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少年梦- 第7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天亮后我见到莫实,人如其名,他一点也不老实,有时几个月也见不到他的影踪,他回来便要和赵莲莲吵驾,没日没夜的吵,他很爱喝酒,我喜欢看到他喝酒,因为我知道他只要一喝便会喝醉,喝醉后他是安静的,有时他睡在赵莲莲的床上,有时他也睡到我和弟弟的床上,他很爱弟弟,弟弟却不喜欢他,他看到他睡在我们床上就哭,然后他只能去赵莲莲的床上睡。那天我看到他哭了,赵莲莲,奶奶都哭了,我莫名其妙问奶奶弟弟呢!她告诉我弟弟去了姥姥家。

一天后莫实走了,又过一天赵莲莲也走了。我跟奶奶说。我想弟弟要去姥姥家找他,奶奶说。姑姑想我了,过两天就会回来看我。我顿时把想弟弟的事忘的一干二净。那时姑姑在市内上高中,很少回来。在那个本该不属于我的家里,也只有姑姑会对我好,她比我大了十岁,喜欢躺在她怀里听她讲故事。我问过她为什么不喜欢弟弟,她一直不说。后来我隐隐约约知道,她不喜欢爸爸,连带着家里的男性也不喜欢。

有段时间赵莲莲回来。一段时间不见她,我还是想她的,于是我嬉笑着去帮她拿她手里的东西,她一下子闪开,然后便拿眼睛瞪着我。以后,我就觉得她变的神神经经的,动不动便能听到从她房间里传出摔东西的声音。我不敢去她的房间里,因为她的房间从不点灯,幽暗的让人觉得像似一座坟墓。我会经常想到她呆在房间里的样子,我开始做恶梦,梦里是她披头散发的向我吼叫,我不停的哭,她也不理。她会从衣柜里拿出针扎我,我疼的惊醒过来,那时我便会想到弟弟。我觉得只有他才不怕赵莲莲,他能保护我。我不敢在一个人睡,于是就和奶奶睡在一起,她抱我时,我会推开她。我想起弟弟的话,便说。我不想让别人抱着睡,我自己抱自已。

赵莲莲像幽灵般又消失了,那天还下了雨,我躲在房间里看小姑买的连环画,奶奶坐在窗前发呆,我听到她叫弟弟的名字。我看她时,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像死人的眼睛,我轻声的叫她,他望着我笑着叫弟弟的名字。“莫福,奶奶想你了,过来让奶奶抱抱。”我向身后望望,什么也没有。我当时并不理解死的含意,只觉得弟弟可能不在了。奶奶过来抱我,我赶紧抱在旁边的桌腿上,指甲扣在生冷的木头上。她越是使劲,我越不松手。后来我看到手上沾满了血,奶奶的眼泪滴在我流血的手指上。”

莫蓉伸出手在林辉的眼前晃了晃说。“看的出来吗。”

林辉一只手握住她晃动的手看了看说。“跟好的一样,看不出来。”

莫蓉笑着说。“我也看不出来,有些伤口是会愈合的。”

莫蓉沉吟片刻又说。

没想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赵莲莲,后来听说她去了北方,她离开后的所有音讯,仅此而已。五年前我见过莫实最后一面,是在牢里,听说是杀了人。他让我叫他爸爸,奶奶当时也在,奶奶说。“走都要走了,别跟我们牵扯什么关系。”奶奶说。“这辈子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生了莫实你这么个好儿子。”莫实笑着说。是你们没把名给起好。从小就告诉我不能老实,所以我还算是听你们话的。奶奶怒道。“你名字起的好。也不会给你儿子起什么莫福,五岁都挨不过去。”莫实说。“是咱家姓不好。”我听到奶奶说弟弟。便对莫实说。“没见过你这么坏的,不进家,整天喝酒,打老婆,不好好给儿子起名,还想让我叫你爸,等下辈子吧!”莫实望着我笑着说。“这才像我莫实的女儿,性格跟你爸当年叱诧风云时有得一比。”我还想要讽刺她两句,奶奶似乎很不喜欢他,拉着我便向外走。我问奶奶喜不喜欢她儿子,奶奶说。“不喜欢。”我说。“你不喜欢他干嘛还要给他钱花。”奶奶说。“他是我儿子。”我嘴上说懂,心里却根本没懂。

