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昨天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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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昨天告别-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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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你的要害让你冷不丁地想倒退一步。所以我老老实实回答:“记得,你是易路思的哥哥。”

他笑笑,对我的回答好似满意又好似不满意,“我叫叶咫风,尽管你只记得我是路子的哥哥,但我还是很高兴你能记得我。”

能不记得你吗,那么变态的游戏只有你这种人才想得出,特别是,我差点还要和你舌吻,如果这样还不记得你,那除非我患有间接性失忆症。

“恩,那你现在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警戒地望着他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既然易路思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叶咫风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晚上,是否可以赏个脸吃顿饭!”他绅士般地向我发出邀请,可这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啊,再绅士你还是一只虚伪的狼。

“我晚上没空!”一口回绝。

叶咫风抿嘴笑了笑,不介意我的无礼,呵,这只狡猾的狼,果然比他弟弟有城府的多了,换作易路思,要是听我这么直接拒绝,早就气得一蹦三尺高,想尽各种办法威胁我,哪里还会像他这样笑得出来。

“我想你晚上会有空的,到时候见!”他仍然笑得绅士,说完这句话,朝我摆摆手,很自信地离开。

我还没把情况搞清楚,傻愣在原地,他哪里来的自信,我晚上就一定会跟他去吃饭,神经,有妄想症吧,到时候见,见个鬼哦,晚上一定要叫范冢负责送我回去,我记得这家伙昨天信誓旦旦地保证过——性骚扰那就更不可能了,丫的谁敢碰小姑奶奶一下,我立马二话不说就把丫的手给剁了,就凭这句话,范冢就更有义务送我回学校,如果叶咫风真敢来骚扰我,范冢你可记得把他的手给剁了。

可是我真的信错他了,车展结束后,他不仅没把我送回学校,还把我送到了叶咫风所在的酒店那里,我气得直咬牙,当场就想一棍子打死他,这个叛徒!!!

“小姑奶奶,我得罪不起叶少啊,他不仅买了我一辆车,这手里头也有一点点我不可告人的秘密啊,他爸不是纪委书记嘛,专管这事你知道吧,我怕这事被捅出来,连累人当官的不说,我在北京都没法混了,你放心,他请的也不是你一人,不还有我陪您呢,就陪他吃餐饭,吃完了我立马送你回去!”范冢这个没出息的,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我看着就来气。

“你啥破事,求着付饶帮你解决不就得了,指望着人家放过你,做你个白日梦去吧,范冢,我告诉你,今天这餐饭,我说什么也不吃!”我火冒三丈,管什么酒店门口,指着范冢的鼻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我的姑奶奶啊,这事更不能求付饶帮忙了,万一付饶家老头被查出“双规”,我对得起谁呀,你说!”范冢这人没种,到挺有哥们义气的,但怎么就好意思拖我下水,我还是一柔弱女子呢。

“就一破北京市的纪委书记,我还不信能管到中央级别的官员去了,再说了,你活该,谁叫你不走正经路!”我还是气不过,这混球,怎么这么混那,你说。

“姑奶奶,我给你跪下得了,叶少的爷爷原先就是中央纪委里面的高官,虽然已经退了,但其人脉、势力什么的都还在,否则,你也不想想凭什么北京市纪委书记就是他儿子啊,说不定以后还能升,这其中的复杂,不说你也该知道啊,我是活该,可是你也不想想当今这个世道呀,干什么都得靠关系,我也想自己努力啊,可是努力能成事吗,我有今天就是让人践踏着我的尊严才一步步过来的,这孙子装的我自己都特想抽自己一巴掌,姑奶奶,今个,我真是掏心掏肺地跟你说了,只求你帮帮我,就答应陪一餐饭吧。”

说到越后面,范冢眼眶里那不争气的泪珠直打转儿,可他强忍着硬是不让眼泪掉出来,这男人其实是想要骨气的,可是面对现实他又不得不低头,这种心酸其实有太多人都能体会到,越长大我越发懂得了这些无奈,只当可怜他吧,这饭还是去吃吧。

