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大猫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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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猫相伴- 第1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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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五章  部落之中

  
  有瑟沙的帮助,该知道的消息都已经知道了,齐昕心里充满了喜悦。她本来以为自己可能要耗费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在这广阔无垠的兽人世界里找到同乡的下落,却没想到完成目标比想象中容易得多。既然好几位同乡都安全地在那个神秘部落中生活,她也不必着急了。这次旅途本来就并不完全是为了寻人,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可以过得更加惬意,不是吗?
  牵着自家大猫的深度宅女心情荡漾,忍不住抱着大猫的腰,给了他一个热烈甜蜜的吻。
  大猫把握住机会,加深这个吻,用舌头把她嘴内搅得天翻地覆,吸吮得她嘴唇发麻,这才结束了亲吻。看着她嫣红发肿的唇瓣,他舔了舔嘴角,很有冲动直接扛着自家雌性回屋里亲热。但是,深度宅女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嗅了嗅空气中的香味,兴致勃勃地说:“今天不做饭了,咱们去交换点什么吃吧!”
  大猫淡蓝色的眼睛略微沉了沉:在他看来,现在自家雌性的滋味明显更吸引人。不过,饿着肚子也不好做什么,还是投喂之后,再滚成一团去做爱做的事情吧!
  两人顺着香味,来到部落的祭坛附近——那是一座建立在溪流上的祭坛,就像圆形的大桥,横越小溪两侧。小溪两边房屋的白墙黑瓦下,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摊位。大部分摊位当然是售卖瑟沙部落出产的丝绸布料,也有交换猎物、食物的。数百个兽人穿梭在摊位中间,干脆利落地拿石币或者猎物交换他们想要的东西。瑟沙部落的商品交换都集中在这片地区,看起来非常繁华热闹,很多兽人都是慕名而来,更有不少专门运货的商队夹杂在其中。
  帕德交换了几个香喷喷的黢猪兽肉卷,两人一边吃一边在人群里闲逛。齐昕对丝绸当然很感兴趣,但赶路什么的还是穿棉布或者亚麻布更合适。所以,她只让大猫换了几块棉布亚麻布,就没有兴趣再看布料了。至于宝石首饰什么的,本来就不是她的最爱,换了一串手链缠在手腕上就已经够了。
  “阿昕!帕德!”人群中,趴在林斯背上的克莱梅远远地向两人招着手,“过来!这里的烤肉很好吃!来试试吧!还有海鲜呢!鱿鱼吃过吗?烤的时候会膨胀,很有趣的!!”
  烤鱿鱼!光是听到“鱿鱼”两个字,齐昕就觉得口水前仆后继地在嘴里泛滥开了。烤鱿鱼什么的,是逛夜市必备的小吃啊!她都已经多少年没吃过了,太想念了!!于是,二话不说,她立刻拉着帕德往那个方向挤过去,果然闻见了诱人的香气。
  对于没怎么吃过海鲜的大猫们来说,不管是烤鱿鱼还是烤扇贝、烤龙虾、烤鱼什么的,都很有吸引力。海鲜和河鲜不一样,似乎有种很特别、很诱人的腥味,让人吃了一次,就忍不住还想吃第二次、第三次。至于两个雌性,只要吃着烤鱿鱼、烤龙虾就已经足够了。最可恨的就是她们的胃容量实在是太小了,大猫们才刚开始战斗,她们俩的战斗就已经无奈地结束了。
  “瑟沙部落应该离海边挺近的,不然也不可能吃到海鲜吧。”两人在旁边散步消食,计划着接下来的旅行路线。“听说是豹族兽人奔跑半天运来的,算得上近。怎么?阿昕你想顺着海边走?”
  “海鲜啊!鱿鱼啊!克莱梅你不想再吃吗?”
  “当然想吃了。可是我们不是要去春之城吗?”
