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想这么做,只不过没这么大胆而已。
“去西四井乡新兴村。”林宇嚼着暑片回答道。
“那里有什么好玩儿的呀?”沈雪不甘示弱地凑上来问道,把张云芳挤到了一边去。张云芳翻起了白眼,却不敢对这个大姐头说什么,只能嘀咕了一句缩到后面去了。
“玩儿?谁说要去玩儿了,我是带你们去体验生活,让你们这些富家子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间疾苦。”林宇呵呵一笑道。
“嘻嘻,老师,我们都懂,学校不让老师带学生出去玩儿,所以你要找个好听的名目才有机会带我们出去嘛。对不对?”沈雪笑嘻嘻地说道,压根儿就不信林宇说的话,林宇只是不置可否地一笑,没有回答她。
其实此行的目的,他确实是想带着一群学生去农村体验生活,同时也顺便找到那天在市医院遇到的那个老大娘,如果能顺手治个病的话,就治好再说——那天他在老大娘翻那个蓝布包袱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大娘的二代身份证,就记住了上面的地址,准备带学生就到那里去了。
他讲机缘,更讲仁善,虽然小我不能改变社会,但如果能真正为他人做些什么,这也足够了。
一句话,本心观照,唯善最美。
西四井乡新兴村,隶属于东城区较偏远的地方,离楚海市将近一百公里,那叫一个远,并且还是在山区里,那里一个远,并且路也不好走,夏天的时候如果不下雨也就罢了,一旦下了雨,路面泥泞不堪,根本就没有路了。在这里也流传着一句话,叫做新兴村远赛北京。说的是不但这里是东城区最远的一个村,并且也是最难走的一个村。
车子一路向前开去,二十几分钟后,已经跑过了一条修了一半的村村通水泥路,然后进入到了一条土路上,开始颠颠覆覆地向前行驶,车速也快不起来了,至多只能保持四五十迈就已经是一大关了。
这几天倒是没下雨,路面很干躁,也算好走的了,不过因为路面并没有翻修呢,连沙石路都不是,就是一条简单的黄土路,因为这里经常走的拖拉机、四轮车还有冬天运粮的大重卡,来来回回硬是在路面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浅浅各自不一的车道,车子走起来倍加困难。
更因为是夏天,这里已经一周都没有下雨了,路面上黄土飞扬,尘烟滚滚,车子过去拖起了一条滚滚黄龙,就算车子是全封闭的,可还是无法抵挡那无处不在的灰尘,整个车子里一片呛人的泥土味儿,一群平素里干净惯了的学生被呛得直咳喇,捂着鼻子叫苦连天,此刻郊游的兴致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剩下的只是叫苦、叫苦再叫苦,人人都想快点儿到。
林宇暗自里一笑,就故意放缓了车速,而且还专挑难走的车辙路走,一路下来,颠得一群娇生惯养的学生都快散架子了,就算几个体格强健的男学生也有些受不了,开始叫苦连天了起来。一百公里的路程,足足开了三个半小时,中午的时候才到了目的地。
转过了一个山坳,沿着一条进山的小石子路往前走,走了没多远,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山坳里的小村子就出现在眼前。
小村子不大,最多就是百来户人家,这里也是一个自然屯形成的村落,四面八方群山环绕,偶尔鸡鸣狗叫,倒是说不出的安逸宁静。
虽然村子经济条件极差,贫困落后,但胜在景致优,并且因为没有重工业污染,环境清新,路边一片片的野花,有红有白有蓝有黄,星星点点地点缀在草丛中,说不出的美丽来。
“哇,真漂亮啊,这么清优致,真是人间仙境啊。”沈雪趴在车窗上向着旁边看去,禁不住赞叹道,一时间倒是忘了疲累了。
“是很美,不过,一会儿你们就感觉不到什么是美了。”林宇暗自里一笑,倒也不点破。
“哇,老师,那头牛为什么没犄角啊?”展博也是第一次来到内陆深处这种真正的大农村,样样都感觉到新奇,突然间就叫了一声,指着远处的一头在草丛中边悠闲地吃着草边偶尔抬起头看他们车子一眼的大牲口说道。
林宇往远处看了一眼,禁不住就翻起了白眼,心道,“这个白痴”,只不过,他并没有点破,而是慢条斯理地“谆谆教诲”道,“牛没有犄角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遗传基因突变没有角,有的是因为和别的公牛打架而把角顶断了,有的是因为生病脱落。而这头,它之所没有犄角,那是因为它是一头,驴!”
