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血洗长街
眼下的秦可可以说已经是施展出了自己最强的实力,毕竟对他来说,今晚可以说是剿灭天胜门的最后一战了,在经历了之前和连成海以及天胜门四天王的生死之战,秦可是绝对不会容许自己在最后的关键时候有任何的闪失的。
其实夜魁无论速度还是力量,并不比秦可迅速多少,只是由于夜魁手中的那柄开山斧比起秦可的手中的长刀要沉重许多,所以相持起来要吃亏不少,夜魁的体力消耗的也远比秦可要大的多。
眼下可以说秦可完全用速度彻底的压制住了夜魁,胜利似乎只是个时间问题。
今晚秦可的刀法可以说让在场的众人大开眼界,他们从来就没有看见过这样快的出刀速度,在他们看来,秦可身手有些太过妖孽。
“噗!噗!”只听两声轻响,夜魁的肩膀上瞬间被秦可的刀划中,两道血花倏然飙起,引得他身后的天胜门帮众一片惊呼。
眼见自己处于劣势,夜魁多少有些惊慌失色,虽然他以前也经历过一些大阵势,可对手大多都能被自己几个回合就解决掉,这还是第一次在对拼中被对手压制,而且完全没有还手之力。
尤其是被众人面前被秦可压着打,让一向自信骄傲的他内心涌起了一股屈辱感,
“艹!”夜魁知道,若是在这样僵持下去的话,那么自己的迟早会死在秦可的刀下,索性猛的一咬牙,无视秦可的凌厉攻势,手中开山斧猛的抡向了秦可的头部。
“噗!”只是他的斧头刚刚举到了一半的时候,一道寒光从他的脖颈处闪过,夜魁的脑地瞬间飞出,滚落到了地上。
“呼!”天胜门的帮众见状,顿时都吸了一口冷气,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在他们眼中一向是战无不胜的魁爷此时竟然已经身首异处。
“杀!”
眼见对方的头领已经被自己手刃,秦可拎着滴血的长刀,语气冰冷的对着身后的秦家班下了出击的命令。
秦可的话声一落,秦家班将近二百多号人几乎同时抽出了身后的制式砍刀,快步冲向了天胜门的帮众之中,一时间,整个街道嘶喊声四起,雪亮的刀光让人顿感不寒而栗。
在秦可的带领之下,秦家班的人如同狼入羊群,面对数倍于自己的对手,很快就展现了出来强悍的战力。
夜魁的死对天胜门的帮众来说,无疑极大的打击了对手的士气,而眼下看到秦家班如狼似虎一般的扑了过来,顿时感到了巨大的压迫感。
“轰隆隆!”天际传来了一声巨响,乌云开始遮蔽了个整个天空,大滴的雨点从天而降,整个街道很快就浸透在倾盆大雨之中。
秦可身先士卒,拎着长刀直插对方的人群之中,没道寒光闪过,地上便多了一具尸体,手中的利刃犹如一把翻飞的蝴蝶,几乎每一刀下去,都是血肉横飞,俨然成了一部血腥异常的绞肉机。
而秦家班中一直有个人紧紧的跟在了秦可的旁边,手中的长刀挥舞的也是异常的悍猛,虽然远不如秦可那样凌厉,但也砍翻了不少的人。
这个人正是爆炸头番东,似乎要把这段时间在青松武馆训练时的压抑彻底的发泄出来,番东整个人都陷入了近乎癫狂的状态,他的身体素质本身就强于一般人,而且经过在武馆系统的训练之后,终于展露了一些他潜藏的一些战力。
不过在秦可看来,他最欣赏的还是番东骨子里透出的那股狠劲,似乎一旦动手,那就绝对会是不死不休的死斗。
