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己也是一个怕死的人,跟以前被他亲手杀死的那些人一样,他的身子在颤抖,他的眼角在抽。动,甚至他身上任何一个器官都在不受控制的痉挛着;
震骇,恐惧,绝望……直到没有任何的感觉;
天公子突然疯狂起来,双眼如火炽一般血红,恶狠狠的瞪着香妃,歇斯底里的咆哮着:“你个肮脏的烂婊。子,竟敢用这种卑鄙的法子害我,我要把你凌迟寸剐,活活的折磨死你……”
天公子的手已经扬了起来,牙齿咬的‘吱吱’作响,只要是他能想得出的手段,他都要无情的肆虐在香妃的身上,他不想让她立刻就死,他要让她生不如死;
但是天不遂他愿,香妃比他想象中死的更快,早在香妃刚才疯狂大笑的时候,她就已经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她早就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又何必等着天公子下手?既然已达成所愿,她死而无憾;
血开始从香妃的口中汩汩流出,她死的时候,甚至还带着笑容;
她死时的神情看起来,更像是对天公子的一种嘲笑,她不仅为自己和太子报了仇,死的更是从容洒脱,不可一世的天公子竟然拿她一个弱女子没有办法,甚至连她的生死都左右不了,她的死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跟不可一世的天公子的较量中,香妃显然是胜者,处处都先行了一步;
“啊!!!!!!”
天公子的面孔因为极度的愤怒而扭曲,他疯狂的咆哮着,嘶声的呐喊着,怒火盈。满胸腹,如同尖锥,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大脑,却又发泄不出来;香妃已死,却不是被自己泄愤而死,她临死前嘲弄的笑容就像无数把利剑,一下一下的插在他的心口上;天公子出奇的愤怒,却又没有办法改变事实,现在就算把香妃的尸体挫骨扬灰又有什么用?她根本没有任何的知觉,现在就算有万般酷刑施加在身上,她也已经感觉不到了;
事实已经无可改变,天公子注定要死,却又注定报不了仇;
“哈哈!!!!!!杀人!我要杀人!!我要杀光所有的人!!!我要毁灭一切!!”
天公子真的疯了,从来都没有受过打击的他无可抑制的疯狂大笑着,他已经失去理智,他的武功更是不受控制,他也不想控制;
‘轰隆’巨响中,房间里的一切已经被天公子尽数毁去,尘土飞扬间,他更像一个疯狂的恶魔,歇斯底里的咆哮着,一路向外冲去;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面前任何的障碍物都承受不住他疯狂的一击,他就像是一个来自末世的毁灭者,所过之处,一片废墟;
“发生了什么情况?”
不时有黑袍人众闻警赶来,但连面都没来得及朝,就已经随着身边的残墙断瓦身首异处,七零八落;
天公子仍旧一路疯狂,遍身浴血,挡者披靡;
——
轰声雷震中,胡巨已是强弩之末,他自持有挟山撼海的力量,这本来是他最值得骄傲的一点,但是现在,他已经对自己彻底的失去信心;
他的意识已经恍惚,昏眩中眼前似乎有无数的星星闪烁个不停,他气喘如牛,双腿好似灌了铅,胳膊早已经酸麻的无力抬起,但是他仍然要进攻,对于快活王的命令,他死都不会违背,只要有一口气在,他就必须要击倒眼前的对手;不管他能不能做到,他都必须去做;
耿小蔫早已经对胡巨手下留情,若不是对眼前这个莽汉起了惺惺之念,他早在十招之前就可以将其杀死,现在,耿小蔫只是被动的迎击着胡巨一次次的进攻,他不趁势反击,却也无法阻止胡巨的连续进攻;
有些人总有一种信念,只要他(她)忠心于一个人,就会不顾一切的去尽忠尽节;胡巨显然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只要他不死,就一定要竭尽全力去完成快活王给他下达的命令;
所以胡巨的结局也只有一个,他只能死,因为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击败耿小蔫,酒力激发之下,耿小蔫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
但是耿小蔫却不忍心杀死胡巨,莽汉愚忠,本来就是一种悲哀,他又何必把这种悲哀再度放大?
