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深不知处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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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深不知处 (完结)-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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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垂眼静听,看着壶里的水不停的冒气。
  对面的祭巫冷笑完又长叹一声,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悲哀。
  “月巫既然找上了你,一定不简单,一定还会有其它的事情要请你帮忙的。”祭巫说。
  我嗯了一声。
  祭巫又道:“现在这样,有些事情,还是让你了解一下好……”
  我疑惑看着祭巫,她冲我微微一笑,露出了不甚疲惫的神情。
  “我也该好好憩憩才是。”她说,转眼看着小碳炉,终于把火给关掉,把茶水倒了出来,由于煮得太久,茶水没了原一的香气,只有一种浓重的叶子味,像秋天黄叶堆聚在一起时闻到的味儿。
  她说:“庄歆,我要给你说一个故事,一个不算长也不算短的故事。我之所以要说出来,只是想让你能在今后的日子里,既使有月巫的出现或者煽动时,也能专心的帮我办一件事,达成我最终的愿望。”
  我苦笑,“我没有这么大的本事,不过如果你觉得我可以办得到,那么就说来听听,我会试试的。”
  她微微笑,“你一定可以办得到的,我会告诉你怎么去做。不过,你得先了解我所要做的事情的来龙去脉才行。”
  我望着她,她把那杯烧了很久的茶水拿了起来,小心的嘬了一口,然后歪头想了想说:“要从哪儿开始说起呢?太久没回忆往事,都被封存得似乎从没发生过一样,我也不是擅长说故事的人,不过现在想来,说说也是好的,那些姐妹们没事就说自己的遭遇,的确是一种不错的发泄方法,反正说出来也不会怎么样,大家会来到这里,都是大同小异的……嗯,那就先从说别人的事情开始吧,就说月巫吧,她大学可是学考古专业的,所以她的到来与众不同了一些。”
  我惊讶,“你是指她是主动来到狐戎的?”
  祭巫望着茶杯里的水,“算不上吧,应该是她找到了相关的线索,却在想弄明白的时候,就被狐戎的男子发现,一并带来了这儿。”
  我没有接话,等着她继续说下去,可是祭巫似乎真的不擅长表述事情,她话一转,又到了自己身上,没头没脑的说出一些话,却是能让我无比理解的话。她说:“那年是一个盛夏,啊,似乎他们也都是在这个季节就去城市里活动,也许这样才能发挥迷香的最大效用吧。遇到他,爱上那个人,是我这一生最后悔的事情。”
  祭巫手捧着茶怀,目光调向了竹里深处,不像是在告诉我什么,而像是沉浸于自己的回忆中,开始自言自语一般,声音缓慢而轻,我要专心的捕捉那些语句才能知道她在说什么——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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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传说中,有一位美丽的湖中女子,她在精灵国度打造了一把魔法圣剑,用黄金铸剑锷,用宝石镶剑柄,起名为“王者之剑”,然后赠予了亚瑟王,为此被世人传诵。她的名字叫薇薇安。