车子里瞬间静寂一片,两秒钟后,就爆发出了一阵阵轰烈的笑声来。
“哈哈,展博,白痴,大白痴,居然把驴当成了牛,还问有没有犄角,白痴到家了……”一群人前仰后合地狂笑,连陆海涛也禁不住笑了起来,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他们倒是没想到,素来温尔偶尔露狰狞的林老班居然还有这么幽默的一面。
“靠,你们笑个屁?我没认出来,你们就认出来啦?”展博被笑得好没面子,讪讪地道。
正说到这里,林宇将车子踩住,停了下来,而后打下车门伸了个懒腰下了车子,迎向了对面走过来的一个小男孩儿。
小男孩儿不大,大概也就十岁左右的样子,光着膀子,晒得黑漆漆的,跟他眼珠儿的颜色都差不多的,下面穿了一条不知颜色的破烂短裤,脚上踩着一双用矿泉水瓶子做成的拖鞋——就是矿泉水瓶子踩扁了,然后上面系个鞋带穿起来。此刻手里正拿个鞭子,赶着群羊。
第四百四十七章 :只想让你们知道(上)
一群学生也跟着跑下来放风,不过看过第一眼,乐了,“哟,这小兄弟穿得够潮的啊,居然用矿泉水瓶子做拖鞋,啧啧,回去我也试试,应该能挺凉快。”展博指着那个小男孩儿,笑嘻嘻地说道,浑然没有当做一回事儿。这种装扮,在他的眼里,确实很有趣,但也仅仅只是有趣而已,他倒是没有想到其他太多的东西。
“你他吗给我闭嘴!”就在这一刻,林宇突然间回过身后,指着他怒吼骂道,态度粗野无比,宛如街头的流氓混混!
“老班……”展博瞠结舌地就愣在了那里,后面的学生们也有些被林宇现在的凶神恶煞给吓到了。对天发誓,自从认识林宇以来,他一直都是温尔,半个脏字儿都没有说过,就算是气极了也只不过态度比较严厉而已,却从来没有像今天样如此粗野无礼,大爆粗口。
林宇骂完了他那一句,根本没有理他,而是径直迎着那个小男孩儿走了过去,走到了他的面前,微笑着躬下了身子,“小朋友,你知道李淑芹李奶奶家住在哪里么?就是,她们家儿子好像去年打工的时候受伤了,还有一个六岁大的小孙女,得了重病,天天起不来。”林宇边比划着边说道。
“是老王家啊,我知道,就在那边的第二趟房紧把边的那家。”小男孩儿瞪着乌溜溜眼睛点了点头道。
“谢谢你啦。”林宇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小男孩憨厚地一笑,挥舞着鞭子趿着那双矿泉水瓶子做成的拖鞋赶着羊群往远处走。
望着小男孩子脚上的那双矿泉瓶子做成的拖鞋,林宇心下说不出的沉重来。
之前他了解过一点儿这个村子的情况,曾经想像过这个村子有多穷,但现在他才发现,这个村子的贫困落后远超他的想像。有些地方,你没有深入进去的时候,你就永远也不知道那里隐藏着的令人瞩目的深层次悲伤。没错,有些地方的孩子,他们就是穿着矿泉水瓶子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自制成的鞋子度过的童年,因为小孩子特别淘气,也费鞋,脚还长得快,家里不舍得给他们买新鞋子。
“老师……”展博在身后讪讪地道,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也不是傻子,知道老师应该是触景伤情泛起了同情心来,才骂自己的。可是自己刚才也只是无心中开的一个玩笑而已,并没有什么恶意,所以他还是有些小委屈。
林宇缓缓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尤其是盯了一眼他脚上穿着的那双价值六千多的耐克,没说什么,只是向着远处的陆海涛招了招手,“海涛,你去拿两个矿泉水瓶子倒空,穿根线过来。”
