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将士安然脱险。
骑军由巴比伦和安条克城秘密往埃及方向调动,留出来的真空地带则由大将军韩信率领的二线部队填充,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平叛安抚,秦军基本上控制住了大夏和安息两个附属国,并扶持起了亲向秦国的新政权。
暮色渐笼海滩,天边一抹残阳正伴着云霞落下,红色映衬着沙滩,让惶惶的罗马士兵与残破的舰船都涂染成了一片血色。
黑压压的大秦骑军一字排开,列阵于西奈半岛开阔的沙质平原上,这里本来就是由尼罗河的沙石长年的冲刷堆积形成,细小的沙土相当的紧密,正适合骑军冲杀作战。
旌旗猎猎,在强风的吹拂下发出‘呼啦啦’的嘶吼。
秦骑军主阵,指挥官李烈一脸的肃容,络须根根张开,在他的身边,年轻的李广则神情激昂,眸子里更流露着无限的求战欲望,他的样子倒更象十余年前的李烈,那个在泾水畔背水一战,让陈余的数万大军灰飞烟灭的骑军将李烈。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属于李家子孙的时代来临了,这一次,主角换成了李广,这位在历史上始终得不到封侯的名将迎来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战。
“哈哈,罗马人果然上岸了,真是天助我们李家子弟,骑军儿郎们,你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
看到罗马人渐渐靠近的身影,李烈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说实话,适才等待的滋味实在不好受,远远的能听到海面上杀声阵阵,但却没有自己什么事,这可让一众骑军将士给憋坏了,好在,罗马人也总算给面子,说来就来了。
半渡待击,这是兵法上亘古不变的信条。
“李广,带着你的部队,冲锋!”李烈终于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李烈的命令犹如一道迅急的催命符,顿时让平静的海岸变得沸腾热闹无比,弩骑兵冲锋——,一支支弩箭密密集集,就像天空中飞落的雨点,让一众惶惶逃命的罗马士兵刚刚松懈下来的精神又崩紧了。
马蹄声如雷震天,这第一波箭雨是弩骑兵的礼物,其实,对于秦国的骑兵来说,弩和战刀一样,都是他们必备的武器。
在合适的距离内,使用最合适的兵器。
这才是最重要的。
第三百六十三章 血红之海
“方阵排列,迎敌!”
在如林如密的箭矢丛林中,冒着不断倒下的危险,提图斯,这位奉命攻击秦军主舰队未果的罗马将领是第一波登岸的军队中的最高指挥官,他声嘶力竭地叫喊着,试图将先期登岸的士兵给纠集起来,以对抗越来越近的秦国骑军。
嗖!
一支飞矢挂着风声迫近!
“将军小心!”一个亲兵叫喊着飞身侧仆,猛然将提图斯结实的身躯撞到一边。
就这一撞让提图斯躲过了伤害,不过,那名忠诚的亲兵却失去了性命,他的后背上,一支雕翎箭的尾羽正颤颤的抖动着。
箭贯胸膛,劲力十足,纵算是大罗神仙,被这一箭射中心脏,也是一样无救。
“该杀的东方人,你们这群魔鬼!”提图斯操起短剑,目光赤红如血,终于,他发现了引发这一箭的罪魁祸首。
“可惜了。”
在四百步开外的地方,又从箭壶里取出一支箭矢的李广轻叹了一声,方才的那一箭正是他射出的。
一箭射杀敌方大将,这可是冲锋陷阵的最大功劳,已经瞧出提图斯是罗马军中最大的官员的李广很遗憾,他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两个人彼此象斗鸡一样狠狠地瞪视着对方,虽然时间只不过一瞬,但却俱在心底留下了无法磨去的痕迹。
“标抢兵,投掷!”
距离接近到九十到一百一十步(相当于六十英尺)的时候,白白挨打的罗马人终于开始发威了。
势沉的标枪夹带着劲风落入冲锋的骑军阵里,顿时掀起一阵血雨,被标枪射中的骑卒惨叫着跌落马背,更要命的是高速冲刺的负创战马受到惊吓,齐齐的失去前蹄伏于地,这一来,后面的骑军不及有备,顿时相撞在了一起。
重标枪的威力确实厉害,对于秦国的骑军来说,这一仗的敌人完全不同于往,新式的武器,新式的阵形,还有敌人在力量上的压倒性优势——。
“杀!”
