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那个猪蹄不是他强迫她吃下去的么?
第二天,子夜从父亲那里回来,程瑾就抓住她,一脸暧昧的表情,“小样,挺快的嘛!嫁入豪门指日可待啊。”
她冲回寝室,看见她的东西都已经被搬空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迎来的是恶俗的同居,希望童鞋们能自带避雷针,以免被雷。。。。。。
第二十三章
他第一次见到她并不是在林老师的家里,而是他高二新开学的那天中午,他正和同学在打篮球,一人指了不远处一个正在一小卖部门口吃冰的女孩,说:
新来的学妹,挺漂亮的吧,好像就是我们林老师的女儿。
长得很白净,身材纤细,穿着B中的校裙,长长的头发梳成一马尾,正一脸幸福的舔着冰。他笑笑,不语。
吃冰都吃成一脸幸福样,很有意思的一女孩。后来他才知道,因为她告诉他买冰的钱是从林深深那里敲来的,所以她感觉吃起来特别有味道。
那天傍晚,林老师正好要请他去他家吃饭,本能的想拒绝,但是突然想到中午那个吃冰的女孩,他们说她正是林老师的女儿,所以就答应了。
她的家不大,但却感觉很温馨整洁,坐在有些泛老的沙发,他会有种很安宁的感觉,不像他的家,大的让人感到空寂,家具更新的频率,没有让人念旧的冲动。
然后她推门进来,看向他。他看到了她眼里闪过打的一丝惊艳,对,是惊艳。然后很快便化为笑意。
她笑嘻嘻地过来打招呼,他居然感到一丝紧张,真好笑,从小就接受与人交往礼仪教育的他居然感到紧张。
她调侃,莫扬学长,最近情书收的怎么样了?
那时他突然萌生一个念头,如果他能收到她的情书应该会是件让人愉悦的事。
四个人围着一小四方桌,菜色简单,却出奇的合他胃口,可能跟心情好也有关系吧。从小他和家人一起吃饭的机会很少,一般都是家里的警卫陪他吃的,丰富的饭菜却让人索然无味。他的父亲忙于政界,母亲忙于商界,爷爷忙于文学,是个有着清冷肠子和怪脾气的家伙。有人说,他的性子像他爷爷,每当听到这,他总是笑笑,眸里一片清冷。爷爷是因为文学而寂寞,他又是因为什么而寂寞呢?可能是因为太骄傲了吧,从一出生,他就拥有让人嫉妒的身世、长相、智商……因为拥有太多而骄傲,因为太骄傲了而寂寞。
这顿饭吃得让他感到很幸福,听她和深深讲着漫无边际的笑话,明明是个冷的要命的笑话,因为她讲的眉飞色舞,所以也让人听得很愉快。他想,如果一辈子能听她讲话,应该也不是件坏事,但也真的只是想想而已。
一顿饭下来,他发现两件事:一是,他活这么大所有的笑容加起来应该没有这一顿饭下来的多。二是,她的胃口很好,比他之前接触的世家小姐大的多,他过世的奶奶曾告诉过他,胃口大的女孩性情开朗。
之后,他就开始流连她家吃饭了,他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让自己光明正大留下来吃饭,教深深打篮球、和林老师讨论题目,即是那些题他早已滚瓜烂熟了、或是晚点回家故意让林老师碰到……直到后来成了她长期的家庭教师。
她很聪明,教过她一遍的东西就可以举一反三了,更多的时候他常常被她脑子里冒出的想法搞得哭笑不得。
莫扬,这是肽腱(太监)吧?
恩。
连在肽键上面的应该叫甲基吧?
恩,你们下学期会教的。
可是我很奇怪啊,甲基(假鸡)不是应该在肽键(太监)的下面么?
莫扬,你说为什么聪明的人都长得怪异呢?爱因斯坦、牛顿、法拉利,还有那个孔子大人, 都长得好有特点。
哦。
你也是个聪明人,所以长得也很有特点。
什么特点?
