良、温柔乐观的女孩,却是对我的眷顾?
那么晓薇呢?
上帝让我遇见晓薇,让我跟她一起经历了无数令我永远难忘的事,最后又让我失去了她,那是眷顾,还是作弄?
我想是眷顾吧。
因为晓薇,我懂得了怎样爱人。
因为晓薇,我明白了爱情并非一个人的全部,任何时候,我都该对爱情有所保留。
晓薇让我得到了爱,让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并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她并非陪伴我一生的人,她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作用,就是让我懂得爱。
是的,晓薇说变就变,这样的人,要跟她生活一辈子,我是不会幸福的。
所以她的离开,对我来说,其实是有利的。
也就是说,一个不应该永远在我身边的人,来到了我的身边,给予了我许多快乐并教懂了我很多东西后,离开了,对我来说,这不是最好的情况吗?这不是上帝眷顾是什么?
唉,不能再东思西想了。
我起了床,到洗手间漱洗,望着镜子,发现Amy在我脖子上留下的痕迹实在夸张,我揉了几下,咬痕反而更红,我不敢再揉,回到卧房,换过衣服,找来三块创可贴,贴在脖子上咬痕最明显的位置。
接着我走到饭厅,一股诱人香味扑鼻而来,一看,果然见桌上放着一碗公仔面、两根香肠和一个煎蛋。我立即开始享用这美味的早餐,边吃边想:如果有人愿意每天为我做早餐,那该多好?
吃过早餐,随便收拾了一下,拿起手机,正准备赶回公司,却发现手机上有三个未接来电。我打开一看,三个未接来电是同一个号码。
虽然我的电话本里没有存储这个号码,但我一看,却已知道这个号码的拥有者是谁。
怎么可能不知道?曾几何时,这个号码我能倒着念出来。
是何晓薇!
这是晓薇的号码!
晓薇找过我?她找我什么事?
如果我没有记错,分手以后,她就一直没有打过我的电话了,而我也以为她永远不可能再给我打电话,于是把她的号码从电话本里删除了。
我再看她打过来的时间,今天凌晨,三点十三分,三点四十七分,四点十八分。
她为什么要找我?
难道她有话要对我说?是什么话呢?她想跟我复合,就像昨晚的梦一样?
复合?时隔两年,我跟晓薇还能再次在一起,像从前那样快乐地过日子?
真的可以?
我心中一动。
为什么在我心如止水的时候,让这种可能性再次出现?
不能再多想了。
我匆匆走出家门,赶回公司。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三十七分了。我们公司上午的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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