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的梁梓析,听到他的话,也露出浅浅笑容。
“健康、安顺就可以了。”她平淡的说。
这个孩子,从检查出来到现在,一直发育不良,直到最近她会“动”了,安子茗才稍稍感觉到她的存在,她的健康。
学业、聪慧、样貌,所有的重点,都远远排在健康后面,这些,只有为人父母了,才能深刻体会。
从头到尾,安子茗都没有提到叮当的官司,看来,梁梓析并没有和她提过什么。
她的目光,终于从唐恩的身上,调转到他的身后。
那张,无比精致的漂亮丽颜,安子茗有一点印象,当时,她还羡慕对方的长发很软很顺,不像她的头发,总是调皮的东翘西歪。
现在,她只所以能注意到她,是因为,这个女孩盯着她发呆。
不,正确的说法是,她一直盯着她和唐恩相握的掌心,发呆。
那种眼神,有羡慕,有嫉妒,还有些许的……酸涩。
她怎么在?
安子茗颦一下眉,轻声问,“你和她还有联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还很虚弱的关系,她的声音依然很轻,轻到不会让叮当听到,轻到不会因此让对方无地自容。
“恩,是朋友。”唐恩点头,略略回答,不想多谈。
是朋友?
安子茗看着那个女孩因为这两字,身子微僵了一下。
没有出那件事情以前,安子茗记得,唐恩提过,他们两个人快要见家长了。
都市男女可以随手恋爱,随手开房,但绝不随手见双方的家长。
这,几乎代表已经确定了这份关系。
为什么,现在会变成如此轻描淡写的关系?
那个女孩看着他的眼神,泄露出太多的感情。
既然如此,当时为什么要背叛唐恩?安子茗,不懂。但是,她觉得既然原谅不了一个人,为什么还要做朋友?男人和女人一旦曾经牵涉过感情,很难成为真正的朋友。
她不信,唐恩会不懂。
“唐恩,你的手,不温暖了。”安子茗淡淡抽回自己的手。
唐恩的手,已经失温,一年前,偶遇时,她握住这个男人的手时,就发现了。
这个男人依然良善,他的本质温醇,不会改变太大。但是,一个人能不能发温发热,要看待他对生活的期盼和热情。
心脏逐渐冷却的心情,她懂。
有时候,自己都温暖不了自己的人,如何去照亮别人的人生?
唐恩一怔。
安子茗的话,一针见血。
这一年多以来,他一直觉得自己暖不起来。
对生活,他被动,对情感,他顺从。
但是,他对什么都没有热情。
没有想要的东西,没有想把握的人生。
他甚至觉得比起以前,自己更加茫然。
……
医院的走廊上,他在想这个问题,回家的路上,他也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一双忐忑不安的手,鼓起勇气,扯住他的衣袖。
他回望她。
刚才在病房里,她好像和安子茗聊了几句。
他记得,她和安子茗说,冬天公交车站的长椅上,又湿又冷,会让人很想喝一杯热热的牛奶。
当时,安子茗颦眉还是喝掉了那杯营养牛奶。
因为,谁都听得懂,她将不健康的妈妈子宫比喻成冬天公交车站的长椅。
这个比喻很贴切。
但是,也令人心酸。
因为,没有躺过的人,不会说出想喝牛奶这样的话。
她还有很多小比喻,往常他们相处时,她会脱口而出。
他记得,交往时,有一次,他们一起逛街时,他们看到有一个流浪汉躺在冰雪里,那个样子好像不会再有生机。
他觉得,为什么没有一个路人肯早点脱下自己的大衣?
但是,她却说,如果她是那个流浪汉,比起大衣,她更需要的是一块面包,起码,别死得这么饥饿。
她从来不说自己的过去,但是,他可以想象,那些有多悲惨。
但是,安子茗点醒了他。
他是在帮助她,但是,他的行为和在路边随手扔一块面包给流浪汉,有什么区别。
他的帮助,没有感情。
他确实该反省自己。
“你……心情不好?……”他脸上表情的每一丝变化,她都放在心里,所以,不可能不知道他突然变得沉默。
“没有,只是想着,晚上我们去哪吃饭。”他浅浅一笑。
“我们一起去菜场买菜,好不好?”她兴奋的问,并且,故意在他并不是很留心的时候,握住他的手。
他没有甩开。
他的手,被安子茗握住时,她贪心的想,她可不可以也握住那股温暖?
安子茗别开他的手,说不暖的时候,她早就想这么做了。
他的手,她要,她要!
但是,虽然同样是朋友,可以吗?
他的行为,给了答案。
手,也暖了一分。
25
周末,他在家休息,连连求职失败的她,丝毫不气馁,依然精神抖擞的在客厅里读学英文。
学英文最大的诀窍是不怕丢脸,放开胆子去念去说。
这点,他很佩服,读书的时候,他蹭因为不好意思开口,和所有同学一样都遇见英语上的困境,在美国,他才勉强克服。
这点,她比他要强。
Do you need tea?(你需要茶吗)
偶尔,她的发音如果不正确,他会修正。
为了学成英文,她什么里子面子早已经被他修正成铜墙铁壁。
Yes;but not t thick(是的,但不要太浓。)
刚开始她提出他们偶尔用英语简单会话时,在中国的地盘里,他还真的很不自在,但是,一段日子下来,有点习惯了。
再接着,她又用英语问,他为什么喝不惯浓茶?
他用英语回答,浓茶会让他晚上失眠。
她再问,他的睡眠是不是很不好?
