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这个丫头才更可怕么?”
春嫣然也一颤。
夏子孤望向窗外夜色,“当年他杀了舞雩,他虽然也是悲痛欲绝,可是他还是好好地活了下来。可是现在,如果沫蝉那丫头有个三长两短,他绝对不会独自活下来……嫣然,这才是最可怕的。我决不允许这样的危险存在,你明白么?”
春嫣然低低饮泣,“子孤,我心疼儿子。”
“我也一样心疼。”夏子孤轻轻合上眼帘,“他是我们唯一的儿子,我岂能不爱他?可是他不光是我的儿子,他也是狼族的王。我不容他为了一个女人,尤其还是舞雩转世的女人,这样忘记自己的责任,这样不顾生死。”
夏子孤伸手握住妻子的手,“身为王者,虽不一定非要妻妾成群,虽然可以情有独钟,却绝不可以为了女人而舍弃了自己的族人,忘了自己的责任,更绝对不可以不在乎自己的生死。”
“既然莫邪已经为那个丫头破了戒,那我只能让那个丫头死——无论是沫蝉,还是那个纨素,都得死!”
。
周一上班,沫蝉一扫之前几天的消沉,面上又是容光焕发。
纨素见了,便趁着两人一同去茶水间的当儿,低低地笑,“我知道莫言回来了,还到你家里过了夜。”
沫蝉张了张嘴,也没否认,只笑了笑。
“你有话要对我说。”纨素笃定望沫蝉,“就说吧。”
沫蝉垂下眼帘去,“有人给我看过一些东西:警方可能会指控莫邪杀人沉尸。而我从照片里,不光看见了疑似莫邪的身影,也看见了与纨素你酷似的身影。”
纨素一怔,盯着沫蝉,半晌没说出话来。
“纨素,我要向你求证此事。”沫蝉抬起头来,盯着纨素的眼睛,“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到底做没做过?”
纨素还是不说话,只盯着沫蝉。
沫蝉摇头,“我知道这也许是你们两个之间的私事。可是我毕竟是莫邪的姐姐,不是么?我做不到袖手旁观。”
纨素这才别开头,“我知道这件事早晚纸包不住火,只不过没想到这样快便爆出来——好我回答你:没错,这的确是我跟莫邪一起做的。不过我们的初衷是为了救人,如果我们不出手,那个女孩儿就毁在流浪汉手里了。”
“可是为什么要杀人?!”沫蝉忍不住朝纨素低吼出来,“想救女孩儿,想惩治流浪汉,就凭纨素你和莫邪的能力,法子多得是——何至于,非要杀人?”
纨素望着沫蝉,面色不由得一白,“夏沫蝉,你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沫蝉大口吸气,背过身去,“我不知道你在问什么。我的意思是,你和莫邪都是聪明绝顶的人,那时候可以报警,可以大喊,甚至可以跟流浪汉打一架。怎么都不至于杀人。”
纨素狐疑地盯着沫蝉的背影,“只是这样?”
“不然除了这些,你们还有其它什么手段?”沫蝉转回身来,以反问做防守。
“算了。”纨素摇头,“这件事你不要告诉莫邪,让他安心养伤。交给我吧,我自己来处理。”
“纨素,沫蝉,原来你们在这。”褚鸿飞从走廊里急匆匆走过,偏头看见二人在茶水间,便走进来,“主编和叶主任正到处找你们俩呢,快回办公室吧。”
纨素径自仙儿仙儿地先走了,沫蝉落在后头,跟褚鸿飞咬耳朵,“发生什么事儿了?”
褚鸿飞瞄了一眼纨素背影,朝沫蝉耸肩,“咱们编辑小组要选个头了。”
“是这个。”沫蝉之前听主编说过了。
褚鸿飞有些同情地望着沫蝉,“……沫蝉我投了你的票。不过似乎这次当选的是纨素。”
“哦没事。”沫蝉大度一笑,“就连我自己都投的是纨素的票。我还是喜欢当普通职员,当领导太累。”
褚鸿飞说,“还是说点能让你开心的事吧:对了,八卦一下,听说大老板终于肯现身了。”
“大老板?”沫蝉朝顶楼的方向指了指,“总公司的大老板?”
“没错。”褚鸿飞也耸肩,“就是当初我们《探秘》即将关门的时候,却别有慧眼花了大价钱买下我们所有债务,继而买下咱们《探秘》的那位大老板。”
“哇哦,”沫蝉张了张嘴,“我也很好奇,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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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跟褚鸿飞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正看见叶树森跟纨素亲热地说话,“纨素,你是你们这批新人里表现最棒的。所以由你来做这个编辑组的组长,我是最为看好的……”
看见沫蝉进来,叶树森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特地走过来跟沫蝉说,“丫头,大叔心里当然还是更看重你的;只是此时责任不一样,所以大叔也不能不客观一点。三书出事,多少跟你爸有关,所以我不好再公开投你的票……”
“叶主任您千万别这样说,我都明白的。”沫蝉淡然摇头,“我从没想过要这个组长的职位,我也认为纨素是最合适的人选。”
叶树森点头,“那就好啊。丫头,大叔知道你是最明理的孩子。”
沫蝉一笑略过叶树森,走到纨素面前,真诚伸出手,“谢组长,恭喜。日后还请组长你多关照。”
纨素欣然握住沫蝉的手,“沫蝉,你是莫邪的堂姐,就更是我的姐妹。日后只要你我一心,便没什么做不到的。”
一直站在一边笑眯眯的主编老头儿忽然叹了口气,“原本我是最中意纨素的,已经给纨素准备好了另外一个职位——现在我倒是为难了。叶主任,纨素啊,现在要征求你们的意见,要你们再给我推荐一个人选。”
叶树森和纨素连忙围拢过来,“领导,您说的是什么职位?”
