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仙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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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仙之王- 第2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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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部尚书屈浩然。
  吏部尚书伍子权。
  户部尚书李坚。
  礼部尚书包不惑。
  以下还有侍郎、郎中等等,无不是上了品级的文官。当然了,能当上一定品级文官的,其实也多半都是饱学之士。
  比如说屈浩然、伍子权和李坚便都是老一代的丹阳四大才子,当然他们三个不是同时代的。他们现在跟着纪墨出现,而且是身着文人服色,显然便都是以他们的才名出现,而不是官身。
  次奥!纪元瞬间觉得自己让人给比下去了,别的不说,就说跟班吧,自己这些跟班就算有些才名,又怎么去跟屈浩然、伍子权他们相比?
  还好自己身后还有个申公虎,不然脸往哪儿搁?
  可惜了,要是岳父还在多好。这个时候纪元想起来吴启松了,他跟吴启松的女儿是有名无实的夫妻,对吴启松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深厚感情,纯粹就是政治联姻而已。
  吴启松自己作死,还差点连累了他,纪元真是恨死吴启松了。关键是吴启松的作死法,即便是纪元也没办法救他,只能撇清关系。
  要不然现在他身后还站着吴启松,起码面对昏君的时候,腰杆能更笔直一些。
  “草民拜见皇上!”
  “民女拜见皇上!”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且不提纪元自己在南山之巅上郁闷,纪墨一出现,顿时满山的文人墨客们都激动了,这可是天子啊!
  其中还夹杂着些莺莺燕燕的声音,才子佳人向来都是同时出现的,想想看全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儿有什么意思了?
  事实上除了文人墨客以外,还有不少帝都里的名门闺秀、青楼才女以及出身书香门第的小家碧玉等等也上山来了。
  据算是清白人家的女子也是得到了家里的支持,就算入不了皇上的眼,能勾搭上个才子也不算白来啊。
  万一入了皇上的眼呢,说不准天亮的时候就入宫为妃了呢!
  随着他们有些杂乱的口号,“呼啦啦”的全都跪倒在地,无一例外。
  这跟给纪元行礼的时候可不一样,纪元毕竟只是个亲王,可跪可不跪的。没节操的人跪了,但文人里更多还是节操满满的,好多人就只是躬身行礼而已,甚至有傲骨的只是拱手。
  哪里比得上纪墨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下拜来得威风?
  更别提拜纪元的时候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现在虽然一开始有点乱,但很快就统一了,拜见皇帝的时候谁都知道说的“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当这上千人都齐声口诵这句话的时候,当真是群山呼应,“呼啦啦”飞起无数野鸟,阵仗完全不同。
  纪元在石崖上往下看,当真是羡慕嫉妒恨。
  这个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刚才俯视下方的心态很可笑。
  虽然纪墨此时在下方,但是所有人都在向他跪拜。站在哪里,并不重要。众生拜的并不是山巅或者山脚,而是这个人天子。
  “平身。”纪墨抿了抿嘴,无声的笑了。
  他眯起眼挑衅的瞄了一眼石崖上的纪元,老玻璃,看清楚人心所向了吗?
  “哼!”纪元傲娇的别过脸去,白皙的脸蛋现在铁青铁青的。但是他也没奈何,只能忍着恶心的挥挥手。
  立刻有锦衣武士挤开人群,提着沙袋在纪墨的面前以黄沙铺路,铺出一条直通石崖上方的路来。这是给皇者的待遇,也是纪元的小手段看到吗?这是昏君的奢靡啊,你们这些有节操的文人是不是觉得很不爽啊?有没有想写诗或者作歌抨击一下昏君的**啊?
