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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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自传- 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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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7月21日致劳埃得)

雷诺和希契科克出版公司的阿穆森先生刚从乡下回来。他在那里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离婚》,并做了些小小的修改。昨天他来电话说这部书的出版工作可于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份就绪。

我认为浦爱德小姐的观点有道理:一部翻译作品如果被译者以外的人再插手,那么这部作品就很难保持其完整性。我同意她自己把工作做到底,奇'…'书'…'网并按她的意见给她百分之二十五的分成作为报酬。

我水平有限,无法评论她的文风好坏,现在完全依赖她是有点冒险。但如果再找第三者介入,这无疑会刺伤她的自尊心,对于一个朋友,我是决不会这么做的。所以,我们还是坚持下去吧,也许我们对她的信任会使她获得更多的自信心。

她现在出去度假了,大概十天左右。我希望我们能签订那份您起草并修改的协议。

我是上星期一从乡下回来的,八月四日以后再去乡下住些日子。城里简直热得没法干活。

五、《离婚》译事①

(1948年7月30日)

有一天,我和郭小姐②、阿穆森先生一起谈了《离婚》的问题,按着阿穆森先生的建议,我用了两天的时间又做了必要的修改。郭小姐很欣赏这些改动,答应一定尽快将其译成英文,也许下个月就可以把译稿交给阿穆森先生。

我相信这部小说经过修改以后就相当不错了。希望阿穆森先生尽快看完修改以后的稿子,能在近日内交给出版公司。

我想,如果这部书能尽快地出版,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制止住沃得的一派胡言,如果能赶在沃得的“珍本”上市之前问世,那我们就都得救了③。

在我们的书出版以后,他绝对不敢用他篡改过的“珍本”和我们挑战。

……………………

①参见前附赛珍珠致劳埃得的信。

②郭小姐,Hellen Kuo(郭海伦),中文名郭镜秋,《离婚》、《鼓书艺人》的译者。

③沃得即伊文·金,后者是笔名。

(1948年8月3日)

明天我要去沃尔什夫人的农场住上四、五天。

我已给我在上海的出版人④去信了,向他说明了重新登记我所有书的版权的重要性。

我还和阿穆森先生通了电话,告诉他我已收到郭小姐寄来的《离婚》修改稿的英译稿,阿穆森先生正忙着出版事宜的最后扫尾工作。在这场和沃得较量的丑恶的奥林匹克赛里,我真希望能战胜他。

……………………

④即赵家璧先生。

(1948年8月25日)

您关于我的作品的中国版权问题会很棘手的看法是正确的。我在上海的代理人刚刚给我寄来《离婚》在中国的版权登记号码,不知是否有所帮助。

我看,金的论点主要建立在两个事实上:一是中美之间没有有关保护版权的法律协议;二是在我来美之前,《骆驼祥子》的版权在他手理。如果他有《骆驼祥子》的版权,他同样也能有《离婚》的版权。我想我们最好还是找到《骆驼祥子》的合同,看看是否真是如此。如果版权登记是由出版公司办理的,那对咱们就有利多了。①

……………………

①伊文·金只是《骆驼祥子》的译者,不是出版人,版权若属出版公司,则对老舍有利。

六、好莱坞之行

(1948年8月10日)

我明天飞洛杉矶商量《骆驼祥子》电影脚本的定稿事宜。

(1948年8月19日)

明天晚上才回来。离开好莱坞的时候,我没提要报酬的事,因为对方给我买了往返机票,付了旅馆账单,加在一起要四百美元。他们是想了解我对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剧本的看法。

好莱坞职业编剧改编的剧本实在是糟糕之极。我说了我的看法以后,他们正在考虑是不是再请一位剧作家或我本人来改编这部小说。

如果他们要我来改编,我很愿意和他们签个合同,当然,我一定会征求您的意见;但如果他们去找剧作家来改编,那咱们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1948年9月8日)

王浩①干的事真是糟透了。本来我该被邀请去帮他改编第一个电影剧本,可王却偏偏找了个好莱坞的剧作家。把一万五千块的剧本费都花完了之后,才想到了我。这次该请我了吧,他又另找了一个人。问题就在于所有为建立独立制片公司筹集的钱都不是他的,他这么大把大把地花钱只是想证明他是老板。我想,等他把钱都花完了以后,就会一走了之,到某个大公司去谋个好差事。

……………………

①WANG HOWE.制片经办人。

除非他们再来找我,我看咱们再也犯不上为那部电影操心了。假如他们再要我去看第二个电影剧本,我得找他们要每周七百五十元的报酬。

七、《鼓书艺人》写与译

(1949年2月9日致楼适夷)

《四世同堂》已草完,正在译。这就是为什么还未回国的原因。此书甚长,而译手又不十分高明,故颇需时日。如能完成,我想:出来一趟,若能有几本书译出,总算不虚此行;并不是因为美国舒服,才不回去——此地,对我,并不舒服!

《离婚》译本已出版了,评者十之八九予以赞美,可是销路很差!不管怎说吧,《骆驼祥子》、《离婚》,及《四世同堂》三书在美出版;“牛天赐”在英(熊式一译)出版,有四书在国外印行,也总算是有了点交代。若不为等“四世”译完,我早就回国了。

(1948年11月30日致高志毅)

半年来极忙,而且苦闷!

《离婚》已出版,居然得到好评,很奇怪!

日内将奉寄一本,作为圣诞礼,并祈惠正!

电影事搁浅,nothing doing!

