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隐藏多年的三段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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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隐藏多年的三段情-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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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晓婕却受了委屈似的,撅起嘴唇说:“麦淇姐,你这样说,太过分了吧。闻屿他毕竟有好几次差点死在拍摄途中呢,譬如去可可西里无人区拍藏羚羊那一次,要不是有科考队发现,他早就在那儿魂归西天了,你说,有这样做秀的人吗?” 
  “谁知道那科考队和他是不是一伙的,况且那些报道的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我冷漠地说。 
  “对!说得好,麦淇,我赞同你的观点。”贝明俊晃晃悠悠地进来,加入我们的谈话。 
  他是个看似朝气十足,却又总是拖拖沓沓的男孩,是于晓婕同校同系毕业的男友,又同到我们报社暂做实习记者。白净清爽的肌肤、稚气消瘦的脸庞,以及总是带着一点诡秘的坏笑,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比于晓婕更稚嫩些,但他从来不愿叫我“麦淇姐”,直呼我的名字,而我也因他长得有几分像英国球星贝克汉姆,习惯亲切地唤他“小贝”。 
  “阿俊,你说话要有根据。”于晓婕把本该对着我的矛头,指向了贝明俊。 
  “你们女人就是没脑子,男人长得马马虎虎,又会招摇几下,就神魂颠倒了,以为人家放个屁也是香的。”贝明俊白了一眼于晓婕,望见我了,又连忙补充道,“除了麦淇。” 
  于晓婕涨红着脸,僵直地伸着手臂,手指几乎指到了贝明俊的鼻子,一副可爱的咄咄逼人的样子:“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遍!” 
  贝明俊毫无气势地节节败退,嘴上却说:“你喜欢他,找他去吧,我不在乎!” 
  我突然有些暗自好笑,何必和小孩子去顶真呢?弄得鸡犬不宁。于是,我连忙站起来,和颜悦色地劝架,他们也大约迫于场合和刚来实习的身份之故,来回争执了几句,便顺水推舟地很快平息下来。 
  四周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安静,静得能清晰地听见身边两个怒气未消的孩子粗短又急促的气息声,它们相互配合着,像海浪的潮汐,抑扬顿挫。 
  心中的郁闷已在吵吵闹闹中消退了大半,我无所事事地待了一会儿,将思绪拉回到那篇迫在眉睫的人物专访上。然而,关于闻屿,我到底该怎么写呢?那场采访在我心里积累的厌倦感已经使我很难用和风细雨的笔调、不带任何情感色彩地将他白描出来,我似乎急不可待地想说点什么。 
  出于报纸的广泛影响和有理有据的基本职业道德,我还是用纪实手法叙述了此次对闻屿的访问,并在对话描述的过程中,夹杂闻屿以往拍摄经历、所获成绩等等的内容,只是在那篇稿子的结尾处加上一段泛泛而谈的隐晦评语: 
  ……曾几何时,有一首叫《雾里看花》的流行曲在街头巷尾广泛传唱,当人们将那句‘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的歌词烂熟于胸的时候,是否真正理解歌曲创作者的良苦用心?这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却也是个‘雾里看花’的时代。然而无论是新鲜事物,还是新鲜人物,若是故弄玄虚,叫人眼花缭乱,难辨个中真假伯仲,而后博得世人一时之宠,都将是昙花一现的雕虫小技,对于我们广大老百姓来说,要的只是真真切切、明明白白…… 