第四十六章

小姑读完高中后就没不读了,她去了北京工作。我不知道她做的什么,但我知道她做的工作很赚钱,她给我买最好的衣服,让我上贵族学校。一切只不过是个不切实际的梦,当我完全沉浸在梦里时,梦却醒了。我见到小姑最后一面,也是在牢里,我突然很恨那种地方。她做的是走私生意,很大。和伙人全跑国外了,只有她被抓到,判了无期。

初三之前,我有个很好的同学,有天因为想到弟弟。我跟她说。“有的时候我不想回家。”她问我为什么。我说。“家就像情感催化剂一样,总会让人想到一些不愿想起的事情,因为对家是不设防的,所以它很容易便削若了你的意志,进而攻占心灵。”她显的很是生气,我不知道我说错了什么,也无从解释。她扯着嗓子骂道。“你他妈的知足吧!你知道什么是生离死别吗。你知道什么是贫富差距吗。”骂完愤然而去,我被骂傻了。当时宿舍还有另一个同学。她告诉我,她刚失恋,好像是那男孩显她家里穷。听完后,我到是想骂她让她学会知足。做了三年的朋友,居然比不上她一个未成型的男朋友。后来她跟我道欠,我告诉她。“那男的真明智。”后来就再没理过她。我一直认为很了解她,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最不了解的却是她。我们对于相互的家庭一概不知,我喜欢她散漫的眼神,不谙世俗的心,更喜欢她顾影自怜般的微笑。后来我才知道,我一直是把她所有的缺点当成优点来喜欢,把优点当成缺点遗忘。所以注定不会长久。

高一时,有个同学跟我说喜欢我。我当他开玩笑,我说我不喜欢你。我确实不喜欢那男孩,壮的老让我把他和动物想到一块。走起路来像大象,确实是一步一个脚印。也许是仗着家里有钱,以为他喜欢的人别人就必定也会喜欢他。他每天都不依不饶的追着我说。“我暗恋你很久了,你接受我吧,只要你接受我,我能为你改变一切。”我疑惑的望着他问是不是真的。他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我感动了,顿时觉得,不能以貌取人。于是我说。“我相信你,只要你能把你身上的肥肉减掉一半,我就接受你。”他想了很久才怏怏不乐的说。算了,让我看到一堆好吃的东西,又不让我吃,我知道比暗恋一个人还要痛苦。我说可以理解。他大吼道。“滚。”我刚要照他说的去做,他突然又叫住我,然后走到我面前啪的一声打在我脸上,然后说。“你让我暗恋了几天,很痛苦,现在算扯平了。”

动物就是比人的力气大,打的我足足退了两步。当时我并没有生气。他的一把掌把我从花好月圆的幻想中拉了回来。我终于彻底明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人会对自己好,就连遭受了十月怀胎痛苦的赵莲莲都能抛下自己,还能相信什么。再次见到那同学时,我跟他说谢谢,他被谢的莫名其妙,他骂我神经病。我才没空理会他这些,我知道别人施舍的我要还,别人欠我的要拿回来。当然我并不认为我的命比他贱,也不傻到去找他拼命。他当我是神经病,以为我早把那事忘了,也可能是因为盲目的自信,所以被人打一顿后还莫名其妙。为他我花去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又值又不值。

奇?那天晚上我哭了,不为任何人,包括自己。就是有种要流泪的冲动,听小姑说。一个好人要变成一个坏人很容易,只要做一件坏事就行了。但一个坏人要变成一个好人就很困难,你那怕做了一百件好事,你也是个坏人。