现在又在写一新小说①,一时不会离开纽约。写完时,颇想去走一走。

……………………

①指《鼓书艺人》。

(1948年10月21日)

那本新小说①,我已经完成了四章,其中三章已交给郭小姐去翻译。如果您能为我们准备一份四六分成的合同,我将不胜感激。如果我能保持每天两千字的速度(这几天就是这样),预计到新年时,我就能写完。

(1948年11月15日)

郭小姐已将她译好的“大鼓”②的前三章拿给她的代理人看了。看过之后,会把它送给您,请您将稿子交给阿穆森先生。在给阿穆森先生之前,希望您叫人用打字机打一份清楚的底稿,那样看起来更正规一点儿。

……………………

①都指《鼓书艺人》。

②同上。

关于我和郭小姐为新书签订合同一事,除去合同规定的她的稿酬和享有的权利之外,我想我们就不再让步了,除此以外,我没有别的意见了。

(1948年11月19日)

我今天给阿穆森先生的信是这么写的:

“十分抱歉,我要放弃《鼓书艺人》的全部工作了。写完了十二章以后(约占全书的一半),我发现它既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好,也不像我想象的那么有意思。我想我最好还是别写了。我身体疲乏极了,要彻底休息一下。

“郭小姐的代理人曾告诉劳埃得先生,说她似乎不是一个很合适的翻译人。我能想象得出对像郭小姐那样一位有创造性的作家来说,去翻译别人的作品该有多困难。

“事情现在搞成这个样子,我十分抱歉。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也很高兴能有几天休息的时间。”

我给他写信的原因是,既然郭小姐的代理人向阿穆森先生搬弄是非,我们就不该老是保持沉默。我写信的真意是好意地表明我对郭小姐并无恶意。倘若郭小姐能碰巧看到或听到这封信的内容。电子书。,她一定会感动的,因为她总以为我们一直在和她讨价还价,但在信里我对此却只字未提。如果阿穆森先生认为她有权分享我们的成果,我在信里也暗示了,不管她是一个多么伟大的译者,一旦我停止了写作,那么她将一事无成。

假如您有机会和阿穆森先生谈谈,或者他还坚持郭小姐应和我们分享稿酬的话,那么请您告诉他:如果她想要得到高达百分之四十的稿酬的话,她的一切都将失去。

(1948年11月26日)

我刚和郭小姐开诚布公地谈了一次话,我们两人都同意她分享包括外文版权在内的百分之四十的稿酬。电影及其他(戏剧等)版权归我所有。

她建议我们尽快地签订合同。我希望她的代理人能很快地就这事和您进行磋商,以便尽快达成协议。

至于我写信告诉阿穆森先生说我停止写作的事,她说很容易解决,我们可以选一些章节的译稿先给阿穆森先生看。

她希望尽快签订作者和译者之间,以及出版者之间的合同,这样她才能定下心来好好工作,否则她心里总不踏实。

(1948年12月4日)

据郭小姐讲,我的新小说的三章译稿已送给阿穆森先生。她已经和阿穆森先生讲好,她要预支一千美元,每次二百五十元,分四次支付。钱直接交给她的代理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付清,情况就是这样。

至于预付给我的稿酬,请按您认为最合适的办法办,一千五百美元是一次付还是分期付,我全无所谓。

(1948年12月30日)

我和出版公司之间在关于我新书的合同里,还有几条条款没谈好,我想您会为我解决这一切的,不幸的是,那三章小说的译稿是郭小姐的代理人直接交给阿穆森先生的,同样,郭小姐预支一千美元的事,也是这位代理人一手安排的。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郭小姐告诉我以后,我才知道的。实际上,郭小姐的代理人应当把那三章的译稿先送给您,应当把郭小姐要预支稿酬一事通知您,但他没有这么做。这样一来,您可能会有一种印象,似乎我应该对此负责。我给您写这封信就是为了澄清这一事实。如果当时我把原因告诉您,您一定会生郭小姐和沃特金斯的气。

事实上,我一向都很慎重,尽量不和阿穆森先生与雷诺先生两人打交道,就是为了使您在为我和他们谈判时,不会觉得我在中间干扰了您。可是我无法阻止郭或者沃特金斯直接与出版公司打交道。不过,我过去从来没有同时和两头打过交道,希望这一点能使您满意。

眼下在出版公司手里的那三章译稿的底稿是唯一一份干净的底稿。我实在不好意思让郭小姐再打一份,因为所有的稿子都是她一人打的,您知道,和一个女人打交道是多么微妙的事。

我希望我们的合同能尽早地签妥,因为如果郭小姐看不见签好的合同,收不到预付的钱,她就无法继续工作下去。

(1949年1月31日)

郭海伦小姐真是个好司机。我们到迈阿密用了三天半的时间。最糟糕的一段路是在乔治亚州的公路上,站在路中间的不是警察而是牛群,而郭小姐竟然一头也没轧死!

郭小姐到离迈阿密七英里的乡下干她自己的活去了。我住在福拉格勒饭店,这是一家小而干净的旅馆,价钱也适中。

这里也很暖和,但愿对我的腿有好处。

(1949年2月9日)

我在迈阿密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现在已回到纽约。很不幸的是,我的腿还没好,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我行动不便,您能给我寄张支票来吗?

(1949年4月18日)

谢谢您寄来的一百一十二点五美元的支票。

一两天之内我大概就要去巴瑟·埃斯乐医院住院,可能要动手术。戴得里奇大夫看过几次之后,腿病一天比一天重。今天早晨他说要送我去巴瑟·埃斯乐医院住院,到了那以后,我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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