第九十三章 饭桌闹剧

一走进包厢,里面就是烟雾缭绕,几个男人带着各自的女伴围坐在一张巨大的圆桌旁,人手一只烟,缓缓吸入,幽幽地吐出,时不时地用手指轻掸了一小截烟灰,聊得甚欢。

见我进来,一个个笑得意味深长,都将视线调转自叶咫风身上,他嘴里叼着烟,眯起眼望着我,半边身子懒懒地靠在椅背上,一只手很有节奏地在圆桌上轻敲着,烟头上的火在那性感的唇边忽明忽灭。

“你来了!”他将嘴里的烟取下,一把按熄在水晶烟灰缸里,似笑非笑地对我说着,但我看得出他很得意,一切如他所料,我们晚上果然见面了。

范冢跟在我的身后,很快就有人起身招呼我们,“来来来,坐这边!”很是巴结。

我顺着他手的方向望去,一眼就看见了叶咫风身旁的空位,不用想也知道“专门”为我留的。

“不了,我和范冢两人坐这边。”也不去看众人的表情,扯过范冢就坐到了离叶咫风最远的位置上。

我今天的任务就是吃饭,吃完饭我就走人,我又不是三陪小姐,还犯得着伺候到他身边去。你们谁爱坐谁去坐,总之我,绝对不去坐。

叶咫风显得很不在意,一只手仍然还是保持着节奏在圆桌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敲着,脸上挂着魅惑的笑容,很是“纵容”我刚刚“无礼”的行为。

皇帝不急急死太监,这不,有人看不下去了,“今天谁最迟,谁就该罚酒,刚刚进来的两位,最迟可是你们,话不多说,每人赶紧罚一杯白酒。”说着,拎出一瓶贵州茅台,倒了满满的一大杯子,放到我和范冢面前。

这帮阴险的人,还能想着这么损的一招报复我,名义上是搞气氛,迟到了罚酒天经地义,可暗里,你还能搞不清,他们是想着法儿的玩死你,什么叫阴这就叫阴。

“我不会喝酒!”我鸟都不鸟眼前放着的白酒,抬眼直接对上倒我酒的人,示意他给我识相点。

“哟,这话有人信不,如今的姑娘家,明明会喝也故意嚷着不会喝,做戏谁不会呀,哥几个说罚还是不罚!”这个还算胆大的,但其他人胆可没他大,被他这么一问,一个个都转头去望叶咫风,看看这“皇帝”有什么反应。

看了半天,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反应,这下心里多多少少有点数了,他叶少不在乎这妞,那还不把她往死里整。

“罚,肯定得罚!”

“就是,一人一杯,谁都不许耍赖啊!”

“就一杯,罚的也太轻了吧!”

什么叫就一杯,50度的白酒你TMD的喝给我看看,你一口喝完,人还能清醒地给我站在这里,我就叫你声爷爷。

“快喝呀,这多人等着呢!”

一票人都开始不耐烦地催促起来,而叶咫风依旧一副慵懒的样子,既不阻止,也不催促,松了松领带,悠闲自得地从烟盒里取出一根烟放入在嘴唇的中央向上衔着,身旁的某人马上恭维地双手捧火,笑容可掬,小心翼翼地替他点上。

他只吸了一口,随后轻吐出一个曼妙的烟圈,凝结在空气中的烟圈慢慢散开,绕过他直挺的鼻梁和深邃的黑眸飘过头顶,渐渐,湮灭在空气中。被烟笼罩的他,越添一份神秘感。 他究竟在想什么?

“是啊,别扫了大家的兴致,这饭桌上哪有不喝酒的道理呀!”

范冢听了这话也蹙起了眉头,他心里也清楚得紧,这喝的根本不是酒分明是命。

那个给我倒酒的人,见我还不喝,很是不爽,语气不善地就冲我嚷道:“喝不喝,你当我们这帮爷们好耍是吧,告儿你,这酒你非喝不可!”