战斗整整持续了半个小时,最初的时候,天胜门这边还能勉强抵挡,可到了最后,由于秦可和他的秦家班实在是太过悍猛,在先头最能打的几百人相继被斩杀后,剩下的人已经完全丧失了斗志。
毕竟他们不是作风强硬的军队,而只是一群好勇斗狠的混混,一旦失去了最初的气势,就完全成了一伙乌合之众。
此时的街道上,只能用横尸遍野也来形容,血水和残肢断臂横七竖八的散落在了街道的两边,还有不少受了重伤倒地不起的,嘴里也发出了凄厉的痛呼,整个街道俨然一副人间地狱的感觉。
“太帅了,以后本姑娘就要嫁就一定要嫁给这样的男人。”
一直躲在橱窗后看热闹的一个小太妹顿时显得兴奋异常,尤其是看到秦可毫发无伤的击溃了几倍于自己人数的对手的时,眼神之中就只剩下了崇拜。
虽然她们也是这天胜门的人,但对于这个帮会她们并没有丝毫的归宿感,对于她们来说,大家只不过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而已。即便一个靠山倒了,凭她们的青春和姿色,自然会勾引到其他的靠山替代品。
“哼,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他这种男人肯定是不缺女人的,就算你倒贴,人家都不一定正眼看你一眼呢……“一旁那个先前嚼着口香糖的小太妹看到自己同伴这幅花痴的德行,当即酸气十足的挖苦道。
听到这几个小太妹谈论着秦可,一直盯着窗外的姚雪内心却感到了阵阵难以言喻的滋味。今天秦可疯狂的杀戮已经让她的内心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她怎么也想不通之前在自己面前那个好色无耻的小男生居然会是这般强悍冷血的黑道枭雄!
若说之前在她面前活活打死陈涛是出于愤怒的话,那刚才秦可的行为就是真真切切的杀戮。
姚雪毕竟是学医的,所以对这种血腥的景象接受能力甚至比这些小太妹还要强,只是作为临海大学医学系的高材生,她本身受到的教育就是救死扶伤,而眼下秦可的作为完全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杀戮!这是姚雪完全不能接受的。
只是姚雪虽然想要忘记秦可这个人,但似乎完全做不到,甚至就在刚才,她在看到秦可力战夜魁的时候,内心更是狂跳不止,难道说,自己对秦可当真还有着藕断丝连的情愫?
正在姚雪思量的时候,秦可那一边已经彻底解决了战斗,和他的手下开始最后的扫尾工作。
雨仍下个不停,空气中带着几分的冰冷,夹杂着浓烈的血腥味让人闻之欲呕,秦可看着已经四下逃窜的天胜门残余人马,不禁松了口气。
这次火拼,秦可的秦家班折损了十多人,重伤了三十多人,可以说是自出师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一回。不过相对天胜门的死伤将近五六百人,秦可损失的这点人手顿时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王虎这个时候突然走到了秦可的身前,说道:
“秦师傅,下一步咱们该怎么办?”
“留几个人把这里处理一下,剩下的人跟我去隆昌区,今晚过后,这北城就是咱们飞凤堂的了!”
