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大美人懊丧地辞职走人了。
临走前还狠狠地在集团大楼门口踹了一脚,骂道:“妈的,怕不是银样蜡枪头,其实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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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成为了霍晟几个死党,半年的笑柄。
第4卷 难道他,其实OX不行?2
这件事,成为了霍晟几个死党,半年的笑柄。
虽然霍晟是高高在上的人物,可也和所有人一样,他有几个发小,自然也是富二代;家里老爷子都是龙麟的大股东。
李煜,和短命皇帝一样的名字,大家都叫他鲤鱼,或者鱼爷,是个生物学博士,长相斯文,内心却一肚子腹黑。
张子枫,人称疯子,是个运动达人,牛高马大,有点傻大缺。
而他们呢,因为是发小,所以对着霍晟这般皇帝一样的人物,都是生冷不忌,叫他火爷,也就是霍爷!
那一次,听说那位金善姬大美人被霍爷给拒绝了,李煜就翘着二郎腿,取消霍晟:
“哎哟火爷,那么一个大美人,送上门来,你怎么都不收啊?听说她的床功是了不得的,高…潮时,还会说韩语!火爷,你没上过这种女人吧?”
“棒子语?”霍晟冷冷一笑,眼中充满不屑,“你有兴趣在那种时候听那么SB的语言?”
“……额……,倒也是,我怕到时候就不行了。”
张子枫扩了扩胸,道:“而且棒子国的女人,那张脸都是假的,火爷,幸好你没接受她,不然做着做着,一个假鼻子掉下来,那不吓死?”
要是那位金大美人听见这群男人的私房话,肯定气得鼻子上的假体都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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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一点,霍晟的要求非常严格。
对他来说,工作永远是世上最重要的事情。
他的职员,全部都是拿来干活的,绝对不能有什么私人感情。
在老爷子去世,霍晟决定接班之后,龙麟集团便是他心头排在第一位的东西,永远没有任何能够和他的工作、他的事业相比较!
这一点上曹磊很佩服霍总,年纪轻轻就懂得这个道理,实属难得。
也难怪老爷子当时力排众议,一定要把龙麟集团交给他。
第5卷 因为这辆车,适合车震1
也难怪老爷子当时力排众议,一定要把龙麟集团交给他。
当时这位公子年轻好玩,风流情债一堆一堆的,惹下不少事,当听说老爷子要选他为继承人时,许多董事都提出了异议。
但不知老爷子是怎么说服了他们,最后霍晟毫无悬念的继承了龙麟,也将它发扬光大……
虽然之前霍少和老爷子父子不和,但老爷子过世之后,他还是勇敢地担负起了自己的责任。
在自己真正在意的事情上,他是会用尽全力的。
估计,在这个世上,真正霍少没有办法的人,也只有他母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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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在旁边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个带着戏谑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曹总,又在神游物外呢?上车!”
曹磊哦了一声,才发现二人已下到了停车场,眼前是霍总的专属座驾,一辆银白色镶着梦幻般流金边的兰博基尼。
这辆座驾是霍少新换的,最近的爱宠。
去年推出的新款兰博基尼LP710!
飙车极速体验,输出功率最大710马力,极限速度超过360公里每小时,而且全球限量100台。
他换车跟换女人一样,全凭自己冲动喜好,想换就换,才不管报章媒体有什么负面报道。
据说,他一年光豪车就能换个两三辆,每一辆的价格都能够登上娱乐八卦头条。
他不在乎,这些都是他能够消费得起的东西,他也不怕负面报道。
他的口头禅就是:“我是个总裁,不是好人好事代表。”
但曹磊却知道,他每年花在慈善事业上的钱真的不少。
救济地震孤儿,捐建希望小学,慈善养老院……
最令人目瞪口呆的是,他曾经在读第一个博士学位的时候,翘课去北极,做了整整三个月的北冰洋环境保护志愿组织的志愿者!
不过,他懒得宣传而已。
他这个人,真够矛盾的……
第5卷 因为这辆车,适合车震2
一次,被曹磊不小心发现,霍少有一个怪异的小秘密……
那就是,他若干年前的一辆车,现在还停在他的车库里。
按理说,这些年来霍总的车,换了二十几辆。
许多都被他不留情的抛弃了,有些是他的朋友兄弟们喜欢,他便大手一挥,转送他人。
曹磊算是霍晟极亲的亲信,他本以为霍少对于车是从来没有执著的,就像他对于女人和很多东西一样。
对于他来说,朋友,兄弟,事业,重要得多。
但偶然一次,当他在霍总豪宅里发现那辆看起来已有相当念头的豪车时,他不禁一呆。
那是辆宝蓝色的布加迪威航,在车库中就好像年代久远的宝石,依然散发出惊心动魄的光。
显而易见,主人对它很爱惜,经常擦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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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不禁讶异地抬头来问霍晟:“霍总,这辆车……”
“怎么?觉得不好看?”
“没……没有。”曹磊赶紧道,尽量和缓地问:“这辆车看起来有年头了。”
“嗯,七年了。”
他的声音很平缓,很温和,如同一条静止的河流。
眼睫低垂,掩去了某种情绪。
曹磊更是意外之极,冲口而出:“七年?七年的车……霍总您为什么还保留在这里?”