我不屑地斜睨了他一眼,站起身拿起面前的白酒,二话不说地对准他的猪脸就泼了过去。“你当你是谁啊,对我大呼小叫的,这酒要喝,你自己喝,不喝,我泼也泼给你喝。”我确实火了,这人就是欠揍,我不怕惹事,如果真敢动我,大不了报易路思的大名,他们这圈子不可能不认识他,我是讨厌易路思,但我更讨厌眼前的这个人,长着一张猪脸不说,拽呗又拽死,我倒要问问你有什么资本拽。

“死婊 子,你欠抽是不是,小爷我今天非灭了你不可!”他抹了一把脸,顾不及浑身上下残留的酒水,抄起一个酒瓶,就打算朝我砸过来。

“啪!”一声巨响,一个酒杯重重地砸到猪头的身上,继而落到地面,玻璃四溅。

“泮之明,你丫的活腻了是不是!”发狠的是叶咫风,还没等这猪头这边砸向我,他那边早已经拾起眼前的酒杯朝猪头砸了过去,那气势完全震撼,狠,真是狠。

第九十四章饭桌闹剧Ⅱ

那个猪头也吓坏了,抄着酒瓶的手不自觉地颤抖着,酒水顺着那人僵住的脸上不断流淌下来,台下传来一片抽气声,纷纷望着猪头,望着叶咫风,也望着我。

“叶少,息怒,息怒,泮少也是好心想帮你调教调教这个不懂事的丫头,哪有把酒水往人脸上泼的道理,这不,被激怒了,人难免会冲动嘛!”有人立马在一旁搭腔,说好话,一个劲地冲着猪头使眼色,示意猪头别傻楞着,赶紧认个错,这台阶都给猪头铺好了,自己也不自觉点。

这猪头虽一副狼狈样,但反应还算挺快,赶忙的堆起笑脸,打着哈哈:“叶少,刚刚是我太冲动了,您息怒,您息怒!”

拜托,叶咫风哪里像怒的样子,他低头吸一口烟,然后稍稍仰起头,唇中就吐出淡淡的烟圈来,夹着烟,点着猪头说:“泮少,你一爷们,跟一个小姑娘叫什么劲,把人脑袋开花了,你就得瑟了是吧!”语气淡淡地,好像刚刚砸酒杯的压根不是他一样。

“那是,那是,叶少说得对,我一爷们跟一丫头片子较劲,太丢份了!”猪头很识相地低头认错。

叶咫风笑笑,不以为然,又将视线调转至我身上,“唐可,再怎么说你也不能把酒泼到泮少的脸上去啊,这迟到罚酒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这白酒确实烈了点,要不换个小杯,倒满红酒,你敬泮少和在座的各位一杯,算是给迟到一个交代也好给泮少赔个不是!”

啧啧啧,叶咫风这只狡猾的狐狸,还真是会做人,既不给朋友太多的难堪,也故意装得给我一个台阶下。可是这人还是阴,我明明就说了我不会喝酒,白酒不喝了是吧,给我弄了个红酒,换汤不换药,他跟那个死猪头一丘之貉,罚我酒的手段果然高明。

我一屁股坐下,双手环胸,仰起头看着他,淡漠地开口,“我说过我不会喝酒,而且我觉得我没有必要给你们一个迟到的交代,更没有责任要向这个姓泮的赔个不是!”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底下,敢说这样的话,反正我一副不怕死的样子,冷傲至极。

范冢适时地在桌底下推推我,我明白,他是想要我别说了,他的小辫子还握在人家叶少的手里呢,如果我真惹怒了叶咫风,他范冢也一命呼天了。

“哪有人一生下来就会喝酒的,凡事总有第一次,更何况,才红酒,又是小杯,很难为你吗,人家泮少被你泼了一身酒,都拉下脸来认错了,你罚点酒也没什么吧?”叶咫风的笑眼中掩盖住里面鬼样的精光,他绅士的外表下,可以做出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手段。甚至,“好像很有趣的样子”,可以面不改色地微笑着看着别人的脸色开始扭曲。

我在心里承认,他这句话我无法反驳,凡事确实都会有第一次,更何况要求也的确不为难,小杯的红酒,喝不死人,但我不知道我是否会喝醉,毕竟我根本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到底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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