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并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自己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做的。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动。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雨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戴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上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躲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在车站会很快被发现,就把尸体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更犀利与冷酷:“可惜,大雨并未洗去丝巾沾到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候一样。我给了他纠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丈夫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那把钥匙,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我取出保险箱里的钥匙,潜入钱灵家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再次看到这条丝巾,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范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点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你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让儿子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娶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那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有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重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戴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祥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亲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可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当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去,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的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可能有人怀疑到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而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地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什么人都没有杀过!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做精神病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为自己躲过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的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 Christmas”,还有赶着驯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出几片雪花,看着雪花溶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小麦一眼。
田小麦却站在雪地里没动,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下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文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文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作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到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 心受 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有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愛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抬头仰望,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蔡骏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初稿于上海
2010年8月4日星期三 二稿于上海
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 三稿于上海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四稿于上海
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五稿于上海
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六稿于上海
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七稿于上海
被删除的结尾
2020年。
我是秋收。
我说过我在写小说。
这是我的第一篇小说,也许还不是最后一篇。
世界上许多出色小说,都不过是作者的幻觉,而我写的这篇却是真实的幻觉。
2010年,我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十年,我在这座安静的监狱里,用了十个春夏秋冬,终于写完了这篇小说。
我在这里的编号是“1914”。
虽然,我的左臂留下一个红色的伤疤,但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我也没有再想过要自己结束生命。
面对铁窗的许多长夜,我会想起那个人,想起我的第一次的爱,也是最后一次的爱。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她,恐怕早就嫁作人妇,生了孩子,做了妈妈——不止一个?最好是一对儿女,都长得和她一样漂亮。她一定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
希望她彻底地遗忘我。
我放下笔,合上书稿,蜷缩在角落里,渐渐睡着了……
※※※
“1914!”
忽然,狱警在监房的铁窗外喊我的名字。
今天,是我刑满释放出狱的日子。
刑期是从被羁押那天开始算起,也就是从2010年的平安夜,到2020年的平安夜。我从狱警手里换上一套便服,感觉不穿囚服还有些难过。我背起挎包,走出层层把守的铁门,来到监狱外的空地。我伸开双手看着自由的天空,与监狱里的天空并没太大区别。
可惜,我没有看到那个人。
冰冷的雪籽,再次被北风席卷而来,无情地打在脸上。
当我穿过监狱大门外的田野,走向长途汽车站的时候,一辆汽车开到我的身边停下。
车窗迅速摇下来,露出一张略显陌生的脸,开车的男人大叫一声:“喂!阿秋!”
我愣了一下,弯下腰仔细辨认他的脸。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古飞!”
原来是他啊,时间真是砸在脸上的板砖,原来干巴消瘦的他,居然成了一个过早发福的胖子,看来这十年来他过得还滋润。
我坐上了古飞的车。他热烈拥抱了我,还像当年跟着我混时那样,一不留神把眼泪鼻涕擦到我的衣领上。他把车开上高速公路,一路说着十年来的变化。他回东北老家以后,很快娶了媳妇生了孩子,经营夫妻老婆店的社区超市,名字居然还叫“魔女区”。
车子在高速上开了几个钟头,我早就不认得外面的路了,不知不觉在座位上睡着。当我一觉醒来,发现车子已开进一座大城市,路边闪烁着圣诞老人的广告,那些景物既陌生又熟悉,直到确认这就是上海。
“带我来这里干嘛?”
心底隐隐有些不安,想起十年前我被抓住的那天,同样风雪弥漫的平安夜,古飞却笑而不答。
黄昏时分,车子停在市中心的一条路边,他微笑着说:“给你一份圣诞礼物!”
“什么?”
我一下子没明白过来,等到古飞将我从车里拖出来,才发觉这条路有些眼熟,尽管街边的商店都已改变,那栋大楼却还如十年前一样。
更令人惊奇的,是路边十几棵光秃秃的法国梧桐间,全由一根根绳子连结起来,系满成百上千的黄色丝带,就像树枝上开满黄色的花。平安夜的风雪呼啸而过,大楼门口的灯光一下子打开,黄色的丝带与白色的雪,构成一幅绚烂的画面,也如同一场真实的幻觉。
我看到了她。
我认出了她。
她。
她的脖子上系着一条黄色丝带。
幸福的黄丝带。
眼泪,该死的眼泪,一下子冲破我最后的防线。
她来到我的面前,还像十年前那样美丽,我却不知该对她说什么?曾经准备过的那些语言,曾经背诵过的那些诗句,全被她脖子上的黄丝带一扫而空。
我感到我的眼泪融化了打在我唇上的雪花。
系着黄丝带的她,咬着我的耳朵说了一句话,然后将一张小纸条塞到我手里。
摊开小纸条,却看到一团模糊的字迹,一刹那的不知所措后,记忆却突然明了。
那是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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