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在此时,在第一招待所对面市公安局里。沈一蹲在窗户后面,手里拿着一个热能望远镜,将孙大海的一切全都看的清清楚楚。沈一并不是神仙,但是沈一有脑子。并且,沈一有一项别人没有的技能,真实金瞳。
真实金瞳不是修为,而是血脉天赋。尽管沈一修为散尽,但是这项技能却没有丢。所以当沈一看到孙大海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陈正雄。而事实上,沈一之所以会见到孙大海。完全是因为小桃子的一句话,孙大海可能变模样了。
如果孙大海变模样了,那样他会选择留在春城,还是离开春城?沈一做出了两种假设。第一,孙大海如果离开春城,那么他依旧不一定有机会将钱花出去。因为到时可以根据银行汇款和各种支票交易,以及洗钱组织等等方式找到孙大海头上。可是到现在为止,这笔在国外的钱,并没有任何人动过。这样以来,就会有第二个选项,孙大海留在了春城,孙大海也就是陈正雄,陈正雄也就是孙大海。这两个人是一个人,但是容貌却不一样了,外人根本看不出来,如果是沈一自己,那么沈一一定会选择一个最危险的地方,因为这种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
所以,沈一就想到了第一招待所。
没想到的是,陈正雄真的在这里。
尽管沈一第一眼见到现在的孙大海的时候,也是吓了一跳。这尼玛简直可以去演奥特曼里面的怪兽了,连妆都不用化了。
楚蓉更是万分疑问道:“这到底是不是一个人?沈一你该不会是随便抓个人顶罪吧。”
沈一懒得搭理她,于是就开始自己策划一场抓捕行动。
……
第二天,早晨。
孙大海将三份麦当劳吃了之后,就准备出去再吃点东西。孙大海现在在急着增肥,尽管糖皮质激素能够让他短暂增肥,但是让如果想要长时间隐藏的话。他还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外貌。所以他逃命这几天,几乎天天都在吃东西。他已经准备好了做长期战斗,一年不行就两年。反正只要熬过这段时间,然后从香港离境。到时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他刚刚走到招待所门前,迎面就走过来三个警察,他八风不动的站在那里。心里告诉自己,对面这三个人不是冲他来的。结果这三个警察还真就和他擦肩而过,他长舒了一口气。可是就在此时,一个警察猛然抓住了他的肩膀,笑着道:“哥们,眼熟啊。”
孙大海怔了一下道:“眼熟什么?我是外地人。”
这个干警嘿嘿一笑,直接从后腰掏出一个手铐给孙大海拷上然后道:“带走。”
动作快的让孙大海还没有反应过来,刚好马路对面就市公安局,直接送进去,连警车都省了。进了警局的孙大海还在想着嘴硬,反正他现在容貌跟以前不一样,这些胡子都是用特殊材质粘的,跟真的差不多。头发也是那样做出来的,根本不会出差错。
可是他刚进去,两个医生就过来,给他打了一针抗素。然后他就被关了起来,十二个小时后。终于有人提审他了,当他坐在审讯室的时刻,他所有的警惕全都消失,因为在这十二个小时里,他的身体,已经恢复正常。除了胡子和头发之外,身体上面的浮肿,全都消失了。
坐在审讯台前的警察笑着道:“孙大海,陕甘人士,以前在北影厂做演员。后被大骗子王老九相中,成了他手下的得力干将。现在嘛,呵呵,杀了王老九,带着诈骗来的钱,准备逃之夭夭。”
顿时,孙大海后背冒出凉飕飕的冷汗。
而念这段话的刑警,则笑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孙大海,恭喜你来到春城市公安局。”
孙大海瘫软在椅子上面,满头大汗。
站在审讯室外面看着这一幕的沈一啧啧称奇,因为这个警察学的是心理学。从审讯开始,他就没让孙大海说一句话,但是看得出来,孙大海的心理防线,已经被击溃了。而沈一,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到现在为止。案子总算是破获了,他也给了韦艺一个交代。
……
楚蓉兴致盎然的进入审讯室审问孙大海,沈一站在监控屏后面看着。
楚蓉问道:“王老九也就是黄大仙,他使用蓬莱仙阁和龙虎山大弟子的名号,不怕被人说侵权,不怕龙虎山和蓬莱仙阁的人找他麻烦吗?”