帅喽!你的特点就是太帅了,跟牛郎似的。
牛郎?
是啊,日本很红的一职业。
……
诸如此类的,他真怀疑她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
有一次,他收到了她送给他的第一个礼物,是一条红结绳,很丑,看样子应该是她自己打的。因为是她亲手编织的,所以那一整天他心情都很好。他的同桌,张学友,对他的反应很不解:
莫扬,你怎么了,都快笑了一整天了,你别啊,会吓坏我的!
但喜悦也只仅仅维持一天,因为第二天他无意听别人说,关于红结绳,一个结的代表朋友,两个结的代表情侣。他看了下他手中的红绳,上面是可恶的一个结。
然后他很生气地把红结绳丢还给他,这脾气发得连他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看着她气呼呼地转身离去的背影,他很想叫住她,但还是忍住了。捡回被她甩在地上的红绳,心里想到,林子夜,你真是个白痴。
后来还是他妥协,他找她,告诉她他想要两个结的红绳。
她犹豫了下说,两个结的很难打。
他就以请她看电影为条件诱惑她,不用说,她肯定答应了,因为那部香港文艺片里的男主正是她近期追星的对象。
因为是和她第一次约会,他居然紧张的要死,他很恨从小到大的家庭教师无数,教他古言、骑马、交际舞……唯独没有教他如何和女孩子约会。所以他叫上了他的同桌和他一起去。
那天她穿了件白裙子,柔顺的头发披了下来,很美,美得让他不敢看她,所以他独自走在了前面。后面是她和张学友开心的说话声,他开始后悔带上张学友了。
他根本没有心思看电影,她就坐在他的身边,时而传来她身上特有的少女的芬芳和她被情节逗乐了时傻傻的笑声,都让他怦然心动,或者也可以用心神不宁这个词。
张学友不笨,电影结束后就找了个理由走了。对此,他很感激。
然后他牵上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软,上面还有细细的汗液。看来她也很紧张,他为这个发现欣喜不已,天知道,他也紧张的要命,只是他天性不会表现出来。
一路牵上她的手走回B中,明明要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他却觉得好短,短的让他不忍告别,所以就转身而走,但还是忍不住转过身来,想说点什么,但说出口的是,早点睡,有些懊恼自己,然后再转身快步离去。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睡不着,一闭上眼她的笑容就浮在眼前,她眉飞色舞的模样,她张牙舞爪的样子。。。。。。耳边是她的叽叽呱呱的讲话声,好像她就在他身边,一遍一遍的叫他,莫扬,莫扬,莫扬……
原来少男怀春真是件扰人心绪的事,所以那天晚上因为睡不着,他爬起来读了一晚上的《战国策》。
他和她就这样在一起了。
和他稍微亲近的一个同学很不解,林子夜长得是挺漂亮的,但也不是很漂亮啊,而且我听她们班的同学讲,说她脾气也不是很好,莫扬,是真的么?因为林老师的脾气很好啊,所以我一直不信呢。
他淡笑不语,她除了脾气真的一点也不好之外,也懒得要命,因为林老师要出去开交谈会,家里没有人做饭,她和深深就窝在一起吃泡面,他不忍,所以那段时间他又练造了另一个技能,就是烧得了一手好菜。
她常常为他受到一些女生的情书生气,撇嘴抱怨的样子,他觉却得很可爱,然后忍不住他吻上了她,刚接触到那两片柔软时,他差点停止了心跳,小心而青涩地吻着她,满嘴都是她甜蜜的芳香。当拥她入怀时,他想到了一辈子这个词。但是事事难料,可能是他太清冷了,不讨老天的欢心,不给他这个机会。
后来他高考结束后,父亲在国外已经给他安排了学校,要他出国留学,他坚决要留在本市读A大,那是他第一次和父亲吵起来,但他不后悔,因为他赢了,他成功的留在了A大,选择了建筑系。
