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现与姜德先交叉联系的人物,但是近一个多月以来,一个手机号码与谭纪接触频繁,每天的通话少达四五次,多则十多次,其间还互通大量短信。
机主的资料很快就调查清楚。曲蕊,女,25岁,汉族,某外资企业营销部副主管,算是个白领。从她与谭纪之间的短信内容来看,二人应该是男女恋爱关系。
鉴于姜德先当日在医院的表现,怀疑姜德先已经对警方的行动有所察觉。这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因为姜德先是一名资深律师,他对警方查案的一套了如指掌,如果他有所警觉,侦查工作就很难展开。如果姜德先和谭纪确有联系,那么相信谭纪也会有意逃避侦查,这将使案件的侦破难上加难。于是警方决定调整侦查策略,以秘密侦查为主,重点监控两个人的手机。
这种手段其实是无奈之举,甚至可能有犯罪嫌疑人脱离控制的风险。因为姜德先和谭纪都可能使用其他的手机号码进行单线联系,但是在尚未掌握有力证据之前,也只能姑且为之。
然而这无奈之举,却有了一个小小的收获。警方经过几天的监控后,发现曲蕊与谭纪之间的联系突然中断,从中断的日期来看,恰好是方木和郑霖在医院看到他们之后的第二天。这不得不让方木产生了一个怀疑:如果曲蕊与谭纪仅仅是恋爱关系,与案件无关的话,谭纪大可不必与之中断联系。也就是说,曲蕊也可能有作案嫌疑!
边平提醒方木,也许是二人恰好在当时中断了恋爱关系,毕竟对当今的男女而言,分分合合是常有的事情。方木特意安排了几次对曲蕊的跟踪,前几次跟踪都没有什么收获,跟踪到第五天的时候,恰逢一个周末。曲蕊下班后打车去了一家大型商场,在女式内衣区挑选内衣时,男侦查员怕自己跟进内衣区太醒目,容易暴露,遂要求更换女侦查员,就在交接的时候,曲蕊却消失在监控范围内,手机也关闭了。失去目标后,方木还不死心,又派人在曲蕊家楼下化装成保洁人员蹲守,守候三天后,终于在曲蕊家的一个垃圾袋里发现了一张被撕碎的用餐小票。从点餐的数量来看,消费者肯定不是曲蕊一个人。方木拿着谭纪的照片去了那家餐厅,一名服务员证实当日确实是谭纪和曲蕊在餐厅里吃过饭。
这说明谭纪和曲蕊仍然保持着联系,而且已经对警方的行动有所警觉。由此看来,曲蕊也与案件脱不了干系!
这案子越来越有意思了。
下雪了。这是这个北方城市入冬后的第一场雪,不大,仅能给路面覆盖上薄薄的一层白色。而当车辆驶过,那刚刚留存没多久的洁白又荡然无存。雪花被车轮卷起,混杂了尘土后面目全非地落下,变得与路面一个颜色,渐渐消融。
罗家海静静地看着窗外,双眼无神。
沈湘说她出生在一个下雪的日子里,所以一生钟爱白色。方警官说得对,喜欢白色的人往往向往纯洁,沈湘就是这样一个人,好像窗外飘洒的雪花,美好又脆弱,小小的污垢都能让她毁灭。
为什么有人忍心碾过那洁白平整的雪地?
为什么有人忍心伤害那单纯可爱的女孩?
罗家海的拳头渐渐攥紧,每次想到这些,他都会感到痛彻心肺,随之而来的就是刻骨的恨。都是那个人!都是他毁了自己和沈湘!
罗家海很后悔答应Z先生把自己的事情往后拖一拖。他每天焦躁不安地在这间屋子里走来走去,感举胸中的仇恨好像一个膨胀的气球,它每分每秒都在涨大,压得他无法呼吸!每次离开这里,前往那间路边小店的时候,他都会感到稍稍放松。可是看到Q小姐和J先生如释重负的表情和大仇得了的畅快时,他又感到迫不及待。为沈湘复仇是他留下来——甚至是活在这个世上的唯一理由,可是这一天,何时能来到呢?
门忽然被敲响了,长短规律的敲门声让罗家海刚刚提起的心又落了回去。应该是T先生来送吃的东西。
罗家海打开门,门口站着的却是Z先生。Z先生看他愣着,微笑着努努嘴,示意他快点让自己进去,好把门关好。
“T怎么没来?”罗家海看着Z先生把手里的两大包东西放在餐桌上,有些不安地问道。
“他短期内不能再来了。”Z先生皱着眉头,随手拿起一条烟扔给罗家海,“听T说,你学会抽烟了?”
罗家海接过烟,眼睛始终盯着Z先生,“出什么事了?”
“警察可能盯上他了。”Z先生略略沉吟了一下,“这家伙在和Q谈恋爱,搞不好连Q都不安全了。”
“J先生呢?”罗家海马上问道。
“他也一样。”Z先生的眉头皱得更紧,“上一次的行动,我们有太多考虑不周的地方。”
“那怎么办?”
“没事。警察手里没有证据,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只是以后要更小心些了。”
罗家海沉默了一会,问道:“你们……也帮助过T先生么?”
“是的。”Z先生看看罗家海,“你知道,我们这些人,包括你,都是‘教化场’的受害者。”
“那他……是怎么回事?”
“我就知道你要问这个。”Z先生笑笑,从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十几年前,T还只是个小孩子,天真烂漫,跟别的小孩没什么不同。有一天,他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男人,他说他是T的爸爸的同事,还直接叫出了T的名字。他问T想不想跟他一起去看武打片,T很高兴地答应了。随后,男子带T去了一家电影院,还给T买了一瓶汽水,可是T喝了汽水后就睡着了,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被塞在了座位底下,他拼命爬出来,发现整个电影院已经空无一人。你可以想象,在漆黑一片的电影院里,一个小孩子该多么害怕。他叫,他喊,却没有人回应。他哭着,摸索着东奔西走,却只是一次次撞在那些冷冰冰的椅子上。就这样,直到第二天,进场的观众才发现了昏迷不醒的T。”
“后来呢?”