  尽管我措词尽量得体,发泄得尽量藏而不露,还是让主编毫不留情地否决了。 
  “这样的评语简直胡闹!”主编指责说,“小姐,这是一篇人物专访,你不会不知道吧,放进这样一段点评,明摆着和采访对象过不去。” 
  “事实上,闻屿就是擅长让人‘雾里看花’。”我说。 
  “他擅长什么不用你操心,你的任务就是往他脸上贴金,让所有采访过的人和我们报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白吗?”主编边签字边振振有词地说,又嘱咐,“把最后一段删掉。” 
  对于主编这种浮夸的办报方式,我深为厌恶,从主编室出来,把稿子交给版面编辑的时候,并没有提删段的事情。 
  第二天,几十万份报纸载着我的那段言论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飘洒出去,我料到会有几个如于晓婕那样对闻屿心存好感的读者对此提出异议,打电话来报社。譬如,有情绪激动,要求作者对此空穴来风的评论给予解释的;有无关痛痒,询问文中是否暗喻难言之隐,或者闻屿到底是如何之人的;当然,也有认为文字犀利,拍手称快的。但是,我没有想到闻屿本人对此倒有些事不关己的悠闲。 
  那天下午,主编一到报社,就握着一份皱了吧唧的报纸闯进我们办公室,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耷拉在圆鼓鼓、油光光的脑袋上。 
  “麦淇,你到底要干什么?想弄垮我们报纸,弄垮我呀!”他怒气冲冲地说,手中的报纸像鼓棒一样不停敲打着我的桌子。 
  “您这么说太严重了吧,我不过是有感而发地写几句,又没指名道姓说人家。”我不以为然,甚至有几分得意地说。 
  “你是没指名道姓说人家,可人家指名道姓说我了!那么多电话打来做什么?还不是让我主编下不来台,还不是得有我主编替你们扛着!”   
  《红衣》第一章(8)   
  “读者信息反馈,各抒己见,有什么不可以?您也太在意您的主编位子了吧!”我也没好气地说。 
  “你说什么?”主编圆润的脸蛋涨得通红,突然一甩报纸嚷道,“看来,你是还没被骂够!”然后,四面望望,扯着嗓子喊:“小李呢,叫他来见我!” 
  小李是那篇文章的责任编辑,我也有点恼火了,腾地一下站起来,冲着主编说:“这稿子是我写的,您的意见我也没有告诉他,这件事整个和他没关系!” 
  “这个蠢货!”主编愤愤地自语,又用讥讽的口吻说,“没想到,你还挺硬气。” 
  “比起您那浑身的软骨头,大概要硬气一点。”我已经毫无顾忌,轻轻松松地将心里话全抖搂出来了。 
  “好,好,好。”他呼吸急促,仿佛说话也困难得很,“你硬气,你正气,我们报社庙小,留不起你这个大菩萨!” 
  我早有心理准备,他这么一说,心里反倒坦然了,正想用什么不屑的方式表达不干的意思,却听见身后有人说:“这位主编,三思而言,这样优秀的记者弄丢了,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了。” 
  那声音透着几分目中无人的孤傲和艰涩,又有几分熟悉,我回头一瞧,竟然是闻屿。穿着沙洗过的淡灰色薄牛仔,交叉着手臂,松松垮垮地倚在门框上,一副浪荡游子满不在乎的神情,看样子像是待在那儿有一会儿了。 
  “这位是……”主编暂时抛下了我。 
  “我是闻屿,拍照片的那个。”他说话的时候慢慢舒展身子,而让人难堪的傲气渗透在他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字音里。 
  “啊——闻屿,哦,闻先生,久闻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主编殷勤地与他握手,“闻先生,关于那篇人物专访的事,真是非常抱歉,您到我办公室,听我慢慢跟您解释。” 
  “不用了,我路过这儿,顺便来看望麦淇小姐。还有,这稿子写得很不错,我喜欢。”他说着,直截了当地盯着我,我立即尴尬地将目光避开了。 