血性激发起了秦军将士更高涨的斗志,许久以来他们都没有象今天这样充盈战意了,就算在高附城,塞琉西人给予秦军骑卒们的也不过是一点点惊讶而已。
但今天,罗马人的表现着实让骑兵们兴奋,重标枪确实有些威力,但相比秦国的锋利战刀,还是要差上了一筹。
重标枪一轮投掷过后,破裂的销钉已然不堪再用,而依靠绳索牵引受伤敌卒的战法也行不通了,因为秦军的战骑比绳索迅速更快的杀至跟前。
雪亮的战刀举起。
与罗马人刺杀的短剑相比,秦人的战刀则将砍杀战术发挥到了极致,双方的兵器都是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而量身定做的,罗马人身材高大,臂力强劲,在近身肉搏时具有相当的优势,短剑的刺杀特点正有利于他们的发挥;而秦骑军的战刀则属于大砍大杀一类的强悍武器,借着战马高速冲刺的速度,铁制的锋利战刀在半空中狂舞着收割生命,已经成了秦骑军的招牌表演。
混战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得知前方部队遭遇秦军拦截,马尔克卢斯连忙着令后续部队不顾一切的登岸开进,他清楚一旦提图斯部被赶回海里,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为了加快登岸速度,他甚至于将救援埃尔蒙斯的一部分战舰给抽调了回来,用到侧翼对提图斯的增援上,这样一来,被秦、埃联合舰队围攻的埃尔蒙斯顿时形势万分危殆。
海面上,围歼战还在进行。
相比气势上完全占据上风的秦、埃联合舰队,开始时气势汹汹的罗马人现在则成了光挨打没有反抗的窝囊废。
“快,再给指挥官发讯号,请求援兵!”
这是埃尔蒙斯的叫喊声,担当分舰队指挥的他一脸的狼狈模样,早些时候的一场大火让他白白的损失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舰只,而更令他恼火的是,由于埃及舰队在侧翼的纠缠,使得他的船队与主力舰队始终无法会合。
四面皆是秦军战船,日暮西沉,埃尔蒙斯的分舰队已经只剩下了不到二十艘战船,而围困他的敌军仅埃及舰队就不下六十艘,这样悬殊的差距面前,就算是骁勇一向不服输的埃尔蒙斯也不得不低下了头颅。
“将军,我们被抛弃了,马尔克卢斯指挥官已经带着主力登岸了,我们没有救兵了!”
士兵的回答让埃尔蒙斯绝望了,他清楚自己已经被抛弃,今天这一战,除了老天眷顾能侥幸杀出重围外,就只剩下了一个死字。
“冲!”
埃尔蒙斯不愧是大西庇阿的得力干将,带着对秦人的刻骨仇恨,带着对马尔克卢斯见死不救的怨念,埃尔蒙斯将分舰队上的士兵和划桨手大部分集中到了五艘尚算完好的战舰上,准备拼命一搏。
突围,哪里有这般容易?
对埃尔蒙斯先前的穷追不舍铭记于心的英布、栾布迅速的调整了布防,他们一面组织力量对其它落单的舰船进行围杀,另一方面对开始对埃尔蒙斯的五艘满员舰船实施反冲锋。
船与船之间一次次的撞击,每一次都有可能造成船体破损进水的结果,但双方都已然不顾,撞,冲,杀,只要能将敌人给杀死,管他什么办法!
海战一片混乱,岸上又何止不是。
就在马尔克卢斯的增援部队上岸时,傅戈也已经从海岸的另一侧登岸并与李烈会合,双方皆已杀得红了眼睛。
增兵,增兵,再增兵!
“冲锋,把罗马人赶回到海里去!”
“杀光该死的秦人,我们的目标是开罗、是亚历山大里亚城!”
