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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虑案情时,这个是我一直绕不开的,事实上我是给人陷害的,可是这事解释不了,也没人能够帮我洗刷冤屈。
我感到头很大,想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你现在这个德行,也不知道琳子看到了会怎么想。”云菲菲无可奈何地说。
是啊,伊琳,这几天我都没时间想她。不管怎么说,她是很难原谅我的了。她亲眼看到过我的流氓行为,可以说也算个林曼琴受辱的现场目击证人吧。
我叹了口气。
“等等!伊琳!”我叫了一声。我突然感到脑子里灵光一闪,真的,我看到那线光明!我想到了!我有救了!
“伊琳怎么啦?”云菲菲看着我,我的叫声让她有点疑惑。
“我想到了!我想到了!”我跳起身来抓住了云菲菲的手,好象是要感谢她提醒了我。云菲菲吓了一跳,不过她的手只是抖了一下,并没有抽回去。
我捉着她的手又用力地摇晃了几下,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放下。我有点尴尬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谢谢。”
我是很想说谢谢的。真心话。
如果你是一个女生,在四下无人的江岸边,而且是深夜,被一个经由庭审认证的法定色狼加流氓捉住了手,你会怎么办?即使不立刻来一招女子防身术,至少也会抽身逃跑吧?
可是云菲菲没有。
我对她的这个行为有三点看法:第一、她的胆子够大;第二、她的自由搏击段位很高,如果我有更进一步的行动,她就会踢我的小DD;第三、看着我面临灭顶之灾,她希望让我在水淹头顶前能够看到一点星光,不是所有的人都抛弃了我。
我认为第三点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要谢她。
“你想说什么啊?什么对不起谢谢你的?逗我玩哪?”云菲菲的语气很轻松,好象对这个事毫不在意。
“你刚才说想到什么了?”她又问。
“哦,这个――”我又恢复了兴奋,“我想到怎么打这个官司了。”
“你还在想这个?老大――拜托你正常点好不好!”她的声音又郁闷起来。
“官司当然还要打,我已经上诉了。”
“你还闹个什么劲?!你还要去告谁啊?你有完没完?!”云菲菲烦了,她凑过来逼视我,眼神中充满杀气,好象我的回答不能合她心意,她就会立马掐死我。
“书是我写的。”虽然有点害怕,但是我的回答还是很干脆。我已经蒙受了耻辱,如果不上诉,我将永远蒙受耻辱。
云菲菲怒了。她跳起身来,用手里的包拼命抽打面前这个神经病妄想狂,一边痛骂:“你这头猪——白痴――你怎么这么混蛋啊!”
我一动不动,任由云菲菲劈头盖脸地乱打。我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她不会相信我。当然,云菲菲相不相信我并不重要,我需要的是法律能够相信我能够拯救我。
打了几十下,她停下手,气乎乎地瞪着我。
我说:“好了菲菲,你让我冷静下,我一个人好好想想。”
是的,我必须冷静地把事情的全部经过从头到尾理出一个头绪。
云菲菲大概也觉得我有冷静考虑一下的必要,她不再说什么,把我送回了同兴里。
……………………
还是没有点蜡烛。我觉得黑暗能够更好地激发我的灵感。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仔细追溯事情的本源,我已经看到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贯穿其间的那条脉络。
这是一个圈套―――林曼琴为我精心准备的。我在浑浑噩噩中把脖子伸进了她的粉色套子里。
首先是去年的求职,林曼琴可能对我有点印象,但是这个其实与案件无关,最多算个搭头。然后,就是我去送小说稿那次了。在看到稿件很有潜力,并且得知我毫无名气没有经验,我的写作状态也无他人知晓的情况下,林曼琴产生了剽窃的想法。但是,这个事情对她来说太大或者太复杂,她没有把握,因此找来了自己的姘头陈社长。
姘头――请原谅我使用这个未经证实的称呼,但是我坚信林曼琴和陈社长之间就是这个关系。当然,该词条有点粗俗,或许可以换上一个高雅时尚的,比如情人性伙伴之类。
于是,我在办公室外等候的那段时间里,一个阴谋就在两人的同心合力下新鲜出炉――当然,也有可能是由林曼琴的情人同志陈社长坐镇后台荣誉出品,妖娆美女林曼琴赤膊上阵亲自操刀的结果。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3 完美阴谋
应该说,在计划这场阴谋时,林曼琴他们已经充分考虑过了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那个时候起他们就已经准备跟我打一场法庭上的恶战,所以,他们开始着手准备证据。
因为我的到来这个事实是他们不能抹煞的,那天我在出版社呆了不短的一段时间,有不少人看到,所以即使他们抽走门岗出入记录,我也能在找到证人提供我去过他们单位的证词(事实上我并没有去取过这个证据,我对法律无知无畏的程度远超他们的想象,他们太高估我了,如此复杂的阴谋用来对付我简直是种浪费,牛刀杀鸡大材小用就是这意思。故而也就不难理解我在法庭上为什么会如此不堪一击,一败涂地、输个精光了)所以,林曼琴给了我那张求职申请表,我填写的内容签名加上林曼琴的考察意见,足以很好地证明我此行的目的是出于求职应聘,而不是我所说的送稿审核。
后来的谈话说明他们对问题考虑得相当全面,甚至我的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都在他们的了解范围。
然而我在10月11号那天的出现,应该出于计划之外,因为林曼琴不可能知道我会来――这是她没办法控制的。所以当我提到书稿的出版情况时,她只有灵机一动――-