秦可话声一落,秦家班的人纷纷收起了刀,骑上了各自的座驾,在一阵震天的轰鸣声之后,顶着瓢泼的大雨,直奔隆昌区。
第一百七十二章 摧枯拉朽
隆昌区算的上北城的最老的一个街区,十几年前的时候,这里也算的上是临海市最发达的商业区之一,甚至天胜门也一度将大本营建立到了这里,只是由于这些年城市改造之后,西街渐渐成为临海的商贸领头羊,隆昌区昔日的辉煌不再。
如今的隆昌区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红灯区,这里酒把旅馆夜总会林立,成为了滋生情se产业的温床,明娼暗妓遍布其间,高中低档一应俱全,成了了众多富人的销金窟,号称临海市的‘不夜城’。
临海警方曾经在多次在这里扫黄清剿,但奈何这里的se情产业根深蒂固,正所谓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隆昌区的整个地下情se业完全在天胜门的掌控之中,甚至形成了一整条完整的产业链,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其间的利润惊人,可以说,除了贩毒之外,隆昌区就是天胜门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
最早的时候,来这里做皮肉生意的妇女基本都是迫于生计自愿堕落的,可后来天胜门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也开始暗中用各种胁迫的手段让一些良家妇女甚至是女学生来为他们牟利,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天胜门奉行的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胁迫的女性多半都是通过人贩从外省直接带到隆昌区的,所以临海本地警方对此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今掌控隆昌区的天胜门头目是一个名叫鼹鼠的男子,鼹鼠早年只是个曾经‘二进宫’的人贩,鼹鼠早年刚入天胜门的时候,只是个负责给做皮肉生意女子专门拉皮条的角色,不过这小子头脑相当聪明,后来在帮一个帮会的大哥‘顶包’之后,渐渐开始在帮会有了点低位,最后凭着其对隆昌区‘业务’的熟练掌控,最终成为了这一带的头目。
而正在秦可带着秦家班的人,硬着大雨,浩浩荡荡的驶向隆昌区的时候,鼹鼠本人却正坐在一家名叫‘天香’的私人酒吧之中。
此时的天香酒吧之中,鼹鼠肥大的屁股坐在大厅最前排的沙发上,舞池上整齐的站着一排浓妆艳抹,表情风骚的女子,不时的在鼹鼠面前搔首弄姿,
“大哥,这几个都是最近从外省新来的妹子,要不要您亲自去‘验验货’……”只听鼹鼠旁边的一个马仔一脸的猥琐,语气讨好的对他说道。
“啪。”这马仔话没说完,脸上已经挨了一耳光,只见鼹鼠对着他骂道:
“你小子怎么办事的!?这tm都是一些残花败柳!你看看哪个腿都叉成什么了,上过他的男人最少也有三位数了,还有那个,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我早就跟你们说过,想赚钱,就要找些高档的‘货色’来,眼下我的‘醉香夜总会’马上就要开了,这可是高端夜总会,你总不能让我拿这几‘次品’来充门面吧!?”
“哎,大哥别生气。实在不行我在出去进一批‘高级货’。”
“妈的,跟我这么长时间了,半点都没学到!算了,让这些sao货滚蛋,给他们安排到一些地下旅馆去,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就滚蛋!”
“是!”
那个马仔闻言,对着台上做了个手势,那些女子见状,连忙离开了舞池。
这些人刚走,又有一个马仔走到了鼹鼠的身边,对他说道:
“大哥,你昨天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好了。人我已经带到了楼上的303包房,您要不要这回就去看看。”
“额!?”鼹鼠闻言,一张因为肥胖而满是赘肉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几分的喜色,用手拍了拍那马仔的肩膀,夸赞道:“干的不错,现在就带我过去!”
“当然没问题,不过大哥,那小妞太倔强,死活都不肯从了,要不要先给她嗑药?”
“哼,就算是tm的贞洁烈女,老子也有办法把他调教成荡妇,用药的这种东西实在太没技术含量了,最近我还是比较喜欢霸王硬上弓,女人这东西,只要有了第一次,日后自然会食髓知味,到时候,恐怕她还要求着老子和他上床呢,哈哈哈”说到这里,鼹鼠不禁的哈哈大笑起来。
“那是,若说这调教的功夫,鼠爷称第二,那谁敢说第一啊,呵呵。”那马仔满脸讨好之色的说着
“草,你小子啥时候拍马屁都一套一套了,不过嘛,我喜欢,行了,这回你事情办的很漂亮,这钱是我赏给你的,拿了钱赶紧滚吧”
鼹鼠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沓子钞票,直接甩在了那马仔的脸上,随后,拎着包房钥匙,哼着小曲,直奔三楼的包房。
天香酒吧的三楼全部都是包间,事实上,这整个三层都是鼹鼠平时用来寻欢作乐的私人地点,平时没有鼹鼠的容许,寻常人是绝对不能踏足的。
这一层的所有包间都没有彻底的装潢过,很多包间的门上甚至连个锁头都没有,倒不是鼹鼠为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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