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谄媚的功夫又提升了。
觉得我很小人吗?宾果!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
自从娘去世之后,我又进行深思熟虑。觉得不能再采取过去那种隐忍于世的态度,时间一长,可能真要被人忘了还有个宋二小姐(都开始真当我是傻子了,呜……)。大树底下好乘凉,礼部尚书府二小姐的身份是个有利条件,为啥要放弃呢?所以我决定——浮出水面。
原打算采用穿越同仁们常用的手法,在才学或技艺上来个绝地大反攻,一鸣惊人,成为宋府这棵大树顶上最璀璨的那颗明珠!但转念一想,不成!现在我势单力薄,一个不小心,树大招风,反害了卿卿性命。再说,上有大才女,下有小美女,一鸣惊人也不那么容易。
好人不能做,坏人不愿做,那只好,做个小人!
从那以后,我不再是那个躲在墙角的灰姑娘。我不停地出没在众位娘亲身边,不断地献殷勤,戴高帽;我与姐妹们一起读书练琴,充分发挥绿叶的精神;我敢于对家中仆役指手画脚,做出小人得志更猖狂应有的表现。
宋府再没人不记得我了,也没人离得开我了。他们既需要我的谄媚去满足他们的虚荣心,又需要通过鄙视我的言行去满足他们的道德观。
没关系,这真的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并不打算与他们做一家亲,我只是想保住我的生活。就好像现代职场,在一个公司里感觉不好,又暂时没去处,那就想办法和老板、同事搞好关系,保证自己不会下岗,争取提高福利待遇,利用现有资源积累经验、扩充人脉,等到有一天,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那就——跳槽!
是的,我现在就是在等待,等待那个跳槽的机会。
让我有这样的想法,不是我的悲哀,是他们的。
扮猪吃老虎,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第五章 小人得志
从宋府跳槽的方法有两个,一是找个男人嫁了。
我曾经羡慕过古代女子由父母包办婚姻,不用自己操心。但依着目前的状况,我不认为父亲他们会在这上面对我上心,即使有好男人估计也轮不到我。
看来只能走另一条路了——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还真是得了我娘的遗传,不过我不会走深夜私奔、离家出走的套路,我要公开地离开,而且还要公开地活在这个世上,和他们一样地活着。呵呵,到时候,有了金子、房子、铺子,还愁没有美男子吗!更重要的是,我有自由和自尊,拥有自由和自尊的米虫才是真正幸福快乐的米虫。
插上最后一支金簪,看看铜镜里的我,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仍然可以看到一张白白的脸(粉太厚),红红的嘴唇和双颊(胭脂太浓),和周星星的如花有得一拼。再看看头上,想起了席大小说里的一句话:“珠珠翠翠绕满头,只差没把梳妆台嵌在里面。”
这几年,我可没少从几位娘亲那里A东西,谁让她们要标榜母慈子孝、一视同仁呢。这就是做小人的好处。
我现在的打扮用一个字形容是“俗”,用两个字形容是“艳俗”,用四个字形容是“俗不可耐”。
这就是我,一个小人的标准扮相。刚好延续了我娘的一贯风格。拜她所赐,我小时候也常是这副德行,现在倒也没人怀疑我的动机,大概也没人记得我的真面目了。
我抖了抖衣服,甩甩头,确保不会有东西掉下来。
“翠微,好看吗?”