  但是他显然料错了,当纪墨走过的时候,文人们却都是低下了他们骄傲的头,没有任何人有怨言,更没有任何人觉得纪墨奢靡。
  一位能够拓土开疆的天子,一位能够保护子民的天子,就算再奢靡一点,也是能让人接受的。
  一个丧权辱国的亡国之君,就算每天吃粗茶淡饭,穿布衣草鞋,也一样会被人痛恨唾骂。
  这一点,没当过皇帝的纪元显然不懂。


第290章 丹阳第一歌姬

  南山之巅,明月当空,枫叶火红,解语清风。; 。
  纪墨和纪元,这对叔侄便在石崖之上各自占据一边席地而坐。有资格登上石崖做三陪工作的,不是朝廷重臣便是楚国大儒。
  屈浩然、伍子权、申公虎等人自然是有资格列席的,除了他们之外,像牛文栋这种套着丹阳四大才子光环的文人也得以跟着纪元混了上去。
  这让牛文栋等人自觉选择是对的,若不是跟了纪元,哪有今日这与天子同席的机会?
  过了今夜,或许自己便是名扬天下了吧?或许丹阳四大才子可以改叫楚国四大才子了呢!
  石崖之下上千才子佳人都同样席地而坐,因为石崖的高度和坡度,是以石崖之下也能够清楚的看到石崖上的状况,今夜的月色明亮,即便看不清五官相貌,但大体轮廓和衣着还是没问题的。
  纪元目光往下方一扫,蓦然觉得哪里不对,再回头看石崖上之人,顿时蹙起了眉头:次奥,失算了!
  因为夜里山上风大,所以纪元便穿了一件暗金色的锦袍,一来搪风二来也能衬托他的威严和身份。
  不只是他,大多数人都是这么穿的,像屈浩然、伍子权、申公虎等人莫不是穿的锦袍,颜色也多为玄色、紫色、深红等等,像牛文栋也是穿的玄色长衫以显示稳重。
  但结果就是在夜里根本就不显眼啊!
  你看看人家昏君!
  绣金龙的白袍,在月光下显得是那么的鲜明那么的出众,更衬托得他的气质是那么的出尘脱俗……
  相形之下,纪元等人统统都变成了背景,似乎就是为了衬托昏君的高光存在……
  哼!不过是些小聪明罢了!纪元酸溜溜的心想,作为天子,大智慧才更重要!很明显,孤才是有大智慧的人!
  纪元咳嗽了一声,站起身来,这次楚歌盛会是他发起的,当然得他先站起来开场白。
  “今日在座的,有天子,有朝臣,有文豪大儒,有才女佳人。都是因孤发起这次楚歌盛会而来,忆往昔,孤在丹阳,时常与三五好友吟诗作歌、把酒对月,真是快哉快哉。只是孤已就藩,这些便都成了回忆。
  “难得这次孤再回丹阳,便决定发起这次楚歌盛会,一来会一会昔日旧友,二来也是为我大楚再添风骚。诸位,不管你是孤的旧时老友,还是大楚的肱骨之臣,亦或是新一代的才子佳人,既然来了,便都是孤的客人。来”
  纪元一招手,顿时便有侍女鱼贯而来,这是他预先在酒楼订好的酒菜,只是寻常下酒菜而已,每人也就是能均到一壶酒两盘下酒小菜而已,但考虑到在场有千人之多,仍然算是大手笔了。
  纪元端着酒杯,笑吟吟的看着下方,待每人面前都有了酒菜,他刚刚想要开口,便听得一直闷不做声的昏君忽然说道:
  “诸位!”
  你妹!纪元脸色一沉。
  天子开口了,当然所有人都立刻加以关注。纪墨微微一笑,举起酒杯道:“翼王想要举办这次楚歌盛会,朕想着这是个好机会,能够有这个机会与民同乐,固所愿也。诸位,让我们举杯畅饮,共渡今夜良宵!
  “朕预祝今夜楚歌盛会和和美美,圆满成功!”
  天子敬酒,谁会不给面子?
  “谢皇上!”崖上崖下之人都是举起酒杯,干下这第一杯酒。
  即便纪元脸都黑了,也只能先把酒喝了再说。他是憋屈,可没办法,第一杯酒皇上来敬,谁都说不出什么来。
  风头又让昏君给抢了,纪元真是险些吐血。
  被人拔了头筹,再敬第二杯酒就没劲了。纪元闷闷不乐,却也只有强颜欢笑道:“今夜这楚歌盛会,天子出席,千人同乐,必将成为一段佳话。下面有请申阁老来讲一下今夜楚歌盛会的规则。”
  纪元说完便功成身退了,一来是憋气,二来他堂堂翼王,总不可能亲自担当主持人吧?