三年前的车,基本上都已经被请出车库了。
霍晟,俊逸超然的面上突然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冰冷。
那种冰冷,就好像他的脸上蒙了一层坚冰覆盖的硬壳,不管是谁,都无法打破!
整个人笼罩着一种‘生人勿近’的表情!
曹磊看霍总这样子便知自己失言了,但他实在不明白,不过是问一辆车而已,何必值得霍总如此大动干戈?
半晌霍晟才淡淡地开了开口,他浓密的眼睫垂了下来,继而又睁开,带着一种锐利的,令人心折的表情缓缓道:
“因为这辆车……”
第5卷 因为这辆车,很适合车震!3
“因为这辆车……”
曹磊摒神静气地等着霍总的回答。
他还以为这辆车有什么重大的纪念意义,也许是限量版?
不对啊,霍总对于神马限量版,也不是很执着,不过就是钱的问题,随时可以解决。
也许是老爷子送给他的?
不过这品味,那么骚包,也不像是老爷子的审美啊?
……
却没想到霍晟冷不丁丢出一句:“因为这辆车——很适合车震!”
倒!曹磊当即有一种一口血喷出来的感觉!
留着这辆七年的车而且珍而重之的放在车库最深处,只因为这辆车很适合车震?
打死他也不相信!
但,当他看到霍总眼底闪过一抹杀气时,立即住嘴了。
他也很明白一个道理:伴君如伴虎,如果皇帝不想说的事情,任何人最好也不要去问,要不然就有被砍头的危险。
而对待这位霍少,和对皇帝没什么区别。
曹磊拍了拍脑袋——自己真是上年纪了,老想些有的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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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霍晟已经踏下了油门,兰博基尼如同一柄银色的利剑划开了空气,瞬间便在路面上漂浮起来!
霍晟很喜欢这辆车,它的模样跟价值倒是其次,重要的是他开起来非常畅快。
霍晟很喜欢飙车,也精通改车。
他曾手动改装过不少跑车,还有几辆价值不菲的摩托,对他而言,坐在车里驰骋在公路上,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的灵魂从躯壳中飞跃出来,翱翔在另外一个时空,那种感觉比任何感觉都更让人感到刺激!
因此,霍晟从不让司机送他去任何地方,他总是自己开车!
不喜欢错过每一次极限巅峰体验的机会!
但最要命的是……
曹磊不禁苦恼的皱起眉头。
他们的霍少如此喜欢飙车的感觉,简直把车当做自己的女人一般……
第5卷 比起中指的机车女1
但最要命的是……
曹磊不禁苦恼的皱起眉头。
他们的霍少如此喜欢飙车的感觉,简直把车当做自己的女人一般……
可是……
可是……
这家伙,天生路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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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从龙麟集团到市政大楼,不过也就是二十分钟的车程。
霍少开着辆骚包之极的车,花了四十分钟绕了好几个圈,远远的就看见了市政大楼,但怎么也绕不过去。
曹磊的心那个急啊,但又不敢开口催。
终于,整整用了五十分钟,车子才好不容易停在市政大楼楼下……
也幸好霍总在这城市里是个一跺脚就会地动山摇的大人物,不管什么场合,他迟到总是不会有人有意见(也没人敢有意见)的,因此,他也明目张胆的保存了这个路痴的习惯!
他从来不记路!
就比如现在……
曹磊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心中暗暗叫苦。
和霍少迥异的是,他非常有方向感,走过一次的路,永远都不会不认得。
就像现在,曹磊总监已经非常明确地肯定,霍少走错路了=。=
但就算他数百次的表示出可以替霍总来开车,或者可以在旁边指路,甚至可以给霍少买一个最新智能导航仪的时候,都被完全不留情面的拒绝了。
霍晟是这么回答他的:“本少爷爱迷路是本少爷自己的事,如果你不愿意,你可以自己开车!”
曹磊听见皇上这么一发话,哪里还敢多说。
于是,他每一次若是要跟霍总去办什么事的时候总是事先掐好时间,提前二十分钟出发,这样可以尽量满足霍少飙车并路痴的习惯,又不至于迟到太久。
但今天是霍少临时起意,根本来不及准备。
同样的情况又重演了。
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越来越陌生,曹磊心中雪亮,这位路痴大总裁,今天又迷路了。
第5卷 比中指的机车女2
同样的情况又重演了。
看着车窗外的风景越来越陌生,曹磊心中雪亮,这位路痴大总裁今天又迷路了。
这也难怪,之前那么简单的路都能被他走错。
今天,从龙麟本部到钻石演播厅足足有四十分钟的路,其间要换好多次方向。
指示牌也不是很完善,若是霍总竟然没有迷路,那简直是奇迹了!
只是,要怎样才能让他转回去呢?
曹磊凝神望着窗外,心中暗暗祈祷:
快一点啊……快点让我们霍总发现正确的路吧!
按理说他这个人智商那么高,十九岁就取得了博士学位,现在拿到三个博士两个硕士头衔,怎么会就是分不清东南西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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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暗暗焦急,霍晟心中却是畅快无比。
因为他发现自己走上的这条路宽敞平缓,基本上没有什么拐弯,四周风景颇佳。
但最重要的是,路上的车很少,也没有什么交通信号灯,太好了!
这正是适合他飙车,发挥他魔鬼一般车技的时候!
每当此时,他的肾上腺素,就格外兴奋。
比起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兴奋。
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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