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羽彤只好将嘴巴凑近谢啸天的耳朵,大声说着:“我说~你怎么不唱歌!”
唱歌!谢啸天可不敢。小时候妈妈把我送到老师那里时,自己愣是把老师气的半死,到最后,就是那个耐心的老师也放弃了,对着妈妈说:“夫人,您还是让孩子去学别的吧,他没天赋!”
一想起这段惨痛的经历,谢啸天就对唱歌有着恐惧,虽然有时候他也哼上两句,但那总算不得真,当成牙痛哼哼便是了。
颜羽彤可不罢休,“说吧,喜欢唱什么歌?我去替你点。”
是福是祸是祸躲不过,看来雷倒众人的那一刻还是出现了,谢啸天无奈,只好报出了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歌之一——刘德华的《今天》!
熟悉的前奏渐渐响起,一听到伴奏,谢啸天就来了感觉,拿着话筒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其实唱歌就像写作文一样,唱的好并一定就能得高分,作文也一样,写的华丽也并不一定就能拿高分。这其中还牵扯到主题和情感。是的,就算是最质朴的言语,付出了真情感,它同样是一篇感人肺腑的文章;一首歌曲,你只要表达了作词作曲人最初衷的用意,那不管你的嗓子有多破,你唱出来的同样是一首好歌。
上天总是眷顾着谢啸天,不想让他过的太平凡,所以在他身上发生了许多事,历经了沧桑。一个人一旦有了惨痛经历的回忆,便会变得愈加珍惜现在。而歌声则能很好的牵动他们心中的那一片回忆,那一段感慨。
谢啸天缓缓的张开嘴,随着旋律唱了起来:“走过岁月我才发现世界多不完美成功或失败都有一些错觉沧海有多广江湖有多深局中人才了解生命开始情不情愿总要过完一生交出一片心不怕被你误解谁没受过伤谁没流过泪何必要躲在黑暗里自苦又自怜我不断失望不断希望苦自己尝笑与你分享如今站在台上也难免心慌如果要飞得高就该把地平线忘掉等了好久终於等到今天梦了好久终於把梦实现前途漫漫任我闯幸亏还有你在身旁盼了好久终於盼到今天忍了好久终於把梦实现那些不变的风霜早就无所谓累也不说累!”
谢啸天并没有把整首歌都唱完,他只唱了一遍,一遍之后他就有些难为情了,他怕自己破锣似的声音把众人给唱晕了,所以他摸摸后脑,不好意思的说道:“唱的不好,大家不要见怪啊!”
唱功的确不好,可众人并没有见怪,相反的反而鼓起掌来。谢啸天发自心底的歌声最起码感动了现场的两个人——章余和颜羽彤。
章余和谢啸天已有四年感情,这一路谢啸天是怎么走来的他自是清清楚楚,“不断失望,不断希望;苦自己尝,笑与你分享”的事情谢啸天也肯定做过。虽然平时他和谢啸天嘻嘻哈哈,互相损对方,但又怎能因为这些而否定他是谢啸天知己的事实呢。
颜羽彤也已经和谢啸天居住在一个屋檐下一年有余了,两人有过欢笑有过争吵。
女人总是最了解男人的生物,尽管谢啸天自和颜羽彤“同居”以来,一直是一副嘻嘻哈哈,阳光乐观的形象,他的嘴角总是带着乐天派的笑容,可就算是神经大条如颜羽彤这类的女人也看出了谢啸天身上肯定埋藏着许多沧桑。
当谢啸天唱到那一句“前途漫漫任我闯幸亏还有你在身旁”时,他的眼睛正柔情的望着颜羽彤,也许这一句歌词并不是对颜羽彤说得,但那一份真挚的感情忧郁的气质还是让颜羽彤的心不争气的扑通扑通直跳。
颜羽彤竟有了一种错觉:漫漫前途,希望我可以陪你一路走完。
此生唯有双行泪,半为沧桑半美人。此话果然说得不假。
谢啸天唱了一首后,就不再唱了,只是呆呆的坐着,颜羽彤也像是有心事一般,安静的坐在谢啸天身旁。
王守银吼过一曲之后也懒的唱歌,倒是章余一对以及赵娇疯的厉害,三人两麦,唱的不亦乐呼。
