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边的言情小说,她把这个叫做缘份。
“月红,加油!我看好你。”“对,月红。好男人是要追的。”“那个男人看上去木木的,你要主动。”“农民都是木木的。”“什么农民,人家是农场主。在古代,那可是地主。”月红的小姐妹们听说月红为向阳请假外出,全都围了过来,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月红听着这一切,是又甜又羞,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了进去,同时又想站在高台上,向所有人宣布,月红,二十四岁了,终于有男朋友了。
月红不仅不再对自己拳脚相加,反而变得很亲密,这让向阳难以适应。向阳心想:怎么回事?她怎么突然变这么多?哦,一定是上次我发现她偷东西的事,她想让我保密。真是,我还想让她保密呢。
种参人离镇子不远,一个多小时便到了。有了科学技术,东北的人参,在南方也变得可以人工养植了。一亩亩田地,种的不再是庄稼,绿色的叶子下面,是一株株的人参。
种参人叫方正,三十多岁的年龄,让人难以相信他种参竟然已经二十年了。向阳一来,便向他说明了自己的要求。他看着向阳,上下打量着他。
向阳的万元外套被向丽雅弄脏了,这次他没有穿来,而是穿着极普通,大概二三十元左右的地摊货。本来不是外出买人参,就这地摊货他都不会穿。农民干农活也有工作服,即又旧又厚的衣服。
方正打量完向阳,他不觉得他是个买得起人参的人,于是说道:“现在根本没有真正的千年人参,几百年的人参都已经被人当宝一样收藏着。它的价格不好估测。现在有售的最多是百年的人参。这样的人参,由于品质的不同,价格也在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向阳一听,摸摸兜里,还躺他刚得来的二千万元,为了向丽雅,他咬了咬牙,说:“好!就来棵最好的百年人参。”
方正又看了他一眼,他还真没看出来,这还是个富翁。“没有,我这没有百年野人参。这样的野参,你等去东北长白山。也许会有人运气,挖了两三年,可能会挖出那么一株。”
两三年?到的,骨灰都下葬了。“你这不是人参吗?”向阳指指地上生长着的人参。
“这些。”方正笑了,小声问道,“怎么?你为女朋友买人参?”
向阳吃了一惊,他可是什么都没说,却被看出来了。
方正一看,就知道猜对了,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脸上—点儿悲伤都没有,显然不是为了病人,又这么急,当然只是为了女人了。唉!我们男人真惨,女人一句话,男人跑断腿。不过,你还真行,带着一个,却为另一个买人参!”方正笑着,一副羡慕死你的样子。
“不,你可不要胡说!”
“行了,行了。都是男人,我明白的。”他不给向阳说话的时间,便开始在地上挑选起来。选中后,他小心挖了出来,不伤一点儿根须。“给,这株很像人参。保证你的小女朋友看不出来。”
人家都包好了,向阳还能说什么。反正买不到,在他看来,都是人参,没有什么曲别。因为在科学上,药材是不会因为岁月久远,而变得包治百病的。农民上个大学并不容易,既然上了,他当然是万分相信书上写的,老师讲的。付了五十元,向阳真的很感慨,这人参价格的差异。不过,他反正是在尽人事,即使真有万年人参,也不可能治得了白血病。
月红在外面等着他,介绍完,她就出去了。因为种养人参的地方,是那么的阴凉、潮湿,她不喜欢。
人参买完了,自然得坐车回去,在车上,向阳放下了人参的心思后,他说道:“对不起,那天我不是故意的。”
“哪天?什么事?”月红根本就不知道。
“哦,对,我明白,我明白。”向阳心想:当时她蒙面,一定是不想让别人发现她的身份。不能问,也不能说。
月红不知道他在道什么歉,不过她接受了,说:“把你买的人参拿出来看看,长得什么样?”
人参被拿了出来,一看,还真有点像人,头和胳膊腿都有,只是……“你买的人参好小,这样的人参没有用的。”
“是吗?”当时向阳光顾着买了,却没有太注意大小,这一指大小的人参,外貌是有了,可是现在看起来,还真是太小了。怎么办?他一时傻眼了,这么小的东西,怎么看都不会像万年产人参。
第九十四章、月影
人参买坏了,向阳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把月红送回医院,他连请人家吃一顿,作为答谢,都忘了。不过,这也无所谓,反正现在的向阳也还没有脱离农民的本色,他请客,那不是米线,就是馄饨,即使下了饭店,也最多四菜一汤。也许他不请,反而比请有更好的结果。
在镇上,向阳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去了网吧。先下好一个钟头的上网费,然后便查找起来。真的像方正所说,没有千年人参的信息,就是百年的,也不知谁有卖。
一个小时是很快的,他根本什么都没查出来,便过去了。下了机,他不知怎么办。而口袋中的人参,是越看越小。小……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他想到办法了。立即向家赶去。
看着枯萎,开始腐烂的瓜藤,他知道这块地是没用了。所以他又立即赶去古树的所在,仔细寻找着,很可惜,古树上没有长出一片树叶。想利用树叶,是绝对不要想了。
什么事,都是天无绝人之路。古树叶是没有,可是别忘了,向阳可是把虫尸液抢了一瓶。
