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高速,就是一段加一段的沥青路和略显崎岖的土路。汽车车灯照耀着前方的路,扬起的黄沙、尘土,都有些让李凌看不清楚了。
路不好走,速度就放了下来。这时候,就显得有些无聊了。
李凌本想打开车内的收音机,或者听广播。或者听点音乐解闷,但转念一想,郭枣儿就在身边,哪里能放着这么个大好资源不用呢。于是,李凌找到了话头子。兴奋道:“枣儿,你唱歌我听,好不?”
郭枣儿听李凌冷不丁冒出这么一个要求,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啊。我,我不大会唱歌。”虽然和李凌关系亲密,但两人之间地交流实在不多,了解也不多。
李凌笑道:“你的声音那么动听,用一句比喻叫好像黄莺一样,怎么不会唱歌了?而且我是你未来老公,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郭枣儿听李凌嘴里又没有一句正经,忍不住轻轻用手拍了一下他,以示抗议。但也不再坚持,她想了想。眼睛望着车窗外,好像看到了很远的地方一样,她清音一起,便让李凌忍不住浑身一阵。
“宫……商……角……徵……羽,五……音……化……无……极……”
郭枣儿唱得歌十分怪异,每一句的音都似是一样,变化不大,而且音调简单,就是升降地改变。但这非常轻的音乐在郭枣儿轻轻地吟唱下,竟是如此的悦耳动听,李凌好像感觉到面前有人穿着宽大华丽的袍子,在翩翩而舞。又觉得自己好像脱离了这个虚壳,跟着枣儿地歌声飘到了很遥远的地方。
一曲终了,却好像绕梁三日,久久挥之不去。
郭枣儿唱歌的技巧可能不比丁嘉,但她挑的这个奇怪的歌,在深夜寂静听来。却好像敲在了李凌的心头,引起了共振一般。
李凌怀着一种“心如明镜台”的心态,问郭枣儿道:“枣儿,你这唱的什么歌?我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今天听来。却觉得是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
郭枣儿莞尔一笑。说道:“这是楚歌。一直流传在此地啊,你竟然没有听过。”
楚歌?李凌心里一凉。这不就是投水的屈原同志喜欢地?这些作古的东西,李凌怎么可能听过。他这才想起郭枣儿是学考古的,没想到她连歌曲也是古曲。
李凌自我解嘲地笑道:“哈哈,看来我有成为屈原的潜质啊。我觉得这歌特别好听,枣儿,你再唱唱,好不?啊,不过,屈原没有我这好福气,可以听老婆唱。”
他一贫嘴,让郭枣儿又忍不住红着脸笑了,她习惯了李凌的贫嘴,倒也从来不和他争辩,只一个人抿嘴笑着。
李凌特喜欢看她这模样,在一旁继续打趣:“怎么了啊,老婆快唱歌啊,要不我一会儿开车睡着了……”其实,现在还没到十二点,哪里有那么容易睡着?何况还有美人在侧,李凌兴奋还来不及,怎么会眼皮打架。
对于李凌的“无耻”之言,郭枣儿只当什么都没听见,但停顿了几秒,轻音又起,这次不再是平仄简单但听起来如泣如诉的楚歌,而是和楚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越曲,一样清雅淡然,敲人心扉。配着郭枣儿出世一样的声音,让李凌不由产生从内到外一种空灵地感觉,说不出的受用。
就这样,李凌在精神极度享受的情况下,把路程跑了一大半,旁边的郭枣儿有些乏味地掩口十分淑女地打了个哈欠,李凌一看时间,已经到了十二点半,他赶紧说道:“再忍忍,马上就到了,还有十来分钟就过桥,过了那桥,就到了城区了。”
郭枣儿点点头,给他一个微笑,说道:“嗯,没事。我还不困。”她正说着,忽然脸色一变,指着前面树林掩映处说道:“嘿,李凌,你快看,那里是什么?”
