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石景城的腻称),你不怕吗?」
石景城连头也不抬,用汤匙挖著墙脚角带血的碎骨:「惊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麽好怕的?」
从此之後,那个岗哨只有他敢站,因为事後,所有站那岗哨的人都遇过那个自裁的阿兵哥,就他没遇过。
「这个男人,不做法医真的太可惜了!」我心里不知为何冒出这个念头。
三年後,我当了记者,五年後,他真的也干到了法医。
听到他这麽说,我也蹲下来仔细注视著眼前的头,没错,如果不是只剩一颗头的话,这个女人还真是个美人胚子,妆化的十分浓豔,却难掩天生的丽质,长而翘的睫毛配上修剪合宜的眉毛,从她的双眸就能感觉到当她对男人抛媚眼时所能展现的『核能电力』。更别说高挺的鼻子和娇翘的唇型,甚至比一般模特儿或者一些小女明星也不逊色!
「喂,无厘头,你看看这个!」石法医递给我一个相框。
那是一张单人沙龙照,里头的女子身著低胸礼服,摆出来的媚姿搭配著修长的身形,丰挺的胸部,浑圆的臀部和完美曲线才有的腰身,也难怪,这女孩会有这麽多男人迷恋她。
「看够了吗?」一个低沉的声音自身後响起,把我和石法医都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一个身高约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中年男子站在我们背後,双手戴著手套,手上还拿著笔记本,最让我惊讶的是:现在是七月底,凌晨十二点多,就算是晚上,气温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度,而这个男人竟然穿著西装,打著领带,过於正式的服饰不免引人侧目。
「长……长官好!」石法医马上起身,对他来个十分正式的敬礼,我还搞不清楚怎麽回事时,这名男子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著石法医说:
「这个人……是记者是吧?你们怎麽可以让记者进来呢?」
「我……我……」一时之间我也语塞,该怎麽介绍我自己呢?记者吗?灵媒吗?
「长官,他……他就是『无厘头』啦……」石法医比这男子高一个头,但也低下身来,小心翼翼的在这男子耳旁咬耳朵。尊敬的模样,是我这一生中从来没见到过的。
这男子生气的瞪了他一眼,破口大骂:「我管他有头没头的!记者就不准待在案发现场!这是规定!」
「你……你凭什麽说……说我是记者?」我没好气的问著。
他转过身,低头写著东西,头也不抬的说:「第一,你没带头罩、手套,就说明你不是警方的搜证人员;第二,你没穿制服,你也不是管区警员;第三,你没戴口罩,表示你不是检察官,第四,你穿著多口袋背心,表示你时常使用这些口袋,不是装底片,就是装纸笔,第五……」他右手後指,不偏不倚的指到我的胸口:
「你这儿……挂著『记者采访证』!」
第二十六章
「石法医,这……这又是『无头魔』干的吗?」就在我和石景城陷入尴尬非常的场面中时,刚作完陈老伯侦讯的李组长,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著。
石法医点了点头:「嗯,而且死的时间应该不到一天,可能是昨晚才遇害的,脸上的彩妆还十分明显,没什麽掉妆的痕迹……」李英才一看到身边的中年小个男子,也马上立正站好:「长……长官好!长官……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歹势!」
归霖竞跑过来,对著李组长和石法医做简报:「死者叫何逸兰,二十六岁,是一间知名电脑公司老板的秘书,这间房子的名下是何逸兰的,不过听说出钱的是她老板,房子买不到一年,刚刚已经连络过她的老板,不过手机没开,人不知去向……咦,长官!你……你也在?」
这时,我真的快笑出来……那个中年男子的身材实在太娇小了,以至於几乎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不过看到众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捧腹大笑的冲动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这时中年男子开口了:「刚刚楼下那位管理员说,她好像还有其他男朋友,是吗?」
归霖竞摇了摇头:「这点我们还在查证中,看来,要先找到她老板再说。」
醉醺醺的黄检察官不耐烦的门外大声叫著:「你们男人啊!真是太可恶了!包什麽二奶?!现在好啦!女朋友死了,这件『金屋藏娇』的事也要爆发出来,看他以後怎麽做人?」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声音低沉的说:「警方找了半天电话拨不通,原来黄检察官在这儿啊……怎麽喝成这样还过来案发现场呢?实在太不像话了!」
大家你看著我,我盯著你,谁也不敢接话。
「对了!你!」这中年男子指著我,简单的下了个命令:「出去!」
归霖竞连忙拉著我往外走,我愈想愈气,双手拳头紧握,到了楼下,我马上回头破口大骂:
「哇靠!这男的是谁啊?摆这麽大的架子?!」
「你不认得他?也难怪,这个人叫李秉强,是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特种勤务督察,去年才从美国回来,平常很少会请他出面的啦……除非是很大的案子,否则要请他都很难哩……」归霖竞拉我到一旁,小声的描述著:
「他真的很行,之前曾经在美国的FBI哪儿待过,学习并研究一些连续杀人犯的心理和犯案过程,你知道像他们这种人哦,可以依现场的状况、尸体摆放的位置、相关的地形地物、致命伤口的产生、凶器的种类,有无性侵害等等来推敲,不用资料,不用指纹,就能把凶手的年龄、外型、特色、穿著、习惯和身材说的一清二楚,超强的咧……我想这次会轮到他出马,大概也是借重他这方面的专才吧。」
