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说,“你觉得如果我是同性恋的话,小芹会总缠着我当她男朋友吗?”
为了解释误会,搬出小芹来也是有必要的。
“哈!就知道你要这么说!”熊瑶月笑道,“谁不知道小芹是你的青梅竹马?哪有你这样的男朋友?小芹肯定是把你当成亲人在对待啊,反正要是我的男朋友这么对我,我早就把他踢飞了。”
好不容易下决心说出小芹的事,居然被轻而易举地否定了,这让我很有挫折感。
“反正、反正我是喜欢女人的!家里电脑硬盘装的日本**可以作证!”
急于说服熊瑶月的我,有点语无伦次了。
“切,照你那么说,贪官在电脑硬盘里存储几部红色电影,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家了呢!”
“你……”我抓耳挠腮地想不出证明自己的办法,大庭广众之下,我总不能伸手抓住熊瑶月的胸部,然后让她检测我的小伙伴有没有起立致敬吧?
“要不然你亲我吧。”熊瑶月突然说。
“诶?”
“看你急成这样子,我这个闺蜜也不忍心啊!我听说,真正的同性恋是没法亲吻异性的,你要是敢跟我亲嘴,就说明你至少是双性恋,我以后就不会在你面前太过随便了。”
见我犹豫不决,她嘲笑道:“果然不行吧?我不是说过吗,要对自己坦诚,天生如此的事情,没什么值得羞愧的嘛!”
熊瑶月那种真理掌握在她手中的姿态,很令人气愤,她见我没有行动,还主动向我翘起嘴唇,一副“我准备好了,是你这个胆小鬼不敢来吧?”
脑子一热,我抓住熊瑶月靠近我的那条胳膊,把脸靠了过去。
熊瑶月并不认为我敢真的亲她,仍然嘴角带着挑衅的笑容,等着我在最后一刻放弃。
广场上有人在跳街舞,播放的音乐很有节奏感,我以每个节拍前进一厘米的速度,把我的嘴唇向熊瑶月的嘴唇贴近。
两者仅有一只手掌的距离了。
熊瑶月眼睛里的信心没有刚才足了,她贴在鼻梁上的那张创可贴,下方渗出了一滴冷汗。
“哼,你也就到此为止了吧?”
即使是这样,她也在硬充好汉,向我露出嘲讽的笑容。
我生平最恨别人瞧不起我,何况是被女孩子瞧不起?我心一横,抓住熊瑶月胳膊的那只手更加用力,并且不打算回头地把嘴唇贴了上去。
“啊……!!”
熊瑶月发出平时根本不会发出来的,惊慌失措的尖叫。
只差一毫米的距离,只差一毫米,我就能吻上那片柔软并充满青春活力的嘴唇,不过熊瑶月用那只仍旧自由的手,阻住了我前进的步伐。
好粗暴的阻止方式啊!五根手指像是推挤破抹布一样,把我的脸推远了啊!你的大拇指都快塞进我嘴里了啊!
我首次在熊瑶月的脸颊上看到了红晕。
红晕和小麦色相混合,变成了紫蔷薇色,不过那代表的意思没有变。
熊瑶月害羞了,她万没想到我真打算吻她,所以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我推开了。
“怎么样?这回你相信我不是……”在较量中获胜的我感到很得意,不由得向熊瑶月自夸起来。
没想到小腹上突然挨了一拳!没有防备的我顿时疼弯了腰。
光是用拳头熊瑶月还不解气,她揪住我的双肩,对着我的脸又来了一记膝击!
穿迷你裙实在不该做这个动作的,被迫弯腰低头的我,又不小心看见了熊瑶月的内裤正面,不过这回可是痛并快乐着了。
473 冰激凌、女孩和狗
熊瑶月对我的攻击,有如《地下城与勇士》里面的街头格斗家,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如此火爆的场面,把广场上的人都给看呆了。
“想强吻人家,结果悲剧了吧?”某个离我们最近的大妈向其他人讲解道。
熊瑶月的反应如此之大,倒也是我始料未及的。
一直以来,我都习惯把她当做女汉子、纯爷们,习惯成自然,以至于觉得就算是亲她一下,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仔细一想,人家毕竟也是豆蔻年华的女生啊,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一点,但是并没有随便到,连初吻也可以稀里糊涂交出去的地步啊!
她让我亲他,只是从心里笃信我是同性恋,不敢真那么做而已,现在发现我竟然出乎了她的预料,她对我“喜欢女人”的宣言至少是半信半疑了啊!
如此一来,所有从前在我面前展露身体,被我吃豆腐的场景,都在一刹那涌上心头啊!
首先是作为替补队员和我们进行篮球练习,摔倒之后被我抓住了胸部;然后在彭透斯开的车里,误以为我俩都是同性恋,直接在后乘客位换衣服;尺度最大的一次,就是在小巷里裙下真空地跟我数次身体接触,如果换成是宫彩彩跟我做这样的事,宫彩彩一定会认为自己将来嫁不出去了。
“混蛋,竟敢骗我!”熊瑶月对着我的运动鞋又来了一脚。
由于广场上围观的人太多,这种极像是情侣吵架的情景,让我觉得很丢脸,我握住熊瑶月的双手手腕,让她消消气,有什么话到没人的地方再说。
熊瑶月愤恨地瞪视着我,想从我的钳制中挣脱出来,但是她用尽力气,才发现面对我这个斯巴达,自己的两条胳膊居然没法移动分毫,只有这时,她才会体味到身为女性的无力感,因此更加感到羞辱。
“维尼,你听我说,”我趁机辩解道,“我在你面前,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是同性恋,是你非要一直误会下去的!你还说你觉得同性恋很酷,咱们班没有同性恋很可惜——说不定是你在心里希望我是同性恋,所以才一直不听我解释吧!”