大一的时候,她正读高三,成绩不赖,但上A大却还是有点玄,所以几乎一有空,他就跑去找她帮她补习课程。
有一次,她委屈地说道,莫扬,你知不知道,你一来我就没心思学习,你给我讲题的时候,我根本就是看着你发呆……
他哑然,也只好忍着思念,几个星期过来一次。
但他真的几个星期过来一次,她又有了意见:莫扬,你最近都不关心我了。
所以那时候的林子夜是相当难伺候的,但他却乐此不疲。
等她志愿一出来的时候,他第一时间跑到A大的招生办问她的情况,得知她刚刚考上了,他心里雀跃不已。那时他还很感谢老天,认为他和她的感情还存在了这么一份幸运。不过后来却因为她在A大,他选择了出国。
她考上了A大,林老师很高兴,奖励了她一个数码照相机,那几天,她几乎天天拿着照相机拍着拍那,那时因为他不喜欢拍照,所以每次她缠着自己照合影的时候,还觉得有些恼人。现在他很感激,那些照片和那根红绳子,是唯一能留给他的想念了。
以前他是最不屑于后悔这东西的,但现在他却常常感到后悔,那种因为后悔带来的痛苦感是无边无际,疼痛的让人麻木,每晚,他只能借助安眠药才能入睡,但每次还是要从梦里醒来,感受梦醒人已不在的痛楚。他想,如果没有当年那次的事情,她的笑容还会不会为他而绽放?他是否还可以拉上她的手?
他恨老天,为什么明明要拿走的东西,却要给他拥有过?但他更恨自己,是他自己亲手毁了这一切。
她是他的阳光,照亮了他寂冷的人生,但他因为不小心丢失了他生命中的那束光,连温暖都抓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先放莫的番外(一),过段时间后赶出莫的番外(二)
敬请期待。。。。。。
今天偶抽风了,所以更了两章。。。。。
挖哈哈,挖哈哈O(∩_∩)O~
第二十四章
下午上完两节实验辅导课后,她就被一个看起来忠厚老实年轻的司机请上了车,年轻司机告诉她,因为顾总有一个临时会议,所以不能来接她去公寓了,故叫他来接她。
她讪笑,“那就太麻烦你了,其实也告诉我地址就好了,我自己可以找去的。”
年轻司机说,“顾总说了,一定要送林小姐到达公寓。”
“我想下车,有事!”子夜说。
年轻司机回答,“顾总说了,一定不能让林小姐下车。”
“我要下去买东西……”犹豫了下,必须要下一剂狠药,“我要去买卫生巾,卫生巾你知道么?对女人很重要的东西。”
年轻司机脸一红,清了清嗓子,“顾总说了,一切你需要的生活用品,包括那个……卫……卫生用品……也都准备好了。”
顾总说,顾总说,如此没有主见,难怪只能当小司机,子夜在心里狂翻白眼,死心地往身后的真皮座背上一靠,由这位年轻的司机把她运往顾北辰的私人住宅,然后“金屋藏娇”。
后来她知道了这位年轻的“司机”就是那个18岁拿到哈佛计算机硕士学位顶级黑客高手,跨国际级别神童陆天,那时的她的惊讶程度不亚于好比她听到了“吴孟达“当选了”亚洲小姐冠军”一样。但也总算深刻明白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文凭不可估量。”和“狗眼看人低”。
年轻司机带领她下车后,带她来到一处商业楼盘, 位于中心地段的豪华尊贵小区,对于这片楼盘,她还是知道一点的,因为这是顾北辰回国后第一笔风险投资,而这笔投资的成功打响了他商界的地位,也让他坐稳了顾氏首席执行总裁的位子,成为家喻户晓的商业奇才。
她跟年轻司机上了第38楼。没事,住那么高干嘛,除了跳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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