「嗯……难怪……难怪会这麽『臭屁』,那为什麽我不晓得,你们全认识他咧?」我又好奇的追问著。
「这还不简单?」归霖竞笑著说:「他的布达我们都要到场啊?谁知道那天你去哪儿了?对了,关於这个人,你知道他多少?」
我低头看了看那名字,脑海里浮现出这个人的相关资料,这个知名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已婚,有儿有女,年纪不过四十多岁,已经是亿万富翁了,而且形象也不坏,不时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就连经发会都邀请他参与,现在却因女友的被害,使得两人的「婚外情」即有可能因此而曝光,名誉的损失金钱也难弥补……这或许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归霖竞看见陈老伯在警车里,一个人怪无聊的,於是就上前打屁:「喂,陈桑,『歹就捕』啦!没啥米好惊的啊……做个笔录,马上就回来了啦!」
陈老伯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嘴巴动了动,又好像不太想说,我看他有事想讲,便凑到警车旁:「喂,陈桑,你是不是有事要说啊……」
「偶……偶好像有看见……伊个坏人他……他们驰走的车子车牌喔……不过喔……偶……偶惊偶真的不太记得咧……」
我和归霖竞对望了一眼,他点了点头,知道我的用意,我把手伸进车窗,拍了拍陈桑的手背,然後抓著他的手说:
「没关系,陈桑,你先想看看……」
就在这一瞬间,我很快的进入了他的脑海里,用一种,称之为『快转』的方式吧,找到了最後一幕:一个男子在前面踉跄的走著,另一个瘦高的男子则不停的催促著他,在他们两人的後方,跟著一个高眺的女孩,还不时的回头看……他们上了辆计程车,车牌号码是……
「伊……伊驰的车是……」陈老伯还没把话说完,我就接下来了:「是计程车,对吧?」
「咦……你……你哪知?」陈老伯瞪大眼睛看著我。
我点点头笑了笑,然後转身告诉归霖竞:「错不了,Q6…×××,我看到了!」
归霖竞马上拿出笔,写在自己左手手心:「谢啦!我去告诉他们……就说……是陈老伯看到的!」说完就匆匆上楼了。
经过这麽一折腾下来,看看时间,也已经凌晨快两点了,打了个哈欠,趁其他媒体还没有来,先回家休息休息。骑到一半,忽然有种想找习学的冲动,心想,反正已经这麽晚了,她也该休息了,於是车头一转,就往「SUCK HELL」的方向骑去。到了店门口,居然已经打烊了,铁门也拉了下来,但是地下室还是传来阵阵吵杂的摇头音乐,还有一些零星的尖叫声……与其说是尖叫,不如说是惨叫还像一点!我愈想愈不对,正准备下车趴在地上听听究竟是怎麽回事时,有个人在我背後说著:
「喂!你要干什麽?」
第二十七章
我回头一看,一个高瘦的人影在我後方出现,而我,正好面对著路灯,在强光的照射下,只能隐约的看见他的身影,从身高和体型看起来,「他」,应该是个女性。
「我听到有些尖叫声……你……有没有听到?」我眯著眼睛,用左手遮住眼前的强光,关心的询问著。
她,没有接话,只是冷冷的再问了一遍:「你,在这儿干什麽?」
「我……?我听到这儿有些怪声哪……我……」说到这儿,我的右手上臂又开始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一股妖气从她身上忽地散发出来,狠劲地直扑向我,我不由得闭上了双眼,但刹那间惊觉自己正现在陷入一个十分危急的情势中,我右手捏了个「制妖咒」,左手也比出了密宗退魔的手势,不论对方从什麽方向攻击我,只要不是将我一击毙命,我都能有馀力还击!
过了大约一秒,我睁开双眼,迅速起身往後一弹,「碰」的一声,背後先靠上墙壁,随即蹲下,以防身後遭人偷袭,不过我这些动作都是多馀的,左顾右盼,眼前哪有什麽人?有个巡逻的警察看到我在那儿跳来跳去,坚称我喝醉了酒(谁叫我就在PUB前面大跳『摇头舞』?),要我到最近的检测站,看看我的酒精浓度有没有超过。
「我就告诉你我没有喝酒啊……」我急忙抗辩。
「那你怕什麽?和我走一趟,检查一下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了。」这警察坚持。
说真的,今天已经很糟糕了:上午和李英才吵架;下午又「亲眼目睹」沈森死亡的惨状;晚上又看到另一个「留头魔」的手下冤魂,还被一个国外回来的小矮个狠狠的凶了几句;一肚子大便,想来和自己的马子温存温存又被莫名其妙的妖怪偷袭……现在又有一个怪警察不让我骑车闪人,还硬拗我喝酒,愈想愈火,眼睛一闭,默念了个「读心咒」,三分钟後,决定让他知道小老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你……郭警员是吧……去年才从警专毕业的呵,你这个月的『业绩』不怎麽样,所以才找我『秽气』,对吧……?」
他听到我这麽说,整个人楞了一下:「你……你怎麽……知道我姓郭?」
「知道你姓郭有什麽了不起,嗯,让我看看,你这个月的业绩不好,欠奖金是吧?喔,我知道了,原来是想帮小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啊……我告诉你,你的『大』女朋友早就知道你在外头有小女友啦,不过也没关系,她本来也没把你当成结婚对象,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黄×仁』的人呢?」我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最隐私的部份淘淘不绝给说出来。
这下他可呆了,身体也不自觉的往後退,喃喃的说:「黄×仁……黄×仁……真的是他!我就知道佳佳和他有鬼!靠,真的背著我偷人……」
看到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我马上追加一句:「郭桑,搞不好你家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