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被一大排警车给堵死了,秦朝一拉车头,直接扬了起来,然后高高跃起,从那好几辆车上跃了过去。
“天,飞人啊!”
“柯受良在世啊……”
一群围观的人,这今天简直就像看戏一样了。
不过秦朝心里也有些奇怪,怎么杨杰之前还和他针锋相对的,接了个电话,就突然没底气了呢。
而这时候,在一旁的一座大楼楼顶上,坐着一个红色衣服的美女。
那美女身上是红色的风衣,脸上带着凤凰面具。
她就坐在楼的边缘,一双被牛仔裤包裹的十分丰满有型的腿,来回地磕打楼墙。
“这个笨蛋,总给自己惹麻烦。”
那美女手里攥着一个黑色的手机,用十分无奈地语气说道。
“是啊是啊,这家伙就是个白痴加三级!”
一个粉色的化妆盒,停在那美女的肩膀上,操着尖锐地嗓门哭诉道。
“跟他在一起的日子,简直就像是噩梦一般!主人啊,还是您最好了。”
“呵呵,可是我怎么觉得,你回来的时候,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的呢?”
熙伸出手指,在胭脂的身上轻轻弹了一下。
“嘿嘿,那还不是因为,跟着这家伙,能有仗可以打么!”
胭脂嘿嘿笑了两声。
“好了,我们还得跟着他呢。胭脂,走了。”
熙说着,从楼上直接跳了下来。
在呼呼的风声中,胭脂更速度的飞了下来,浮现在她的面前。
然后,胭脂的身体不断膨胀,遇风则长,很快变成了一个桌子大小的巨型化妆盒。
“走喽!”
胭脂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接着高速飞了起来,追着秦朝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老大,你看我新买这本田,咋样!”
“不错不错,声音听起来很不错。”一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男人,听着自己小弟的摩托马达声,然后道。
东川市西郊的郭公山盘山公路上,一群暴走族聚集在这里。
这些人都是飙车党,而且各个喜欢开摩托车,比开车还危险。
车子要是撞了,弹出个安全气囊啥的,还能保住个小命。
但摩托车速度快,这撞了,人都能飞出去个几十米的。
曾经这群暴走族的老大,就是个摩托车赛车高手。
当年他飚车达到了一种非人的地步。据说,他开车,不戴眼镜,从来都是眼泪横流的。
他骑车简直就是个神话,整个北方都没有比他在强悍的对手了。
后来这厮越来越猖狂,有一次他开摩托,非要和火车比一比。
暴走族这些人一寻思,老大想和火车飚速,那就整吧。这些人,全都是追求极限的家伙。如果老大真的赢了火车,那也是暴走族的光荣。
但是火车道旁边的路况,也不适合直接飚速。
因此,一个聪明的暴走族,就想了个方法。
他说,火车的速度是多少多少,摩托车的起速是多少多少。
所以,他们设置了一个方法,就是在让那位老大,在火车来的一瞬间,迅速从车轨上飞驰过去。
这样,也等于赢了火车了。
这一傻逼想法,当时竟然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
于是,大家就开始忙活。搭桥的,铺路的。
最后,轰轰烈烈的,一些人还在实况转播。
据说,当时市里的一些小报纸的记者都被惊动了,纷纷偷偷聚集在这里。
因为没有摩托车,没有美女驮着,是不能加入聚会的。
所以,这些小报记者,是煞费苦心啊。
一个小报记者,穷艘的,一辈子也买不起一辆雅马哈。
但他也有招,直接整了辆二手电动车,电瓶都不好使了。
不过这难不倒他,这厮推着车子,爬上了郭公山盘山路。而且,他背后驮着的,是他年迈的奶奶。
虽然遭到了一路鄙视,但这厮拿着厚脸皮的态度,阻挡了一切外来鄙视。
而且,他也如愿以偿地拍到了大新闻,最后靠着这个新闻,一炮而红,成为了那小报社后来的副社长。
因为当天晚上,当年的暴走族之王,因为下大雨天,路滑,直接从路上滑了出去,然后一头撞在了那火车上面。
这家伙当时很惨,脑袋都被火车给撞掉了,然后挂在车头上。
身子和车子飞了出去,摔在一旁爆炸了,成了一具焦尸。
就算如此,他带着车子,还往前滑行了好几百米,可把所有暴走族都吓傻了。
那小报记者的老太太,眼神也不太好使,一辈子也没坐过火车,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难怪都说火车火车,原来真的是一团火开过去了。
这老太太还叨咕着。
后来据说,他们老大的脑袋,直接一晚上从东川市开到了京都。
他追求极限速度的目的,估计也达到了。
“老大,今晚的比赛,没问题吧。”
那小弟拍着自己的新车,咬了一下那车上坐着的,打扮的花花绿绿,化的烟熏火燎,实际年龄可能没有16岁的小丫头耳朵一下,问着自己的老大。
那小丫头被咬的格格直笑,摸着男友的手道。
“不要乱亲嘛,人家都湿了。”
“嘿嘿,马子不错嘛。”那花颜色头发的男人嘿嘿一笑,看着自己小弟的马子,舔了舔嘴唇。“等今天老大我赢了奖金,好好请你们搓一顿。”
“嘿,老大,那可说好了。”
当小弟的光高兴车的事了,没注意到自己老大目光的淫邪,还在兀自兴奋着。
第544章 差距太大
倒是那女生注意到了,暗中对老大抛了个媚眼,弄得他混消色授的。
自己虽然也带了个小妞来,但这姿色竟然没有小弟的好。到底还是年轻人,泡的马子更加的年轻漂亮啊。
“老大,但今晚的比赛会不会很危险啊。”
这小弟问着自己的老大。
“危险?”老大哈哈一笑,说道,“小盟,在我们暴走族的眼中,何时有过危险一说?”
