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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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神-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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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摊了摊手,自然不会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下去,我用力叩著那块玻璃:“一定要弄表楚这有什么古怪,不在,不知要疑神疑鬼多久。”

温宝裕拍胸口:“放心,包在我身上。”

我自然知道温宝裕这样说,大有根据,他和胡说以及良辰美景,几乎已把陈长青的那幢大屋子,变成了世界上最多花样的研究所了  不是说他们的规模大,仪器多,而是说花样最多,从研究刺绣品到昆虫,从古代武器到现代音响,四个人兴趣广,又有足量的钱可供他们用,自然天翻地覆了。

白素仍然皱著眉,古九非喝了一大口酒:“我看事情不会有什么严重,这块玻璃,也不像有什么秘密  ”

他看到我们有不以为然的神情,就补充道:“玻璃是没有秘密的,因为它透明,什么秘密都藏不住。”说了这话,他自以为幽默,所以打了一个哈哈。

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我曾有一块大玻璃砖,竟然是一部宇宙航志,看来和玻璃一样。”

古九非对我的经历,十分熟悉,他点头,又拍著自己的头:“对,我倒忘了,是盗墓专家派人送来给人的。”

我心中升起了一股十分奇诡的感觉,指著那玻璃:“要是这里面,也蕴藏著什么秘密的话,它的主人,一定会用尽方法把它弄回去。”

温宝裕笑:“那大不了还给他好。”

古九非也笑了起来,气氛相当轻松,我想起自己刚才,以为古九非已经出了事的情形,也觉得自己太紧张了。当我想到这一点时,我向白素望了一眼,恰白素也在望我,口角向上翘著,似笑非笑,像是在说我太紧张了。而古九非扒来的东西,要将之毁灭这一点,又是白素先提出来的,所以我瞪了她一眼,她立时眨了眨眼,表示她紧张得有理,而我紧张得过分。

我和白素,在一起那么么,完全可以从对方的一个小动作之中,揣知对方的心意,几乎已经和用语言沟通一样,两个人之间,能够这样,自然十分难得,她也显然想到了这一点,是以我们两人同时心满意足地微笑。

这一切,都叫古九非看在眼中,他突然在温宝裕的肩头上拍了一下:“看到没有,小伙子,眉来眼去,就是那么一回事,嗯,那天在游乐场的一对双生女,有一个是你女朋友?”

少年人一被问及这样的问题,没有不脸红的,他忙道:“不,不,那两个……那两个……”

支吾了半天,“那两个”究竟怎么样,还是没能说得上来,惹得我们三人大笑,温宝裕尴尬著。

温宝裕伸手抓起那块玻璃,也不及将之放回盒中,就那样握在手里,一溜烟奔了出去,到门口,才叫了一声:“我去研究,有结果就告诉你们。”

他打开了门,又叫:“说不定玻璃里面,有一个隐形的娇魔,见风就长,见人就吞  ”

叫到这里,他像是忽然想起,一个隐形的魔,若是吞人入肚的话,情状一定怪异之极,是以“嗖”地吸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下去,“砰”地一声,把门关上,走了。

经过了那一曲小事,气氛自然轻松了许多,再加上那块,真的十分普通,看来只是为了表现玻璃工艺的小玩意,也不值得太引人关心。

所以,在温宝裕走了之后,我们闲谈了几句,我就单刀直人问古九非:“古先生要来见我,是不是有什么奇特的目的?”

一问到这一问题,古九非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缓缓转动酒杯,呷了一口酒,才道:“我早已退出扒手的行业,近二十年来,我一直在马来半岛的槟城住,做点小生意,我有点积蓄,日子过得极舒服。”

我“嗯”地一声:“是,槟城是一个退休人士居住的好地方,在那里闲闲散散地住著,可以做到真正的与世无争。”

古九非现出微笑,表示对他过去二十年生活的满意,可是接著,他又面色阴晴不定,我和白素没有催他,只是看他的手指,在下意识地不住伸、屈、展动,柔软灵活得出奇奇*|*书^|^网,有时眼一个发花,竟有那不是十只手指,而是长短不一的十条蛇一样的感觉。那可能是他几十年成功扒手的主要条件。

他先现出了一下不好意思的笑容:“我一个人住,有两个很忠心的仆人,住所又在郊外的海边上,十分清静,我的生活也不受人打扰,几乎不和他人来往,这样的生活,两件事最主要,一件是看书  ”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才又道:“所以我知道了你的许多经历,也知道尊夫人是白老大的女儿,白老大可还好?大家都老了。”

白素礼貌地回答著。

古九非道:“另一件事,我仍然坚持扒手技巧的训练,有一间密室,密室中有特制的、悬挂在半空的木头人,我每天至少要练习四、五个小时,以免手指硬了不灵活……说起来很可笑,或许是由于虚荣心,虽然我决定不再当扒手,但仍然要维持自己的本事。”

我发出了一下如同呻吟似的声音:“请别分析自己的心理,快说故事吧。”

古九非瞪大了眼:“不是应该用心理描写来表达故事的文学性吗?”

