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来不是后备军,小虫儿。你从来不是学徒。”洛克抽噎着说,他试图把男孩的头发捋到后面,却被自己留在小虫儿苍白额头上的血指印吓了一跳。“你这勇敢的小傻瓜。你这勇敢又愚蠢的小杂种。都是我的错,小虫儿,求你了……求你说这都是我的错。”
“不,”小虫儿低声说,“哦,诸神啊……疼……疼死了……”
男孩再也没有呼吸。洛克把他抱在怀里,说不出半句话来。
洛克抬头盯着天花板。在他眼中,这面多年来始终投下温暖光芒的祖灵玻璃天花板,似乎心照不宣地为他展示出一片暗红,那是地板的倒影。洛克坐在地上,小虫儿一动不动的身躯躺在他怀中,鲜血仍不断涌出。
如果不是金·坦纳响亮的呻吟声从隔壁传来,他可能会一直沉浸在悲伤的幻想中,整晚坐在这儿发愣。
洛克回过神来,猛地打了个哆嗦,随即将小虫儿的脑袋尽可能轻柔地放在地上。他笨手笨脚地爬起身,又从地上捡起金的短斧,朝衣帽间走去,一路上动作迟钝缓慢,脚下摇摇晃晃。走进去后,洛克把短斧举过头顶,使尽全身的力道猛地一挥,砍向放在卡罗和盖多中间的巫蛊干手。
斧刃咬进干瘪肌肤,微微蓝火逐渐黯淡下去。金·坦纳在他身后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这对洛克来说不啻于一种鼓励。他恶狠狠地把那只手砍成更小的碎块,切断革化皮肤和脆弱的骨骼,直到拼出金·坦纳名字的黑线被斩断,蓝光彻底消失。
他站在原地,低头看着桑赞兄弟,直到听见身后响起的移动声。
“哦,小虫儿,哦,活见鬼。”大块头踉跄着站起身,呻吟道,“原谅我,洛克。我就是……就是动不了。”
“没什么需要原谅的,”洛克有气无力地说,就好像自己的声音也会为他带来痛苦。“这是个陷阱。那上面有你的名字,是盟契法师留给咱们的。他们猜到了你会回来。”
“一……一只风干的手?一只人手,上面缝着我的名字?”
“对。”
“吊男之爪,”金·坦纳看着干手的碎片,又看了看桑赞兄弟的尸体。“我……小的时候,读到过这些传说。看来它们真管用。”
“让你彻底无力反抗,”洛克冷言道,“然后藏在上面的那个刺客就能走过来,杀了小虫儿,最后结果了你。”
“就一个?”
“就一个,”洛克叹了口气,“金。到上面的神庙去一趟。咱们的灯油……请帮我拿下来。”
“灯油?”
“全拿下来,”洛克说,“赶快。”
金·坦纳走进厨房,愣了一下,随即单膝跪下,用左手阖上小虫儿的双眼。接着他站起来,抹掉眼中泪水,快步走出房间,去完成洛克的要求。
洛克用双手拖住卡罗·桑赞的尸体,一步一步走回厨房。他把尸身放在桌旁,将其双臂叠放在胸前,随即跪下吻了吻卡罗的额头。
墙角那人呻吟一声,动了动脑袋。洛克站起来,一脚踢在他脸上,然后转身到衣帽间去搬盖多的尸首。没过多久,桑赞兄弟便肩并肩躺在一片狼藉的厨房中央,小虫儿就在他们身边。洛克无法承受双胞胎呆滞的双眼,便从一个被砸坏的柜橱里取出丝绸桌布,把他们的身体盖住。
“兄弟们,我发誓要为你们奉上死亡献祭,”一切就绪后,洛克轻声说道,“我发誓,这份献祭会令诸神侧目。这份献祭会让卡莫尔所有公爵和大佬的魂魄震惊,会让他们感觉自己就像叫花子。这份献祭会由鲜血、黄金和烈火组成。以接纳我们的艾赞·基拉之名,以庇护我们的佩里兰多之名,以操纵天平最终为吾辈灵魂称重的诡诈看护人之名,我在此起誓。我也要向锁链起誓,他曾保护我们安枕无忧,而我却没能做到,只求他能原谅。”
洛克强迫自己站起身,继续打点行装。