主编很是为难地摊了摊手,“是大老板要来的事。他从来不管公司的事,这次回来,身边需要个助理——我们公司你们也知道,年轻的女孩子就这么两个。”
主编殷切地望着纨素,“我原本是最属意纨素的。你看纨素又聪明又漂亮,结果没想到你们现在都推选纨素当这个编辑组的组长——我就不能再把纨素调到总公司那边去了,否则这一组人的日常工作可怎么办呢?”
主编为难地挠了挠他头顶那一片“地中海”,“哎,现在可怎么办呢?咱们这边都是老骨头,要不就是大小伙子,没几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了。”
叶树森和纨素对望了一眼,叶树森便笑了,“主编您忘了,我们还有现成的人选——沫蝉啊。”
“沫蝉可不行。”主编急忙摆手,“沫蝉是编辑部的得力干将,我还指望她多写几篇稿子呢,可舍不得交出去给总公司那边当个摆设!”
纨素便也笑了,“主编,我们这一批新人里就我跟沫蝉两个女生。如果您再不选沫蝉,那总公司那边就没办法交差了。”
主编皱眉盯着叶树森和纨素,“那你们二位领导就都同意我调走沫蝉了?将来不会再跟我埋怨,说我将手下大将调走吧?”
纨素便笑,“主编您言重了,怎么会呢。”
主编长叹了一声,“那看来,也只好这么安排了。”
正说着话,总公司那边行政办公室派人来找主编,“邓总,Boss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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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我只想 回到你身边
《探秘》的主编邓融率领一班各级负责人赶紧赶下楼去。睍莼璩晓主编下楼还没忘了叫上沫蝉。
《探秘》和《红绣》两方人员在大楼门口会合,各分两边恭候大老板大驾到来。大家各自大气都不敢出,心下只暗暗猜度大老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沫蝉也不由得跟着紧张。她不由得转头去望纨素。
此时沫蝉不能不佩服纨素,身为编辑小组最新被任命的组长,纨素的排位也在最后,只比沫蝉前一位。可是纨素淡定如仪,丝毫不见紧张。
想来是纨素身为驱魔巫女,早见惯了大场面,眼前的情景不过是牛刀小试罢了攴。
感觉到沫蝉在看她,纨素扭头耸耸肩,“不知道怎地,今天的任命让我想起当初分派澳洲鼠患的时候。”
“哦?”沫蝉连忙收回注意力,全神贯注应对纨素的话。
纨素一哂,“澳洲鼠患的case下来,我便明白这任务实则是冲着我来的。所以我先下手为强,索性抢先明言拒绝了。沫蝉我倒是没想到你会那么上道,自己主动申请去了那边——那明摆着是挖好的陷阱。遨”
“这一次又是。”纨素眯眼望沫蝉,“你上一回没看出澳洲的陷阱,难道这一次还看不出来这两个任命分明是在声东击西么?”
沫蝉摇头,“我只知道事情总要有人去做,倒没想那么多。”
纨素冷笑,“嗯哼,外人只道是我升职,可能还有人为你错失了升职的机会而打抱不平;可是我却明白,分明是有人早想将大老板助理的位子给你,却又担心有我的竞争,于是提前抛出升职这个饵来,引我上钩。”
“这样一来,既然我刚刚升职当了组长,于情于理便都不能再跟你去争那个在大老板身边的位子——这是绝佳的一步棋,死死堵住了我和所有人的嘴。”
沫蝉凝望纨素。
正说着话,站在纨素前面的叶树森回头提醒了声,“嘘,大老板的车子到了。”
纨素和沫蝉便都连忙将注意力转向远方——上午的阳光明晃晃地照亮世间,柏油路面倒映起粼粼宛若水光的光影,而就在这一片光灿耀眼里,一辆纯白的车子,宛如月光泻地,又像是利剑清光劈开喧嚣尘世,耀眼而来。
沫蝉呆住,心却像是月色下的海潮,不为人知地汹涌澎湃。
从前许多积压在心上的疑问,那么多曾经寻不到答案的谜题,终于都在这一刻解开。
——那辆在眼前戛然停住的车子,正是那辆价值4700万元的阿斯顿马丁one-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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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停下,一身纯白西装的莫邪,戴一副冰蓝色墨镜打开车门走下来,微微抬头望向天空,英挺的面容被阳光照亮。
“欢迎老板驾临。”
总公司总编室那边的张主任率领《红绣》和《探秘》两边杂志的各级管理人员迎上前去,掌声与鲜花全都涌到了莫邪面前。
众人背后,纨素蓦地转头望向沫蝉来,满脸的不可置信,却也同时是满脸的——似有所悟。她的目光里全是懊恼和嫉妒,不甘心地瞪着沫蝉。
沫蝉只能叹息,冲她摇头,“我也不知道。我以前还听信了公司里的传言,以为这位神秘的大老板是邓文迪。都说邓文迪早知道会跟默多克离婚,所以她早早动手在国内新闻出版界寻找全新的事业……”
当初濒临倒闭的《探秘》被人大手笔收购,便曾有人这样猜测过。否则实在匪夷所思,只能说干这事儿的人也许有超乎常人的战略性眼光。
沫蝉迎向纨素的目光,“纨素,我却觉得你早就知道的。你说很多年前就是《探秘》的读者,我现在想,那也许就是因为小邪,对不对?”
纨素眼中流露出冷光,“我当然知道……我只是没想到两件事:第一,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要买下《探秘》;第二,不明白他今天为什么要公开自己的身份!”
“夏沫蝉,我现在只觉两个问题都找到了答案。他当初买下《探秘》是因为你;他今天公开暴露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