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就邀请我去她家被我拒绝,而且还有她头痛吃药的情景。如果杨晓真的是失忆的话,那似乎一切都能解释清楚了,以前总觉得两人(是一人)许多地方都不一样,但是如今以前和现在的身影又重合了。却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快折磨成了人格分裂,一会觉得两者很像一会又觉得很不像,杨晓倒是以为我害怕见她家长呢,让我不用担心说他爸妈平常都不再家。就这样在痛苦的矛盾中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看到眼前的独立别墅我就呆了!这还是第一次来杨晓家,第一感觉就是华丽,华丽!内外部的装饰都很华丽,木色风格搭着几分慵懒意,仿佛幽静的园林别墅一般,只是仅三层小楼而言又有些小巧玲珑,不算宽阔又似乎多了几分家庭的味道。望着似乎每处都是金钱砸出来的装饰,我走起路来都是格外小心的,生怕碰坏了任何一件东东,那可是我奋斗一辈子都不知道能不能陪起的玩意啊!
不知道是疲惫还是太舒服的原因,进到屋内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估计是被这种牛*逼的环境震晕了。
杨晓担心地看了我一眼,柔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累了?要不要歇会?
不用了。在别人家终归还是有些不自然。
没事,你先上来歇会吧,我去做点饭,等做好了再去叫你。
杨晓边说边将我带上了二楼,然后将我领进一间房便下去了,很明显这是一间女生的屋子(这不废话嘛),整间屋子都弥漫着一种特别的味道,我则小心翼翼地躺在了干净的床上,舒服的似乎要到天上去了,只是躺上去却又没了一点睡意,好奇地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切,屋子里显然经常打扫非常干净,而且什么东西都被摆的整整齐齐。
这时我忽然看见一个东西!
我不敢相信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又使劲揉了揉迷糊的双眼,竟然是我给杨晓的那个生日礼物!那个写着《唐诗三百首》的棕色本子!就那么放在一个看起来很重要的位置,仿佛孤世独立一般!我有些恍惚的走上前去,将那个本子缓缓拿在手中,手指微颤着打开了第一页,熟悉的字体映入眼帘,歪歪扭扭说不出的难看,跟随着的还有涌来的记忆,我又回忆起了当初的那些美好时光,其实暗恋一个人是很美的一件事,那是属于自己的一个甜蜜的秘密,而且不需要承担别人的目光和责怪,只需每天看到那个人就很开心很知足。而且和初恋相比不用担心失恋的痛苦。
一页一页小心的打开,逐渐沉浸在那些回忆中,杨晓还是那个内向的小女生,会对着我含蓄地轻笑,清纯的笑容却说不出的好看,马尾辫上抒写着青春和羞涩。看着看着不知不觉笑了起来,这些东西的珍贵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是一个人成长经历中值得回味的事情,而且杨晓真的是失忆的话,那么我更没有责怪她忘记我的理由了,毕竟她还把这件礼物完好的保存着,哪怕她不知道上面的同桌指的是谁!
这时似乎听到身后有些响动,我忙将那本子合好放好,身后传来杨晓的声音:吃饭了!