  祭巫的真名叫池·薇薇安,多么浪漫而美好的名字。似乎为了印证她名字的美好,她自小就得天独厚。父母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优秀的家庭环境使她拥有良好的气质与修养,不仅如此,她还拥有混血基因特有的美貌与聪慧。她自小弹了一手好钢琴,十岁之后开始凭着对钢琴的热爱参加各种比赛,都屡战屡胜,为此小有名气。
  如果生命中,她没有遇见他,那么她的优秀与幸福将和她的名字一样,会一直延续后人,不忘。
  十八岁那一年,当她再度从表演台上领取钢琴最佳演奏奖时,那玻璃般晶莹剔透的奖樽在灯光的折射下,映出一张令她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面容,于是沦陷,再也无法回头。
  那一年,蔷薇花灿烂的开满枝头,用极尽缠绵的姿态攀伏在参差不齐的篱篱上,明媚的六月天里,盈满爱情的香味。
  她手里拿着还来不急放下的水晶奖樽,提着轻纱飘逸的裙裾,就奔出了音乐厅,朝着他消失的方向追寻。然后,她在音乐厅周围的蔷薇圃里看到了他。
  同时的,他也看到了她,嘴角轻轻上扬,带着某种算计般的邪魅之美。他走上前执起她的手,像中世纪的贵族般轻轻地吻了吻,“美丽的薇薇安,如果你手里拿着的是一把圣剑而不是奖樽,那么就和传说中一样了。”他微笑着说。
  “你认识我?”她惊喜,一脸不可置信,全然忘了她是这一场演奏会的冠军。
  他没有更正她的疏忽大意,笑了笑,顺水推舟地说:“当然认识,只可惜你不认识我。”
  上等的茶叶在杯子里泛起点点清碧的波澜,祭巫将茶杯举到嘴角边,停住,深深地闻了闻茶香,眼一眯,轻轻地笑了,“当时真傻呵,其实以我当时的名气,陌生人会认识我也不奇怪。而他的话的意思其实也正是这样,只不过他聪明的说得模棱两可,故意模糊词语,就仗着我对他的一见钟情。”
  是的,他仗着她对他的一见钟情,知道她一定会误会。一切均在他的算计里。她没有令他失望。
  她看着他,绽出的笑容羞涩而明亮,没有一点猜疑和防备。因为她优秀,因为她在温室里长大,因为她信教,所以她善良而单纯。家境将她栽培得太完美,使得她眼里的世界不含一点杂质,认为所有的人也都是善良而美好的。她自作多情的高兴着,觉得一定是在哪一个聚会上他们相遇过,只不过她没看到他,而他看到了她,然后记住了她。
  但是她清纯并不代表她愚蠢。
  所以,当他牵起她的手,用温软的语调,魅惑的眼神问她是否愿意跟他走时,她微笑着婉言谢绝。
  不是不迷恋,不是不心动,不是不渴望,不是不中意,而是,这不合礼法。
  太快了。这就是她最初的想法。
  他轻笑,不焦不躁。
  “那么,先告辞了。”他说。
  “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她走近一步,望着他。
  他微笑的注视着她那双一直闪动着异彩光芒的眼睛,“当然,我会去找你的。”
  她欢愉,目送着他一点点离开视线,金色的阳光洒在他笔挺的西装上,风度绝代。忽然想起他最初的一句话,不禁笑出声来。
  “圣剑吗?”她扬起头看着天,对着树枝上的一只小鸟说:“他还真有做王的气质呢,对吧?可惜,这个年代,已经不需要拥有王者之剑的湖中女子。”
  这就是他们的初识。
  “你可以叫我薇安。”祭巫放下茶杯,忽然很孩子气的从草地上拾起一片落叶捏在指尖里玩。
  看她半天没说话,我忍不住问:“后来,他是怎么去找你的?”
