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于一切,这种话只适用于普通百姓。虽说也有蛮多犯罪的富人和官二代官三代受到惩罚,但是基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还是有很多人逍遥法外的,只不过没有被报道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而已。
夙凌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不少杀了人的有钱有势的人,在递交了一份精神出现问题的病例之后,便能够被无罪释放,大摇大摆地从法律的漏洞下逃脱罪责的案例。
明知道对方是有罪的,但是那又有什么用?一切按照法律程序来走,成了很多有权有势之人为非作歹的保护伞,这还只是明面上的,背地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来为他们遮掩罪行的招法,那可就数不清了。
如果真要按照夙凌的性子来,这些人都该死,但是这些人往往都可以不用死。长此以往,这种走法律漏洞、以钱权压人的行为只会越来越多。
生活在法律统治的社会背景里,无权无势的夙凌对这种现象无能为力,但是现在,她是活在武力至上的世道,一旦让她碰到了这种渣滓,直接一刀宰了就行了,哪里还需要等待法律的重重审核,最终却是换来无罪释放的坑爹结局?
暴力并不可取,但是有些时候,唯有暴力才能够最直截了当地解决问题。
公平与平等,不仅需要法律保驾护航,更需要合法的暴力在背后作为辅助性的震慑力量,双管齐下一起肃清人世间的种种不平等。
只是合法暴力的范围太难界定,每个人心目中对于是非善恶的判断也是不相同的。同时合法暴力也存在着太多的风险,一旦稍不留神便会分崩离析,制造出更大的麻烦和动(禁词)乱来,是以这种力量才没有被现代社会所容许。
夙凌是个很奇特的人,她心里对于是非善恶有着自己的一套准则,心中也有着一杆衡量的标尺。很多时候,外界所存在的法律可能都远没有她心中的那杆标尺来得精准。
亦正亦邪的侠士,很多时候他们的作为都代表着百姓们内心对于正义与邪恶的态度。比如劫富济贫的侠盗,虽然干的是盗窃的事情,但是支持他的人总是远多于反对他的人,因为他做到了“侠”这个字所代表的那份使命。
夙凌就是这样一个侠士,一个我行我素、不畏强权所动摇的侠士,只因她本身具有与强权相杭衡的实力和魄力。如果世界上能有更多她这样的人,只怕老百姓们非但不会反对,反而是拍起手掌大力欢迎吧。
苗香蝶有些天然呆,智商或许不高,但是情商绝对不低,不然也不会在短短几天的相处之中就悟出了夙凌的本质。
人妖部落的子民对于外界的人都抱有极其强烈的戒备心,她们将自己以外的人都视之为恶,总是觉得他们对自己饱含着深深的恶意。苗香蝶信赖着夙凌,她想将夙凌介绍给她的朋友认识,同样也期待着猫族的人可以明白,世间到底还是有正义的人存在的。
此外,她极力邀请夙凌护送自己去猫族,还有另一个不算原因的原因。她心底总是隐隐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只要有夙凌在,一切都会好转起来,任何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也能够保全她的朋友及其族人的安全。
不晓得苗香蝶竟是对自己抱有如此高的期望的夙凌,只道她是担心再度被拐卖而迫切需要一个保镖护着,自然也没有多想。等到她去了猫族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她都不得不感慨,这个苗香蝶果然是大智若愚、未雨绸缪的人啊。
有了夙凌的陪伴,苗香蝶这一路的游玩可谓是舒服到了极点了。一来不用担心身上没钱可以吃饭住宿的问题。因为“灵枢公子”很有钱啊,没钱了也没关系,她大晚上出去转溜一圈回来之后就有钱了。
二来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有这样一个人气高到爆表的人存在,走到哪儿都会有人热情地为她们指路,根本就不存在找不到路的情况。
三来则是不用担心各种人贩子和坏人。“灵枢公子”动都不用动一下便能将那些宵小给碾压得爬不起来,哭爹喊娘地跪地求饶。
苗香蝶敢用自己短短两百零九年的人生经历起誓,她从来没见过这样厉害的人,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啊!
一句话总结,跟“灵枢公子”在一起真的是太有安全感了!
—题外话—
这个是阿玄对于社会上一些现象的看法,也是这个文要传达的一些态度,可能表达的能力不够,有哪些说的不太准确的还望别太介怀
☆、288。第288章 好想去死一死啊!
夙凌和苗香蝶之前是被逍遥楼的人给运到了桐和州,那里和大景镇之间的距离足足跨越了一整个广东省那么多,而苗香蝶的朋友所在的猫族人妖部落则是在距离大景镇不怎么远的地方,是以,她们俩现在得往回走才行。
先前苗香蝶怕自己迷路了会误事,所以足足提前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始从家里出发。试想一下一个人为了从广州去到深圳,足足提前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始出发,此等迷路的功力,想想也是醉了。
不过出门的当天苗香蝶就被拐卖了,这期间经历了那么多,也不过过去了那一个多月里面的那个“多”的部分。是以,现在距离猫族的大娘娘的寿辰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夙凌和苗香蝶两人一路走一路玩个痛快了。
两人像是相携出游的好友,一路走到哪儿就吃到哪儿,玩儿到哪儿,玩儿得乐不思蜀,几乎都将猫族的事情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在走过大半的距离,途经某一座城市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儿事情,叫夙凌不得不感慨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看过的小说里面,那些很令人吐槽的桥段果然都是存在的,作者君诚不我欺啊!