有几件旧衣服被扔在衣帽间的角落里。洛克把它们收拾起来,又从翻倒的化妆盒里取出几件道具:一把假唇须,一点假胡子,还有些化装用的粘胶。他把这些东西扔在通往神庙的入口走廊,又到金库看了一眼。跟他猜想的一样,这里空空如也。无论是地窖中还是架子上都没有一枚钱币。早先装上车的那些麻袋肯定也被抢走了。
他从地窖最里面的卧室中找来几张床单和毯子,然后是文件、书籍和卷宗。他把这些东西放在餐桌上,摞成一堆。洛克的双手和衣服上沾满鲜血。他最终走到灰王的刺客跟前,等待金·坦纳从神庙回来。
6
“醒醒,”洛克说,“我知道你能听见我说话。”
灰王的刺客眨眨眼,啐出一口鲜血,双脚蹬了两下,试图往墙角里缩。
洛克低头瞪着他,这是一幅全然倒错的诡异画面。刺客肌肉发达,比洛克高出一头。而且经过今晚的种种事端,洛克几乎有点不成人形。但所有骇人的精髓都集中在他眼眸,而这双瞳仁凝视刺客,正透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冰冷恨意。
金·坦纳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肩上背着个包袱,恶姐妹插在腰带里。
“你想活下去吗?”洛克问道。
刺客什么话也没说。
“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不想重复。你想活下去吗?”
“我……是的,”那人轻声说道。
“那我将很荣幸地打破你这个幻想。”洛克跪在他身边,把手伸到衬衣下面,拿出一个吊在脖子上的小皮袋。
“想当年,”洛克说,“我刚能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时,便为自己是个杀人犯而倍感羞耻。即便我赎清了罪责,也没有把它摘下,这些年来,时刻用它提醒自己。”
洛克扯断细绳,把袋子揪了下来。他打开袋口,取出一颗小小的鲨鱼白牙。洛克拎起刺客的右手,把袋子和鱼牙放在他掌中,又按住他的断指,让他用力攥住小袋。刺客失声惨叫,不住扭动身体。洛克给了他一拳。
“但现在,”他说,“现在我又是个杀人犯了。我会强令自己大开杀戒,直到最后一个灰王的手下从世间消失。你听见了吗,狗娘养的?我会做掉盟契法师,我会做掉灰王。就算卡莫尔、卡泰因和地狱的全部兵马与我为敌,那也无济于事,只不过是在我和你的主子之间多添几具尸体。”
“你疯了,”刺客轻声说道,“你永远无法打败灰王。”
“我不光要打败他。无论他有什么计划,我都会将其破坏。无论他有什么愿望,我都会将其毁灭。无论你跑到这儿来屠杀我的朋友,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它们都将烟消云散。灰王的每个手下都会死得毫无意义,就从你开始。”
金·坦纳上前一步,单手抓住刺客,把他揪起来跪在地上,然后拖着他走向厨房,完全不在乎那人的哀告乞怜。刺客被扔到桌旁,摔在三具蒙着床单的尸体和那堆布匹和纸张附近。他立刻闻到一股令人反胃的灯油味。
金·坦纳二话不说,用一柄短斧上的铁球猛击刺客的右膝。那人狂吼一声。又是疾如闪电的一捶,击碎了他的左膝。刺客就地一滚,试图保护自己,遮挡接下来的攻击——但短斧再未落下。
“等你见到诡诈看护人,”洛克一边说,一边捻着手里的什么东西,“告诉他,洛克·拉莫瑞学得很慢,但记得很牢。等你见到我的朋友们,告诉他们还有很多你的同伴正在路上。”
他张开双手,让一个东西落在地上。那是一段打结的绳子,通体深灰,白色细丝从一端探出。这是炼金扭线火柴,白色细丝暴露在空气中后,很快就会冒出火花,点燃燃烧时间较长的外层灰绳。
绳子掉在一摊灯油边缘。
洛克和金·坦纳经过隐蔽出口,进入古老石庙。楼梯盖砰的一声在身后关闭。
在他们脚下的玻璃地窖中,火焰开始升起。
