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相公的庶女宠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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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相公的庶女宠妻- 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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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南宫澈走后,听雨忙地从林瑾瑜手中拿过茶杯,玲珑矮身将林瑾瑜扶了起来。

南宫烨转眸看向林瑾瑜,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见林瑾瑜转眸看向他,有些不悦地说道:“我先回去抄女诫了。”

说完,直接从玲珑手中夺来女诫起步离开了。

听雨眼眸微睁迅速追了出去:“小姐,您等一下我。”

玲珑回眸看了一眼离去的主仆二人,压低声音对南宫烨说道:“二爷,王爷和王妃都不待见二少奶奶,您看这事该怎么办?”

南宫烨薄唇抿了抿,说道:“父王当是因着林瑾瑜逃婚一事在着恼,骗其他人容易,想要骗过父王却不是那般简单的事情。父王那边还好说,日子长了或许就没什么了,只是母妃这边,着实有些难办……”

父王刚刚拍的那一下,他已经了解了父王心中所想。

可是母妃这边,就难办了,最关键的问题是,从小到大,母妃将她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自己的身上,林瑾瑜毕竟是被南宫浸赐婚过来的,想要她迈过心中的那个坎儿,实为不易啊。

玲珑闻言微微垂了头,敛了声息没有说话。

南宫烨说道:“我估摸着父王不日就会启程去南临,届时我也会随父王去南临,下次再回东琳怕是要等到南宫浸的生辰了,这事只能从长计议了。”

“是。”玲珑闻言颔首道是,南宫烨随后按动按钮出了厅房朝莫言轩行去。

……

林瑾瑜刚一迈出怡翠轩便见到了迎面而来的南宫诗语。

上次见到南宫诗语是在皇宫夜宴之上,她那一曲天上人间之舞当真可谓惊艳全场,此时瞧她,身上虽然穿了七彩之色的衣衫,头上也梳着凤仙髻,发髻之上坠着小小的珠花,她的脸上虽然着了淡淡的胭脂,却是掩饰不住的黯然神伤。

她之所以这般神伤,怕是因着与云思辰之间的那些情感纠葛吧?

见到南宫诗语,林瑾瑜眼眸微微转了转,想着自己应不应该跟她打招呼。

还在思索之际,却见南宫诗语的脸上已经盈满笑意朝林瑾瑜行了过来,悦耳的声音想在身侧:“嫂嫂……”

那一声嫂嫂听得林瑾瑜心尖一颤,这个南宫诗语竟是与她自来熟了么?

南宫诗语快步而来行至林瑾瑜身边,十分自来熟的挽住了她的胳膊,甜甜地说道:“嫂嫂……我终于有个嫂嫂了……二哥能娶到你这样的妻子真是好福气啊。”

闻言,林瑾瑜眉毛蹙了蹙,福气?她从哪里看出来南宫烨娶自己有福气了?

小姑娘许是不知道她之前逃婚之事吧?

林瑾瑜转头看着身旁的小姑娘,其实,她跟南宫诗语的年岁差不多,之所以叫她小姑娘是因为她穿越之前已经有二十五岁了,到了古代之后看这些女子怎么看怎么像小姑娘。

不过,这个小姑娘倒是对自己不错的,她这个人,只要别人对她不错,她却也是一个很好交往的人。

“呵呵……”面对南宫诗语的恭维,她只能干笑两声。

南宫诗语转眸看着林瑾瑜,眨巴着长长的睫毛,那样子看着十分地水灵:“嫂嫂,再过十几日我便要出嫁了,这些日子我可以去找嫂嫂说说话么?”

林瑾瑜看着南宫诗语,望向她那双清澈见底的乌眸,心里泛起一丝怜悯,她之所以想要与自己说话是不是因着云思辰?毕竟,自己与云思辰之间的关系的确还不错,并且,没有了感情纠葛那一层,说起话来会更随意一些。

想着皇宫那夜三人的纠葛,这个南宫诗语怕是爱云思辰已经爱疯了吧?

所以才会想出置之死地而后生这一招。

可是,偏偏那云思辰却愣是不解风情,他是真的要眼睁睁地看着南宫诗语嫁给陈思源么?

南宫诗语,她这又是何必呢?