“好看!”十二岁的小丫头声音里已没有了当初的那丝怀疑。
翠微是我新收的丫环,是一年前在大街上卖身葬父时被我遇上的。这样一个收买人心的大好机会我岂能放过,便拿了自己的私房钱买下了她。因着这件事,我还难得地被父亲大人赞了一句,还让我报销了所花费的费用,真是一箭双雕。
翠微年纪虽小,但勤劳肯干,而且思想单纯、忠心耿耿,深合我意。就像现在,我这如花似的扮相在她眼里也是好看的,只因为我觉得好看。
翠微的名字是让书云给取的,因为她原本的名字里也有个“云”字,犯了宋大小姐的名讳,要改,我就乘机推说自己才疏学浅,请宋大小姐给取个雅致些的。
只见宋大小姐想了想,故作不经意地张开樱唇,吐出一个字“微!”,“就叫翠微吧,微微轻风的‘微’。看她小巧玲珑的,到也挺衬。那蔷薇的‘薇’用得太多了。”
“好雅致的名字!妹妹我真是俗了,只想得到那蔷薇的‘薇’,断不知这微微轻风的‘微’竟也是可以入名的。”
靠!真以为是你的原创啊,看过《射雕》的都知道,“经年尘土满征衣,特特寻芳上翠微。”(岳飞《池州翠微亭》)
你问翠花上哪儿去了。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厨房!每次吃饭时,我都用东北口音对着她说:“翠花,上酸菜!”别人当我口齿不清,我心里却乐开了怀。
我顶着满头珠翠,颤颤微微地走出平凡居。
没错,我的居所叫平凡居,就像书云的挽云楼、书秀的藏秀阁一样,中间都含有名里的一个字。我这儿原本不叫这个名,是在我翻身做了小人之后要求改的。
这名是书秀取的。本来是央着云大才女(体现我才疏学浅嘛),这丫头却在旁边冒了一句:“就叫平凡居吧。这‘平凡’二字倒也挺衬二姐(读音加重)的。”说完,还得意地朝我一仰头。
书云没支声,想是默认了。
哼,嘴巴里说我“平凡”,心里面是想说我“俗”吧。“人”加“谷”为俗,是人都要吃饭,住在山里的人才叫仙,等哪天你没饭吃了,我看你是想做俗人还是想做仙人。
我笑眯眯地接下了这个地雷。
养在深闺的少女们,你们哪里明白,这“平凡”二字才是世间最真实的东西。
我走出了平凡居,开始了我小人得志的又一天。
第一件事是去给父亲大人及其妻妾请安。到了屋内,书云和书秀都已来了。
书云仍是一袭白衣,头上只簪了一支式样简单的金钗,更显得气质高雅。书秀一身鹅黄,两颊粉粉的,透露着青春的光彩,决不是我这两抹艳红可以比的。我想起外人对她们的比喻,一个白玉兰,一个黄杜鹃,到也相得益彰,我心中竟也有了几分欢喜。
至于我的扮相,除了“如花”还真想不起可用什么花名比拟。不过大家对此都已习以为常,就像我对书秀的那一声“哼”和那个仰头的动作习以为常了一样,不会有多余的表情。
父亲大人刚上完朝回来,只简单地问了一下学业方面的情况,当然是针对那两朵花,毕竟她们才是重点培养对象。之后,父亲大人便回书房处理公务,三大巨头回听风轩继续三堂会审,我们这三朵花则挪到闻雨轩接受封建文化的荼毒。
我前世是中文系毕业,古代汉语学得不错,对于古代历史文化也相当着迷,比起某些穿越同仁是要强一些。目前的学习目的就是巩固基本知识,了解社会文化,顺便练练毛笔。至于诗词歌赋,吟风弄月本就不是我的喜好,也就倦怠了。
先生不知是察觉了我的倦怠,还是愧对于我的“如花”妆,也不会过于督促我,也许他的工作任务本就是帮宋二小姐脱掉文盲的帽子而已。
读完书,已到了午饭时间。因为今天父亲大人在家,就在主屋聚餐。席间自然少不了“翠花,上酸菜!”