  纪元对申公虎使了个眼色,两人早就商量好了的,申公虎便接过话头起身说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今夜楚歌盛会的规则,是以投壶来出题。”
  一名锦衣武士抱了个铜壶出来,这铜壶无耳,壶中盛了红小豆,使箭矢投入后不至于弹出。标准尺寸是壶颈长七寸,口径二寸半,壶高一尺二寸,容斗五升,壶腹五寸。
  另一名锦衣武士则是抱了一大捆无锋的箭矢来,这些箭矢依古礼以柘木制,矢长九寸,首端锐尾端钝。
  为了夜里方便人观看辨识,所以铜壶和箭矢上都涂抹了碧绿的荧光粉。
  申公虎笑道:“这每一杆箭矢之上,都已经预先刻好了作歌的题目,每一杆都不同。石崖之上者皆可投壶,中者便可查看箭矢上刻着的题目,以此为题广而告之,崖上崖下皆可依题而作歌。
  “本次楚歌盛会纯为以歌会友,是以作歌最佳者也并无奖励。但若有上佳之作出现时,便请大家不吝掌声,以为其贺也!”
  他这么说大家倒是都没有什么意见,投壶是雅致的游戏,源自于“射礼”。以投壶来决定题目,也算公平。
  没有奖励也无所谓,事实上今夜来者,或是为了能够得天子或翼王的青睐求平步青云,或是为了一曲惊人名扬天下。。
  甚至有那没志气的只为瞻仰天子威仪,还有妙龄才女为了能遇上风流才子,或是哪个才子为了博得心仪美人之嫣然一笑…………
  反正就没人是真冲着奖励来的。
  “翼王殿下特地邀请了名满丹阳的迷仙阁花魁,丹阳第一歌姬蓝宝儿亲自担当乐工,以为此盛会助兴!”申公虎说出了这蓝宝儿的名字时,顿时崖下传来一片惊叹之声。
  惊叹之声之中还夹杂着些嘘声,当然是男的惊叹女的嘘了。
  这蓝宝儿号称丹阳第一歌姬,艳名远播,多少男人想成为其入幕之宾。但蓝宝儿却是看不上权贵也不贪婪金银,只要才气能与之相配者,可惜还就真没遇上。
  不是说大楚没有才子,主要是真正爱惜羽毛的才子不愿去蓝宝儿那里真人快打,而附庸风雅的色狼们又水平不够。
  在惊叹声和嘘声之中,人群一分,一个抱着瑶琴的红衣少女款款走来。
  纪墨也听过这蓝宝儿的芳名,但是他压根没想过去看看。他的口味早就被养刁了,屈雪凝、项兰馨、诸葛小仙哪个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他堂堂一国天子,至于去召妓吗?
  但是这么大的动静,还是让纪墨忍不住把目光投了过去。
  只见那少女有着一头乌黑柔顺的秀发,并未像一般女子那样挽起发髻或是梳起辫子,而是如瀑布般披散直达腰际。面容似幻似真,看不真切,但却能感受到一股幽然的宁静,一份素淡清静。
  她身上的红裙轻纱笼罩之下,身形曼妙,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是在月光映衬下却有种致命的诱惑。
  让人吃惊的是她竟然没有穿鞋,而是赤着一双雪白玉足,纤细柔滑,似玉般光洁中带晶莹。可爱的趾甲上,被用红色花汁涂上了一点,这种神来一笔,顿让过于飘渺不可接近的气质,一下子亲近活泼了起来
  清纯,幽淡,性感,再加上点点俏皮可爱。直让每一个男人都唇舌干燥,尤其是那双赤着的玉足,脚踝上用红绳绑了个小小的金铃,每走一步都会伐楚“叮叮当当”的悦耳声响,仿若有着勾魂夺魄的魅力。
  嘘声渐渐小了下去……或者是蓝宝儿之美,让才女佳人们都自惭形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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