书?九三年的暑假显得很漫长,像似中间隔了几个世纪,怎么挥霍,都挥霍不完。也许是因为我太孤僻,所以我没有一个朋友。除了和小姑聊电话外,我便躲在房间里发呆,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很孤单,有时却在享受这种孤单。小姑问我想不想去北京过暑假。我说不想。他诧异的问我为什么。我说。“太短了,刚适应,暑假便没了。当然如果小姑答应让我放弃学业,以后跟小姑混,我是满心欢喜。”小姑骂我人小鬼大,做事不靠谱。我心想。什么都照谱做,那跟机器有什么区别。嘴上却说。“有小姑在,我的前程一片光明。”她会笑着骂我没一句正经话。我是喜欢和小姑拌嘴的,我们很少有过共鸣,需要的只是能听到对方的声音。

网?我根本就不想去读什么贵族学校,但我更不想违背小姑的意愿。贵族学校的最大特点就是收费贵的吓人,但去那所学校读书的人却是络绎不绝。那所学校的学生多数都和家人存在矛盾。大体也就分两类,一类太依赖父母,程度已经到了他们的思想都要取决于父母。他们从不想未来,整天打打闹闹混日子。基础建立在父母身上,他们认为只要父母还在,他们就没有自强的必要。父母的光环把他们封锁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见识短浅,思想简单。你可以很容易成为他们的朋友,也会莫名其妙的成为他们的敌人。还是有种是终日忙碌型的。他们一边想摆脱父母,一边又在努力超越父母。他们追求的是自强,自由,为此也免不了要和家人闹矛盾。精疲力竭后,他们会觉得自己像秋后的蚂蚱,前路茫茫。我在那里上了两年,有时觉得自己像呆在精神病院里。有时也会怀疑自己也是个精神病人,所以和那里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朋友。记得泰戈尔的《飞鸟集》里有句话。“让生丽若夏花,死美比秋叶。”不知道那里的人有多少看过的,但我知道他们钟情于秋叶。我去的第一个学期,自杀两人。刚开始不理解,后来完全是麻木,也羡慕。心说。“瞧他们做秋叶的同学,个个都像被俘的将军。把生命演绎的轰轰烈烈。”放弃还未罪恶的生命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我知道跟他们比我是庸俗的,所以我一边苟且偷安,一边笑他们都是傻瓜。

林辉打断莫蓉说。“你还没遇上我,当然不能壮烈。遇到我就更不行了,咱们红尘未了,你六根不净,空门也不会收你。”

莫蓉双手拦住林辉的腰,沉默片刻后继续说。

日子越过越觉得度日如年,一天我去了镇上的一个书店,店名叫“幽吧”。如果不是从玻璃门里看到里面排列整齐的书的话,真的让人怀疑那是个不起眼的小酒吧。书店里只有一个营业员,从年龄看,应该不超过十五岁。靠右面门的位置放了一张桌子,桌面沧桑斑驳。那女孩趴在桌子上正专心的写着什么,看到我进去,抬头对我微笑一下,便又专心的写了起来。她把写好的部分用一本书压着,像似生怕被别人看到才要这样做。她却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让她做的一切欲盖弥彰。至少已经激起我的好奇心。

第四十七章

书店不大,但却分类齐全。我从经济类转到小说类,又从小说类转到文学类,自己也不知道要看什么,于是便胡乱的拿了两本,去那女孩那里付钱,她小心的把写好的东西用书压着,对我腼腆的笑。我更加好奇了,问她写的什么,她吞吞吐吐的说。写的是诡异小说,快写完了。我说。小作家啊!她有些感伤的说。“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写,二年写了六本,但是没人愿意看。”我说。“如果你不介意,拿给我看。”她高兴的说。“都在家里呢,如果你想看,我明天给你带过来。”我问她叫什么。她说,你愿意看我的小说,就叫我小妖吧!我喜欢小妖。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来,怀着兴奋的心情去幽吧拿小妖的小说。尽管昨晚我已经预测了她小说的份量,但当我看到她拿的足有十厘米厚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