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包猪肉白菜馅的大个包子,才又重新回到马车上,继续赶路。
马车走得很快,大约一个多时辰后,就拐进了凝香家的那个村子,沈七七凭着记忆,找到了凝香家的位置,提着一袋细粮和二斤猪肉下了马车。
院内一个略有些驼背的中年妇人正在喂鸡,沈七七从侧面看着这妇人的五官和凝香略有些相似,才走进院里问了句:“请问这是凝香家吗?”
“是。”妇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头也不抬的回答着,“但是凝香不在家,姑娘你找她吗?”
沈七七微微一笑:“大娘,我叫沈七七,是和凝香一同在京城楚家当丫头的,我这次有机会出来,是代凝香回来看您的?”
妇人一愣:“凝香,你见过凝香吗?”随即扔掉了手里的东西,转头摸索着沈七七的方向,这时沈七七才看清,原来她的眼睛已经看不到了,在现代这种病叫白内障,一个简单的小手术就可以解决,但是在古代想治好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沈七七将手递到妇人面前,轻声问道:“大娘,您的眼睛?”
妇人抓住了沈七七的双手,叹声答道:“唉!凝香爹去了,凝香也卖了死契,家里就剩我一个人,我就天天哭啊,天天哭,结果眼睛就这样了……”
“大娘,您以后不要再哭了,凝香在京城一切都好,你的眼睛就是火气太重了,所以才看不见的,等您的火气消了,以后慢慢会好起来的。”沈七七安慰着。
妇人一听又紧紧抓了沈七七的手:“七七姑娘啊,你可千万不要把我眼睛瞎掉的这件事告诉凝香啊,她会难过的。”
沈七七猛劲摇头:“不告诉,不告诉,但是您得答应我,以后可千万不要哭了。”
“不哭了,不哭了。”妇人拭着眼角的泪,“只要我们凝香一切都好,我就不哭了。”
沈七七拿过细粮和猪肉放在妇人的手边,轻声言道:“大娘,这是一些细粮和猪肉,是凝香带给您的,您要记得吃,每天吃得饱饱得,眼睛才好得快。”
妇人接过粮食抱在怀里磨蹭着,“凝香,我的凝香啊……”
沈七七将她扶到门口坐下,接着又从怀里掏出一些碎银子塞进凝香娘的手里:“这也是凝香带给您的,大娘,您还有什么话转告给凝香吗?”
“有,有。”妇人略显激动,“你就告诉她,我在家里一切都好,叫她不要挂念,在大户人家要守规矩,不要惹事,要平平安安的。还有她爹的后事我都处理的好好的了,叫她放心。”
“嗯,”沈七七重重点头,“大娘你放心,我一定一字不落的转告给她。”
沈七七告别了凝香母亲,随即又踏上马车,往河西村赶去。
正文 第三十节:归家
当沈七七告别凝香母亲,再次爬上马车,又一路焦急地赶到河西村的自家门口时,兜兜转转之中,已经是快接近晌午时分了。
马车还没停稳,她便急切地跳了下来,一眼就望见院中的沈张氏正在洗衣服,只见她一身粗布天蓝碎花衣服,腰间系一白色围裙,头发随意挽在脑后,被一块同样蓝色的花布包裹着,远远看上去似乎气色还不错。
再次回到这个“家”,沈七七心中一阵激动,忙大声地喊了一声娘,之后便飞快地跑进院里。
沈张氏闻声一愣,赶紧回头张望,随即看到了像燕子一样飞过来的沈七七,当即呆住,随后又忍不住双眼落泪,甚是激动,“七七,是你回来了吗?我不是做梦吧?”