“是,老师。”陆海涛愣了一下,紧接着便应了一声,转身跑了过去,随后拿着两个瓶子过来倒空,又从登山包里找了两根带子递给了林宇。
林宇也不说话,只是拿过来瓶子放在地上“哗啦啦”地踩扁,然后从底处的最上面穿过带子去,做成了一双简易的“塑料凉鞋”,拎在手里递给了展博,“你不是说这样打扮很前卫么?穿上吧。”
“啊?老师,我……我刚才只是开玩笑……”展博咧开了嘴巴,有些发傻地道。
“穿上。”林宇紧盯着他,以不容置疑的威严和语气厉喝道。
“我,我,好吧……”展博受bi不过,只好缩了缩脖子,蹲下去不情愿地解开了鞋带,脱下了鞋子,随后将那双矿泉水瓶子做成的鞋子套在了脚上,呲牙咧嘴地站了起来。这鞋子根本就不跟脚,走一步就拖两下,弄不好就容易脚就容易踩到外面去,踩着平的地面倒还好,如果踩到了尖石子儿什么的,一下戳着脚,痛得要死要活的。
展博试着走了几步,就被戳了两下,痛得丝丝地直吸凉气,整张脸都抽抽了起来。如果不是真的畏惧林宇,他就想直接把鞋脱下来远远地甩出去回去大巴车上待着不走了。
不光是因为丢人,这“鞋子”也实在太难穿了。
周围的几个女生忍不住就抱在一起笑成了一团,不过,当林宇威严的目光扫过她们的时候,她们就不敢笑了,生怕林宇也让她们去穿那双鞋子。
“这双鞋,不超过四元钱,如果是扔来的瓶子,或许还不用花钱。你的那双耐克,四千多,相差了近一千倍,展博,你穿哪个舒服?”林宇负手站在那里淡淡地问道。
展博狂翻白眼,这不废话么?可是,现在他敬畏林宇都不行不行的了,又哪敢这么说?咽了口唾沫,小声地道“是那双耐克。”
感觉着脚上不经意间就传来的阵痛,展博心底下这个委屈,同时也更加怀念自己的那双耐克了。
“是啊,没错,是耐克。可惜,你有钱买,他们没钱买。所以,这些孩子就只能穿着塑料瓶子做的拖鞋,而你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奢华的品牌。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林宇看着他问道。
“因为他们穷。”展博小声地说道。
“不,你错了。”林宇摇了摇头,拍了拍他的肩膀,“因为他们没有一个有钱的爸爸,而你有。因为你们和他们的起点不一样,他们穷,基础弱,甚至就连最简单的国民教育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奢望。而你们富,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想要什么就可以有什么。如果把童年的你们扔到这个村子来,你们也是同样的穷二代,现在,恐怕最多也就在哪个建筑工地做建筑工人,更不必去想在明仁女子高中或是以后随便挑选一个世界著名的大学砸钱过去读书的那种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富足生活。”
说到这里,林宇叹息了一声,抬起头来,“我知道我这样说话,可能带上了说教的意味,你们的抵触感会很强。可是,今天我依旧要带你们来,就是想让你们看看,除了你们纸醉金迷的世界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个令你们羞愧而不敢正视的世界,贫穷!”
第四百四十七章 :只想让你们知道(下)
“我承认,有钱不是你们的罪过,而这个世界有穷有富,也是正常现象,并且,在有些人眼里看起来,我所做的这一切并没有任何意义,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