孙大海现在已经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反正这些过错都是黄大仙的,他也就说出了其中的理由。
“我们一直都在打擦边球,其实你们不知道,他是故意将蓬莱仙阁写成‘蓬来’的,至于龙虎山,那根本叫不叫龙虎山,而叫龙唬山。这样即便是这两个门派过来询问,我们也有办法应对。至于那些来找黄大仙办事的人,他们才不懂这些呢。只要大仙信息掌控的全,能够事先猜出来这些人来找他干嘛,钱也就骗到手了。比如说前任的春城市长吴森林就曾经找大仙问仕途,大仙根据当时的情况一分析,就知道姓吴的仕途很可能是平调。这都是头脑,所以说我们没骗人,只不过是赚了一点信息费罢了。”
站在显示屏后面的沈一握紧拳头,怒吼道:“尼玛,坑爹啊!”
第三百一十三章 男人为什么色
不是骗子们太坑爹,而是在罪恶的现实面前,人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国内信仰的缺失,使得这些商贾和高官们在现实的压力面前。只能选择盲从这些邪教,因为只有这样他们内心的不安才能祛除。
随着孙大海的落网,此案也顺利告破。
接下来就是追回流落在海外的资产和对韦艺父母的审判了,这些事情沈一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沈一也就没在跟着追下去,更何况仙草已经来春城好几天了,沈一也要抽空陪陪她。
让沈一有些无奈和幸福的是,仙草姐这一次来春城,要住半个月。当然,吴仙草来春城并非是为了和沈一玩,也不是为了和何蓝一争高低什么的。她来春城是因为沈吴药业要往春城扩展,春城成立了一个沈吴药业分部,这个分部完全建成之后,将霸占以春城为辐射,方圆五省内所有医院的药品提供。
这是一个巨大的项目,从吴仙草接手沈吴药业之后,就一直在部署这个计划。现在项目启动迫在眉睫,吴仙草也需要亲自驻扎在春城,来管理这里的事物。吴仙草来春城,不住酒店和宾馆,住在沈一和何蓝的家里。
这多多少少让沈一有些头疼,他怕何蓝吃醋。不过自从上次何蓝突破失败之后,她好像性情大变一样,对吴仙草那是真的好。不吃醋不脸红,每天一口一个仙草姐,叫的比沈一都亲热。
某天晚上,沈一问何蓝是不是心里面藏着什么,怎么对别的女人那么好了。
何蓝掐了沈一一把,毫不留情的鄙视道:“我就不能对别人好点吗?”