“不是,不是。娘,是我回来了!”沈七七高兴地搂住了沈张氏的脖子,像个小孩子一样又蹦又跳。
其实有时候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她在京城的时候为何会对这个家,对沈张氏和小宝这般的想念,难不成自己的感情真的已经溶入到这个身体里。不过,究竟是怎么样,她也不想弄清楚,重点是她现在回来了,看到母亲一切都好,心里踏实了许多。
“快让娘看看,让娘看看。”沈张氏泪眼蒙蒙地抚摸着沈七七的脸颊,轻轻地点着头,“嗯,挺好,挺好。白净了许多,手也不像以前那么粗糙了,就是瘦了点。”
“娘,瘦了才苗条嘛。”沈七七笑嘻嘻地扯着沈张氏的手臂撒着娇。
“那也不能太瘦了,是不是楚家的伙食不好?”沈张氏笑瞪着,又有些担心地问道。
“不是,不是。”沈七七赶紧摇头解释,其实她觉得自己并没瘦,但确实白嫩了许多。或许是因为之前的沈七七常年在外干农活,看上去自然结实有力,而自己现在的生活过得还算安逸,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又不需要什么体力,所以沈张氏才会感觉她柔弱消瘦了一些。
“不是就好。”沈张氏满眼疼惜地抓了沈七七的嫩手,紧紧地握在自己手里,似是怕一松手,她会幻化成一只美丽的蝴蝶飞走了一样。而后语重心长,“娘不在你身边,你一个人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知道,知道。”沈七七笑着扶上沈张氏的手臂,“娘,您快坐,我来洗衣服。”说罢她将沈张氏扶到一边坐好,撸起袖子就去搓衣服,只是她又忽然感觉到这个家不一样了,待抬眼四周仔细一瞧,原来以前的茅草屋已经翻盖成了砖瓦房,不但墙面全部都是红砖青瓦,而且房梁高大结实,面积也扩大了很多,满眼诧异,转身便问:“娘,这是……”
“你去京城的那天,家里就来了一位贵客,他说他叫庄严,还说你是他的救命恩人,非要帮家里翻盖一下房子,这不就弄成这样了。”沈张氏说着。
“庄严?”提到庄严的名字,沈七七的表情既诧异又兴奋,没想到此人原来如此细心体贴,居然还帮她家翻盖了房子。
“没错,他是说他叫庄严。”沈张氏再次确认着。
“嗯。”沈七七答着,“然后呢?”
“然后又买了三十亩地给咱家,地契还在屋里放着呢。”沈张氏据实以报。
“还说了什么吗?”沈七七继续追问着。
“还打听了你被卖到何处了,我们就说是京城的楚家,其它的就不清楚了。”
沈七七再次扶沈张氏坐好,“娘,无功不受禄,我和那庄严也就两面之缘,人家是个什么底细咱们也不清楚,怎好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
其实沈七七是不想欠他的,特别是在关系还不明朗的情况下,更不能有所相欠。
沈张氏一拍大腿,一脸的自责:“我也这么说,可你那贪心的爹偏偏不听,人家给什么好处他都照单全收了,也不问是何原由。”
“好了,好了,已经这样了,就莫要自责了,以后可不能随便收人家的东西了。”沈七七小心的叮嘱着。
“嗯,不收,一定不收。”沈张氏打着包票。
“娘,我走之后家里怎么样?”沈七七一边搓着衣服一边和沈张氏聊着天。
沈张氏捋了捋零乱的头发应付道:“还,还成,都挺好的。”
沈张氏告诉她,自己去镇上的郎中那里看过了,按郎中开的方子吃了一段时间的药,身体好转了许多,现在也能下地干活了。小宝也去学堂读书了,而且非常用功,先生常常表扬他。但是她却没有提沈继先和沈大宝,沈七七也没有多问,只是默默的洗着衣服,等她将衣服洗好挂到晒衣绳上后,小宝便背着书包回来了。
姐弟俩相见,自是又一翻激动,沈小宝自书包里掏出他在学堂学到的成果,有些炫耀地向沈七七展示着,沈七七直夸奖他聪明。
趁着沈张氏去厨房做饭的时候,沈七七问沈小宝家里其它二人的情况。