人参生长在阴凉、潮凉的山岰处,有什么地方能比古树旁边的小湖,更能满足这个条件。小心种下人参,小心滴下一滴虫尸液,惟恐滴多了,把人参撑死了。
向阳离开了,一切都得等到明天。古树基因是能让生物进化成它们的祖先。远古时,植物生长的很快,快速的生长,才能满足恐龙那样的巨兽食用。可再快,也是需要一点时间的。
带着虫尸液回家,向阳有些心虚,他不知道那株人参会长成什么样。回了家,更是看到那棵不开花不结果的树。鬼使神差之下,他把虫尸液也倒了下去,他觉得这树大概是营养不足,所以便倒了。
“别倒!住手!”那边刚倒,便是个女声急吼。
向阳抬头一看,竟然是月红。“你怎么来了?”向阳不记得,她说她要来。
“老头子,快看,咱们儿媳妇来了。”向妈从屋里听见声音,从窗户往外一看,看是月红,便想出去。
“别去。让他们小年青自己聊聊。”向爸阻止了她。
“对,让他们自己聊。”向妈非常高兴,自以为给自己儿子制造了独处的时间。她和向爸两人去了里屋,在外屋,她怕她会忍不住去偷听。
“我不打过电话了吗?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在做傻事,你这样做是很危险的。”月红一边说,一边向他靠近。
向阳想起了向妈说的电话,可那是他们今天见面前,分手时,她可没说她会来。不过这都是小事,而傻事?向阳不觉得他在做什么傻事。至少他知道这古树液的正确用法,先植物,再动物,只这一点,便比研究所强多了。更不必说他这儿有古树,有食人花,也比研究所安全多了。
“快,把它交给我。”月红说道。
“交给你?”向阳可不干。“别开玩笑了。这是我的。”
“我以党和政府的名义命令你,把它交给我。”
向阳笑了,党和政府的名义,真的好好笑。“别闹了!我知道你是谁。”
“不,你不知道。护士只是我的隐藏身份,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月影,国家龙组安全人员。”说着,她掏出了她的证件。
国徵的表皮之下,是一条若隐若现的青龙。青龙,中华大地的四方守护兽之一。打开证件,里面是月红的照片,以及编号。
“现在你相信了。”她收起了证件。
“既然你是龙组的人,为什么你要偷国家的东西。”向阳真的不敢相信,是这世界太疯狂,还是他的人生太疯狂,怎么遇上的女人,不是间谍,就是特工。比起这些职业来,他更希望她是个神偷。生在长在向家庄,一个敢于法律对抗的小村子,耳濡目染之下,向阳内心深处也有着反社会的因子,只是他一直用爱国情操压抑住了。
当他以为月红是小偷时,他有着刹那间的轻松,这才是他不管不顾立即去找她的原因。他在内心深处觉得他们是同一类人,是可以信任的。如果他知道她是特工,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此时此刻,他那颗刚刚开始躁动的心又被压制下来。身边既有间谍,又有特工,他只能更加小心,告诉世人他是多么爱国。以此希望万一哪一天,国家知道了他私藏古树的秘密的时候,可以看在他爱国的份上,给他一线生机。
作为一个无私热爱祖国的男人,向阳的可选择并不多,他只能把虫尸液交还给月影。
月影接过虫尸液,对向阳说:“我把它收回,是为你好。现在世界各国都派出大量间谍,来找这个。在你手中,会给你带来危险的。”
危险?向阳不觉得,心想:我有食人花,有大猫,有狼群。什么样的间谍能伤害我?这只是他瞬间的想法,却不会表现出来。
“还有,我爱你!”她吻了他,然后便立即走了。
向阳愣住了,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在他内心深处,他知道,如果对方是个犯法的神偷,他会很乐意这段感情,特别是现在,他才刚刚被向丽雅的爱情吓过。
从小到大,便有无数人告诉他,这个该做,那个不能做。时间长了,他很想做一做不能做的事。虽然种种原因下,他并没有去做,却反而养成了收拾残局的能力,无论是宿舍喝酒,还是为胖子泡妞把风……他都能把事情处理得让老师满意,让他们一无所觉。
现在在经历了那么多,他不知道为什么别人可以违反,而他却不行。哦,对了,他身边都是间谍和特工……
不知过了多久,花香惊醒了向阳,他指头看去,树终于开花了。“也许我真的应该把古树上交给国家。”向阳自言自语道。
这是他又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可是这是他真实的想法吗?他真的会上交吗?如果有人问他,他一定会答会。可是这个会,是压力造成的,是间谍和特工的压力。
真要上交,他也不会见了古植物专家便跑。真要上交,他也不会三年无动于衷。真要上交,他更不会隐藏远古巨兽的真相。真到上交时,也许只有在被发现,走投无路时……
第九十五章、会跳的人参
一朵朵美丽的花儿,有如雪花压枝,一片片压在枝头。迷人的花香不仅会惊醒向阳,同时也将引发新一波的动物迁移潮。此时的向阳根本没有数一数一片花丛开了多少朵小白花,他还沉浸在月影的表明中,是兴奋?是悲哀?他也说不清楚。这一丛小花竟然有一百零八朵,这可是所有已知果树都没有的现像,可惜这个现像被漏掉了。
与众不同的现像被漏掉了,果树又开花在冬季,向阳以为这棵果树会和山上的一样,反季节生长,除了口味好些,并不会有什么突出,没有突出,自然也不值得关注。更何况他还有着许多事要忙。
与此同时,月影离开了向家庄,却并没有立即返回,而是向月红家走去。如果月影就是月红,那么在此时此刻,她的家应该是个没有灯光的黑屋子。可是不,她的房子不仅不黑,而且灯火通明,透过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