两个人之间的战斗只好不停的耗下去,直到耗尽了胡巨的最后一丝力气,他是被活活累死的;
临死前,胡巨居然对耿小蔫露出了笑容,他显然早已明白耿小蔫对他手下留情,但是他却别无选择,他只能不停的继续下去,身为臣下的悲哀,或许死亡才是他唯一的归宿;
一笑之间,胡巨死的了无遗憾;
——
方晚已经遍体鳞伤,一道道的血痕清晰在目,鞭梢抽在身上,必定如钻心一般的痛;
但是方晚却始终一动不动,他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无可想象的地步,一般人承受了如此长时间的非人折磨,就算能坚持着不倒下,至少应该动一动,但是方晚却始终一动不动;
坚忍不拔的毅力,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山峰,巍峨不倒的山峰;
马鞭开始沉不住气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就像是铁打的,他开始对自己的攻击失去了信心;像这种隐藏在暗处的攻击,其实并不能发挥出马鞭的全部威力,他一轮轮的挥出长鞭,目的只不过是为了试探出方晚的弱点;他相信只要对方一动,他就会看出方晚的弱点,那个时候他就可以现出身来,给其正面迎头的一击,绝对可以一击致命;
但是方晚始终不动,马鞭当然就看不出他的弱点所在,也就渐渐的失去了耐心,出手一百二十次,每一次都是试探的虚招,试问有谁能有这么大的耐心?与其试探一百二十次,倒不如痛痛快快的与对手正面一战;
马鞭已经决定现身,就算找不出方晚的弱点,马鞭现在对自己也有绝对的信心,那一百二十次的试探并不是白施的,每一鞭都抽击在方晚的身上,就算没有内伤,至少他已经遍体鳞伤;
一个遍体鳞伤的人,在实力上当然会大打折扣,所以马鞭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至少他现在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
马鞭已经现身,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从来都不会轻敌,尽管明知道自己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他仍然以最稳妥的方式出现;他的身法轻如风,疾如电,一现身就展开漫天的幻影,每一个幻影都像是他的真身;他的力量已经凝聚一处,只要一鞭击出,必定是风驰电掣,风云失色;
马鞭正面的攻击绝对不会像方才试探时的招数,隐身时的攻击只有他实力的百分之四十,但是他现在已经现身,再加上他久已凝聚的爆发力,必定能发挥百分之百的威力;他相信自己的实力,也已经明显的判断出来,只要自己一出手,遍体鳞伤的方晚必定承受不住自己竭尽全力的一击;
此时的方晚的确承受不住马鞭的全力一击,他自己的心里也非常清楚这一点,因为这半天的忍耐已经耗费了他大部分的精神和体力,但是他却根本就不担心这一点;方晚不必去承受马鞭的攻击,因为只要马鞭一现身,他就有绝对的把握置其于死地,在方晚的面前,任何凌厉的攻势都无济于事,只要他的眼中有目标,就根本不会给对方出手的机会;
方晚对自己有信心,绝对的信心;
眼前有漫天的身影,似乎四面八方都是马鞭的真身,根本就无从分辨,更何况马鞭的出手速度也根本不给人分辨的时间,他从现身到出手,也许只有0。01秒的时间;
但是马鞭根本就没有机会出手,而方晚也只开了一枪;
一枪之下,所有的幻影尽褪;
马鞭无力的软倒在方晚的脚下,一颗黄金色的子弹已经穿透的他的眉心;
在那一刻,马鞭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武器都快不过子弹,而任何玄妙的身法,也都逃不过方晚的眼睛;
神枪方晚,本来就是一个神话;
“你应该被称之为枪神。”这是马鞭临死前最后的一句话,他用亲身的体会来验证了方晚的神话,这是他的由衷之言;
方晚却没有回答,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也许他早就已经自命为枪神,但也许他也深深的知道自己不能成为枪神的原因;
神枪方晚,或许他的枪同样有着不为人知的弱点。
正文 (二百六十四)实验室
快活王始终盯着监控屏幕,偌大的画面上清晰的显示着此间发生的一切,从天公子发狂,耿小蔫累死胡巨,还有方晚那冠绝的一枪,一切的过程,快活王都历历在目;他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任何人都看不出他此时的喜怒哀乐;
欧阳伦从金钟响起的那一刻就出现在软榻的旁边,一直垂首恭立,快活王不说话,他自然也不敢妄发一言,他只知道主人叫他来必定有所吩咐,所以他一直在等,保持这个姿势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他也的确是一个既有耐心的人;
快活王终于开口了,他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子,只淡淡的说了一句话:“准备一下,放弃这里吧。”
“什么!”欧阳伦显然吃了一惊,他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午夜兰花私人会所是主人苦心经营多年才创下来的基业,此地的重要性,实不亚于他们远在漠北的老巢,如此轻言放弃,究竟是因为什么?
本来快活王说出来的每一句话是任何人都不敢违背的,但是欧阳伦不同,他跟随快活王多年,所以在快活王的面前,他至少还有开口一问的权利;午夜兰花私人会所也是欧阳伦的全部心血,这些年来一直是他在发展壮大着这里的基业,午夜兰花就像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孩子,一夕之间就要放弃,他当然会舍不得;
快活王口中所说的放弃,其实就是要毁掉这里的一切,欧阳伦当然明白快活王的意思;
“主人……”
欧阳伦刚一开口,快活王就已经完全明白他的意思,摆了摆手,缓缓道:“我知道你放不下这里的一切,我也舍不得,但是形势所逼,我们不得不放弃。”
“就因为这几个人?”欧阳伦不相信屏幕上出现的人物能影响到午夜兰花的一切,虽然他们各自击败了自己的对手,但也只不过是暂时处于优势,而欧阳伦相信凭借午夜兰花的实力,完全可以控制接下来的局面,他心里有着绝对的把握;
“这几个人不是那么的简单,但他们却并不足以影响到午夜兰花的基业,只是另有一种潜在的危机,使得我们不得不放弃这里。”快活王缓缓的道,目光却注视着屏幕上的一个人;
顺着快活王的目光看过去,欧阳伦不由咦声道:“天公子?”他怎么也想不通,天公子怎么可能会对午夜兰花造成潜在的危机,双方本来应该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难道你没有看出来,天公子已经彻底的疯了?”快活王淡淡的道;
欧阳伦一惊,跟随快活王多年,他已经隐隐猜出主人心中的忧虑;
快活王继续道:“像天公子这种性情的人,本不应该在突然之间发疯的,之所以会这样,必定是因为他受到了无可挽回的伤害,也是我的一时疏忽,想不到他竟然会输给一个女人,此刻他在我们的地盘上出了事情,后果当然会相当的严重。”
“主人担心的是地藏?”欧阳伦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不错,地藏一系以杀人为业,虽然在势力方面比不上我们的庞大,但是其实力却较我们要强的多,地藏更是多年不出世的老魔头,一旦与地藏一系发生冲突,对我们有百害而无一利,更会从很大程度上影响我们未来的计划,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只能放弃午夜兰花。”
快活王顿了一顿,紧紧皱起眉头,继续道:“就让这几个人留在这里陪葬吧,记住,不要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