沈小宝有点不高兴地说道:“姐姐,你走以后爹爹确实听你的话,承担了那些田里的活,也有出去找工做,但都没有做久,就被东家赶回来了,偶尔也会找母亲要钱说去赌馆试试手气,但都被娘拒绝了,所以到现在为止爹除了干了些田里的活,还没有往家里拿过钱呢。幸好娘已经把那些钱分成几份,分别藏了起来,不然肯定被爹和大宝拿去赌了。”
“那大宝呢?他在忙什么?”沈七七抚摸着小宝的脑袋。
“我也不知道大哥他在干什么?他经常是几天也不回一次家,偶尔回来了也是嚷着要吃饭,吃完就走了。娘问他做工的事,他就一直说在找,还没找到呢。”
“那娘那里还有多少钱你知道吗?”沈七七追问。
沈小宝摇头:“不知道。”
沈七七从包裹里拿出两个大包子,塞到小宝手里,轻快地说道:“弟弟,你先吃点,我去帮娘做饭。”
沈小宝一见肉包子,两眼放了光,小心翼翼地捧到一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沈家今天的午饭非常的丰盛,因为有沈七七买回的细粮和猪肉,这是多少年来过年也没有过的伙食,所以小宝特别高兴,沈张氏也乐得合不扰嘴,日思夜想的闺女回来了,真是打心底里高兴。
几人吃了饭,一直到下午,沈七七即将返回时,沈继先和沈大宝也没有出现。
沈七七将怀里所剩的银子,以及带回的东西,还有药材,统统交给沈张氏,又叮嘱了一阵后,才踏上马车返回了京城的路上。
虽然这一次回来她没有见到沈继先和沈大宝,但通过小宝所说,虽然他们没有兑现去外面做工然后交钱给沈张氏的约定,但至少也没有再胡作非为,或是去赌,或是惹事生非,至少也算是一个小小的进步吧,沈七七的心里安心了许多。
天将擦黑时分,沈七七终于回到了楚宅,虽说路途不是很远,但是一来一去在马车上颠簸了几个时辰,却也感觉腰酸背痛了。
先向马总管和方大娘报了到,顺便感谢后,便回了自己的寝间,并向凝香说了她家里事情,只是隐去了她曾给凝香母亲吃食和银子的事,也隐去了她母亲失明的事,因为即使是她知道了,也自是回不去,与其让她干着急,还不如就不告诉她。
但就是这些,凝香已经非常感激她了,抓着沈七七的手,高兴地说道:“七七,你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正文 第三十一节:请辞
因为是盛夏时分,所以天亮得总是特别的早,鸡鸣啼过之后,楚家大宅之内,早起当职的丫鬟和家丁都已纷纷起床,各归各位干起活来。
由于楚家面积之大,又是园林设计风格,宅内的山山水水,花草树木特别的多,所以清晨的空气也就格外的新鲜,抬头远观,天朗气清,天空中一片清澈,偶有白云悠悠浮过,让人心净如洗,分外的透亮。
此刻,晨风轻扬,拂来阵阵带着花香的清甜;蝴蝶与蜻蜓伴着晨露,在花丛中漫漫飞舞,绚烂的花衣为这美妙的清晨增添了更丰富的色彩。
美好的环境可以带来美好的心情,大家都轻松愉快地着手了自己的工作,但是与此同时,楚家大宅的另一处,心底里透着那紧张,恐怖,又战战兢兢的两个人,却与这美妙的清晨有着天壤之别。
养心居门外,黄莺垂头蹲在角落,十分气恼地用方巾抽打着跟前的银盆和各种洗漱用品,以发泄心中的不快,随后又痛苦地手捂着头,呲牙咧嘴,“痛,好痛,痛死我了……”
见到此情景,绿水惴惴不安地端着另一个盛着水的银盆,凑到黄莺身边,小声地非常不安地问道:“黄莺,里面的情景还是和昨天一样吗?”
黄莺眼里擒着泪水,抬起双眸,迎上绿水忐忑不安的目光,露出求助的眼神,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委屈言道:“绿水,比昨天更为严重,你看我的头,被砸起了好几个大包。”
绿水看着黄莺手指的地方,忍不住叫唤出声,“啊?他,他下手真这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