就像当初一样甜美的声音,我的心竟止不住一颤,回头看了如今的杨晓,只能说她变的又漂亮了,不过还能看出些以前的轮廓。我忽然发现其实就这样也挺好,也不需要将那些记忆扯出来,失忆又能怎样只要是那个人就行了。想到这对杨晓更能释怀了,以前存有的那些芥蒂全都没了。
只是。。。。。。杨晓眼中闪过些莫名的情绪,我怎么都读不懂那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嗯,好。我无奈地应了一声便随杨晓走下楼了。
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我更是一阵触动,想想公主一般的人物竟为我亲自下厨,真不知道我是该骄傲还是该自卑。
看不出来你做饭挺好的嘛。我不禁夸道。
杨晓却腼腆一笑,道:你先尝尝看好吃不好吃。
我顺手拿起了筷子准备动手,这时杨晓却忽然阻止道:阿朱等一下。
我愣着看一眼变卦的杨晓,杨晓却难为情一笑,道:不好意思,我去放首音乐。
也不知道杨晓按动了什么开关,而后整件屋子都响起了旋律,却是以前和她常听的那首《同桌的你》。
第一百七十章 关系的好转
(PS:今天更的有点晚,下一章十一点左右)
当一个人不能拥有的时候,他唯一能做的便是不要忘记。——《追忆似水年华》
听着那熟悉而经典的旋律,仿佛间又回到了校园时光,追忆着那似水的青春年华。
其实当时并没有觉得太多乐趣,只是觉得上课下课教室寝室餐厅三点一线,每天只是被习题作业考试之类的东西压迫,但是如今回忆起来却觉得很甜很甜,最最重要的不是学了多少知识,而是当年认识的那些同学和纯真的友谊,哪怕是如今许多都没再没有了联系,可想起来似乎还是觉得挺好玩的。特别是男同学想女同学就更有味了,就比如说如今的我想那时的杨晓。
其实一个人的同桌也就那么几个,而同桌之间似乎乐趣也是最多,想想当时的很多行为现在却觉得很是稚嫩和青涩,当然没有因对岁月流逝的感伤落泪而只是淡淡的怀旧。如今再看看坐在眼前的杨晓,就没来由的特别想笑。
杨晓,我给你讲个关于同桌的故事吧?我看着杨晓说道。
好啊!杨晓欣然应道。
从前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是同桌,那女孩长的也并不怎么漂亮,可胜在单纯。而男孩对女孩也逐渐心生情意,因为他们俩是同桌坐的很近,所以男孩总喜欢偷偷看女孩,好像女孩就属于他自己一样,看后心里就会乐滋滋的。要是女孩发现男孩看她时,也会害羞的低着头不说话,不过她还会和男孩一起听歌聊天,但男孩却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正好在女孩快生日的时候,男孩便傻傻的夜里给她准备礼物,不过这孩子笨的连字都写不公正,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鼓起勇气把礼物交给女孩的,但是女孩接到礼物时朝着他灿烂的笑,然后他就觉得熬过的那么多黑夜也都值了,就像整个天空都闪烁着璀璨的星星。女孩说那是她收到的最好的礼物,男孩说明年还会送她更好的礼物,因为他以为毕业还很遥远呢,也就一直没有向女孩告白,而女孩却突然有一天不见了。
然后呢?见我停下来杨晓急切问道。
而我则不急不慢的吃着菜,貌似杨晓做饭挺好吃的,我还以为她一直是个公主呢,真没想到她竟然也会下厨。
你怎么不说啊?杨晓皱着眉催促道:求你了!快说啊,阿朱!
没有然后了呀。我装傻道:女孩从男孩生命中消失了,然后再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而男孩就一个人活下去了呗。
这个故事是说你的吗?杨晓忽然特认真的表情问道,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似乎很是期待我的答案。
呵呵,不是,听说的。我傻傻一笑打哈哈道。
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哀?其实心里面也没那么多的伤感,能将这个故事告诉杨晓就足够了,哪怕她不知道故事的主人公是谁,不过她知道总归强过不知道,毕竟那也算是她自己的记忆,哪怕是因为失忆而遗忘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给她讲这个故事,仔细想了想也确实说不出原因,不过和杨晓在一起确实没以前那么别扭了,虽然没当时那般自在惬意但也谈笑自如。
骗人,我觉得就是说你的故事。杨晓显然不相信我的话,笑着瞪了我一眼。
你凭什么说我骗人?
那你敢不敢发誓?
不敢!
那不就对了,说明你还是骗人。这时杨晓向我靠近些,压低声音问道:你能不能给我说说你们的事啊?我一定会给你保密的。
要是以前杨晓向我靠近,我心里肯定会很纠结的,但是现在却觉得也没什么,而且杨晓的样子挺调皮的,本就阳光的气质多了点单纯,就像以前那个摇晃马尾辫的女孩。我开玩笑说道:那我凭什么相信你啊?
