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深不知处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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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深不知处 (完结)- 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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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爱她的。
  她默默的转身离开,指尖扎入掌心流下了血。
  那一次,她成功的看到了他,却还是没有见到他。
  什么爱叫执着?——不管周遭如何印证内心的自欺谎言是错误的,依然执意的爱下去。
  那一个海啸之夜,那一个海水过耳的沉陷,他的声音对她说:
  “上岸后,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坚强,记得一定要等我,等我来找你,或者——你找到我。”
  也许只是他一句命令似的语句,听在她耳里,却成了爱情的誓言,成了一个幻想的毒药,上瘾的吸下去……
  “多么可悲的我。”祭巫闭上眼睛,泪水顺着脸面流下来。
  和她相处不长,她那平静无波的脸上,我一直以为她的心已经死了,所以才会有那样一种淡淡的表情,可是现在,那泪水滑落下来,滴到我的手背上,那么温暖,我才知道,她的心从来没有死过。
  有一种怨恨叫深爱,说好要忘记,却总是一再想起,不断念想,回忆,然后继续恨下去。
  “我爱他,傻呆呆的爱着他,那么的义无反顾的爱着他,可是这些热火的执恋与深情在那一天,在我终于能与他单独面对面时的那一天,一切都化成了冰,凝在胸口久久无法融化。”
  祭巫抬手悠然的掠了一下额前遮住她眼的发丝,脸上又恢复了平时看到的淡漠与高贵,似乎先前的情绪起伏与莫大的悲痛只是一个幻觉。
  她说:“当我看到他背后那张世界地图,看到上面每一个与众不同的标注点,都与他带我环游世界的行程相符合,我知道了,一切都是他的算计,我是他一早就计划的目标之一。那天是正月十五,金黄色的圆月是那么的明亮,那些光线穿过他房里的窗口清楚的打在那张地图上,让我看到了那些奇怪的标注,那些不是我能看懂的符号,但是我觉得那是一种文字,他们族里特有的一种文字——但是我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除了看到那个地图上有过这样的符号,就没再从任何地方接触过,甚至进行祭巫学习时,也没有这种符号的一丁点介绍。
  “也就是那一天,我极度的失望与心伤,也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女子的爱是最不值钱也最能害死自己的利器,特别是要当上祭巫,爱这个字更要远离,不能让对手知道你在爱着谁,爱上了谁,一点小小的失误都会成为把柄,从而与祭巫这个职位失之交臂。月巫,也就是佳妮,她一心要当祭巫的,爱上了炫后就更有这个打算,因为她说要做他唯一能成全他愿望的女子,并且也要做他的妻子,佳妮,这么一个眼高爱自由的女人,居然愿意呆在这个女子低位如此低下的地方,并且还要做那个人的妻子,我知道她和我一样,爱得不可自拔了。
  “但是,不是你爱上了,想做所爱的人的妻子就一定可以做的,就是在文明的城里,这种情况也是可笑的,何况狐戎族呢?我记得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日子,我和佳妮还有最后一道测试,就可以评出由谁来担当祭巫。每一次竞选的测试都不一样,但最后一关都是一样的。”
  我疑惑,刚想发问,却被祭巫轻轻抬手挥了挥,制止我不要插嘴。
  祭巫从软榻上支起身子,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位置靠好,继续道:“那是一种很奇怪的也很先进的测试,像验血一样,滴上一滴在一块玻璃片上,然后将玻璃片放到一个器具中,那东西有些部件类似于城市中的显微镜,但是又略有不同,总之我觉得就是一个检验DNA的仪器,过了大约二十分钟,负责检验的人就问我:‘你的花香过敏症,只对玫瑰和百合吧。’我愣了愣不明白为什么忽然这么问我,但还是点了点头应道:‘是。’然后还未等我反应过来,那个检验的人就对大家宣布道:‘经检验,薇安破格更适合当祭巫。’我当时很是惊讶,同样的佳妮也很吃惊,不服气的问:‘为什么是她胜,我的基因有什么问题吗?花香过敏的人,体质才有问题吧,怎么能胜?’那检验的人眼睛上戴着半块单眼的镜片,眯了眯眼道:‘花香过敏体质的确是一种缺陷,但是在狐戎族里,可以抵抗一段时间迷香的袭击,这对于祭巫以后要办事会省一些麻烦,另外,验测中,薇安破格可以怀上双胞胎的。’我和佳妮当时就傻了,毕竟我们的学识不低,我俩都很明白这种怎么可能提前检验得出来,虽然双胞胎有遗传性存在,但遗传机率也不可能100%,这种事最主要还是看受孕时的机率问题,怎么可能检测得出来?”
  我点头接口道:“是的,你们当时有将这种观点说出来吗?”