仿佛被我说中心事,熊瑶月的瞳孔猛然缩小,但是内部的怒火并没有消退。
她双手被制,想都不想地要抬腿踢我,我警告道:“你穿的是迷你裙,一抬腿就会被我看见内裤。”
熊瑶月恨恨地把腿收回去了。
啊,我终于又被当成男人了,虽然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但是为什么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呢?
没想到这个时候,劝架的来了,极富哲理性的声音转移了我俩的注意力:
“汪!汪!”
是彭透斯出来遛奥巴马了。
这座广场本来就距离青姿学园不远,彭透斯过来遛狗也并不稀奇,奥巴马仍然项圈上挂着“减肥中,请勿喂食”的告示牌,一脸郁闷的样子。
“麟,还有维尼,你俩怎么打架了?”
彭透斯表情和气地问。
我松开了熊瑶月的手,她立即赌气地坐到长椅上,双手抱胸,并且翘起了二郎腿。
“彭彭,原来叶麟不是同性恋吗?”
“我从来没有说过,麟是同性恋啊。”彭透斯回答。
熊瑶月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真的没说过的样子……”
我附和道:“本来就是嘛!唐江说我是同性恋,跟你一样是出于误会,源头也是从彭透斯这里来的——彭透斯你还记得那回事吗?你肩膀上扛着艾米,帮我对付一个带鸭舌帽的小混混,还有他的几个手下的那一次?”
彭透斯笑道:“他们确实误会你跟我一样是同性恋,还生怕你把艾滋病传给他们,真是可笑啊。”
说起来,唐江为了小红的事情,好像不是特别害怕被我传染艾滋病了,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他百度了一下,知道艾滋病不会被日常行为传染了?
彭透斯泰山一样魁梧的身躯,谦虚温和的语气,总有一种平定人心的效果。
熊瑶月虽然双手仍然抱在胸前,但是高高翘起的二郎腿已经放下了。
“这么说,难道叶麟不是成心骗我,而是全部出于误会吗?”
我总觉得今天的熊瑶月比平时要女性化,记得《科学美国人》杂志里有一篇研究文章指出:衣着会影响行为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你穿一身黑西装上街,绝对比裸奔的时候要器宇轩昂。难不成熊瑶月因为穿了迷你裙,所以心理受到了暗示,变得不那么爷们了?
彭透斯感到很奇怪,“麟在你面前装作同性恋,有什么好处?”
“占我的便宜啊!”熊瑶月用力拍着长椅的铁质扶手,“我的胸也被他摸了,内裤也被他看了,他装成gay来泡我,我该不该生气?”
彭透斯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我,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非故意的同时,也默认熊瑶月说的大多属于实情。
彭透斯雄壮的眉头间出现了一条刻痕,他清了清嗓子之后说:
“这样严重的问题,只好让麟负起责任来了。”
诶?彭透斯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些事情如果放在宫彩彩身上,可以说是相当严重,但是放在熊瑶月身上,算不得十分严重吧?不用上升到封建时代,女子的白胳膊被人看见就要嫁给对方,那种不合情理的负责程度吧!
“负、负责?”熊瑶月也有点意外,“我只是生气而已,我又没被叶麟搞大肚子,不用他负责的。”
“不行!麟一定要负责!”彭透斯斩钉截铁地说,好像他一下子变成了熊瑶月的娘家表叔,我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彭透斯附耳跟我说了几句,我才恍然大悟。
彭透斯对我说,这座广场上有哈根达斯专营店,他这次除了遛狗,第二个任务就是帮艾米买一只冰激凌,对于正在生气的熊瑶月来说,没有比哈根达斯更适合让她消气的东西了。
于是我接替了彭透斯去买冰激凌的任务,在给艾米买回一个低热量的甜筒以外,就是给熊瑶月买回了一个她最喜欢的三球杯。
远远地看见我手里拿着三球杯,熊瑶月的眼睛就亮了,但是她刚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去接。
“抱歉啊,”我说,“我不是故意想占你便宜的,只是你总不把我当男人,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嘛……”
熊瑶月把脸侧过去,装作不为所动,但其实在用余光观察三球杯有没有融化。
最近被减少喂食,想吃东西想到发晕的奥巴马,见我把三球杯放到它能够到的高度,心下按耐不住,一跃而起,宽大的舌头眼看就要往三球杯上tian去。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熊瑶月身上,对于这个紧急情况的发生,反应速度慢了一拍,正当价值65元的三球杯要膏于犬口的时候,一直关注着三球杯状态的熊瑶月,突然断喝一声,上来就用类似警用擒拿术的方法,扼住了奥巴马的脖子!
“混蛋!那是我的冰激凌,哪轮得到你吃!”
自从身高体壮、一身黑衣的彭透斯走过来,本来围观的群众都被吓跑了,此时见到穿迷你裙的少女和一只哈士奇扭打在一起,大家又把目光转回来了,觉得真是百年一遇的奇景。
奥巴马的哀嚎声,熊瑶月的叫骂声,混在一起真是热闹无比。
熊瑶月终于用她的执着战胜了奥巴马,奥巴马在少女的扼喉攻击下自觉进入装死认输状态,透露出十足的弱者气息。
不注意形象,蹲在地上掐狗脖子的熊瑶月,此时站起身来,也不顾及自己的手刚刚跟狗做过亲密接触,一把将我手中的三球杯夺了过去。
理直气壮,如同三球杯是她通过奋战在比赛中赢来的一样。
彭透斯说自己要趁着甜筒没有融化,赶快给艾米送回去,装死的奥巴马在地上被他拖了两步,打个滚又复活了。
“汪!汪!”奥巴马装腔作势地对刚刚打败自己的熊瑶月,狂吠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