  主编不知所措地瞧了瞧我,又望了望闻屿,终于恍然大悟似的说:“对,对,闻先生认为不错,那就是不错,刚才和麦淇探讨这稿子激烈了一点,各抒己见嘛,大家都别往心里去。” 
  然后,二话不说地将我拉到一边:“麦淇,你怎么不早说呢?你们俩之间闹别扭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啊,弄得大家都不得安宁。”主编说得和和气气。 
  “谁和闻屿是‘我们俩’?”我哭笑不得地说。 
  “好了,我也是替你担心,怕你话说过头了,得罪人家,不好做人,既然是这样,这事就算了。”主编和我说完了,又走到闻屿身边,故意大声劝慰道,“麦淇呀,闻先生希望你留下,你就留下来吧,可别嫌我们这儿庙小。” 
  我还没想好该“回敬”主编些什么,一直没有露面的于晓婕不知突然从哪儿冒出来,兴奋过度地非要闻屿在她那条崭新的白裙子上签名,惹得报社里一下子乱糟糟的。 
  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空,光线显出朦胧而凌乱的嫩黄,在空气里慢慢地散化开去。我和闻屿默不作声地走出报社,我对他不可名状的怨气已发泄殆尽,而他“出手相助”的行为,我除了一丝复杂的感激之外,更多的是觉得莫名其妙和无法理解。 
  报社的门口停着一辆陈旧的青灰色三菱吉普车,外观漆色斑驳,那种沧桑感仿佛只有在经历浩劫的老人脸上才能看到。 
  “天气不错,我请你吃饭,赏脸吗?”闻屿仰了仰脖子,让阳光落在脸上,然后径直像那辆吉普车走去,开到我身边,打开了车门。 
  我迟疑了一下,坐了上去。 
  “还是我请你吧,无论如何,我该谢谢你。”我面无表情地说,“其实,你根本没必要替我说话,那个报社并不适合我。” 
  “你觉得我是在替你说话?”他转动着车钥匙,车子疲惫地抖动起来,发出软弱无力的抗议。 
  “那你是为什么?” 
  “我只是替我的那篇人物专访说话。”他盯着前方,仿佛漠然地说。 
  我突然忍不住轻笑了一声,那种真实、善意的笑,使僵固的气氛立即松动起来。 
  “看来,你也不是不会开玩笑啊,为什么总是那么不近人情呢?”我说。 
  “你问我吗?我也正想问问我自己。”他转过脸来,随意地望了我一眼,却是一种从来不曾有的随和。 
  沉默了稍许,他问:“想去哪儿?” 
  我说:“你带路,我请客,够意思了吧。” 
  他隐隐含笑着,目不转睛地开着车,我用眼角的余光漫不经心地瞟了他一眼,那个如皮影戏里走下来的完美的侧面图就一直在我眼前的玻璃上晃悠。突出的眉骨、高挺的鼻子和微微兜起的下巴,让我想起曾以俊美优雅著称的美国影星格里高利·派克,若是去掉闻屿身上那些尖锐的桀骜不驯的棱角,略显温和一点,儒雅一点,他的整个样子也许会比格里高利·派克更完美些。 
  “这家川菜馆不错。”闻屿的话打断了我的感觉。 
  “悉听尊便。”我说。 
  川菜馆的布置很土旧,刻意渲染六十年代那个红旗飘飘的特殊而如梦如幻的历史时期,白灰粉刷的墙壁上挂着大幅的毛主席画像,喇叭里播着《伟大领袖毛主席带领我们向前进》。   
  《红衣》第一章(9)   
  “呵呵,喜欢陈旧,对了,还有你的老爷车。闻屿,难道你不想活在这个世界吗?现实的世界?”我一边找个位子坐下来,一边随口问他。 
  “我不活在这个世界,难道我活在地狱不成?”他把菜单推到我面前。 
  “你点吧。”我笑了笑说,“不过,你总让人觉得不太正常,琢磨不透。” 
  他抬起眼皮,怔怔地瞧了我两秒钟,欲言又止地浅笑了一下,嘴角滑过一个漂亮的弧形,转而向服务员点起菜来。 
  一个辣子脆肠,一个豆腐鲫鱼,一个麻酱凤尾,一个蓉城鸳鸯卷,两瓶啤酒,简简单单,那份毫不做作的清淡朴素,又叫人难以与他自恃清高的傲慢联系起来。 
  “知道吗?你身上有种很矛盾的东西,譬如,好像满身时髦,又似乎看不起时髦,譬如,好像不近人情,又似乎通情达理,我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你。”越与他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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