在某本不知名的词典上有这样一句话:有这样一种东西,遍布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总会在不经意间就从某个旮旯里蹿了出来往你身上扑,将你雷得外焦里嫩,神经炸裂,却又不得不感慨着它出现的频率和眼熟度,以及它所造成的叫人无法直视的画面感。
而这种绝无仅有的奇葩物质呢,它的名字就叫做——狗血。
生活中处处有狗血,而有些狗血的存在就是为了刷新你认知的下限,提升你的毒舌能力,给你提供吐槽的素材,并且在你脑子里的弹幕不断蹦出来的时候,给予你五雷轰顶的焦然感和一万头草泥马神兽呼啸而过的三观尽碎的画面感。
妖界是以州来划分地理位置的,感觉就类似于现代社会的省,一共分为四个州,分别是桐和州、醴和州、庆和州以及浦和州。
其中,幅员最辽阔、水运最发达的当属桐和州,类似于现代社会里的珠三角一带;醴和州是妖界的首府所在之地,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北京一带,也是最有钱、经济最繁荣的地方;
庆和州是妖界风景最美的地方,以婉约小调式的风格闻名全中天界,类似于现代社会的江南一带;浦和州是平原大漠风貌,想要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这里是首选之地。
大景镇是桐和州范围内的一个小地方,位于最南端的部分,隶属于九河县,九河县隶属于平港城,而平港城则是桐和州的几个大城市之一。现在,夙凌他们是在桐和州的州府——桐和府这里,想要倒回去平港城下面的九锡县,这路程真不是一般的远。而夙凌她们遭遇到的狗血事件,就是在路过平港城的时候。
这天,夙凌和苗香蝶两人一身轻松地经过了平港城的入城检查之后,便进入了城内。本来出城入城都必须出示通行凭证和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居住证的,这方面苗香蝶倒是没问题,可问题是咱们夙大魔王没有啊!
不过不怕,人家有妖族少主赠送的随身令牌,拿出来往人家守门官兵的面前一亮,顿时收获无数尊敬和礼遇,这等待遇实在是让夙凌再度感慨有后台真幸福!
入城之后,两人照样准备在平港城这里吃喝玩乐一番再上路,于是按照惯例便是先去找客栈下榻。土豪附体的夙大魔王自然不会吝啬钱财,于是找了个路人问了一下城内各个客栈的情况之后,便跑去最大最豪华的云来客栈登记去了。
能够称得上最大最豪华这几个字,云来客栈自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进去的,里头的店小二和掌柜的态度也是极好的。夙凌在询问了一下之后,便要了天字三号房,让店小二带路引她们去看房间。
不是她不想要天字一号房,而是这房间已经有人定了,二号房嘛……太二了她不喜欢,于是就勉强选了个三号房。
这一路上夙凌和苗香蝶两人都是同住一间屋子,好在每次住的都是豪华套间,房间够大床也够宽,再加上某大魔王不拘小节,某小蝶儿傻乎乎不谙世事,倒也没闹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笑话来。
订好房间,安置好换洗衣物,在房间里稍稍坐了一下下之后,夙凌便和苗香蝶一起出去觅食去了。所谓觅食者,寻觅美食也。
身为吃货同好会的成员,夙凌和苗香蝶两人出了云来客栈之后,猜拳选了个方向,然后一路走一路狂扫,在摊位上吃了还不止,还要打包一份边走边尝。
结果一条街还没走完,这两人手上已经放不下任何东西了,全是各种打包带走的美食,看得路人目瞪口呆,心想着这两人到底是不是饿死鬼投胎啊。
无奈之下,夙凌和苗香蝶只得将手里好多还没开始吃的美食都分给了在街上乱跑乱跳的小孩,有一些还分给了行乞的乞丐,然后……她们又觅其他美食去了。
在看到有摊子在卖臭豆腐的时候,苗香蝶眼睛一亮,撇下夙凌就直往那边跑。看着那没头没脑瞎跑的呆妞,夙凌刚想让她小心一点别被行人给撞了,就看见那呆妞直挺挺地往杵在那儿的路人的后背撞了上去,结果“咚”地一声倒地上了。
摊开手掌掩着面,夙凌真不想让别人知道那呆妞跟自己是一伙儿的,好丢人啊有木有!只可惜她的想法才刚在脑海里浮出来,还没付之行动的时候,就见那呆妞冲着自己挥舞着小爪子,一脸兴奋地喊道:“灵枢公子,这边这边,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诶,你快点过来看看!”
看着周围的人一脸“兄弟,你家妞儿挺呆的”的揶揄表情,夙凌表示好想拿起弑天将苗香蝶给戳死。她当初真的是脑抽了才会答应跟这呆妞一起上路,好想去死一死啊!
—题外话—
夙凌手捧着一堆美食一脸呆萌地看向大家,“拿美食换推荐票,妞们,换吗?”
☆、289。第289章 灵枢公子的授徒心经
没好气地瞅了瞅苗香蝶挥舞着的小爪子,夙凌强忍着想要将这呆妞掐死的冲动,拖着沉重的步子不情不愿地往她那儿走了过去。
瞧着她一脸兴奋地想要往人群堆里挤,奈何人矮腿短力气小,拼了老命也挤不进去,反倒是屡次被挡在前头的人给撞出来了。
哎哟喂!好可怜的小短腿呐!
低下头瞧了瞧自己的一双大长腿,身高一米七八的“灵枢公子”表示优越感爆棚,适才被郁闷到的内心顿时满血复活,这滋味儿简直不能更美。
喜滋滋地走了过去,将身高勉强算是一米六的苗香蝶小盆友一把抓起扛在肩上,脚下用力一蹬,一个翻身就越过了滚滚人墙,直接溜到最前面去了。
苗香蝶的惊呼才刚爬上喉咙,还没来得及从口腔里发出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