  “春之城就在海边,顺着海岸线走,一定能到。而且还不用辨别方向。”
  “……”从来不记地图的克莱梅嘿嘿地笑了起来,挽着齐昕去看瑟沙部落的蚕房。铺满桑叶的簸箕里,白白胖胖的蚕们惬意地啃着新鲜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两个姑娘都不是怕这种小虫子的类型,好奇地盯着它们看了很久,这才从蚕房里转出来。
  “这些小虫子吐的丝,就能纺成光滑的绸缎?真奇妙。”
  “确实很奇妙。我在故乡的时候也养过蚕,亲眼看着它们吐丝成茧。”
  “对了,你知道吗?养蚕、纺纱什么的,都是瑟沙教大家的。瑟沙部落无论是兽人还是雌性,好像都会。听说,就连绣花什么的,也是瑟沙指导的——虽然他自己不会绣,但好像什么都知道。”克莱梅说着打听来的八卦,眼睛里闪烁着光芒,“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对女性技能这么了解的兽人,真让人震惊!”
  “……你其实很想说‘人不可貌相’吧?”齐昕说,“外表那么凶猛,内心却这么细腻,难以置信?”
  “对,就是这个意思!听说瑟沙什么都会,简直是十项全能——阿昕,好像比你还厉害?”
  “呵呵。”这个虎族兽耳兽人为了打造出一个理想中的部落,也真是拼了。幸好他武力值很高,不然光是指导别人学习这些技能,就够让人浮想联翩了——比如说乙女爱好的乙男神马的,比如说少女心神马的。这在强者为尊的兽人世界,应该是很受人鄙视的吧?毕竟是不务正业。
  如果“李婉”姑娘知道这些之后,会不会被他感动呢?就算是真爱,绝大多数兽人或者男人,也不一定能做到瑟沙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切都为了自家的雌性而生,她的梦想就是他的梦想,而且居然还能做得有声有色,成为一个整个兽人世界都无法忽略的成功者。
  两个雌性牵着手,在路上交换了些酸酸甜甜的桑葚,这才回到大猫们吃海鲜的地方。帕德、林斯吃了八分饱就作罢了,只有熊孩子法恩不甘心地变成了兽形,继续大吃特吃。林斯呵呵一笑,扯着它的尾巴把它拉走。法恩大猫不甘心地四爪抓地,生生地在地上拖出了四道爪痕,却仍然离海鲜们越来越远了。
  齐昕和克莱梅非常无语地看着这一幕,深深觉得以法恩的怨念,说不定趁人不注意就会溜出来继续吃。与其这么看着他,倒不如让他一次性吃撑,甚至吃得呕吐胃疼什么的,他才会知道适可而止——不,适可而止这个词,熊孩子从来不会放在心上。毕竟吃毒蘑菇都能吃得面不改色了,胃胀胃疼什么的对他来说都是小事。呵呵,这样的吃货,想想也真是醉了。
  回到院子里之后,时候已经不早了。由于院子里有正房有厢房,林斯、克莱梅住进了正房,齐昕、帕德选择了东厢房,剩下的西厢房属于法恩。虽然离得不远,以兽人灵敏的听力也能把周围所有的动静都收入耳中,但帕德仍然忍不住扑倒了自家雌性。
  齐昕有些自暴自弃地搂住了他:反正大家都会做一样的事,谁还会关注别人呢?
  经过一番激烈运动,出了一身热汗之后,大猫把自己当成肉垫,让自家雌性躺在上面好好休息。但深度宅女嫌弃他体温高,趁他不注意就滚到了一边的藤席上:“别靠过来,好热。”天气已经够热了,身边还有个火炉,简直不能忍。
  “去外面洗个澡?”大猫提议,“外面的溪水应该很凉快。”
  齐昕想了想,点头答应了。浑身都黏黏的,想睡也睡不着啊。
  于是,两人顺着溪流往上游走,出了瑟沙部落,来到后山的泉眼水潭边。把自己收拾干净,又被大猫折腾了一遍之后,齐昕有气无力地靠在大猫身上,享受着徐徐凉风:“帕德,咱们以后都不用着急赶路了,顺着海岸线,朝着春之城走吧?”