一首歌五分钟,一小时就是十二首歌,也不知唱了多久,沙发前的茶几上摆满了空酒瓶,这些酒自是苦闷的王守银,开心的赵娇,以及人来疯的章余喝的多。到后来,章余还好,唱歌仅是大着舌头而已,赵娇就完全是在发酒疯了,拿着话筒大喊大叫,大哭大闹,闹够了也就趴在王守银腿上睡着了。
“散了吧?”谢啸天提议道。
众人也不废话,时间也不早了,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章余粗着脖子红着脸来到王守银面前,以他自以为很小但是众人又听得很清晰的声音“小声”说道:“兄弟,今天哥们儿我就不回去了,这小妞反正是你老婆,她这样子也没法送寝室了,不如你就带回我们那个寝室好了,哥哥我就做个好人,今天不住寝室了。”
说完还不忘淫笑连连,弄的他那个女朋友羞了个大红脸,在他腰间狠狠拧了一把。
王守银苦笑,不过看来也只有搬回自己寝室了,他双手一抄,就将赵娇给抱了起来,走出门去。
回家的路上,谢啸天自行车的后座上坐着颜羽彤,谢啸天自言自语的说道:“小银带老婆回家过夜了,章余带女朋友开房间完成他的千人斩计划去了,怎么我就那么命苦,孤苦一人呢!”
后座的颜羽彤揶揄的说道:“小伙子思春了哦,要不要姐姐帮你介绍一个?”
谢啸天淫笑着,轻浮的说道:“还介绍什么,眼前不就有一个吗,不如我我们晚上就xxoo好了,我吃亏点,让你主动,任你摆布,皮鞭蜡烛都没问题。”
颜羽彤俏脸一红,右手在谢啸天腰间狠狠拧了一把,“想得美,本小姐才对你这种货色没兴趣呢。”
话虽这么说,可在这凉爽的夜里,只穿了一件吊带装的颜羽彤却搂的谢啸天更紧了。
正文 111 可爱的女色狼
王守银不是一个好色的人,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这方面的爱好,只是他坚信“君子爱色,纳之有理”。首发
就比方现在,赵娇已经喝的离烂醉如泥只有一线之隔,而王守银也仅仅是将他抱上床而已。尽管赵娇的手还是搂着他的脖子,上身也是春光乍泄,但王守银也仅仅是扒开她的手,替她盖好被子而已。
纵酒过度的赵娇显得非常难受,眉头紧皱,最终还仿佛在说梦话一般,喊着“兽兽,兽兽”。王守银会心一笑,弄了一条热毛巾敷在赵娇的额头上,理了理她凌乱的头发,一双女人一般细腻光滑的手轻轻抚过赵娇的脸庞。
他并不是不喜欢赵娇,毕竟赵娇的容貌不是每一个男人都可以轻易拒绝的,况且他们还是青梅竹马。他只是不服父母的安排,他不希望自己这么早就为感情所羁绊,男人总是想像鸟儿一般,翱翔天空;像鱼儿一般,遨游大海;像野马一般,驰骋草原。
***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总是喜欢将名字与“国”相挂钩,譬如王国荣,赵卫国。
王国荣和赵卫国是一对好哥们儿,可以说是穿一条裤裆长大的。
王国荣从小就是一个贪玩的孩子,在小学课堂里,只要是有关惩罚的事情,总是少不了他的一份;赵卫国则是一个好孩子,有礼貌,学习好,人又乖,是老师心目中的乖乖孩。可令老师想不通的是,他们两个整天都腻在一起,彼此间却丝毫没有形象到对方。
王国荣和赵卫国是幸运的,因为那一场十年革命的时候,他们还小,并不知道它的可怕,也不用恐慌,他们只知道小时候饿的慌。
十九岁的时候,王国荣已经从男孩变成了男人,已经是一个女子的老公。
王国荣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十九岁的他便发誓要闯出一片天地,带着老婆下海经商去了。小学尚未毕业,又是农村的孩子,创业之路对于王国荣来说显然是历经坎坷。可苦难是吓不退农村的孩子的,农村的孩子执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赵卫国是一个在学习方面有着天赋的学习分子,他走了一条与王国荣不同的路,他考上了大学。八十年代考上大学,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考上大学的同时也代表着平步青云。