呼喝声在夜色中传得老远,除了这些尚能听得清晰的声音外,其余更多的就是如狼似虎般的嘶吼。
混战中,一个拿着短剑的罗马士兵悄悄的躲到了同伴的标枪兵后面,准备抽空捡份便宜,也算他运气,正好一名落单负伤的秦军骑卒摇摇晃晃的奔跑了过来,瞧他胸前的那一滩血红,显然已经负了重伤,估计能撑到现在不死还要多亏战马驼伏。
这么好的猎物,标枪兵们当然不会放过,不过近战去捅杀是不可能了,疯狂的战马奔腾如雷,可不是双脚能够追上的。
投掷——。
三支重标枪挂着抛物线向身躯摇晃的秦卒而去,在这样的攻击面前,就算没有受伤的士兵也不一定能躲开过去。
“啊!”惨呼声起,胸口被标枪击中的秦骑兵身躯从马上飞起,正好斜斜的落在想占便宜的罗马士兵跟前。
“哈哈,阿缪伊斯神保佑!”面带兴奋的罗马士兵叫喊一声,一剑挥落斩向秦兵的颈项。
“呃!”
几乎是同时,血光迸溅,重伤的秦兵固然身尸两处,而罗马人也没讨到好去,适才重重的一撞让昏昏沉沉的秦兵苏醒了过来,战刀匹炼般而起,正好划过罗马人的胯下。
罗马士兵捂着下身,一声声凄厉地嚎叫着,失去了关键的命根子,这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真不如死了算了。
好在,他的哀叫没有持续多久,一支利矢让他彻底的解脱了。
罗马军团规模相当于后世军队的一个师,它由十个大队组成,约四千五百至五千名士兵组成,其中包括约三百名骑兵,不过,这次马尔克卢斯的军团由于是跨海作战,所以骑兵这一项就由长弓手替代了。
大队相当于后世的营级单位,由四百五十名至五百七十名士兵组成,小队则相当于连一级,每个小队由两个百人队组成,相当于排。
按照这个编制,马尔克卢斯指挥的这三万多罗马军队一共可以组成六个军团,再加上数量庞大的奴隶充实,可以说罗马人组成二十个军团也不在话下,这样的一个规模对于不熟悉罗马人作战特点的对手来说,堪称恐怖之极。
好在,傅戈这个逆天的家伙本来就不能算作正常人,而他指挥下的那支一万五千人的骑军更是属于超越强悍的存在。
骑兵与步兵在平原上交锋,谁吃亏谁得势是不用说的,除非双方军队的战力相差实在太多,又或许步兵如后世的火枪兵一样有热兵器在手。
一轮又一轮的冲击之后,马尔克卢斯发现他最后能做的事情只有一样,那便是将手里的预备队一回回的填到战场里面。
用奴隶武装起来的军团虽然人数上足够的唬人,但战斗力与真正的罗马正规军团却有着天差地别,这种情况若是对手不强还好说,可要命的是这一次的对手正是强悍不输于罗马人的秦国骑军。
杀戮,流淌的鲜血已经将海滩染红,不,已经将这一带的海面染成了真正的‘红海’。
还要再战下去吗?
瞪视着一片混乱的战场,马尔克卢斯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第三百六十四章 尘埃未定
宜将剩勇追穷寇!
这句俗语说得相当的好,但有时,这穷寇一旦被迫急了,也不是那么好追的,最起码,杀得风头甚劲的李广就碰到了大难题。
在战役开始时,秦骑军充分发挥速度上的优势,以一部精锐冲垮罗马人的方阵,另以一部游骑在外围实施远程攻击,应当说这一招还是相当有效果的,要不然马尔克卢斯也不会有懊悔上岸的想法。
罗马人一吃亏自然不会干等着将有生力量全部耗尽在这里,一看到战况不利,马克尔卢斯又施展起了他的老招数,留一部兵士拖延住秦军的追赶步伐,他则率领大部士兵向西突围而去。
按理说,以秦国骑兵的脚程,要想追杀一支靠双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