  “嗯,好。”大猫心不在焉地回答。
  “那个神秘部落的位置应该很难找吧?到春之城后,我们跟着那个部落的商队走?人多力量大,也不怕遭到袭击什么的。”
  “嗯,好。”
  齐昕有些怀疑地戳了戳自家大猫的脸:“你今天真好说话,难道是被瑟沙的事情打动了?说起来,他真可怜。我一定要想方设法说服那个姑娘入乡随俗。已经是死了一次的人了,抱着那些陈旧的观念有什么用呢?”
  大猫抓住她的手指,含进嘴里舔了舔,然后又一次把她扑倒在地。好不容易暂时进入二人世界,不赶紧吃个够怎么能行?而且,别人的事,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第一百四十六章  惊人决定

  
  当人觉得自己身处在天堂,飘飘然不知何所以的时候,总会发生那么一两件事情,悍然一击,就把你从天堂砸回人间去。这就是“乐极生悲”这个词语,为什么一向是人生至高真理的原因之一了。
  话说回来,享受了好几天“乐极”生活的齐昕,已经完全放下了心里所有的担忧和忐忑,过起了天堂般的日子。不过,就在准备离开瑟沙部落前往春之城的那一天,她充分领略到了什么叫做“生悲”。不,或许说是“生悲”也不合适,应该说她充分了解了兽人世界的本质,被这个世界从天而降的“善意”彻底砸晕了。
  瑟沙部落白墙黑瓦之外的围墙边缘,几个人正处于双方对峙的状态——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我欠了他很多石币,决定用自己来偿还!”
  “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拥有雪白头发、琥珀色眼睛的林斯微微一笑。看起来温柔如春风的笑容,却好像无形之中多了些危险的意味。仿佛不经意之间,其腹黑的本质就会暴露出来,射出裹着蜜糖的冷箭。
  熊孩子挺了挺胸膛,面不改色地重复:“我说,我把他摊子上的食物都吃光了,欠了他很多石币,决定用自己来偿还。嗯,这次欠得太多了,好像有——”他看了一眼旁边的花豹族兽人,对方非常体贴地提示“一千六百七十三”,“嗯,没错,一千六百多个石币。我知道你和帕德都没有带那么多石币,所以决定还是自己负责还。”
  “你知道,‘用自己来偿还’是什么意思吗?”帕德眯起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个花豹族兽人一眼。他当然记得这个兽人,开海鲜烧烤摊位的就是他!!烤鱿鱼、烤扇贝、烤龙虾、烤鱼都是他的招牌手艺,从早到晚客人们都络绎不绝。他也知道,自从被林斯强制性拖走之后,熊孩子就对海鲜烧烤念念不忘。但是,谁能想到,一不注意,这家伙就吃了别人这么多石币?这得怎么吃,才能吃得了这么多啊?!
  “当然知道,就是跟着他回去,和他结成伴侣嘛。”熊孩子大大咧咧地说,“我不是说过,要找个做饭好吃的伴侣吗?想来想去,他还挺不错的!等我狩猎赚到石币,把那一千多石币还给他之后,就和他离婚,去那个什么神秘部落找你们。”熊孩子满脸都是:你们看,就是这么简单!
  等等!你真的知道什么叫做“伴侣”?!还是你以为,对方纯粹就是你圈养的厨师?话说你圈养得起这么一个厨师吗?!——在场几个人心中呐喊起来,不论是谁,脸上多多少少都流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花豹族兽人摇了摇头,宠溺地看着熊孩子,目光里难掩对他的喜爱。帕德挑起眉,已经想不出别的招数——他上哪里再找一个厨艺出众的伴侣塞过来给这个混蛋选择?林斯则扶额,完全无言以对,只能反省自己的教育是不是完全失败了。这熊孩子,该负责任的时候装憨卖傻,不该负责任的时候又偏偏固执得要命。才这么几天就欠了一千多石币,呵呵,接下去还得清吗?债滚债就像滚雪球一样,这简直是一辈子都要用身体还债的节奏啊!!
  养了这么多年的兄弟(儿子?)就这么被大尾巴狼(花豹)骗走了,林斯心里忧伤极了。帕德想了想,再一次确认:“你已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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