“T的父母当晚就报警了,可是在T的父亲的同事中没发现那个人。T在家休息了半个月,身体恢复了,可是他从此却失去了一样东西——方向感。”
“方向感?”
“对。”Z先生的表情凝重,“T再也无法分清左右和东南西北。读书的时候他需要父母送他上下学,否则连家都找不到。上大学以后没法参加军训,因为训练队列的时候他就乱转一气,曾被教官训斥,同学也认为他有意破坏集体荣誉。大学四年,他只能跟着别人上课、吃饭、回宿舍、上厕所,否则就会在校园里迷路。工作后,只能选择最不需要方向感的职业——文字编辑,而且只能打车上下班,万一司机不熟悉公司所在的地点,就只能拉着他在市区里一圈一圈地绕。”
“天啊,这可怎么活下去啊?”罗家海听得目瞪口呆,“后来呢,你们也找到那个人了?”
“找到了。”
“然后……也杀了他?”
“当然。”Z先生轻松地说,面露自得之色,“我们设计了一个很完美的计划。我们把那个人绑到了店里,身上绑好电线,把店里布置成毫无光线的密室状态。然后把红外摄像装置连接在电脑上对准他。我们还做了一个遥控触发装置,让T带着它去了一家网吧。通过网络,T可以在网吧的包厢里看到密室里的情况,还可以通过语音跟那家伙对话,当然,更可以用那个遥控装置让他尝尝电击的滋味。”
“哦……”罗家海恍然大悟,“这也是一个不在场证明,对么?”
“是啊。”Z先生嘿嘿一笑,“T这家伙很聪明,自作主张地即兴表演了一场大闹网吧的戏。让那里的服务员都记住了他。”
“尸体呢?怎么处理的?”
“我们把它扔进了一个迷宫。”
“迷宫?”
“对。那是谭纪经常光顾的一个地方,他还给我们画了一张详细的地图。说来也奇怪,这小子在迷宫里反而如鱼得水。看来能走出迷宫的只有两类人:方向感特强的人和压根就没有方向感的人。哈哈。”
“可是,为什么要把尸体扔在迷宫里呢?”
“谁知道?”Z先生耸耸肩,“你也知道,每次我们结束的时候,都是由主角自己选择谢幕的地点。我想,T一定非常仇恨那个人,要让他死后也找不到方向,呵呵。”
罗家海不说话了,低着头想心事。Z看看他,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
“L,跟你说这些,希望能让你相信我们一定会安全、彻底地帮你给沈湘报仇。”
“嗯。”
“等到你作主角的时候,一切都听你安排。”Z先生顿了一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之下。”
“好的。”罗家海把手按在Z先生的手上,“谢谢大家。”
“那我先走了。”Z先生看看手表,“你也早点休息。”
起身的时候,罗家海注意到Z先生似乎把什么东西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定睛去看,好像是他刚刚吸过的烟头。送他出去,又关好大门后,罗家海突然意识到,Z先生从进门到离去,始终没有摘下他的手套。
一上班,方木就被叫到了边平的办公室。边平阴着脸,问他最近都干什么了。方木有些纳闷,说我还能干什么啊,查案呗。
“那为什么有人举报你滥用警械?”边平指指桌上的一张纸,“都告到厅里了,厅长让我问问你怎么回事。”
方木立刻就知道是因为天使堂的事情,他没有解释,直接把手机里的视频放给边平看。边平反复看了两遍,脸色稍有缓和,指示方木把这段视频刻录成光碟,好拿给厅长交差。交待完了,边平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问方木:“你怎么会在哪里?”
方木简单解释了一下,边平听后沉默了一会,开口说道:“你先把手头的工作做好。拆迁的事情,涉及到的利益方太多,轻易别往里搅合。”正说着话,桌上的电话响了。
边平一边冲方木指指茶几上的烟盒,一边接听电话,刚说了几句,脸色就变了,那是一种混合着喜悦和诧异的复杂表情。方木看在眼里,心头的疑惑渐多,边平放下听筒却不说话,坐在椅子上好像在运气。
“你小子这下可以大显身手了。”边平终于开口了,“还记得那个玩具熊里面的头发么?是罗家海的。”
第二十七章 H先生的故事
我的职业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是一个货车司机。我的文化不高,跟你们比起来,我算是一个粗人。过去我觉得只有那些酸了吧唧的知识分子才会有心理疾病,现在看起来,任何人的脑袋都会出问题。
那件事发生在两年前,当时,我结婚还不到三年的时间。我妻子跟我一样,都没什么文化,但是也温柔善良。我们的日子虽然不宽裕,但是也其乐融融,当时,我们打算要个孩子,我也在公司里拼命干活,希望能给她们娘俩好日子过。
6月份的一天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刚一接通,手机里就传来一个歇斯底里的声音:“你在哪儿呢?快来芙蓉小区!快来!!”
我有些莫名其妙,急忙问他:“你是谁啊?”
“我是陈冰她老公,陈冰她……她跳楼自杀了!!”说罢,电话就挂断了。
我吓了一跳,再回拨过去,对方的手机已经无法接通。我想了想,决定开车去芙蓉小区看看。一路上,我拼命回忆陈冰这个名字,终于想起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可是我们毕业后就再没有见过面,平时也素无瓜葛,他丈夫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首先打电话给我呢?
我赶到芙蓉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