他说着,一指身前的跨江大桥。
这座郭公山,就矗立在川江旁边。在郭公山的山顶,一条铺着铁轨的大桥,在黑暗中如同一条长长的游龙,架在那里。
这条大桥,是来回中川市必须通过的一条火车道。
而这些暴走族们,为的就是在这座桥上,进行一场激烈的死亡竞速。
当年就是在桥头的位置,曾经传奇的暴走族老大,被火车撞掉了脑袋。
今天,这些年轻人要重新谱写传奇,他们要在火车来临的前一刻,发动车子,在这条大桥上和火车来一个死亡赛跑。
虽然来看热闹的暴走族们很多,但真正敢参加到这个活动中来的,却只有寥寥十几人。
这十几个人,一人一台摩托车,停在铁轨上面,身下的坐骑不断发出咆哮的声音。
“大家看到了吗?”
一个貌似是领队似的暴走族,穿着一身黑色的皮夹克,明明是个男人却长发披肩,身上拴着好几条链子做装饰。
他跨坐在自己火红色的摩托车上,处在队伍最后的一个位置,也是最危险的一个位置。
但他并不害怕,反而十分激动地大声说道。
“这一条,就是传说中的死亡赛道!现在,我问你们,你们当中,有没有人害怕?”
“没有!”
一群暴走族嗷嗷喊道。
“那好,回答我,什么是我们暴走族的财富?”
“速度!”
“什么是我们暴走族的追求?”
“速度!!”
“什么是我们暴走族的生命?”
“速度!!!”
一声比一声震耳,那领队似乎很满意,点点头,接着说道。
“没错!如果失去了速度,那我们就是行尸走肉!今天,就让我们暴走族,再一次绽放我们生命的光辉吧!只要能赢得这一次比赛的人,都可以获得一万元奖金!准备吧,火车马上就要来了!”
冯立盟,也就是刚刚那个被叫做小盟的人,现在精神高度紧张,摸着自己车的手都出汗了。
跟火车赛跑啊,要说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
“瞧你那点出息。”
背后的女生,给了小盟一个白眼。
小盟心中惭愧,心道自己怎么还不如一个女生。
就在大家焦急地等待着火车到来的时候,一个暴走族突然喊道。
“下面又有人上来啦!”
这一嗓门,惊动了很多人。
大家望着下面的盘山路,果然,一辆黑色的雅马哈,正在呼啸着攀爬着盘山公路。
“这,这车子的声音……”
小盟的眼睛都亮了,“太棒了!”
而这个人,正是秦朝。
他跟着GPS上的定位,开到了这里来。
上面显示最近的路程,是通过郭公山的铁路大桥,然后从川河一直开到西郊。
不过秦朝有些意外的事,这么晚了,又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怎么会聚集这么多人呢?
后来仔细一看,心中才了然。
原来是一群暴走族。
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在等火车啊。
啧啧,秦朝不由得撇撇嘴。真是年轻,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消耗掉了,也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而年轻人不懂得珍惜,反而疯狂地挥霍,拿生命去追求一些其他的东西。
美名其曰,这是他们的追求,他们为此狂热。
可是他们可曾想过,真的出事的时候,他两眼一闭过去的到快。
但他们的父母呢,那些在乎他们的人呢?
他们给自己留下的是瞬间破灭的虚幻,给他们亲人留下的却是不可挽回的痛苦。
秦朝在这边替人家着想,而暴走族那头,却是对秦朝的一阵嘲笑。
“这人是谁啊。”
“新人吧!”
“呵,你看他开车那样子,完全就是新手嘛。肯定是个富二代,自以为车子不错就跑来参加比赛了。”
“哼,看一会真正比赛的时候,不撞死他。”
那些暴走族们正交谈着,忽然有实现安排好的人发来信号。
“火车来啦!启车倒计时,3,2,1!”
随着1落下,铁轨上的十来辆驮着美女的摩托车,全都嗷嗷咆哮着发动了马达,然后蹿了出去。
就算是再好的车,也不可能瞬间就加速到200多迈。
因此,这些暴走族们给自己还是留有了余地。在火车来的前十秒,就开始起速。
这十秒钟简直就像是一眨眼般速度。
那冯立盟全神贯注地把这车,让摩托车开到了230迈上。
自己带着防风眼镜,不然眼泪横流是跑不掉了。
那叫做小吟的女孩子,抱着自己,在自己身后一顿兴奋地尖叫。
冯立盟真想回头给这丫头一嘴巴,心道你叫什么叫,想吓死老子么!
但他又没这个功夫,只能百分百注意着面前的路况。
身后传来了火车压铁轨的咔嗒咔嗒声。往日里这不怎么被注意的声音,现在仿佛是一支来自地狱的音乐,催着自己的肾上腺素。
“小盟!你快加速啊!火车追,追上来了!”
那小吟的眼睛被火车上的车灯给完全晃晕的时候,她才由兴奋变得惊慌,高呼了一声。
而此时,冯立盟身后的一些暴走族,纷纷放弃了比赛。
但火车追到他们身后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可怕。
那所谓的追求,在死亡面前,不值一提!
当死神落到他们肩膀的时候,他们恐惧了,畏缩了,一个个偏转了车头,从铁轨上闪了下来。
就连冯立盟的老大,也不得不放弃了这一场死亡竞技。
结果,这铁轨上面,竟然只剩下了冯立盟和那暴走族的领队。
那领队也是一身的冷汗,他一直就在冯立盟的身后。
两个人的车子都飙到了250迈,但和火车相比,还是有些慢了。
周围的景物呼呼地闪过,这桥仿佛看不到头一样,依然没有到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