尽管王国荣娶妻较早,但他们夫妻一心忙于工作,无暇考虑子女的事情,所以王守银只比赵娇早出生了几个月。
王守银一出生就乐坏王国荣了,王国荣的脑海中封建思想还是残存着的,农村向来有重男轻女的习惯,生了一个带把的小子,怎能不叫他高兴。王国荣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给自己带来好运,所以取名王守银,银子即是钱,守住银子就守住了家业。
王守银出生后,赵卫国的妻子也怀孕有几个月了,于是王国荣就提议赵卫国,生男的话就结为金兰,生女的话就结为连理。赵卫国也感觉这个提议不错,索性答应了下来,并且最终还给王守银生了一个媳妇。
小时候的王守银和赵娇都生的白白净净,好似两个瓷娃娃,深得大人喜欢。过家家的时候,王守银总是会拉着赵娇的小手,奶声奶气的对她说:“娇娇,你长大后要做我老婆,知道吗!”
大人们开玩笑时,也总会说:“小银要乖哦,要不然就把娇娇送给别人当老婆。”
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王守银和赵娇也慢慢的长大了,王守银变的仪表堂堂,气宇轩昂,赵娇变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直到高中,两人上学的时候还一直都是手拉手,尽管这样的举动引来不少同学的非议,但赵娇也仅仅是脸红而已,并未松开手,王守银则是对这些苍蝇一般的议论声置之不理。
王守银高考结束的时候,赵娇尚是高三学生。
在谢师酒宴上,王国荣大声的向到座的亲朋好友们宣布,王守银将会在这个暑假与赵娇举行订婚仪式,请各位好友在那个时侯一定要赏脸到场。
乍听这个消息,王守银傻住了,他真怀疑是不是自己在做梦,抑或是愚人节的日期改了。
从那一天起,王守银慢慢变得对赵娇冷漠,更多的时候则是躲着她。可赵娇丝毫不以为意,依旧热情如火,搞的王守银不知如何面对她。
填报高考志愿时,王守银本可以留在杭州,不过他怕了!填报的太远的话,肯定会被父母抓回来,太近的话,小丫头一定会粘上来,王守银考虑来考虑去,终于还是选择了子虚市。
到了子虚市后,王守银遇到了章余,这个家伙色虽然色了一点,不过还算是好朋友。虽然时常给自己递情书的女孩子依旧没有减少,但总算是过了一年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没想到这才第二个学年,小丫头就阴魂不散的跟来的,看来自己的平静生活终于要被打破了,桃花源将一去不复返,留给自己的将会是苦难世界。
王守银穿着一身西装,领子袖口还配着礼花,两个大汉则是押解着他,一直将他押到一个大十字架前,身旁站着的是一身婚纱的赵娇,今日的赵娇漂亮极了,犹如女神,可王守银却无暇关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是逼婚?
两旁的爸爸妈妈,伯父伯母看着自己都笑的很阴险,一副推自己如火坑得逞的模样。
“不要,不要,我不要……”
王守银夸张的挥舞着手脚,眼睛一睁,才发现自己竟是躺在床上,他深呼了一口气,直道幸运。“不过也真是奇怪,自己许久不做梦了,没想到今天倒是做了这么个亲怪的梦,仿佛从老爸那一代开始,一直到自己现在,仿佛放电影一般,在自己脑海中走了一遍!”王守银想到。
王守银低头一看,吓了一跳,这回他受的惊吓丝毫不比梦中被逼婚时所受的惊吓轻:赵娇正蜷着身子,腻在他怀里睡得正香呢。
躺在王守银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