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朱丽倩的声音很惆怅:
“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拉我起来’的意思。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带我走’,和‘记住我’。喜欢提拉米苏的人,希望带走的不只是美味,还有爱和幸福。”
苏色色说:
“哦。”
原来蛋糕的名字,也有含义的。
过了一会儿,朱丽倩问:
“色色,你相信爱情吗?”
苏色色想了一下:
“相信!但我不相信地老天荒,天长地久,我只相信一瞬那。”
朱丽倩问:
“为什么?”
苏色色问:
“现在的爱情,还会有地老天荒,天长地久吗?”
朱丽倩低头,叹气:
“说得也是。”
以前朱丽倩和罗华,也曾经恩爱甜蜜过。那个时候,他的眼里只有她,她的眼里也只有他,他是非她不娶,而她是非他不嫁!
只是,爱情和命运那样,自己根本无法掌握,也根本预料不了。
朱丽倩问:
“色色,你也受到爱情的伤害吧?只有受过爱情受害的女子,才那么落寞。”
谁都能够看出来,苏色色的落寞。苏色色说:
“嗯。”
朱丽倩说:
“那我们同病相怜了。”
朱丽倩并不像一般人那样,不愿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好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了,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似的。朱丽倩不但教苏色色做提拉米苏,还教苏色色做各式各样的糕点,把自己所会的,一点也不保留,倾囊相授。
同病相怜(3)
学习制作蛋糕,其实很容易,只要材料充足,便可以了。但要做出精致漂亮魅惑诱人的蛋糕来,那就要讲究选料,配方,原理及制法。
朱丽倩说:
“蛋糕的制作整个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地方和关键步骤,如掌握不好,将直接导致制作的失败。”
比如说:
搅拌容器要干净,否则将回出现搅打不起,最终蛋清变的好象水一样,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保鲜期;磕鸡蛋入桶时一定要注意卫生,最好是将鸡蛋先洗一下,这样有助于提高保质期;蛋糕油一定要在快速前加入,而且要在快速完成后能彻底溶解;泡打粉加入时也一定要与面粉一起过筛,使其充分混合;打蛋浆时,鸡蛋温度最佳是在17—22℃,所以要根据夏、冬天来注意灵活调整……
朱丽倩教得仔细。
苏色色学得认真。
没过多久,苏色色也能做出可口美味的蛋糕来。
甚至,苏色色还学会了做香橙苏芙哩。
苏色色做香橙苏芙哩,是因为亦舒的一本小说。年轻美貌的喜宝,因为贫穷,因为贪图虚荣,做了富豪勖存姿的情妇。勖存姿的年龄,比喜宝的年龄大了许多许多,大到可以做她的父亲。后来的后来,喜宝爱上了勖存姿,为他做了香橙苏芙哩。
小说里写着;
“上甜品时,我到厨房去,亲自等苏芙哩从烤箱出来。他欢呼:‘香橙苏芙哩。’然后他怀疑地把匙羹放下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苏芙哩?’我并不知道。我做苏芙哩是因为这个甜品最难做。”
苏色色想着,假如有一天,她遇到陆子喻了,她也会像喜宝那样,给自己喜欢的老男人,做香橙苏芙哩。
不为别的,只因为香橙苏芙哩这个甜品最难做——其实,也不是很难做,只不过是一种心情。苏芙哩代表的,是一种来不及分辨的转瞬即逝。
香橙苏芙哩是一种性价比十分低的甜点,胀得再好,一端出烤箱,也就塌了。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1)
如果不在几分钟内,把香橙苏芙哩吃完,一但冷掉了,香橙苏芙哩便如同过期的蛋糕,软塌塌的,让人望而生厌。
大概爱情,也像香橙苏芙哩。
像苏色色和陆子喻。
像朱丽倩和罗华。
苏色色想不到,没过多久,她在蛋糕屋,看到了林小南。那天,因为是一个雨天,蛋糕屋没有顾客,苏色色便在玻璃隔壁里面,在做香橙苏芙哩。在没重新遇到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做的香橙苏芙哩,只能够给自己品尝。
苏色色把蛋黄打散,加牛奶,白糖,淀粉,橘汁,橘皮丝,在搅匀的当儿,眼睛的余光,看到一对情侣,从蛋糕屋前晃过。苏色色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一下,连紧抬起头来,望向那对小情侣。
苏色色睁大眼睛,莫名的,就有一股剧烈的冲击,如同海啸般,瞬那间,就淹没了她的颅腔。
那对小情侣,像在吵架。
吵得很利害。
那个男孩子,好像很生气,他的额头上爆出了青筋,仿佛一头被触怒了的小猫那样。他突然的,把手中的雨伞,狠狠地扔到地上,然后朝了女孩子大吼: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有完没完?我见过幼稚的,但从来没有见过像你那样幼稚的人!”
男孩子吼完后,绷紧着脸,再也不看那个女孩子一眼,便冒着霏霏小雨,自顾自的大踏步往前走去。
那个叫唐菲菲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的年龄,很年轻,十八岁左右的模样。她长得很漂亮,皮肤白净,五官很精致,长长的眼睫毛底下,是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但此刻,她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充满了委曲的眼泪。
她把雨伞拾了起来,朝了男孩子追过去:
“林小南!林小南!”