她竟是为了云思辰把自己折腾成这样?

因着心中有了怜惜,林瑾瑜点头道:“你什么时候来找我说话都是可以的。”

南宫诗语点了点头,谢道:“谢谢嫂嫂了。”

闻言,林瑾瑜笑了:“这有什么好谢的?”

南宫诗语微笑着说道:“当然要谢了。”说罢,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嫂嫂,这个世上除了嫂嫂和芷菱,其他女子在见到我二哥时都会吓得尖叫,我二哥这个人虽然戴了个面具看着有些骇人,为人也闷了点,但是,他待人却是极好的,也希望嫂嫂能够真心待我二哥好。”

林瑾瑜微微垂了垂眸,许多人害怕南宫烨,这是她亲眼经历的事情,这些她都知道,回望过去,与南宫烨的每一次接触也让她知道,他这个人待人却也是不错的。

可是,她可以待南宫烨好,并不代表,她就一定要爱上他。

“待人都是相互的,人对我好,我自然也对别人好的,这一点请你放心。”

南宫诗语点了点头:“那就好了,这一次出嫁,我唯一不放心的就是二哥,嫂嫂你这样说我这心里就踏实太多了。”

见南宫诗语再次提及出嫁一事,林瑾瑜便顺口问道:“语儿,你真的喜欢那个陈思源么?”

闻言,南宫诗语脸上的微笑就此僵在了原处,她挽住林瑾瑜胳膊的手也僵掉了。她的表现有那么明显么?嫂嫂竟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林瑾瑜随后摆手示意听雨后退一些,随后拍了拍南宫诗语的手,带着她朝前行去,南宫诗语的婢女见状与听雨一并后退。

“语儿啊,你若不爱那个陈思源,又何必嫁给他呢?婚姻对一个女子来说,毕竟是一辈子的幸福。”

南宫诗语被林瑾瑜这么一说,眼角处似乎盈了一丝泪珠,她说道:“嫂嫂,明眼人前不说暗话,我确实不爱思源,但是,思源他待我却是极好的,我与他自小认识青梅竹马,嫁给他,我没有什么遗憾。”

她想要的感情得不到回应,那还不如嫁给一个爱她的人算了,至少,在陈思源的心中仅有她一人。

林瑾瑜盯着南宫诗语的乌眸,悠悠说道:“那夜在皇宫之中,你三人的情感纠葛我都看见了。”

南宫诗语闻言眼眸眨了眨,那个一只挂在眼角的泪水终是滚落而出:“嫂嫂……”

林瑾瑜接着道:“语儿,你有没有想过,思辰他或许根本就不明白他对你是个什么样的感情?”

既然话都已经到这个份儿上了,她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不明白?他身边有着那么多的女子,他又怎会不明白什么是爱呢?”南宫诗语很显然不相信。

林瑾瑜呼出一口气,回道:“有些人对于感情是比较迟钝的,他分不清楚各种情感。”

“聪明如他,会分不清么?”云思辰分明就是对她没有爱,他一直将她当做妹妹,他可以无限制的疼她,她做出任何事情他都不会生气,但是,他却不会爱她。

“有可能分不清的,你们是当局者迷,反正依我之见,他对你可能不止兄妹之情,不过,这也仅仅是我的看法而已,毕竟,我不能完全看透别人的心思。”林瑾瑜拍着南宫诗语的背,说道:“语儿,不管怎样,你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就行了,如果你觉得嫁给陈思源是幸福的,那么你就嫁吧,嫂嫂只希望你幸福而已。”

南宫诗语抿了抿唇,点头道:“谢谢嫂嫂。”

“嗯,语儿啊,我还有些事要做,今日便不陪你聊了,你若有事直接去莫言轩中找我便是。”

南宫诗语乖巧地点头道:“好的,嫂嫂。”