  她抿抿嘴,轻哼道:“他们这些人,想要找到一个人,似乎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反正是我出现在哪里,碰上他的几率是80%,另20%是他不想出现而己。”
  我点头表示赞同。
  “但是当时我哪里想到那么多呢?少女时代都对爱情充满许多浪漫的幻想,觉得那些相遇都是偶然,于是更是觉得和他有缘分,心里也就愈发的欢喜他。”祭巫支起手,托着头举起那片绿叶对着阳光看,那片叶子的绿色便带上一种水润般的透明。祭巫又开始缓缓叙说……
  那时她就是这样举起一片蔷薇叶对着阳光让他看,然后他的眼睛弯起来,笑得异常美丽。
  是啊,一个男人居然可以用美丽来形容,那是什么一种概念。
  她发现一点也看不懂他。有时,他很深沉,带着男人特有的冷俊美;有时,他很倜侃,眉眼间是调皮的帅气;有时,他很悠懒,举手投足是淡淡的宁静;有时,他很邪恶,开玩笑的神情是令人窒息的蛊惑。
  而他似乎能读懂她的心思一样,总是对她轻声一笑,然后说:“亲爱的薇安,不必急于了解我,来日方长。”
  多么含义深远的一句话。
  那时的她年轻,对爱情充满着无数的美好幻想,在她的心中,他几乎接近了完美,当然在她与他无数次的偶然相遇后,她也明白过来,那些都是他故意而为,但既使如此,她也丝毫不怀疑他的任何企图,只是在心里甜滋滋的认为,因为他也爱她,所以才不停的制造相遇机会。
  “当时我觉得他就是我心中的罗密欧。”祭巫嘴角嘲讽一笑,“多么天真又狗血的想法,全是被莎士比亚的罗曼蒂克给荼毒了。”
  闻言我有些好笑,“罗密欧和朱丽叶可是一个悲剧,当时你的这个想法实在是……不恰当,咳,如果当时你觉得他是你的罗密欧,那么你该觉得你们的爱情会有问题。”
  “嗯哼。”祭巫歪头看了看我,“我那时候的确有一种无法说清的第六感,总觉得和他的爱情结局会很悲情,所以才不由得想起那个故事,从而往自个身上套。”
  我哑然。的确,这世上,第六感的确是很玄妙的东西,说它不存在,但是似乎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说它存在,但怎么会产生,又没有科学理论说得清楚,让人无法信服。
  想起当初和艳若的认识,我也冥冥中有这种不安的感觉,只是当时错把艳若当庄辰,所以才会认为那种不安来自于与庄辰是亲姐弟的关系。
  我垂眼想了想,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艳若”就是艳若,感觉到了不安是否还会深陷入他的虚假爱情里?
  答案是否定。
  如果再来一次,不管是什么状况,我都会爱上他。是的。也许是他们身上的那种迷人心智的能力在作怪,让他们看上的女子都无法逃脱的爱上。
  所以,薇安,也一样。
  薇安,几乎什么都很好,健康状况也一样,但有一样却从小到大都困扰着她,那就是花香过敏。特别是玫瑰和百合,其它都不会有什么事,一般只是很轻微的症状。
  所以对于具有百合迷香的他来说,她更没有丝毫抵抗力。但对其他的狐戎男子,轻微的过敏症倒是帮了她的忙。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当薇安由于花香起了轻微的过敏反应时,狐戎男子的迷香就对她没有任何效果,毕竟当一个人在难受时,各种神经也就处在反复被刺激的状态,头脑也就能保持着清醒,也就不会被迷惑了。而这,也正是他盯上了薇安的原因。
  “从一开始,他就觉得我是做他祭巫的最佳人选。”薇安轻叹,眼神黯然,“从一开始,就是虚情假意。”
  我也轻叹一声,是啊,从这一点看,薇安的确适合做祭巫。
  世界上有花香过敏的不只她一个,但她年轻,美丽,有才气,还有东方血统,而且信教,怎么看她都合狐戎男子的胃口。
  可是,既然他具有百合迷香,为什么她第一次碰上他时没有因过敏而引起过敏症?花香过敏可是不闹着玩的,一旦发作,极容易闹出人命。
  我问她。薇安说当初也想不明白,后来也终于知道原因。
  狐戎族的男子,有特定的沐浴方式,能让身上的迷香味减轻甚至消失一段时间,至于消失的时间最长是多少,除了狐戎族的男子,没有人知道。
  这种情况,和大自然的各种生物为了生存而产生的自我保护措施很像,比如变色龙会变色。
  “我记得那一年被带进狐戎时,20岁。”薇薇安看了我的一眼,“和你一样的年纪吧。”
  我点点头。
  她苦笑,“大都是这样的年纪……”
  20岁那一年,他和她已经谈了两年的恋爱,看着时机成熟,于是向她求婚。他知道,依她的脾性,一定会要求先见过他的父母才下决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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