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应该是爱才对,怎么是怕呢?”林辉笑眯眯地说。
“知道你是大众情人,‘少女杀手’,‘万人迷’,够了吗?好了,找我什么事?我可是很忙,没多少时间陪你。”我说
“你跟我去一个地方,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
“晓勇呢?”我问,房间里静悄悄的,没有其他人。
“他出去了。”
这是一个套房,进门有一间小客厅,只摆放着一只茶几和两张单人沙发,墙上还有一台21吋的液晶电视机,旁边一侧有扇移动门,移门进去,里面是一间宽畅的卧室,放着两张床,一张书桌和一排壁橱,靠窗的位子还摆着一株矮小的向日葵,这真是独一无二,向日葵摆到房间里。
房间已经收拾得井井井有条,现在是上午九点三十分,这两个男人的作息时间还算正常。
我凑近这棵向日葵,“是真的?”我问。
林辉点点头,这植物摆在室内还长得这么精神抖擞,真是神奇,不知道怎么培植的。
“就快结瓜子了。”
“真想得出来!”
“是在表扬我吗?”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疑惑地望着林辉,想到了一些让我模糊不清的问题,我无法理清头绪,林辉的微笑里总藏着让人揣摩不透的东西,时而肤浅时而深沉,隐隐的还有一些心神不宁,当然这些都很好地掩饰在轻松的外表里,外表越是松轻,越让我感到不真实。可我拒绝不了他亲切的微笑,和偶尔冒出的甜蜜话语,他身上确实具有魔术般的吸引力。有时候我会感到对他起疑心是多么可耻的事,会令我一下良心不安,转念一想,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想要珍藏起来的一面,比如我,最不愿别人在我这里大惊小怪地说,啊!原来林之敬大老板是你令尊。一听到这话我就想逃,或者地上立刻出现一个洞,让我钻进去,这也是我不愿意呆在父亲身边的原因,我不想变成他身边的一只小鸟,我想飞到外面的世界,属于我自己的世界,与他的生意和财富毫不相干。
林辉至今没有问过我的家庭情况,是没有兴趣问还是没有习惯问这不一样,但也许他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你怎么啦?心神不定的。”林辉关切地问。
“没什么。”我轻轻叹了口气,“那地方不太好找,李正同整天泡在图书馆里。早知道你们俩这么没事干,也应该让你们到知识的海洋里去泡一下。”
林辉笑起来,“我是呆得住的,只怕晓勇会呆出毛病来,如果晓勇呆出毛病来,你就得像服伺李正同那样服伺他了。”
“做梦!”我回敬。
这时,林辉的手机响起来,林辉忙打开手机,他像是一直在等这个电话,“喂!好,马上过来。”林辉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匆匆忙忙对我说:“跟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别问这么多,快!”
林辉一把拉住我的手,把我拽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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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一个叫镜花村的地方
出租车将我们带进一条弄堂口,司机停下车说:“前面一段路太窄了,你们自己走吧!”
从弄堂另一头骑过来几辆自行车,一路打着铃声提醒路人避让,道路确实窄小,自行车从行人身边飞快地擦过,我们一下车就慌忙让到路边,车轮胎溅起低洼处的污水,溅到我的鞋子上,没有人向我赔礼道歉。地上到处是发霉腐烂的菜叶,带着血腥味的鱼肚肠,辨不清颜色的食物,还有白色塑料袋随地乱飘,空气中散发着一种酸臭味,真不知道生活在这里的人鼻子和眼睛怎么受得住这一切的干扰,也许各自关上门,外面的世界就彻底与自己隔绝了,外面的世界精彩也罢、肮脏也罢,都与自己毫不相干,有时候我真的佩服这种近乎于麻木的心态。
林辉瞧了瞧我被污水弄脏的鞋子问:“你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吧?”
“我就出生在这种地方,你不知道?”我说。
林辉侧目瞧了我一眼,轻声自语道:“难怪这么凶!”
我笑着不语。
这片简陋的民居和肮脏的环境让我想起十年前,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走到王笑牙家门口,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四周的场景和眼前几乎一模一样,我当时急于想找到她,没有太在意遍地垃圾和四下乱飞的苍蝇。她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呢?一点痕迹都不肯留下?十年过去了,她又突然出现在我梦中,身形如神似仙,若隐若现,她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我能找到她吗?找到她,我能帮助她吗?和她相比,我真是微弱得不堪一击。我突然打了个寒噤,
“怎么啦?”林辉关切地询问。
初夏温暖的阳光将整条弄堂照得通明,有人已经穿上短袖衬衫,而我却感觉异常,不是冷,也不应该是害怕,此时此刻不应该产生冷和害怕,可我又不能欺骗自己,脑子里突然想到王笑牙时,我的神经就会不由地紧张起来,也许她离我越来越近了,身体竟能感到一股寒气,可这阳光底下哪来的寒气?
我不能告诉林辉我的感觉,他不熟悉王笑牙,除了名字他对她一无所知,至少目前是这样,林辉也没有表现出要打听的愿望。不知为什么,我特别不想让他接近王笑牙。
面对林辉温存的目光,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故作轻松地问:“你到现在还没告诉我,我们为什么来这里?”
林辉我笑了笑,“我正想表扬你呢,这么老实地跟着我到这里,问也不问一声,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我知道你找到了线索,是什么?你该告诉我了。”
“你的脑子还算机灵,骗你这样的女人不容易。”
“别岔开去,快说!”