先是火焰,然后是尖叫。
插曲 老手球员们的传说
手球是一项瑟林体育运动,深受南部城邦人民喜爱,但却被北方的韦德兰人嗤之以鼻(不过住在南国的韦德兰人似乎也对手球乐此不疲)。有人说这项运动起源于瑟林君主期,疯皇萨提拉纳会用死刑犯的风干头颅当球扔,以此自娱自乐。学者们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但他们并未马上予以否认,因为在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之前,低估瑟林君主期的残虐野蛮是极不明智的选择。
手球是供下等人玩乐的粗野游戏,球手们分成两队,在任何可以找到的相对平坦的地面上进行比赛。球是用树脂和皮革制成的橡胶圆团,直径大约六寸。场地长度通常在二十码到三十码之间,(一般是用粉笔)在两端画出直线作为标志。双方要尽力把球移过对方的得分线,球员跑过、踏过或是扑过得分线时,必须双手持球。
手球可以在队友间自由传递,但不能碰到腰部以下的任何部分,也不允许接触地面,否则就要交换进攻权。一名被称作法官的中立裁判,要在比赛中保证双方遵守规则,当然他们并非总能如愿。
参赛队伍通常会代表卡莫尔的某个城区或岛屿。与赛事有关的酗酒、赌博和斗殴活动,通常会从比赛前几天一直延续到球赛只剩下依稀记忆。实际上,在卡莫尔城这片混乱海洋中,手球比赛反倒是一座相对平静祥和的孤岛。
话说在第一任安德拉卡纳公爵统治时期,大锅区和引火区之间曾举行过一场比赛。一位名叫马科斯的年轻渔夫,被视作大锅区最棒的手球员,而他的挚友热尔万则是城里最优秀最公正的手球法官。这次比赛的裁判任务自然被交给了热尔万。
比赛在落尘区一处尘土飞扬的废弃广场举行。上千名观众挤在周遭的房舍残骸和巷道中,把空地围了个水泄不通,尖叫声不绝于耳。这是场艰苦卓绝的比赛,两队在各方面都势均力敌。比赛临近结束,大锅区落后一分,最后一撮细沙正从计时用的沙漏中落下。
马科斯狂吼一声,双手抱着球冲向引火区整条后卫线。他脸上带着黑眼圈,双手瘀青发紫,鲜血从手肘和膝盖流出。比赛时间进入最后一秒,他不顾一切飞身跃起,扑向得分线。
马科斯趴在石板地上,双臂伸得笔直,球体接触到了粉笔线,但没有完全超越。热尔万推开挤作一团的球员,盯着马科斯看了几秒钟,然后说道:“没过线。不得分。”
随后爆发的骚动和狂欢实在很难区分。有人说黄号衣们在平息骚乱时杀了十几个人,也有人说数目接近一百。在因抵赖赌账而引发的一场小规模战争中,至少死了三位大佬。马科斯发誓从此不再跟热尔万说话,他俩可是从小就在同一艘船上打鱼的交情。大锅区向热尔万的所有家人发出警告,如果他们再敢踏足这个城区,那条狗命就还不如肠衣值钱。
二十年过去了,三十年过去了,三十五年过去了。老安德拉卡纳已死,第一任尼克凡提公爵坐上卡莫尔城的头把交椅。从那时起,马科斯和热尔万再没见过彼此。热尔万到杰里什住了很多年,靠撑船和猎捕恶魔鱼为生。最终,思乡病让他回到卡莫尔城。他在码头惊讶地看到一个男人从小渔船上走了下来。那人跟他一样饱经风霜,灰发长须,但毫无疑问就是他的老朋友马科斯。
“马科斯,”他叫道,“马科斯,大锅区的马科斯!马科斯!诸神慈悲!你肯定还记得我吧?”
马科斯转过身,打量着面前这名旅人。他看了几秒,随即毫无征兆地从腰间抽出一柄渔夫长刀,插进热尔万的肚子,只剩刀柄露在外面。热尔万不敢置信地低头看着刀子,马科斯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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