他们一起“睡”过,所以他不隐瞒,回答他有轻微的神经衰弱,可能是遗传。
她再锲而不舍的问,遗传自谁。
他笑着回答,遗传自母亲。
偶尔,家里会出现这样的英文对话。
刚开始时,她问的有些问题,他几乎要愣个半天才会意过来,于是修正她的错误以后,他再如实回答。
一问一答,有时候,还真的很像通过英语来场真心话大冒险。
她很好学,而他不徐不缓,总是充满耐心。
他们的相处时光,平淡而温馨。
……
近傍晚五点,快件公司送来一件晚礼服和一张邀请函。
他沉眸,翻开邀请函。
邀请人是太子,今天是他名下海洋游乐场的建园十周年。
上一次聚会,太子口头邀请过他参加派对,并让他一定要携带女伴。
他们对叮当都很好奇。
但是,相较他们的好奇,对于邀约,他听过就算。
他的性子原本就如此,不会太孤僻,但是,也不太合群,更学不会迎合两字。
但是,眼下,人家都做到这份上。
而且,现今太子已经放出消息,准备大肆收购业内所有中小旅行社,建立一个旅行社的龙头企业。
预备被收购的名单里包括星光旅行社,整个旅游局已经通过这个方案,政府会出面支持。
太子有这样的能力与背景。
余晓东已经慌了手脚。
她放下英文书,好奇的拿出邀请函。
听说这次十周年派对,意外的将会在游乐场举行,到时候,童话屋、米奇卡通人物,就连七个小矮人也将出现。
报纸上,已经不止一次刊登过,提前被曝光的照片里面,童话般的布置,令人赞叹不已。
可惜,头三日,只做内部招待。
三日后,才会对外开放。
她原本还想着,下个周末,找个什么理由,把唐恩拐过去。
唐恩看着她紧捏着邀请函,黑眸象水光一样亮亮的,隐藏着暗暗的期待。
原本准备打个电话客套几句,推掉邀约的他,拿起电话的手,又放下。
“你要不要去?”推掉太子并不是什么问题,只是突然想起太子说过,童年不幸福的人,心目中都有一座童话屋。
太子有一个很严肃的父亲,对他的管制相当严厉,小时候太子就常常说,长大以后他不工作,立誓这一辈子都要吃喝玩乐等老死。
正因为如此,常常被承宇讽刺是阿斗。
办企业能把企业办垮,走政治能把老头子们惹得跳脚,太子对着父亲唯唯诺诺,一副很听话的样子,背过身来,实在是个打骂无效的废材儿子。
太子除了吃喝玩乐玩女人,其他真的不行!贪玩的个性,废到人神共愤。
后来,太子一族,才终于想起这个折中的点子。当初是死马当活马医,但是没想到,还真的找对了兴趣点!
十年后的现在,这个大型的游乐园,居然在太子的玩乐下,已经成为全国最著名的游乐园他随口一问,她已经拼命点头。
“那好吧,我们去。”
他改变了主意。
这几日,他对待她的方式,越来越回到过去。
温温浅浅之中,带着隐淡的温宠。
但是,她好象并未发觉。
她漂亮的双眸,透着光彩。
“我马上去打扮!”她急急收拾课本,就急着准备匆匆上楼。
那个猴急样,再次让他失笑。
她真的长大了吗?怎么象个小孩子一样,听到上游乐园就开心成这样。
……
她长大了。
她已经长大到,心里不会再有长不大的梦幻屋。
但是,她是一个贪心的想要约会的女人。
即使不属于自己,但是,也总想留住属于自己的美好回忆。
这几日,因为心头有了事,她一直做着一个很可笑的美梦。她梦到,她和他带着一个小 孩子,一起去游乐园。小男孩在他们面前奔跑着、欢笑着,他和她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着,然后,小男孩转过脸来,有他相似的眼睛和她相似的鼻子。
她知道,这个梦,很肉麻很恶心,打死自己也绝不会透露给任何人。
但是,如果两个人能一起去游乐园,也算一种间接性的美梦成真。
她真的太太太幸福了!
“等等,这件衣服给你,喜欢的话就穿,不喜欢的话,穿自己的衣服。”他温和的将手里速递过来的晚礼服交给她。
说是派对,其实更是女人们的争艳会。
这个圈子里随随便便把握住谁,都“钱”途无量,所以每一场派对,女人们都争先斗艳,个个打扮的象孔雀一样。
这些,他不打算提早告诉她,免得她有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他没有太强的虚荣心,也不会无聊到和别人去比较女伴的场面“分数”,所以,她做她自己就好。
半个小时后,他穿好简约风格的休闲西服,而她,也从楼上下来。
他抬眸。
眼前,穿着金色高跟鞋,缓缓而下的她,晚礼服是最贴身的黑色V字领,露出一小片粉白的胸部皮肤。她的细腰系着一条自己搭配的极细的金色腰带,宛如腰间盘着一条妖冶的小金蛇,让原本设计简单的晚礼服,顿显妖娆。
而且,她明显对镜,细细上过妆,淡淡的眼影,让双眸水润明媚,浅浅的腮红让她娇媚可人,水亮的唇蜜更是让樱唇柔得诱人尝上一口。
他明显一怔。
怎么说呢,她的穿着明明不暴露,非常的恰到好处,妆容下带来的整体效果,却能引人遐想,那高雅礼服下,完美的曲线。
很好,他都差点忘记了,她是一个极其漂亮年轻的女孩。
今晚,她不会输给任何人身边的女伴。
他与她对视,她水水媚媚的眸间,马上染上迷蒙情韵,那里,有毫不修饰的灼热感情。
他不自然的转过脸,耳根,居然有一丝发烫。
“我可以挽你吗?”她仰头问他。
明明穿着高雅的晚礼服,但是,她的目光却象一只希望得到主人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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