林辉指指前面,“这就到了,晓勇已经在他家里,我们可是候了好几天才遇上他,这老头天南海北的就喜欢四处转悠,好像古人云游四方,一走就几个月,钱全化在游山玩水上。我们运气还好,总算等到他回来了,才等了十一天。”
“十一天?原来你们住在宾馆里就是为了等他?他是谁?他很重要吗?他知道我们的事?”
我开始一个劲地提问,林辉“嘿嘿”笑了两声,什么也不回答,顾自低头走路。
我们拐进一条更窄的弄堂,林辉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两边的石灰墙上爬满一种细小叶子的藤状植物,一直延伸到一扇木头门的围墙顶上,翻过墙顶钻到里面的一户人家院子中,从那院子里探出一棵石榴树,朱红色的小花正开得艳丽夺目。我放慢脚步仰头观赏,林辉已经走近那扇门,抬起手很文气地敲门。
门随即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孔探出来,是晓勇。
“嘿,怎么才到?大爷可是要午睡的。”
林辉没多说,一步跨进去,我也跟着进去。
里面是一座宽畅的院子,那棵开花的石榴树栽在圆形花坛里枝繁叶茂,墙角处还开出一块小小的地,种着茄子、辣椒和葱,院子中央有一口方井,井口边沿磨得异常光亮,看来这口井年代已久,和眼前的这间黑瓦砖木结构平房一样,都是祖上留下的陈迹。
在这座人口拥挤的城市,有这样一间独门独院的房子,还有开着花的树,一块自给自足的小菜园,房子虽然旧一点,但看上去安静整洁,透着惬意的生活气息,我不由叹道:“这地方真是太好了!”
“你们来啦!”一个混浊沙哑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
我和林辉同时转身,从房子里慢慢踱步出来的是一个又瘦又高的老人,看上去有七十多岁,满头银发,目光锐利,正表情严肃地打量着我和林辉。
林辉忙迎上前,带着一脸虚心的笑容递上刚才在路上买的两瓶五粮液。
“好酒!”老人轻声赞一句,脸上掠过一丝笑,但很快又恢复严肃的表情。不用多说他已经知道我们的来意,对林辉递上的两瓶五粮液他没有客气,而是让晓勇收下,看来房子里除了他没有别人。
老人并没有让我们进屋,他叫晓勇搬出凳子请我们坐在院子里,看上去好像只有我和林辉是客人,而晓勇是他家里人。晓勇爽快地答应一声,闪身进屋,从里面搬出一条长板凳,正好我和林辉并排坐。这种长条木板凳让我感到惊喜,还是小时候去爷爷奶奶家在饭桌上经常坐的,那时人小,坐在上面挺踏实,现在我坐在上面,就感到屁股有些不稳,双腿必须踩着地,侧目看林辉,他笑容可掬地坐着,没有一丝不适应。
晓勇给老人拿出一把藤椅,他勤快的模样真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如果这时进来一个外人,一定会误认为他是老人的孙子。想到他刚刚失去奶奶,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如果有这样一位爷爷,这样一个家,不知能给他带来多少幸福。而我又怎么样呢?有一个家还有一个关心我的父亲,却躲得远远的生怕惹上麻烦,父亲就我一个女儿,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有孤独无依的时候,连上次和他见面的时间我也忘得一干而净,我不是一个孝顺的女儿,他心里是不是在怨恨我?
趁着老人还没坐定,我拿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那是父亲的电话,手机里很快传出无信号的提示,我听了一会,想着父亲一定走进一个风景秀丽的山区,手机没有信号很正常,等一会再打吧。
老人坐定,开始打量我,他的目光很仔细,像是在看一个阔别多年的熟人。我被他看得不自在。只好转移视线,往林辉身边挤了挤,挪出位子招呼晓勇来坐。
晓勇朝我这边看看,“那怎么行,还不够我放半个屁股的。我还是这里坐一下。”他顺势坐在一块石板上。
“钱都化在玩上了,家里没几样东西。”老人收回他专注的目光,朝晓勇瞧了一眼,不好意思地解释。
“反正我就一个人,空空荡荡的也习惯了,两腿一伸,这间破房子就交给政府了。我对钱财没兴趣,钱财对我来说也没啥用,住也住不了多少,吃也吃不了多少,连跑也快跑不动,瞧,这几年只能附近转悠。不象年轻时,天南海北,角角落落,啥地方不敢去。”
老人说着,看看林辉和我,他脸上没有笑容,表情严肃中带点沧桑。
“我知道你们是来打听一件事,我也不能白白收你们的东西。这件事在我心里藏了快四十年了,我就对一个女人说过,这女人好奇,总爱向我打听外面的世界。有一次,她用酒把我灌醉,我一时糊涂,说漏嘴了。之后,就有许多人来问我,我否认,他们不甘心,还来逼问,实在被纠缠的没办法,我只好承认自己是瞎编出来骗那女人的。从此以后,那女人就再也不给我喝酒了。”
老人不无忧伤地笑笑,接着说:“时间过去那么多年,我以为再也不会有人向我提起那地方。”
“那是什么地方?在哪里?”晓勇瞪大眼睛急切地问。
“那地方叫镜花村,地图上是找不到的,往西北方向距离这里一千多公里有个叫灵和镇的地方,那地方夹在灵县与和县之间,是一块被人遗忘的角落。四周围几百里全是崇山峻岭,那山高得地方高入云霄,从没人敢上去,山里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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