李凌听郭枣儿惊呼,不由把速度放慢,车灯打亮,只见路边有一辆吉普车停在一旁,旁边隐隐有一个人在那点着烟。郭枣儿显然也看清了,她说道:“好像有个人呢,他的车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
李凌支支吾吾“嗯”了一声,不想做回答。
这深更半夜的,一路开过来就没多少车,谁知道这人是不是什么打劫的?投鼠忌器,何况车上还有郭枣儿,李凌还是有些担忧的。所以,虽然听到郭枣儿着急地说,李凌还是就想糊弄过去,出门在外,什么事情都难说,万一碰上什么事,那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李凌开着车,速度还不由加快,想快点从那车旁边绕过去。他扫了那边一眼,那人看来了一辆车,有起身的意思,但不知怎么又蹲了下去,继续停在旁边抽烟。李凌看不清他地脸,只看到厚厚的烟圈往上直冲。
郭枣儿一直关注着车外,见李凌没有朝那人开去,而是绕向旁边,不禁急了:“你怎么不过去看看啊?说不定那人出了什么事情,咱们去帮帮啊。”她说着还双手都放在了李凌的臂膀上,晃动着李凌。
李凌不明白郭枣儿怎么就不会吃一堑长一智,明明刚刚被绑架,现在居然还愿意在深更半夜的时候充当“好人”,李凌把车已经开离那吉普车二十几米远,旁边的郭枣儿已经胀得小脸通红,暗地里懊恼李凌怎么就见死不救。
李凌不想太拂郭枣儿的意,而他在开地过程中,倒也注意观察了一下那人,他还蹲在地上抽烟,没有站起来拦车地意思,虽然外面黑漆漆看不见有没有帮凶藏着,但李凌已经驶出这么久,还不见周围有什么动静,他不免也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或许那人真地是遇上了麻烦。
李凌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
两人身体惯性地往前一倾,郭枣儿感激地望着李凌,李凌又停了一会儿,这才把车门打开稍许,往后探头一看,又关上车门,把车往那吉普车倒开过去。
李凌摇下车窗,喊道:“嘿,出什么事了?车坏了?”
那人已经叼着烟站起来,一副傻愣愣地望着李凌,没想到李凌会去而复返。他吼了一嗓子,“**,车抛锚了。”
李凌靠近才仔细看清这人,是一个穿着白衬衣的大胖子,衬衣完全箍在了身上,下面都没有系皮带,直接一条半旧军裤给裹腹,也是一个啤酒肚,感觉都要把裤子给胀破了。
李凌一边打量着,和郭枣儿两人都心里想着,世上怎么有这么大体积的人。但口里自然不能这样说。李凌现在已经放下了警惕,开门下车道:“我车上有工具箱,哪里坏了,我也不懂这个,不晓得能不能帮上忙。”
那人摇头道:“不行了,发动机烧了,**,什么破车。今天肯定搞不定了,得明天再说,到时候再找人来把这车给整整。”
李凌想想也对,说道:“前面还有二十来分钟就进城了,我载你到城里去住一夜,明天再说。”
那人没想到李凌会这样热情,眼里放出光芒,笑呵呵道:“原来前面就是县城?**,我还以为老子得在这里晾好多天啊,**,这里的蚊子真是又大又毒,我蹲了二十几分钟,至少吸了我一斤血。”
李凌听那大胖子说着粗口,说着夸张的话,反而感觉特亲切,这比那些假正经的老师要生动多了。
李凌对那胖子说道:“你看把你东西拿上,赶紧上车吧。现在也不早了。”
大胖子嗯了一声,说道:“也没啥东西,上车吧。”说着,就直接去开李凌的后车门,一边嘴里嘟囔着:“没想到你还去而复返了,这一路来了好几辆车,都当老子是路灯,完全无视!娘的。世态炎凉!”
他嘟嘟囔囔上了车,才发现前面还坐着一个美女,眼睛一亮,对钻头进来的李凌说道:“兄弟,你老婆啊?好福气啊!”
李凌嘿嘿两声干笑,郭枣儿听外人这样一说,头往下一低,都快挨到腿了。李凌解释道:“还不是,未来老婆,拉回家见老爸老**!”