吃完饭,是我雷打不动的午休时间。告退后,我又颤颤微微地走回平凡居。
午睡起身,头还有些昏沉,但下午必须出去,因为是宋家小姐们练习琴棋书画的时间,我不能缺席。
对着镜子整整妆容,寻思着要设计个简单点的“如花妆”。这七月天,老是盛妆出行也挺累的。幸好是专门请美人师傅制作的脂粉,不伤皮肤,还有滋养作用,要是都用她们那种含铅的脂粉,跟慢性自杀没什么区别。(堂堂玄天宗成了化妆品工厂。)
换了件薄些的衣服,我出发了。
这个时空有古琴,没有古筝。我喜欢古琴,那悠扬、深邃的音调,总觉得是敲打在人的心弦上。
我很用心地学着,以弥补前世的遗憾。不过,我有自知之明,没想过成为琴坛高手,只是想学会了指法,可以依着心愿拨弄出自己想听的曲调。随兴所至,随心所欲,这是我对琴的看法。
那两位可不这么看,对她们来说,琴技是让她们从千娇百媚中脱颖而出的利器之一。她们更用心地学着。不过,看着两个美少女的纤纤玉指在琴弦上拨动,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
书云已俨然是个高手,师傅都不用请了。书秀也在努力跟随。而我只是弹了几曲简单的琴曲,熟悉下指法,便搁下了。书云眼里是孺子不可教的不耐,书秀眼里是朽木不可雕的了然。
我没理她们,转身望向窗外。这琴室设在荷花池边,名为莲香水榭,四面临水,是个赏荷的好地方。
此时,荷花还开着。我心想,有荷花池就是好,开花时可以对他们炫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花谢了,又可以对他们炫耀“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残荷听雨声”。呵呵!
正胡思乱想着,见池边来了几个人。原来是二娘房里的丫环抱着宋府最小的少爷宋书杰出来看荷花。都以为二娘不会生了,没想到前年竟有了书杰,如今刚八个月,正是最可爱的时候,全府上下都喜欢着呢。
我也很喜欢。一来二娘是唯一会可怜我没娘的人,虽说有了书杰后就转移重心了,但这份情我还是记得的。二来,只有在小书杰眼里,奇%^书*(网!&*收集整理我这个二姐和其他兄弟姐妹才是一样的。
我忙跑出去,绽开一个十二分真诚和灿烂的笑容。
“来来来,小书杰,让二姐抱抱。”
“呜哇!……”
我忘了我还顶着个“如花妆”!
耳边传来书秀毫不客气的嘲笑声。
就这样拖拖拉拉便到了晚饭时节。依旧是聚餐,可是翠花不在,我也就没叫上酸菜。但还是有主动性高的丫环给我上了一碟。她不明白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饭饱神虚,夕阳西下,我又颤颤微微地回到了平凡居。
如此,宋二小姐小人得志的又一天结束了。
第六章 四世同堂
夜色渐渐浓了,月亮代替了太阳,宋二小姐小人得志的又一天真的结束了。
但是!我金多多(这是我的前世的本名,原谅我无法忘记过去。)武林生涯的又一天才刚刚开始!
别忘了,我除了是礼部尚书府的二小姐,还是武林北斗玄天宗的第三十六代弟子,玄天宗现任宗主的徒孙,“玉医”司徒长乐的爱徒。
白天的一切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晚上的一切才真正决定着我是否能成为一名强大的不受宠的庶出小姐。
打从七年前和美人师傅签下师徒契约,我便开始了我的武林生涯。如果让父亲大人知道我加入了草莽江湖,不等跳槽我就可以下岗了。所以在武林中我用的名字是前世的本名——金多多。
尽管还没见过武林长什么样,武林中也没几个人知道我是美人师傅的徒弟,但我还是自诩为武林人士,并致力实践我的入门誓词:为武林道义奋斗终身。所以,练功习武乃是王道。
玄天宗位于缥缈峰,我肯定玄天宗的开山祖师是穿过来的,属于边远地区,来往不易,我又不能离开宋府(开玩笑,让我常年呆在小山头上,我一定会疯的!),再考虑到我的资质(我汗颜),美人师傅只能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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