林瑾瑜颔了一下首之后,南宫诗语便转身离去了。

南宫诗语带着丫鬟离开之后听雨便上前与林瑾瑜一道朝莫言轩行去。

回到莫言轩之后,林瑾瑜便命听雨去找文房四宝,南宫烨许是一个爱书之人,连起居室内都有文房四宝。

莫言轩中本有一间书房,林瑾瑜想着书房乃是南宫烨的私密之地,自己不好出入,于是,便在新房之中铺开了阵势。

听雨立在一旁,手拿墨条仔端砚之中磨着墨,林瑾瑜拿起一只狼毫比蘸满了墨汁,对着女诫抄了起来。

对于女诫,她并不是不清楚,只是没有达到倒背如流的地步罢了。

林瑾瑜一面看着女诫一面抄了起来,神情专注。

“你的字好漂亮啊……”林瑾瑜抄得专注,以至于连身旁换了人都浑然不觉,是以,当南宫烨开口悠悠赞赏时,她竟是吓了一跳。

转眸就想问一句你是人还是鬼,却在开口之际愣是止住了,因为她忽然间想起了自己面对的确实是一个鬼面覆颜的人。

眼角跳了跳,林瑾瑜脱口而出的话换成了这么一句:“下次出现时拜托先说一声,好吗?”

“我见你抄得专注,不想打扰你。”南宫烨说着话,顿了一下又道:“我帮你抄,怎样?”

林瑾瑜撇了撇嘴,说道:“得了,你以为你的母妃认不出你的字迹么?到时候拿给她看时,她万一又说我怎么折磨你了,我可受不住啊。”

南宫烨闻言眸色暗了暗,又道:“那我帮你磨墨吧。”

林瑾瑜没有说什么,南宫烨便当她答应了,随后一手挽住袖袍另一手在端砚内细细地研磨起来。

他的动作细致而温柔,似一幅动态的图画,果真是修养良好的男子么?连磨个墨都可以这般的儒雅。

林瑾瑜垂眸继续朝着女诫,隔了一会儿却听南宫烨说道:“你可以给我唱那首春暖花开么?”

“嗯?”林瑾瑜闻言抬眸看向了南宫烨,他还记得这事啊?他就这么喜欢春暖花开这首歌么?

南宫烨薄唇微弯,朝她笑了笑。

林瑾瑜便开口唱道:“如果你渴求一滴水,我愿意倾其一片海;如果你要摘一片红叶,我给你整个枫林和云彩;如果你要一个微笑,我敞开火热的胸怀;如果你需要有人同行,我陪你走到未来;春暖花开,这是我的世界;每次怒放,都是心中喷发的爱;风儿吹来,是我和天空的对白;微弱的声音,唱出我最执着的期待;春暖花开,这是我的世界;生命如水,有时平静,有时澎湃,穿越阴霾,阳光洒满你窗台;其实幸福,一直与我们同在……”

南宫烨凝眸看着林瑾瑜,心里反复翻唱着那句歌词。

如果你需要有人同行,我陪你走到未来……

什么时候,他的世界才能真正的春暖花开呢?

一曲唱罢,南宫烨只觉回味悠长,他问道:“这首词曲是你谱的?”

林瑾瑜闻言,笑道:“呵呵,你太看得起我了,我哪能谱出这样的曲子?”

她是军医好吧,又不是作曲家。

“这样好听的歌,我却是从未听过的。”

林瑾瑜收了笑,回道:“这是我的一位故人谱的词曲。”

“与上次那首思乡是同一人谱的么?”

林瑾瑜点头道:“是的。”

南宫烨闻言,说道:“你的这位故人真可谓是才华横溢啊……”

“呵呵……”林瑾瑜闻言,只能干笑两声,只希望随后的话题不要再提及到这位故人,因为她也忘记这歌是哪些神人写的了。

抄三百遍女诫,这个分量还是挺多的,不过,有了南宫烨的加入,似乎也没有那么枯燥了。

到晌午时,林瑾瑜便已抄了一百五十遍了,放下狼毫笔时玲珑已经命人送来了午膳。

吃完午膳后林瑾瑜又继续抄写,不到晚膳时刻便将三百遍女诫抄完了。

抄写完毕之后,当林瑾瑜放下狼毫笔的那一霎那,她才觉得那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林瑾瑜抬手转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嘟嚷道:“毛笔果真不是人用的啊,还是签字笔好用。”

自从来到古代以后她还没怎么用毛笔写过字,在她的记忆中,只有上次给纳兰睿淅留字条时她写了一行字,是以,今日这般抄写下来,她也忘记了一旁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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