沈一挠了挠头,十分苦逼的说:“可是你以前……”
何蓝吃吃一笑道:“小样,我以前美貌无双,天下无敌。”
沈一懂了,何蓝真正的看开了。她也能真正容纳下沈一的其他女人,这是一个痛苦凄惨的过程。只不过现在看来,何蓝的心态,已经真正的平和了。不在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用菜刀来威胁沈一。沈一看着窗外的月光,老泪纵横,一把比一把泪,唱起了一首几度风雨几度春秋。
曾几何时,大被同眠的愿望被扼杀在摇篮里。
然而现在,这个愿望是那么唾手可得。
可是……
沈一仔细想一下,突然发现,何蓝这边是同意了。别的女人那边呢?沈一偷偷摸摸去找到林子晴,问她愿不愿意和何蓝一起大被同眠呀。林子晴当即又掐又挠将沈一打了一顿,说沈一是流氓,土匪,无耻败类。沈一情商不低,自然知道女人都是害羞和自私的,容纳男人有其他女人就是一个女人大度的表现。
但是想躺在一个床上亲亲这个摸摸那个,那基本上只有在岛国电影中才有。
不过,如果将何蓝和林子晴放在一个床上,然后让何蓝穿上情趣护士内衣,林子晴穿上OL装扮。一想到这里,沈一差点没流口水。其实即便是流口水,那也不是什么大事儿,沈一是一名医生,知道其实男人色,是一种很正常的表现,即便是从医学方面也能解释。
在人类还在过着饮血茹毛的生活时,传宗接代和生孩子是一件头等大事。而在原始社会那种简陋的条件下,女人生孩子的时候,总有很大的几率导致一系列的分娩事故,甚至某些大事故能够导致母子双亡。女人分娩的时候,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因为婴儿要从狭小的阴道中出来,大家都知道那地方是括约肌,如果肌肉不发达,则有很大几率导致胎儿死亡。
所以,久而久之,慢慢翘臀就变成了一个衡量女人是否健康美丽的词汇。因为只有臀部挺翘,括约肌才会发达,生产孩子的时候才会安全。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说屁股大的女人能生儿子,其实这是一个道理。
而另一方面,胸部。女人生完孩子之后,需要哺乳。现在有奶粉和各种婴儿食品,可是在原始社会,人类并没有这种条件。只能依靠母乳来哺育婴儿,很多婴儿都因为母亲没有乳汁而饿死。所以,大咪咪,也成了一个横梁女人是否健康的标尺。如果像林子晴这样的奶妈,在原始社会,绝对能够成为领袖人物。到时候说不定还能评一个年产奶量多少升的部落三八红旗手。
但是,只要找一个翘臀和大咪咪的女人,男人是不是就可以安心了吗?其实不是,自古以来,男人重量,女人重质。女人都喜欢优秀的男人,希望可以嫁给一个优秀的男人。而男人,则喜欢所有漂亮的女人,希望所有女人都能够委身于胯下。
这并不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从生命的传播方式就可以看出来。男人传播生命的方式是在精子,而男人的一生,能够产生数万亿精子,甚至就连一次发射的时候,都能发射数亿。而女人传递生命的DNA蕴含在卵子里面,众所周知,卵子一个月产生一颗。
这样一对比,不就体现了男人重视数量,而女人重视质量的区别了嘛。
所以说,男人好色,想大被同眠,都属于正常心理行为。在古代,这都不叫事儿。后宫佳丽三千人,宫女妃嫔数万。那都是皇帝一个人的女人,一晚上临幸个七八个女人,那都很正常。但是社会发展至今,讲究一个男女平等,而且还有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所以女人才会持宠而娇。
当然,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有性格,才可爱。如果女人只会一味的屈服,那即便是后宫佳丽三千人,也抵不过一个倾国倾城的杨贵妃啊。不过,沈一还真想大被同眠,因为他真的没有体会过将两个美女放在一起的感觉。
只不过这个愿望,实在让人有些无奈。
……
自从上次楚蓉在沈一家里疗养了十天半个月之后,她就更加对修行痴迷,整天吵吵着让沈一教她怎么修行。沈一直接将她鄙视了一顿,不让她修行。其实以沈一现在的修为来看,沈一也不能算是一个修行人。但是沈一或多或少有修行知识,所以倒也能当楚蓉的师父。
不过沈一就是不愿意让她修行,所以不教她。
但是,前面说了,男人注重数量。
所以沈一凭借雁过拔毛,女过留香的原则。决定要用黄大仙的办法,把楚蓉忽悠到床上。此时沈一感觉,黄大仙也不是那么讨厌嘛。今天楚蓉又来西凉故居里面,让沈一教她修行。恰好今天家里没人,何蓝和吴仙草都出去了。沈一心中甚是高兴,就拉着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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