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流浪,这个他最爱的人啊……
这是对他的惩罚,也是对他的考验罢?
转身,他阔步走向浴室。
他要洗一个澡,然后一身清爽地,去追赶那个流浪的女子。
身后,飘落在餐桌上的纸条上,有寥寥数语。
我要去浪迹天涯,爱我的话,就追上来罢。
落款是,任流浪。
有风吹过,纸条随风飞起,飘出客厅敞开的大窗,越飞越远,越飞越远……
(正文完)
2008.6.16
寒烈于上海
正文 番外两篇……你好,三舅子
番外——你好,三舅子
望着那个美丽的身影,歌舒亚唇边泛起一抹宠溺的微笑。
她说,爱我的话,就追上来罢。
所以,他追了上来。
当然,伊并不是一个容易被追上的女子。
她顶懂得怎样避开追踪,这是她的专业技能之一。
她会比他早二十四小时到达,然后找一处风景美丽的地方,安静地等他,他总能在机场或者车站,得到她留下的线索,有时候这些线索能将他带到她的身边,有时,则恰恰相反。
歌舒亚微笑太息,他必须自己判断,她给他的,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线索。
有时候真正的线索,就隐藏在错误的信息里,如果他不注意,便会错过她。
在这一站错过了,就只能到下一站去找寻。
她乐此不疲,他便含笑纵容。
这样的追逐游戏,他乐意陪她一直玩下去,直到她愿意停下来为止。
“把你嘴角那碍眼的笑容收一收,你盯着看得都快流口水的人,是我妹妹。”任三在歌舒亚对面,嗓门很响,敲桌子的手力道也不轻,惹得不少人回头来看。
任三凶神厄煞似地以眼神扫视一圈,然后将眼神回到歌舒亚身上。
“说罢,你约我出来什么事?不见得就是教我见识一下,你对我妹流哈喇子的丑态吧?”任海喧面色又臭又冷,口气也十分地恶劣,只是,眼神望着远处广场上正在和小侄子任英一一起喂鸽子的流浪时,却是平和的。
歌舒亚却是很早以前,已经习惯了任家三少的这种看似冷硬讽刺,然则暗含关心的焦糖布丁风格——外焦里嫩,入口微苦,回味香甜。
这样想着,歌舒亚微笑起来,倘使让任三知道他竟是这样看他的,估计会当场暴走罢?
“最看不惯你这种笑法。”任三嘀咕。
“不是我约你出来的。”歌舒亚耸肩,微微摊手。
“不是你是谁?还有几人知道……”任三先是嗤之以鼻,然后看了看歌舒亚,又转头望了一眼正在帮英一赶走一只明显贪得无厌,直直向英一手里的面包屑口袋俯冲的肥鸽子,笑得灿烂到引无数异国男子竞相注目的任流浪——“难道是小六?!”
歌舒亚的反应,是含笑点头。
任三张了张嘴巴,没有发出声来。
歌舒亚好笑地看着他,很少能见到任三少哑口无言的样子呢。
任三第二次动了动*,还是没有发出声音来。
歌舒亚笑出声来,这是很大的打击么?这样难以接受?
终于,任三找回了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力地“嘁”了一声。
“我当是谁,原来是小六。我家小六那么好的孩子,想必是正好遇见你,估计我们多年未见,所以替我把你约出来。”
这句话,简直漏洞百出。
可是,歌舒亚并不准备拆穿他。
所以只是又笑了一下,转而望着广场上的女子和孩子。
“任二爷将孩子扔给你们了?”记忆里,任海啸是那样一个持重的男人,想不到会做出扔下孩子,跑去同老婆度假的事来。
任三打鼻孔里哼出一口气来,“美其名曰;给英一放暑假。谁信他?现在家里没结婚的,就只得我还有小五小六了,分明是拿我们当免费保姆用。”
“你们早晚都是要结婚的,先练习一下,也是好的。”歌舒亚倒不觉得太过分。如果有一天,他同流浪结了婚,有了孩子,又想过二人世界,把孩子扔给这几个大小舅子,的确是再好没有的事了。
“既然不是你约我出来,我也没有什么事要同你说,你慢慢喝咖啡,记得把我妹妹同侄子‘完好无损’地送回来。我要回去种花了——”任三伸个懒腰,站起身来。“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老夫去也。”
歌舒亚望着任三慢悠悠却开阔的步伐,微笑,饮一口咖啡,然后,朝那背影勾出一抹邪气的笑来。
“你好,三舅子,以后请多关照了,你走好。”
走出去已经三五步的任三,竟然听见了这浅淡如风的一句,明显踉跄了一下。
而不远处,流浪看见任三独自走出Café,笑眯眯挥了挥手,风拂起她的头发,阳光在伊的发稍镀上一层闪烁金芒……
番外——我盛大的黑帮婚礼
我叫任流浪,二十七岁,天蝎座女子。
今天是我的婚礼。
曾经有一个朋友说,我的名字,带着一股宿命的意味。
注定要半生漂泊流浪,无所归依。
我当时听了,只是笑。
或者多少是有一些的罢?
我也曾经以为自己终其一生,都不会停下来,只能在对那个人的无尽思念与暗暗恋慕中,孤独终老。
然而命运终究还是善待了我,在经历过那些苦痛与磨折之后。
我知道我的父亲与母亲不是有意要将我独自一人,留在红尘之中,只是,他们没有来得及,亲口对我说而已。
我知道,我对那个人的暗恋,终于被地中海咸涩的海水,永远地湮没。
我知道,原来还有一个人,愿意以自己的性命,来换取我活下去的一线生机。
我更加知道,只有当我和这个深深爱着我,而我也日渐深爱的男人紧紧拥抱彼此,接纳彼此,释放彼此的时候,我灵魂深处的破碎一隅,才得以补完。
一切直到这时候,都还是相对正常的。
只是相对正常。
我本不是一个寻常意义上的良家妇女,我所爱的男人,更是绝非善男信女。
我们本来并不打算举行公开的仪式,只想邀请少数亲朋,大家聚一聚,吃一顿便饭,算是交代。
可是,有一句俗语,叫事与愿违。
也许,是因为太过幸福了,所以我忘记了自己和他,怎么可能躲得过一直关心我的家人?