不对,不会是灵机一动,应该也是事先设定――他们需要在我随之而来的起诉里给我安排一个诬告的动机。即使我没有主动送货上门,他们也会选择一个时间一种方式通知我去进行流氓活动。林曼琴本来就是在等待我的再次出现,只是我的出现时间比计划稍微提前了一点点,而我出现以后的所有情节和过程,都是计划内的。
林曼琴的色诱动作,甚至可以追溯到我送稿件那天,她当时有意在我面前走光露底,其实也是在为以后的情节做铺垫――她必须在很自然流畅的气氛下把我顺利地改造成一个见色起意的流氓。
因此也就知道了为什么袭胸事件之后,林曼琴反对将我扭送派出所的原因了――事实上,就那些法庭证人的证词来看,我当时的流氓行径即使不能构成犯罪,给拘留个十几天的绝对不成问题――但是让我受惩罚不是她的目的,她的目的是成功偷到我的东西,并把我蒙在鼓里。
我终于出现了,并按照计划摸到林曼琴的奶子,成功转型为色狼。但是这个行为如果遭到执法机关讯问,势必会将我此行询问书稿出版的目的暴露出来――而当时她的剽窃正在操作过程中,我提前转化色狼形态,会使这个完美计划意外受阻。因此,她放过了我。那一天他们取得了这个计划的所需结果:我以一个流氓、一个色狼的身份蒙受耻辱含冤而去,而林曼琴顺利地拿到我诬告她的动机证据。
事实就是这样,到庭审前为止,一切一切尽在他们掌握之中,可谓算无遗策。唯一的一点意外的可能就是我在这个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白痴状态,我甚至怀疑我的表现会让他们产生一种胜之不武明珠暗投的感觉。
如果这是一场战役的话,他们真正做到了发精于微,知己知彼,哀兵低调出战,兼有天时地利人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我呢?料敌不明,更不自知,仓促应战,且挥骄军之师,佐以纸上谈兵。就双方实力态势而言,可以说未战已知胜负了。
其实这些情节,我已经陆陆续续地想到了。庭审结束,我就申请了上诉,这几天我一直都在考虑上诉官司怎么打。而且,我也看过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在为自己庭审表现感到羞愧的同时,我清楚地认识到证据在一个案子里的重要性。是的,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左右官司的成败――不妙的是,我现在就缺乏这个,可以说,我在这场官司中表现如何其实并不重要,输的关键原因在于证据的严重不足。
对方手里的证据主要有两点――求职申请表和证明我侮辱过林曼琴的证人证言。前者证明我去长川市出版社的目的,后者证明我诬告林曼琴的动机。而这两点证据确实合法有效,这就是我在考虑案情时不能直面的。
虽然并不知道官司的下一步应该怎么打,但我还是上诉了,因为我是真的被人陷害的,可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个。
几天来我跟这些证据反复纠缠,希望能够寻求反证,支持我的上诉。但我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徒劳――亲手填制的表格,证人亲眼所见的流氓行为,这些证据不可能被推翻,铁证如山,我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反证的证据。―――――
直到今天,云菲菲提到了伊琳,我才突然发现,前面彻底想错了,我犯了方向性的错误。
是的,伊琳不能提供反证,她甚至可以成为对方那两点证据中的证人。但我根本不需要去找什么反证,我只要能够证明―-书是我写的就行了。只要证明这一点,什么都会迎刃而解。书是我写的,就不存在诬告,那些动机啊目的什么的就都是扯淡,是狗P――求职也好,摸奶子也罢,都不重要。
甚至反过来推,书既然是我写的,林曼琴就是在剽窃,为达到这个目的,她就存在陷害我的动机――足以证明她的那些所谓证据都是用来布局的。
是的,只要证明我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作者,真相将会大白于天下,整个世界才会清静下来。
而伊琳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她是秋叶,她是书里的女主角,我的书是为她而写,所有的内容都是我们之间的点滴过往,甚至小说结尾的一段文字,就是我在那个晚上最后说给她的话。
可我这个笨蛋,居然忽视了这个最重要的证人――伊琳,我亲爱的秋叶,现在只有她才是我的救星,只有她才能还我清白,我要去找她,让她说话,让她为我洗刷冤屈。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4 法律也有空白
我不会帮你找她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电话里,云菲菲大大咧咧地指责我说,“告诉你沈宜修――自己有毛病藏着掖着也就行了,还想祸害人家琳子,做梦吧你!”
“………………”挂上电话,我很沮丧。
过几天就要开庭了,可是我跟伊琳连话都没说上。她一直拒听我的电话,跟以前一样。这头只要是我的声音,她马上挂线,累试不爽。
无奈之下,我只能找云菲菲,让她帮我联系伊琳,可是云菲菲的态度直白生硬,完全拒绝跟我合作。
我正寻求上诉的这场官司,对我而言,确实是个沉重的包袱,知道这件事的人持两种态度,给面子对我好点的认为我有病――就算不是永久长期,至少也是个间歇性的神经病;更多更普遍的观点则直接认定我就是一流氓无赖恶棍色狼加心理阴暗的变态。
伊琳难道也这样看我?那我可真就活不下去了。
可是她知道书是我写的,而且还让云菲菲提醒我,让我发现剽了我的《爱在指尖跳舞》那本书,从这一点来看,伊琳应该一直也在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