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文学性?只怕是催眠性吧。”

古九非也笑:“事情相当怪,长话短说不是不可以,总不免漏去了什么,还是详细点说的好,对了,我还养雀鸟,养了很多,养雀鸟十分有趣,联带雀笼、养雀的用具,也成了专门学问,相互之间观摩,交换意见,互相炫耀一下自己亲自得到的珍品,也就乐趣无穷。”

我和白素,都点头表示明白。

古九非的故事,也应该就从这里开始  要是他不养雀,他必然不会经常到这个地方来,要是他不来,就不会有那样的事发生。

地方,是一幅大约四百平方公尺的树林,林木不是很密,稀疏有致,地上的碧绿的青草,树在栽种时,显然就曾经过精心的选择,全是些不但树形好看,而且都有人伸手可及处的横枝,以便悬挂鸟笼,而且,大多数树,都会结一些大小不同的果子,雀笼挂在枝叶繁茂处时,即使雀鸟在庞中,也可以啄食这些果子。

这树林是一个很大的私人花园的一部分,不远处是一幢式样古老的大洋房。大洋房的第一代主人,酷嗜饲养雀鸟,所以栽种了这样一片林子,供养鸟之用  那自然是多年以前的事,不过后代不管还养不养鸟,祖训是这一片林子,只要是带著雀鸟的人,都可以自由进出,不得阻拦,所以,自然而然,成为雀鸟饲养者的聚集处,自早到晚,尤其是早上,托著鸟笼前来的人,少说也有一两百,十分热闹。

那一天早上,古九非托著新到手的一只名贵雀笼,洋洋得意,以为他那只全用紫檀木的木心,剖成细条制成的雀笼,一定可以成为所有雀友的话题了。可是他一到,就发现林子间,雀笼悬挂的情形如常,可是人聚集有情形,却十分反常  所有的人,都集中在一颗树下,在外层的人,踮起脚向上,向前看著。

古九非也立时发现,众人目光,聚中在一只雀上,笼里面,是一只八哥。

八哥这种鸟,虽然体毛没有绚丽的色彩,但是体型俊俏,而且智力相当高,善于模拟各种声音,甚至人言,所以一直是养鸟界的宠物。

八哥由于体形较大,所以鸟笼,也相应增大,古九非看到那笼里一只八哥在跳来跳去,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他对这鸟,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不知道何以吸引了那么多人注意。

当他托著鸟笼,也向人丛中挤进去的时候,他扒手的本能,使他感到,那是扒手的最佳机会,因为每一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八哥身上。

当然,他没有出手,只是问身边一个人:“这八哥怎么啦?有什么好看。”

那人并不转过头来,仍然盯著那八哥,声音激动得有点发颤:“它说话,说话。”

古九非“嘿”地一声:“八哥自然会说话,哑八哥谁会养。”

古九非说话的声音大了一点,很引起了全神贯注的人的注意,有几个回头向他看来,神情很是不满,古九非本来很受人尊敬,忽然之间,吸引力居然及不上一只八哥,那自然令他十分恼怒,他正想再发作几句,笼中的那只八哥忽然说起话来。

八哥或鹦鹉,能训练到会说话的例子很多,甚至有可以说得十分清楚,也可以说上很多句的,那是这些鸟类,有著模仿各种声音的能力之故。

可是最近,也有鸟类学家,证明能“说话”的鸟,对于它自己在“说”些什么的内容,是知道的。例如,训练一只八哥,给它了一种它爱吃的“麦片虫”,再叫它说:“我要麦片虫。”

不需多久,它就会说:“我要麦片虫。”而当它学会了这句话之后,它说了,而结果喂它的不是麦片虫,它会拒绝进食,发怒。

这证明字在说:“我要麦片虫”这句话时,完全知道这句话的含义  那和人类学可以应用人类的语言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虽然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人成功地训练出一只能熟练地使用人类语言的鸟只来。

在能“说话”的鸟类中,鹦鹉类发声比较低沉,八哥的声音,高亢嘹亮。

对了,说了许多,事接上文  古九非正待发作几句时,笼中的那只八哥,忽然用八哥惯常发出的高亢的声音(听来像在大声叫)说起话来,说的是:“古翁,你来迟了,好一只檀木笼子。”

刹那这间,古九非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八哥,可以训练到了一见到他就叫“古翁”,那十分容易,也可以训练到说“你来迟了”,可是他手上所托的那只檀木鸟笼,不是真正识货的人,养了几十年乌,也未必认得出来,若说是一只八哥,一看就可以认出来,那简直绝无可能。不但古九非发怔,其八人也一起发怔,所有人发怔间,那八哥又道:“过来点,走近点。”

在古九非前面的人,自然而然,让开一条路来,古九非也自然而然向前走去,直来到了那八哥之前,这时,檀木宠的一只黄莺,显得十分不安,跳来窜去,发出不应该是黄莺所有的难听的叫声。

【第四部:会说话的八哥】

古九非直视著那只八哥,完全像是盯著一个什么怪物一样  可是笼中,实实在在是一只八哥,古九非所想到的是,妖魔擅长各种变化,自然也可以变成一只八哥的样子,所以他不由自主问:“你是  ”

八哥扑著翅膀:“古翁,带回去,和你细说。”

古九非更是讶异之极,当著那么多人,他不知如何才好,若是四顾无人,那他遇到了这等奇事,不是偷是抢,说什么也会把这八哥弄上手的。

这时 他不知如何下手,想了一想,才问:“这……八哥是谁养的?”

就在他的身边,响起了一个宏亮粗壮的声音:“我养的。”

古九非一看,是一个十分粗壮的汉子,肤色黝黑,但模样十分良善,古九非忙道:“这可……是一只奇鸟。”

那汉子点头:“可不是,奇极了!”

古九非吞了一口口水:“你……肯出让?”

那汉子摇著头,神情坚决之极,古九非凉了半截,可是不等他再开口,那汉子已道:“不过,你可以把它带回去,看来它有很多话要时你说。”

古九非一时之间,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那汉子又补充道:“等你听完它的话,再把它还我,它是我的好朋友  ”

别看那汉子黑大三粗,说话也很有幽默感,添了一句:“朋友不能出卖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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