  “当然,我和佳妮是异口同声的问了,那个检验员却把握十足的说:‘我们族对这种检验从未出错过,好几届的祭巫都应证了。’这让我们更是惊讶,我问他:‘那为什么我就在狐戎从来没看到过一对双胞胎的成人男子?’那检验员冷森森地扫我一眼道:‘这就不是你有权了解的范围了。’然后,我就这样当上了祭巫,而佳妮就成了月巫。很多人都不知道还有月巫,因为这个职位是很隐秘的存在,只有高官才知道,就是我,既使知道有月巫这个职位,却也不知道具体是做什么的。但有一点有能感觉到,月巫是祭巫一职的补充,类似于影子一样。——我有这样的感觉,佳妮自然也感觉得到了,所以更是不舒服,我以为她会拒绝这一职位,但是她怄气了三天后,还是接受了。那么心高气傲的她竟然愿意居于人后,这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了。这样,我们就各自忙起自己的职责,又因为炫的原因,我们后来很少再有来往,应该说她根本就不想与我有什么交集了。
  “我当上了祭巫,也就很顺理成章的协助炫当戎主,这个过程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炫后来出了很多事情,当时我完全可以另择强者当上戎主,那样我一样可以交换条件,回到城市,可是……唉,我就是心软啊,那心底还是爱着他的,虽说不管他,任他自生自灭,却最后还是不忍心,于是一次一次帮他,结果也让自己卷了进去无法抽身,涉及到太多人和事,结果到最后就是一定得帮助炫当上戎主才行了。后来,一切回归平静后,本以为我可以安心的回到城市了,却没想到,炫竟然要娶我为妻,怎么形容当时我的心情,虽然我怨他,但是心底下还是因他的求婚而心喜了,可是我知道呆在这里我是不会快乐的,所以我拒绝了。”
  祭巫说到这里,吐了长长一口气,似乎再接着往下说,是一种让她无法承受的回忆,为此闭上眼像在清理情绪,我知道这时候提问和说话都不好,于是也不打扰她。这时的我也听懂了一些事情,很同情祭巫。她太痴情了。就因为这样才被束缚着无法离开城市吧!难怪曾经会对我说——不要爱上艳若,如果爱上了就回不了城市了!——如此,暗指的就是她自己的真实写照吧。
  祭巫沉静了很久,直到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正打算悄声离开时,她忽然又说了话,我便继续坐回圆椅静静的听。
  接下来的回忆的确是很沉重而悲凄。
  祭巫拒绝求婚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炫怎么可能放弃,他既然向她求婚,一定也是有目的。
  “薇安,最后一个交易。”他妖惑的双眼看着她:“如果你嫁给我,并且在我身边一年,我就亲自送你回城市,而且保证你安然无恙。”
  她轻叹口气,有选择吗?不答应也是得嫁的,但任何好处都得不到,还不如答应他的条件。
  “好,我答应你,写字据为凭。”她盯着他。
  他笑了,如百花绽放。
  出嫁的那一天,是梨花绽放的时节,满山遍野的梨花向雪一样纷纷扬扬的洒下来,粉红红的颜色,比任何彩带都喜气,各种鸟儿的尾巴上系着各色各样的绳结在天空飞翔,远看去,宛如天庭的神仙眷侣在举行婚礼。狐戎族的人都说,那是有史以来最隆重又最别出心裁的一次戎主婚礼。
  说不感动,说不喜悦那是不可能的,薇安,她在那一刻的确觉得很幸福很幸福。
  新婚之夜,她情不自禁的与他缠绵,爱意浓浓再次泛上心头。
  他温柔的抚摸着她雪白的肌肤,一寸一寸的亲吻,他的眼里情意款款噙着笑意,似乎在告诉她,他等这么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
  她被他的情意感染了,伸手揽上他的脖子,与他相吻,绵长细腻在唇舌间回转品味。最后一层轻薄的裙裳从她赤/裸的小腿上褪下,他抬起充满情/欲的□,却极缓极缓的挺进,仿佛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那样的爱惜与贴心,她的心被他牵动,跟随着身体与他一起沉沦,翻飞……
  后来的日子,依然甜蜜而美好,甚至她都几乎要放弃回到城市的念想了,觉得一年太短,可以再与他多呆一年,甚至二年,或者三年吧。等到孩子出生,她就说服他,让他和她一起离开。
  哦,他是戎主怎么可能说走就走呢?她轻皱起眉,而后又释怀了。那么就让她带着孩子回城吧,而且他想见她和孩子是随时有办法的。她想着就笑了。
  孩子。美梦的破碎,就在孩子的来临。
  怀胎十月,当她怀着欢悦的心情,生下了一对双胞胎时,还未来得急看一眼,就被他抱走了。
  他说:“孩子是要由狐戎族男子从小教育的,放心,长大后会让你与他们见面的。”
  她的心在瞬间冻结,她不懂他的意思,睁大眼睛看着他抱着宝宝转身离开,却无能为力,她翻滚下床榻,引来一声声的惊呼,却引不来他的回头。
  “我的孩子有一个是一定要做戎主的,另一个注定要为狐戎服务的付出一生。”他说。
  她拼命的摇着头,呜咽着,一点点地向门口爬去,只想抓住那门边飞起的衣摆,但还是迟了,手伸过去只抓住了空气。
  “我的宝宝……我的宝宝……还我宝宝……宝宝……”她喃喃而语,心痛至极却没法痛哭出声,手就定定地悬在空中,许久没有放下。不管旁边的人怎么扶起她,把她拖回到床上,她的手都保持着同样的姿势,眼睛看向同样的方向。
  那一刻,她已经崩溃了。
  祭巫说到这里,抬起双手捂住眼睛,已无法再言语,泪水还是没有流下来。
  有这么一句话吧,至悲则无泪。
  没有一个女人能承受这样的打击,她能这么挺过来,真是实属不易。
  而在她的故事里,我不得不说,我分析到了一些不错的信息。
  如此看来,我真的比祭巫幸运许多。我还有她的故事来提点,而她,却是艰难的摸索着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我轻叹口气,走上前,弯下腰,轻轻地握住了她掩脸的双手,指尖冰凉一片。
  为了见到宝宝,所以她一直没有离开。
  一直呆在狐戎,这么多年……

  九转回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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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
  这种描绘春天的诗句,无论何时用在狐戎里,都是相宜。
  蓝雾林里,我站在一棵树下,看着空丫丫的枝头,前些天挂在上面的彩色珠铃已不见了踪迹,果然不出我所料,我不拿走,那人也不会把它留下来,看来并不是一般的珠铃,至少它应该算是可以识别身份的东西。
  我嘴角微勾,转身离开。
  来这儿,本来就不是想取回珠铃,出事的那一天都没打算拿走它,就是为了想证实,珠铃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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