那个男孩子,真的是林小南。
一年不见,他似乎高了些,似乎英俊了些,又似乎成熟了些,身子似乎横长了些,仍然长手长脚长脖子,只是没有那么单薄纤细了,略略有了男子汉的强悍。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2)
那个女孩子,苏色色看过她的照片,当时林小南问过苏色色:
“姐姐,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又再说:
“她比你漂亮得多了,对不对?我们说好了,等我们大学毕业后就结婚,我非她不娶,她非我不嫁。”
但后来,林小南又再改变主意,对苏色色立誓:
“姐姐,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十年后,如果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看来,无论是小男人,还是老男人,誓言都信不得。林小南也不想想,他到底出生在哪个年代,居然想娶完一个女人又再想娶一个——也许,林小南也不过是把誓言当了戏言,当真的那个,是大白痴。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竟然有些惆怅。
为什么惆怅?
苏色色说不上原因。
苏色色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再次遇到林小南。
是开学后,新生联欢晚会上。苏色色是被同寝室的室友,拉去参加舞会的。那个长了圆圆的脸名字叫莫雨轩的女生说:
“苏色色,人家修女还疯狂呢!你一个年华刚好的女子,干嘛要六根清静?走,我们去钓帅哥去!”
不由分说,拉了苏色色就走。
莫雨轩是苏色色的上铺,念中文系,性格刚好和苏色色的沉默寡言相反。
莫雨轩爱表现,爱张扬。
而且,莫雨轩的打扮很特别,喜欢新颖的衣服,有点时尚过头。偏偏莫雨轩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胸前的两团肉,像了两只小皮球,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因此苏色色老是担心着,那总是小一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会被撑破。
还真的被撑破了。
能不撑破嘛,明明是去打篮球,却穿了那么小,那么窄的衣服去,
结果,莫雨轩投球的时候,用力过度,一不小心,那从地摊买来的套头球衣,就从胸前的中间线部,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露出了红色的胸衣,还有胸衣包裹不住的三分之一的胸。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3)
周围的同学笑成一团。
莫雨轩尴尬无比,不知所措。
苏色色去图书馆,刚好经过那儿,看到了,不禁起了同情之心。到底,两人是同一寝室,也到底,都是女孩子。那天苏色色刚好感冒,在还是挺炎热的天气里,多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她把外套脱了,跑过去,披到了莫雨轩身上。
莫雨轩有说不出的感激:
“谢谢。”
苏色色说:
“不用客气。”
因为这样,这两个性格相反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
莫雨轩和苏色色一样,没有男朋友。
莫雨轩没有男朋友,是因为她受李碧华的毒害极深,希望能够“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的情欲。”
享下等人的情欲不难,只要愿意,张三李四黄六都可以上。
只是,情欲这玩儿,有附带条件,就不容易了。
学校里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不是没有,青年才俊也不少,只是人家的视线,给那些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大美女占着,哪里轮到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相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莫雨轩?
莫雨轩不服气。
莫雨轩说话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喜欢把眼睛眯缝着,本来不算大的眼睛,顿时便成了一条缝儿,给人一种很神秘,很复杂的感觉,她说:
“我就不相信,没有赏识我的伯乐。”
苏色色想笑,却不敢。
因此,苏色色只好拚命地憋着。
不是没有伯乐,问题是,自己是不是千里马。
苏色色不禁想起以前陆子喻问她的一句话: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当时,苏色色选了牛郎。
因为牛郎,一心一意的,对着自己的女人好,也一心一意的,爱着自己的女人。
苏色色忍不住的,也问了莫雨轩:
“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1)
莫雨轩想也没想,就斩钉截铁地回答:
“当然选司马相如。”
陆子喻说,很多女孩子,都会选司马相如。
因为司马相如是情场高手,懂情趣,知女人,有才情,也够浪漫,即便是没钱,却感情丰富,女人和他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备受宠爱。最难得的是,发达了,富贵了,有小三了,老婆一首《白头吟》,就使他良心发现,惭愧不已,乖乖的回家,老老实实回家和老婆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只是,苏色色不是卓文君。
她没资格,做陆子喻的卓文君。
莫雨轩也像很多心高气傲的女孩子一样,镜子照得到别人,照不到自己。
选司马相如是不错。但却忘记了,自己不是卓文君。人家卓文君,不但长得如花似玉,还会吟诗做赋,而且,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娘家富可敌国。司马相如也不笨,算盘精得很,美貌的小姑娘多得是,但卓文君,就有一个。
莫雨轩知道苏色色选了牛郎,笑得前仰后合:
“苏色色,你怎么这样没出息?爱一个卑微窝囊的男人?”
连莫雨轩也说她没出息。
看来,只有苏色色这样的笨女人,才会喜欢牛郎。
新生联欢舞会很热闹,灯光伴随着音乐,变换色彩,红、黄、蓝、紫,错落有致。首先开场热身的,是一曲多人劲舞。
劲舞跳完后,主持人走上台来,宣布舞会正式开始。
接着,音乐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新生旧生们挤在一起,围成了一个又一个圈,欢快地齐齐跳一曲“兔子舞”:左脚跳两下,右脚跳两下,双腿合并向前跳一下,向后跳一下,再连续向前跳两下。
莫雨轩抛下苏色色,也跑去跳兔子舞,不见人影了。
苏色色不会跳舞,也对跳舞没有兴趣。她一个人很孤单地站在角落里,像了木头人一样站着。
苏色色觉得很无聊。
这样乱哄哄的场合,并不适合她。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2)
“兔子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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