那胖子会意地笑了笑,不再说话。
李凌关好车门,卯足劲往县城进发。
那胖子坐在李凌车后,一阵瞎侃,又是递烟又是哼曲子,让李凌都有些无语了。结果他还说了句更无语的话,让李凌有些傻眼了:“兄弟,你家既然在这,我就去你那住上一宿,省得去外面旅馆里,麻烦!”
正文 第九十五章 熟悉的家
李凌一听那大胖子要回自己家里睡,人的本能抵触还是伸了起来,换做谁,路上搭一个陌生人进城已经是极限了,哪有把个完全不搭架的人直接往自己家里带呢?
但是太直接的拒绝,李凌不大好意思说。但是那大胖子完全不客套,只非常硬生生地说要在李凌家里住,连一句征求李凌意见的话都没有说。李凌只好十分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我家里地方比较小,也比较简陋,就怕师傅你嫌弃。”他说着,才发现不知道胖子姓名,只好找了个最笼统的说法,叫别人“师傅”,于是又补充道,“师傅怎么称呼?”
那人摆摆手对李凌说道:“给面子就叫我声虎哥。”
“唔,虎哥。”李凌诺诺叫着,“小弟姓李,凌波的凌。”他回答着,总觉得有些别扭。也是,一般他和别人打交道,都是先生、教授这样称呼,平日里说的都是冠冕堂皇的奉承话,哪里像现在这样,称兄道弟的,让李凌反而觉得这种毫不做作的交道有些不习惯。
他见虎哥完全不理会自己的话,只好又“厚颜无耻”地说了一遍:“虎哥,您去我家住,那可能得跟我挤挤。我家地方小。”
那胖子摇手笑呵呵道:“没关系,没关系,老弟你客气啦。哥哥我只要有张床睡就行。”
李凌尴尬地笑笑,不知该说这胖子什么好。心想他看样子也不像什么坏人。自己也别想太多了。平日里在学校呆太多,倒把李凌弄得有些小家子气。
李凌既然打定主意“收留”这个体积几乎有自己两个大的虎哥,倒也不做其他想法,他于是又调侃起来:“虎哥,你那个身形。我跟你挤一张床非得成肉饼不可。”
虎哥一愣,把个肥脑袋伸到李凌和郭枣儿中间说道:“你干吗要和我挤一张床?那俺弟媳妇睡哪?”他这弟媳妇指地自然是郭枣儿。
这话一说,郭枣儿刚刚收敛的红晕一下子又从玉颈冒了出来,布满了两颊。李凌从后视镜里看着虎哥。虎哥刚好也从后视镜里望着李凌,四目相对,虎哥炯炯有神的眼睛射出来的淡如无物的光芒让李凌无比地尴尬。他看李凌看着自己,便对他说道:“怎么,难道你不跟她睡,还让弟妹跟我睡?”
这话一出,李凌差点没有翻车,他急急地转着方向盘,差点就往旁边的树上撞去了。虎哥明显是逗着他玩的,这时候不禁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在郭枣儿听来竟有些毛骨悚然。虎哥从后面伸出肉掌拍着李凌的肩头,说道:“老弟,早些跟弟媳妇把酒给办了,当然了,那些都是形式,没什么必要。关键是两人自个儿过得开心就好啊。”
李凌和郭枣儿互望了一眼,不明白这个虎哥怎么话说得那么散,一下子还能扯得这么远。李凌干干地嘿嘿笑了两声。郭枣儿则看了李凌一眼,重又把头垂下。
那虎哥看着李凌“小两口”。一个动不动害羞,一个书呆子,觉得十分有趣,一个人坐在后面暗笑。
这里离城区本就不远,路也好走,李凌开着车一飙就看到了公路桥上收费站地灯光。下了桥,就可以看到小城里孤独的路灯灯光。这个时候的小城,基本上在沉睡当中。街面上除了一两个在路旁花坛上“栖息”的疯子、无家可归者,基本上看不到人影。李凌看了看表。刚好十二点。
他看着熟悉的街道,心里一阵微波荡漾。家乡真是十几年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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