父亲是从任三那里得知我要结婚,并且不打算举行仪式的消息的。
后来,在筹备婚礼的时候,任三曾经不慎说漏了嘴,提及当时父亲眼里满是泪光。
我不知道父亲为什么会这样激动,但父亲几乎是立刻从荷兰打卫星电话给我,没有任何赘言,只说:立刻带着你老公一起来阿姆斯特丹。
那时,我正在肯尼亚的东非大裂谷中段,向下俯瞰,这道长约八百多公里,宽五十到一百公里不等,深四百五十到一千米,两侧断壁悬崖,如高墙耸立,无数热带野生动物栖息生活,一座座高大的死火山屹立在群山环抱之中的大裂谷。
我曾经在一个作家妻子为摄影师丈夫的图片集做的序上,看见她写了这样一句话:站在东非大裂谷,这道地球孕育过程中,留下的伤口前,人类的伤痛,显得那么渺小而微不足道。
我忽然明白,那个作家妻子所言不虚。
真的,到过东非大裂谷,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伤口,能比它更深更无法愈合。也再没有什么事,是无法勇敢面对的。
而我的他,轻轻走过来,从背后紧紧拥抱我。
爸爸想见我们,我对他说。
他亲吻我的头顶,说好。
等到了阿姆斯特丹,我才意识到,等待我们的,是怎样壮观而混乱的场面。
父亲邀请了所有相干不相干的人,来参加我的婚礼。
是的,婚礼。
直到我和他被任五与东朕分开,各自关进一间房间,我才无奈地接受了自己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实。
东朕仿佛十分满意我的合作态度,伸手挑起我的下巴,我望着这个无分男女,俊美得仿佛天使般的男子,叹息。小七嫁给他——或者,娶了他,生活想必一定十分精彩。
我虽然同成年后的东朕见面次数不多,也可以笃定这一点。
东朕眼里掠过明光,然后微笑。
“我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六少呢,想不到原来是这样标致的一位美人。”
我就维持着被他挑着下巴的姿势,静待他的下文。
伊装模做样地太息。
“六少真没趣,也不脸红一下。”
这下轮到我叹息。
任家的男人难道都瞎了眼么?
离得远了,或者并不觉得,可是靠得近了,终究是不能骗过所有人的眼睛的。
一个男人,生得再俊美,都是有胡子的,再细微,总还是有的。哪怕剃了,也会留下痕迹。
可是东朕——
看起来小七真的很爱他,竟连同他一起蒙骗所有人。
亦或——其实大家都是晓得的,只是不去拆穿罢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破坏了小七同他这小小的恶趣味呢?
“我只要脸红给我爱的男人看就好。”所以我这样说。
东朕收回自己的手,摸着伊自己的下巴笑了起来。
“你们任家一门,都十分有趣,我今日见识过了。”他纤细的手一挥,即刻有一组专业人士涌上来,为我打理服装发型妆容首饰。
我忽然很佩服那些结过一次婚又一次婚,尚且不厌其烦举行婚礼的人士們。
这种非人折磨,并不比国际刑警培训课程轻松好受,一生一次,已经足矣。
等到服装师化妆师发型师一干人等,个个发出满意的“啧啧”声,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
东朕蒙住我的眼睛,将我引到一面巨大穿衣镜前,然后放开遮挡视线的羽毛扇子。
巨大镜子里,是一个清新的女子,清新自然的妆容,简约优雅的象牙白绢礼服,薄如雾霭的轻纱,精致的钻石耳钉,水滴般剔透晶莹的钻石项链……
当父亲走进门时,看见的,便是这样的我。
父亲远远看着我,眼里有薄薄水光。
我知道,他想起我早早亡故的母亲,想必十分自责,也——十分欣慰。
“流浪,原谅爸爸的私心,一定要送你风光出嫁。”父亲上前来,轻轻拥抱我。他怕破坏了我身上精致的造型,十分小心翼翼。
我望着父亲的脸,伊已经老了,头发已经全白,身体虽然还硬朗,但终不如年轻时那么健硕。
“你是我们任家唯一的女孩儿,爸爸想看见你穿婚纱的美丽样子,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父亲微笑,然后放开我,“也好叫拉吉奥家的小子知道,倘使他日他辜负你,哼——你有六个兄弟——个个要教他好看!”
“爸爸——”这便是老小孩儿的意思了罢?
我也知道这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宠爱,即使心下无奈,我也认命。
然则,当我挽着父亲的手臂,走出新娘休息室,踩着婚礼进行曲的节奏,踏上红地毯时,两旁观礼宾客的庞大阵容,还是教我隐隐头疼。
任家所有兄弟及家眷,外公和舅舅,所有同任家有深厚交情的世家家长同子弟,歌舒亚的母亲,拉吉奥家有头有脸的人物,西西里各各黑帮的党魁以及代表……甚至,还有我国际刑警的旧日同事。
我有些走神地想,倘使这时候有警察冲进来,大抵能一锅端掉大半个西西里黑帮的首脑人物,连同亚洲最大地下信息库的顶尖消息搜集员。
可是,当我看见站在神父身前,直直望着我的男子时,所有杂念,便都消失殆尽,余下的,是我对这个男人的爱。
我从未亲口对这个男人说过,我爱你。
然而今日,我将在神的见证下,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对他说,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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