凭。。。。。。杨晓眼睛不停的眨动,好半天都没有说话,那表情似乎很痛苦。我就那么在一旁等着她,悠闲的该吃吃该喝喝。
要是我敢骗你的话,我就把我的辫子剪了。
这句话对她来说确实挺狠的,想想杨晓的辫子可是留这么多年了,怎么着估计也有很深感情了,我只得假装很为难地讲了起来。其实这样聊着天说着青葱往事挺爽的,以前跟哥们聊天打屁也是这个道理,哪怕是说自己干的怂事丑事也很有意思,我承认我是个怀旧的人。。。。。。
没想到你对那个女孩记得还挺深的啊。
杨晓的声音轻轻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也说不出夹杂着什么样的情绪,貌似有点微微的醋意,但是我也不敢确认。但她又怎么想到那个女孩就是她,倒不知以后杨晓想起了那些回忆,再想到今天这个滑稽的画面,心里面会是什么感受。她的头微微低着看不清表情,似乎不悲不喜。
一下午的时间都在轻松惬意中度过,当然现在我们俩和以前还是不一样,以前是我暗恋她如今却是她喜欢我,遇到炽热目光或者之类的话题我总会逃避,知趣的杨晓也并没有过多纠缠。之间朱云巧打来一次电话,说下个星期打算和腾王回家一趟,想想这事确实是越快办越好,我也没有拦着。杨晓也在一旁拍手叫好,还说到时候要当伴娘呢。
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杨晓却执意要送我上车。
来的时候并没有仔细观察,如今再看看周围的风景建筑,眼中却闪过一丝熟悉,就像我曾经来过这一片,但是怎么也想不起来,摇了摇头干脆不去想了,差不多也快走到了公交处,我还是不同意杨晓掏钱请坐出租,杨晓倒是没什么异样,嘴角挂着浅浅的弧度。
这时我却看见前方一人,脑中又瞬间被电击了一般,那人竟是今天遇见的方子琳!
我忽然想到这是什么地方了!貌似方子琳的家就在这附近,那天我荒唐的和她哥打了一架,然后又糊涂的在她家睡了一晚,第二天又匆匆坐车离开。
就是这里!
我越看越觉得哪里都见过,甚至脚下的路都走过一遍,但心里的恐惧也越来越盛,今天方子琳和欧阳若雪在一起,那么她们俩现在分开了吗?方子琳看见我和杨晓进她家了吗?她们俩现在还在一起吗?
背脊上窜上一阵阵凉气,仿佛寒冬腊月的朔风袭来,那叫一个寒气逼人啊!
第一百七十一章 成功的逃脱
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那张嘴。——佚名
紧接着嗖嗖冷气再次吹来,几乎将我全身都冰冻一般,咔嚓嚓的声响刺着耳膜,我的身子忍不住一颤,霎那间手心涌出热汗,额头也冒出丝丝凉气,瞳孔中更是充满不可思议,不敢相信地望着走进视野的人!
一袭白衣出尘脱俗,惊心动魄般摄人心魂,除了欧阳若雪还能是谁?
欧阳若雪走在方子琳身侧,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一时间并没有看见我。还好两人就在马路的对面,对我来说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是我们就这么迎头走来,我才是有口无言欲哭无泪啊!但是就这我都不敢有半分马虎,其实换做其他人我也没什么可躲的,可偏偏这个人就是与我纠缠不清的杨晓!
我立马假装无意地走在杨晓另一侧,借着她的身体帮我挡着些,而我也用手稍稍掩着脑袋,目光却时刻不敢离开那两人的身影,一颗心更是小心翼翼地敲着,生怕一个不稳便和欧阳若雪来个心有灵犀。
千万不要被她俩看见啊!这是我现在唯一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